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獻通考》的理論價值

2024-08-14 18:32:34 作者: 瞿林東

  一、馬端臨撰《文獻通考》的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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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佑《通典》巨製,大為後人欽慕。宋時已有學人續作,因平庸而不傳於世。真正繼承和發展了《通典》撰述規模的,是馬端臨的《文獻通考》。

  馬端臨(約1254—約1323)[1],字貴與,饒州樂平(今屬江西)人。他有良好的家學傳統,其父馬廷鸞在宋理宗、度宗二朝屢任史職,並於咸淳五年(1269年)進為右丞相兼樞密使;不久歸鄉里,以著述、課子自娛。馬端臨早年學習朱子之學,19歲時,以父蔭補承事郎。20歲時,即咸淳九年(1273年),「漕試第一」。後因父罷歸,侍疾,不曾赴京應試。旋宋亡,不復事科舉業。

  馬端臨撰《文獻通考》,大約始於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歷時20餘年,至大德十一年(1307年)成書。延祜五年(1317年)十二月,饒州路儒學教授楊某向奉旨尋訪「道行之士」的王壽衍推薦《文獻通考》一書,希望「早為轉申上司,令人繕寫成帙,校勘完備,官為鏤板,以廣其傳」。次年四月,王壽衍即將已經「謄書於楮墨」的《文獻通考》隨表上奏朝廷。泰定元年(1324年),《文獻通考》刊印於杭州西湖書院,正式面世。[2]《文獻通考》自始撰至刊印,曆元朝世祖、成宗、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六朝,首尾約40年。

  馬端臨撰《文獻通考》,有明確的史學思想作為指導。其要旨大致有三條。第一,是主張「會通因仍之道」。他認為:「《詩》《書》《春秋》之後,惟太史公號稱良史。作為紀、傳、書、表,紀傳以述理亂興衰,八書以述典章經制,後之執筆操簡牘者,卒不能易其體。然自班孟堅而後,斷代為史,無會通因仍之道,讀者病之。」[3]他說的「會通因仍之道」,至少包含兩個方面:一是「理亂興衰」,二是「典章經制」。從這一認識出發,他十分推崇《資治通鑑》和《通典》二書。他指出:「司馬溫公作《通鑑》,取千三百餘年之事跡,十七史之紀述,萃為一書,然後學者開卷之餘,古今咸在。」這是前一個方面的「會通因仍之道」。他又指出:杜佑「始作《通典》,肇自上古,以至唐之天寶,凡歷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這是後一個方面的「會通因仍之道」。他進而認為,這兩部書並不是盡善盡美的:司馬之書「詳於理亂興衰,而略於典章經制。非公之智有所不逮也,編簡浩如煙埃,著述自有體要,其勢不能以兩得也」;「杜書綱領宏大,考訂該洽,固無以議為也。然時有古今,述有詳略,則夫節目之間,未為明備,而去取之際,頗欠精審,不無遺憾焉」。馬端臨史學思想的高明之處,是能夠實事求是地看待《通鑑》和《通典》所承擔的任務及所產生的歷史條件。所謂「著述自有體要」,所謂「時有古今,述有詳略」,稱得上是真知灼見。

  第二,是對歷史「相因」提出了新的認識。他認為:「理亂興衰,不相因者也。晉之得國異乎漢,隋之喪邦殊乎唐,代各有史,自足以該一代之始終,無以參稽互察為也。典章經制,實相因者也。殷因夏,周因殷;繼周者之損益,百世可知。」馬端臨關於理亂興衰「不相因」、典章經制「實相因」的認識,顯然是把二者的關係絕對化了。《通鑑》以「監前世之興衰,考當今之得失」,說明治亂興衰雖代各其異,但也有「相因」之處。《通典》以論述「法制」「政經」為主旨,在考察歷代「損益」「因革」之中,也必然可見「不相因」的成分。再者,「理亂興衰」在很大程度上也同「典章經制」有關聯,未可截然分開。儘管如此,馬端臨看到了「會通因仍之道」表現在歷史撰述上的這種區別,還是有理論價值的。

  第三,是從理論上對「文獻」的含義做了界定。他認為:「凡敘事,則本之經史,而參之以歷代會要,以及百家傳記之書,信而有證者從之,乖異傳疑者不錄,所謂『文』也。凡論事,則先取當時臣僚之奏疏,次及近代諸儒之評論,以至名流之燕談,稗官之紀錄,凡一話一言,可以訂典故之得失,證史傳之是非者,則采而錄之,所謂『獻』也。」[4]他把自己所據的材料,從大的方面劃分為「敘事」和「論事」兩個部分,以確定「文」「獻」的內涵,這在歷史撰述上和在文獻學的發展上,也具有理論和方法論的價值。

  《文獻通考》就是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撰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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