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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史記》確立了人在歷史進程中的中心位置

2024-08-14 18:25:40 作者: 瞿林東

  司馬遷繼承並極大地發展了《春秋》重人事的思想。《史記》以前的史書,或以記言為中心,或以記事為中心,而《史記》則是以記人為中心的綜合體史書。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司馬遷在闡述這個問題時是從三個層面上來說明的:第一個層面,是記「王跡所興」而「著十二本紀」;第二個層面,是記「輔拂股肱之臣」而「作三十世家」;第三個層面,是記「扶義俶儻,不令己失時,立功名於天下」的各階層人物而「作七十列傳」。這樣,司馬遷就不僅在觀念上,而且也在具體的撰述上,確立了人在歷史演進過程中的中心位置。這是中國史學上人本主義傳統真正確立的標誌。此外,司馬遷為了釐清時代劃分和事件紛繁而「作十表」,為了寫出歷代典章制度的「承敝通變」而「作八書」,而「表」與「書」所記內容,也都反映了人的活動,從而揭示了以人物為中心的社會風貌和歷史進程軌跡。

  這裡,不妨舉「表」「書」為例,以明其意。例如,《史記·三代世表》序寫道:

  五帝、三代之記,尚矣。自殷以前諸侯不可得而譜,周以來乃頗可著。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紀元年,正時日月,蓋其詳哉。至於序《尚書》則略無年月;或頗有,然多闕,不可錄。故疑則傳疑,蓋其慎也。

  余讀諜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歷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古文咸不同,乖異。夫子之弗論次其年月,豈虛哉!於是以《五帝系諜》《尚書》集世紀黃帝以來訖共和為《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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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以前的「諸侯」已不甚瞭然,故「不可得而譜」,周以來的諸侯「頗可著」,史家只能「疑則傳疑,蓋其慎也」。因此,司馬遷只能以《五帝系譜》《尚書》做參考,「集世紀黃帝以來訖共和為世表」。表中所列,自黃帝以下,有顓頊屬、俈屬、堯屬、舜屬、夏屬、殷屬、周屬等,而其先人皆出於黃帝。

  又如《十二諸侯年表》序中,司馬遷高度概括了西周末年與春秋之際的歷史變化,指出孔子作《春秋》的時代背景以及《春秋》所產生的廣泛影響。司馬遷綜合「歷人」「數家」「譜諜」,「於是譜十二諸侯,自共和迄孔子」。表中所列,自周王室以下,依次為魯、齊、晉、秦、楚、宋、衛、陳、蔡、曹、鄭、燕、吳等,分記諸侯之年,間有簡要記事。其中,吳國當不在十二諸侯之列,但其在周簡王元年(前585年),即吳王壽夢元年以後,便與十二諸侯有所盟戰,故列於十二諸侯之下。

  自《十二諸侯年表》以下諸侯,所列人與事,都很具體,其所反映的歷史進程,亦大致可觀。

  「表」如此,「書」亦復如此。《史記·禮書》實為一篇論「禮」的宏文,它著重論述了「禮」的本質和原則。司馬遷寫道:

  洋洋美德乎!宰制萬物,役使群眾,豈人力也哉?余至大行禮官,觀三代損益,乃知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其所由來尚矣。

  人道經緯萬端,規矩無所不貫,誘進以仁義,束縛以刑罰,故德厚者位尊,祿重者寵榮,所以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也。人體安駕乘,為之金輿錯衡以繁其飾;目好五色,為之黼黻文章以表其能;耳樂鐘磬,為之調諧八音以盪其心;口甘五味,為之庶羞酸咸以致其美;情好珍善,為之琢磨圭璧以通其意。故大路越席,皮弁布裳,朱弦洞越,大羹玄酒,所以防其淫侈,救其雕敝。是以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下及黎庶車輿衣服宮室飲食嫁娶喪祭之分,事有宜適,物有節文。[7]

  司馬遷認為,「宰制萬物,役使群眾」,必須「緣人情而制禮,依人性而作儀」。在他看來,「禮」和「儀」是不可少的,但「禮」和「儀」的制定,又應當以「人情」和「人性」為根據。這就是說,人和禮的關係是禮因人而定,人循禮而存。那麼禮的作用、禮的本質是什麼呢?司馬遷說得非常清楚,即「總一海內而整齊萬民」,是規範「君臣朝廷尊卑貴賤之序」,使「事有宜適,物有節文」,以確保上下尊卑等級社會的「有序」運行。

  如果說《禮書》是規範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係的話,那麼《史記·河渠書》則是闡發人與自然的關係。司馬遷在《河渠書》開篇闡述了大禹治水所帶來的「諸夏艾安,功施於三代」的社會效果。司馬遷還論到李冰、鄭國等人所興修的水利工程,論到漢武帝時「河決於瓠子」,造成重大災害,持續二十餘年。後漢武帝決心堵塞瓠子之決,並親臨決河之地,「令群臣從官自將軍已下皆負薪窴決河」,終於堵塞了瓠子決口,並於其上築宣房宮,「而梁、楚之地復寧,無水災」。在記述治水過程中,司馬遷還記下了漢武帝的《瓠子歌》,生動地反映了當時人與自然的辯證關係。司馬遷對此既有親身感受,更有深刻認識,他在《河渠書》後論中寫道:

  太史公曰:余南登廬山,觀禹疏九江,遂至於會稽太湟,上姑蘇,望五湖;東窺洛汭、大邳,迎河,行淮、泗、濟、漯洛渠;西瞻蜀之岷山及離碓;北自龍門至於朔方。曰:甚哉,水之為利害也!余從負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詩而作《河渠書》。[8]

  司馬遷的親身考察固然值得後人學習,但他所發出的「甚哉,水之為利害也」的感嘆和呼籲,更值得後人牢記和三思。

  司馬遷的《史記》「上記軒轅,下至於茲」,寫的是一部通史。從「十二本紀」來看,這一歷史進程完全是以人事為發展線索顯示出來的。如《五帝本紀》,是通過區別紛繁的文獻和實地考察所得,弄清黃帝的事跡,「擇其言尤雅者」入史。而夏、殷、周、秦四本紀,都是首敘各朝始祖之姓,次敘各朝大事。《秦始皇本紀》講了秦始皇的功業和賈誼對秦始皇政治的批評。《項羽本紀》敘述項羽「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的史實,並揭示了項羽「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9]的悲劇。《高祖本紀》意在表述夏、殷、周、秦、漢政治的歷史遞變。《呂太后本紀》《孝文本紀》《孝景本紀》著意於寫出當時的政治統治局面,如惠帝、呂后時「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穡,衣食滋殖」,孝文帝「德至盛也」,孝景帝時「諸侯太盛」,等等。「十二本紀」的後論表明,司馬遷是完全拋開了「天命」在寫一部貫通古今的人事的歷史。這在歷史觀念上和歷史撰述上,都是偉大的創舉。

  值得注意的是,「十二本紀」後論在著意強調的側重點上,又並非完全雷同,而是富於變化,顯示了司馬遷對歷史進程中有關人事的深入思考和卓越見識。例如,《五帝本紀》後論寫道:

  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孔子所傳《宰予問》《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傳。余嘗西至空桐,北過涿鹿,東漸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長老皆各往往稱黃帝、堯、舜之處,風教固殊焉,總之不離古文者近是。予觀《春秋》《國語》,其發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顧弟弗深考,其所表見皆不虛。書缺有間矣,其軼乃時時見於他說。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余並論次,擇其言尤雅者,故著為本紀書首。[10]

  這一段話至少表明了兩個問題:第一,司馬遷對中國歷史的開篇十分重視,故上限起自「五帝」。第二,關於「五帝」的傳說或撰述,多有「不雅訓」者,為慎重起見,司馬遷一是從「孔子所傳宰予問《五帝德》及《帝系姓》」有所依據,二是由「南浮江淮」訪問長老得到啟發,三是以《春秋》《國語》所記得到印證,乃鄭重寫出《五帝本紀》。司馬遷特別強調說,對此,「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者,是難以認識清楚的。由此可見,在司馬遷時代,為了寫出中國歷史的開篇,他是慎而又慎才落筆的。有了這樣一個好的開篇,往下的歷史就有了源頭。司馬遷的這一創見和《五帝本紀》的表述,對於後人認識中華民族先民的歷史,有不可估量的思想影響和歷史意義。

  例如,《夏本紀》後論寫道:

  禹為姒姓,其後分封,用國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尋氏、彤城氏、褒氏、費氏、杞氏、繒氏、辛氏、冥氏、斟戈氏。孔子正夏時,學者多傳《夏小正》雲。自虞、夏時,貢賦備矣。或言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因葬焉,命曰會稽。會稽者,會計也。[11]

  這裡講到了「用國為姓」的由來,講到了「夏小正」問題,尤其是講到了有人說「禹會諸侯江南,計功而崩」,而「會稽」即「會計」。這都是交代了比較重要的史事。

  例如,《周本紀》後論寫道:

  學者皆稱周伐紂,居洛邑,綜其實不然。武王營之,成王使召公卜居,居九鼎焉,而周復都豐、鎬。至犬戎敗幽王,周乃東徙於洛邑。所謂「周公葬畢」,畢在鎬東南杜中。秦滅周。漢興九十有餘載,天子將封泰山,東巡狩至河南,求周苗裔,封其後嘉三十里地,號曰周子南君,比列侯,以奉其先祭祀。[12]

  西周都於何地,這無疑是西周歷史上的重大問題,故司馬遷著重糾正了「學者皆稱周伐紂,居洛邑」的說法,指出「周復都豐、鎬」的史實,以及漢武帝時封「周苗裔」為「周子南君」「以奉其先祭祀」之事。凡此,都給人以歷史之連續性的深刻印象。

  《秦始皇本紀》後論和《項羽本紀》後論是比較具體地評論歷史人物的言論,在「十二本紀」後論中具有鮮明的特點。而這兩首後論本身在表述上又各不相同。《秦始皇本紀》後論主要是引用賈誼的《過秦論》論秦之興亡,其中對秦始皇的評論是核心內容,司馬遷對賈誼之論極為贊同,說「善哉乎賈生推言之也」[13]。

  《項羽本紀》後論對於項羽的評論,可以說半是讚嘆,半是批評,表明了司馬遷對這樣一個悲劇英雄人物的確切的歷史定位。司馬遷寫道:

  吾聞之周生曰「舜目蓋重瞳子」,又聞項羽亦重瞳子。羽豈其苗裔邪?何興之暴也!夫秦失其政,陳涉首難,豪傑蜂起,相與並爭,不可勝數。然羽非有尺寸,乘勢起隴畝之中,三年,遂將五諸侯滅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號為「霸王」,位雖不終,近古以來未嘗有也。及羽背關懷楚,放逐義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難矣。自矜功伐,奮其私智而不師古,謂霸王之業,欲以力征經營天下,五年卒亡其國,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14]

  司馬遷把項羽同舜的苗裔聯繫起來,似無充分根據,這或許反映了司馬遷對這個英雄的欽佩之情。在這個評論中,最重要的論點是:第一,項羽是「近古以來未嘗有」的歷史人物,項羽的事跡證明了這一點。第二,項羽「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過矣」,這是對項羽「自矜功伐」、從不「自責」的批評和痛惜。從司馬遷的評論中,我們不難看出項羽是一個將恢宏和狹隘、強大和脆弱集於一身的人物。正因為如此,這個歷史人物給後人留下了太多的教訓和太深刻的啟示。

  司馬遷評論漢高祖劉邦,稱讚他能夠做到「承敝易變,使人不倦」[15];稱讚漢文帝治國,做到「德至盛也」[16]。以他們二人同秦始皇、項羽做一對比,可以極鮮明地看到,人在歷史進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

  司馬遷在《史記》的《陳涉世家》《劉敬叔孫通列傳》《曹相國世家》《絳侯周勃世家》《蕭相國世家》等篇中,充分肯定了人在歷史轉折關頭或重大事變中的作用;在《蘇秦列傳》《陳丞相世家》《孝景本紀》《項羽本紀》《高祖本紀》等篇中,強調了人的智謀在歷史進程中具有的重要作用;在《楚元王世家》《匈奴列傳》《淮陰侯列傳》《魏公子列傳》《范雎蔡澤列傳》等篇中,闡說了用人的當否與國家的存亡安危的重大關係;在《遊俠列傳》《貨殖列傳》《滑稽列傳》等篇中,寫出了一般民眾在社會歷史中的作用,等等,都是從不同的側面強調了人在歷史發展中的中心位置。

  概而言之,人在歷史活動中占有中心的位置,人在歷史運動中的作用表現在許多不同的方面,就某些人來說,人的作用的發揮是同機遇、形勢相關聯的。形勢造就了傑出人物,而傑出人物的行為又影響著社會的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這是先秦、秦漢時期的史學在關於「人」的作用之認識上的重要理論成果。

  與此同時,關於人的等第劃分的觀念也在發展。一般說來,西周和春秋時期,天子、諸侯、大夫、士是幾個明顯的等級,這些等級的最底層是眾多的「民」或「庶人」。戰國時期,秦國實行變法,獎勵耕戰,開始突破世襲制的樊籬,以軍功授爵,等級的界限依然存在。在春秋戰國時期的史籍中,還常有「君子」與「小人」之分,「國人」與「野人」之別,其中包含著倫理上、文化修養上、職業上和地域上的差別,雖不能完全排除等級的高下,但卻並非嚴格的等級觀念的表述。但是,「大夫」和「庶人」的界限卻是異常分明的,所謂「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17],是不可改變的等級差異的界限。至於孟子說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18],本是思想家的一種理論,並不能反映當時的社會現實。

  司馬遷論人,與《春秋》緊密相連,認為「《春秋》辯是非,故長於治人」,故為人君父者、為人臣子者都必須懂得《春秋》,不可不通於《春秋》之義,其核心思想是「辯是非」[19]。班固著《漢書》,增立《古今人表》,是一大創造。《古今人表》把自秦以前所見於經、傳的人物列於表中,並按上上(聖人)、上中(仁人)、上下(智人)、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愚人)九等排列,讀來一覽無餘。班固把人分為九個等第的原則和標準的原則是「顯善昭惡,勸戒後人」[20],核心是道德準繩。但是他的序文往往又超出了道德準繩。第一,他強調「生而知之者,上也」,「困而不學,民斯為下矣」。且不說何來「生而知之」的人,就是「困而不學」又怎能用以概括「民」的本性呢?第二,他強調「中」與「上」可以溝通,「唯上智與下愚不移」,永遠不可改變。他雖然是引用孔子的說法,但顯然是賦予了濃厚的等級色彩。第三,班固對「上智」「下愚」的具體說明也過於絕對化,所謂「可與為善,不可與為惡,是謂上智」,所謂「可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換言之,「上智」者不會有任何惡行,「下愚」者不會有任何善舉,這在歷史上和現實中都是難得見到的。在這些問題上,班固的歷史觀念中顯然是缺少了樸素辯證的思想,從而把「上智」「下愚」推向極端。

  《古今人表》的歷史認識價值在於:它把秦以前的歷史人物(包括傳說中的人物)按照作者的價值判斷,一一分列於九等之中,每人的時代、等第一目了然。其所判斷不論是否妥帖,都能明確地反映作者的評價標準。

  《古今人表》是關於歷史人物的價值判斷和表現形式相結合的對於「人」的認識。後世史家或貶或褒,多從史書體例論其得失,似有未妥。《古今人表》最值得關注的地方,是其不以人的政治、經濟地位論其高下,故有的貴為天子者而被列於「愚人」,有的貧為陋巷一書生而被列於「仁人」。這種不以富貴、貧賤取人,而以賢愚、善惡作為判斷歷史人物標準的觀念,包含著積極的意義,並對後世史家產生了影響。

  [1] 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297頁。

  [2] 司馬遷:《史記》卷十四《十二諸侯年表》序,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509頁。

  [3] 《論語·憲問》,楊伯峻譯註,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58頁。

  [4] 《論語·堯曰》,楊伯峻譯註,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11頁。

  [5] 《論語·雍也》,楊伯峻譯註,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63~64頁。

  [6] 《論語·述而》,楊伯峻譯註,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72頁。

  [7] 司馬遷:《史記》卷二十三《禮書》序,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157~1158頁。

  [8] 司馬遷:《史記》卷二十九《河渠書》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415頁。

  [9]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39頁。

  [10] 司馬遷:《史記》卷一《五帝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6頁。

  [11] 司馬遷:《史記》卷二《夏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89頁。

  [12] 司馬遷:《史記》卷四《周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70頁。

  [13] 司馬遷:《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276頁。

  [14] 司馬遷:《史記》卷七《項羽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38~339頁。

  [15] 司馬遷:《史記》卷八《高祖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94頁。

  [16] 司馬遷:《史記》卷十《孝文本紀》後論,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37頁。

  [17] 《禮記》卷三《曲禮上》,《十三經註疏》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249頁。

  [18] 《孟子》卷十四《盡心下》,楊伯峻譯註,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328頁。

  [19] 司馬遷:《史記》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3297頁。

  [20] 班固:《漢書》卷二十《古今人表》序,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86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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