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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中國歷史上的史官制度和私人著史

2024-08-14 18:34:31 作者: 瞿林東著

  一、史官制度的演變

  春秋時期,各諸侯國也都有自己的史官,這是同西周末年以後各諸侯國國史的撰寫相關聯的。《左傳·昭公二年》記晉國韓宣子聘於魯,「觀書於大史氏,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也。』」[69]這說明史官又有保管歷史文獻的職責。春秋時期著名的史官,晉國有董狐、史墨,齊國有齊太史、南史氏,楚國有左史倚相。董狐以秉筆直書而被孔子稱為「古之良史」,孔子盛讚其「書法不隱」的精神。齊太史和南史氏也是如同董狐一樣的史官。左史倚相因「能道訓典,以敘百物」,又「以朝夕獻善敗」於楚君,使楚君「無忘先王之業」,而被譽為楚國一「寶」[70]。他是一位知識淵博、通曉治亂興衰之理的史官。處在春秋末年的史墨是一位對歷史變化有深刻認識的史官,他說過這樣的名言:「社稷無常奉,君臣無常位,自古以然。故《詩》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三後之姓,於今為庶。』」[71]這些史官的思想和業績,對中國史學的發展都有不小的影響。又如「君舉必書」[72]這樣的優良傳統,也是在春秋時期逐步形成的。隨著各諸侯國政權的下移,春秋晚期和戰國時期的一些大夫和具有特殊身份的貴族,也有史臣的建置。如周舍是晉大夫趙簡子的家臣,他的職責是「墨筆操牘,從君之過」[73]。晉大夫智伯有家臣名士茁,也是「以秉筆事君」[74]。秦、趙史官,又有御史之名。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秦王、趙王會於澠池。秦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與趙王會飲,令趙王鼓瑟。」趙御史書曰:「某年月日,秦王為趙王擊缻。」[75]秦國還有太史令之職。史載,秦太史令胡毋敬以秦篆撰《博學》七章。[76]先秦史官,名稱繁多,職掌亦甚廣泛,由漢至唐,又有許多變化。

  漢承秦制,至武帝時置太史令,以司馬談任其職。談卒,其子司馬遷繼其任。司馬父子,是為西漢著名史官。遷卒,知史務者皆出於他官,而太史不復掌史事,僅限於天文曆法職掌範圍。這是古代史官職責的一大變化。漢武帝置史官,除太史令外,似在宮中置女史之職,以記皇帝起居,故有《禁中起居注》;東漢因之。後世以「起居」作為史官的一種職掌和名稱,與此有很大關係。東漢時,以他官掌史官之事,如班固以蘭台令史之職撰述國史。三國魏明帝置史官,稱著作郎,隸屬中書。晉時,改稱大著作,專掌史任,並增設佐著作郎八人,隸屬秘書。宋、齊以下,改佐著作郎為著作佐郎。齊、梁、陳又置修史學士(亦稱撰史學士)之職。十六國、北朝,大多設有史職,或有專稱,或雜取他官。其體制、名稱,多源於魏、晉而有所損益。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中國古代史學形成多途發展的趨勢,而皇朝「正史」撰述尤為興盛,故史官當中名家輩出,被譽為「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選」[77]。其間,關於起居之職,魏、晉以著作兼掌。北齊、北周,著作、起居二職逐步分開。隋煬帝時以著作如外史,於內史省置起居舍人如內史。

  唐代,因正式設立了史館,史官制度乃趨於規範化。史館以宰相為監修,稱監修國史;修撰史事,以他官兼領,稱兼修國史;專職修史者,稱史館修撰;亦有以卑品而有史才者參加撰史,稱直史館。著名政治家房玄齡、魏徵、朱敬則,著名史學家劉知幾、吳兢,著名文學家、思想家韓愈,著名詩人杜牧等,都先後參與史館工作,並擔任各種修史職務。自史館設立而以宰相監修史事,由是著作局始罷史職,這是古代史官制度的又一重大變化。唐初,於門下省置起居郎,後又在中書省置起居舍人,分為左右,對立於殿,掌起居之事,故有時也曾稱為左右史。其所撰起居注送交史館,以備修史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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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代迄清,史官制度多因唐制而各有損益,其名稱雖因代而異,而職掌略同。其中以宋、清兩朝較為繁複。宋有國史院、實錄院、起居院和日曆所,各有史職。遼有國史院,金有國史院和記注院,元有翰林兼國史院,明以翰林院掌史事。清以翰林院掌國史、圖籍管理與侍讀等職,以國史館、實錄館掌纂修事,以起居注衙門掌起居之事,其史職則多以他官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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