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邁耶的音樂美學思想
2024-08-14 18:21:30
作者: 張德興
列納德·邁耶(Leonard Meyer,1918—2007年)是美國音樂學家,芝加哥大學音樂教授。他把格式塔心理學的基本原理用於分析聽覺藝術,並融合了資訊理論美學的某些基本觀點來分析音樂作品,進一步推進了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發展。他的代表作是《音樂中的情感與意義》(1956年),此外還著有《音樂中的意義和資訊理論》(1957年)、《關於音樂中的價值和偉大的一些評論》(1959年)、《音樂,藝術與觀念》(1967年)、《音樂之解釋:論文和研究集》(1973年)等。
如果說,阿恩海姆主要是以視覺藝術為對象闡述了一系列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理論的話,那麼邁耶則以聽覺藝術為對象,進一步擴展了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範圍,深化了該派美學。
一 音樂也是格式塔
邁耶首先認為,音樂事件也和視覺藝術中的種種對象一樣,是一個格式塔,它們是作為一個有機整體而存在的。他指出,音樂事件是一個整體事件,它們只有「在最低的構造水平上才存在。它們並不是孤立的,而是更大的整體的部分而已。這就是說,音樂的可能發生的結果是一個按規律構造起來生動的統一體,它被我們稱為主旋律的一部分……這些更大的統一體,它們是較高的構造水平上的結果,但是現在是更大的音樂片斷或語言學的段落或詩的一節的部分。依此推之,它們又是整個音樂作品或整個文學作品的一部分」。[1]在這段話中,邁耶清楚地表述了這樣幾個思想:第一,音樂事件是一個生動的統一體,它的構成是有規律可循的;第二,作為一個統一體的音樂事件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作為一個更大的整體的部分而存在的;第三,各種音樂事件在構造水平上有高低之分,一般說來,音樂事件的更大一些的統一體具有較高的構造水平。顯然,邁耶的這些看法的立足點是格式塔心理學的有機整體思想。
格式塔心理學的一個基本原則是認為整體並不等於部分之和,整體先於部分,並決定了各部分的性質和意義。邁耶把這一基本原則運用到音樂美學之中,指出:「一段音樂要比樂譜上的音符包含了更多的內容。它是這一系列音符在(現實的)聲音和想像的聲音中的特殊實現。」[2]也就是說,當樂譜上的音符在現實中或想像中得到具體化,實現為一支完整的樂曲的時候,這樂曲就不再是一個個音符的簡單組合,而是統一為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包含了一些新的創造。正因為這樣,所以當我們重複傾聽一首樂曲時,就會獲得一種新的審美享受,用邁耶的話來說就是:演奏家演奏音樂時都有一定的方式和時間,這都是音樂事件的實現。「因此,一段音樂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種獨一無二的藝術再創造,就此而言,每次演奏都包含了一種新的信息。正是通過創造新的信息,所以演奏家才使我們對於同一首樂曲百聽不厭。」[3]
其次,在邁耶看來,欣賞音樂也應當用格式塔心理學的基本原理加以指導。首先,我們所欣賞的音樂是一個格式塔。「理解音樂不僅僅是感受不同的樂音。音樂以它們形成種種曲調(音樂事件)的方式包含了樂音之間的相互關係。而且,較小的曲調之間相互聯結,在更高的結構水平上構成了更大的曲調系列。而這些反過來又同時影響了在較低結構水平和較高結構水平上的曲調的進一步發展。」[4]只有把一首樂曲當作一個包含了各種結構水平的有機整體來看待,我們才能有效地欣賞它。欣賞者對於同一首樂曲可以百聽不厭,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樂曲內在結構的複雜性以及欣賞過程的複雜性。欣賞音樂是「包含了理解、知識以及記憶的敏感性的複雜藝術,所以,一音樂事件的許多內容在第一次欣賞時往往會被遺漏」。[5]正因為這樣,對同一首樂曲的每一次欣賞都會不斷發現該樂曲的新的內容。同時,由於對該樂曲的複雜性和豐富性越來越有所理解,從而也就越來越能把該樂曲作為—個整體把握。因此,對於同一樂曲的反覆傾聽非但不會使人厭煩,反而會產生新的審美愉悅。
欣賞是一種複雜的藝術,其中對記憶有很高的要求。由此,邁耶進一步用格式塔心理學原理分析了記憶在音樂欣賞中的作用。他指出:「記憶並不是記錄外部刺激的一種機械的手段。它是一種服從於『優格式塔心理規劃』的積極力量,它組織、改變和矯正由知覺獲得的印象。在這樣做的時候,它勢必『改善』(規範)音樂結構形式中那些不規則的、然而又很好的構造的片斷,或者『忘記』那些結構平庸的部分。」[6]比如說,一首樂曲中的主旋律或某些部分在結構上十分有力,那麼就容易被精確地記憶;反之,那些結構上薄弱的部分,如轉調和發展的段落則易被忘記或在記憶中被重新組織。
二 關於音樂的價值問題
邁耶認為,音樂的價值應從音樂作品與欣賞者之間的關係中加以認識。他指出:「價值是音樂經驗的性質引起的。它既不是音樂對象自身固有的,也不是存在於聽者自己的心裡。說得更恰當一點,價值是作為一種處理的結果而出現的,它發生於客觀的條件之中,發生於音樂作品與聽者之間。」[7]
那麼,在音樂欣賞中我們如何評判一首樂曲的價值呢?邁耶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具有一種把格式塔心理學美學與資訊理論美學相融合的傾向。他認為,一件音樂作品的傑出與否、價值的高低與否是有技術標準的。「一個好的音樂作品必須有前後貫通的風格:即它必須採用一個具有統一性的預期和概率系統:它應具備明確的基本意向:它應該有多種變化,有統一性,有依照實際情況很容易被發現的其他所有的範疇。」[8]這就是說,判斷音樂作品的好壞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該作品的統一性。
同時,他認為僅僅有這一條格式塔標準還不夠,他進一步從資訊理論的角度提出了新的標準。通過對分別由德國古典作曲家巴赫和義大利古典作曲家吉米尼里寫的賦格曲的比較分析,邁耶指出,我們還應當用資訊理論來確定音樂作品的價值。因為「更新的資訊理論已經發展了各種概念,其中似乎有包含著抵擋因素與價值之間關係的內容」。「它告訴我們:如果一個音樂情境是高度組織起來的,以至使可能出現的後果有高度的可能性,那麼,如果這種可能真的出現了,以這種音樂訊息(我們已把它們稱為音樂的可能結果)方式所交流的信息是微弱的。另一方面,如果這種音樂情境不能肯定,而使前提和後果的關係沒有高度的可能性,那麼,在音樂中所包含的信息就會加強。」[9]一般說來,包含在音樂作品中的信息越多,它的價值也就越大。當然這並不是沒有前提條件的。完全是胡亂刺激的系列是不可能有什麼價值的。因為音樂「依靠的是一種有序概率系統,一種善於猜測的過程,它們用來造成種種與另一個人有相互關係的刺激或可能結果」。作為一種「有序概率系統」的音樂作品的信息的多少,與抵擋(resistance)和偏離(deviation)有著緊密的聯繫。音樂的發展沒有抵擋和偏離,就會像重物從空中跌落下來一樣,平淡無味。抵擋和偏離會增加旋律運動中的不確定性,從而增加其價值。音樂作品「實際將成為什麼東西的不確定性越大,包含在總的結果中的信息也就越大。因此,較大的不確定性和較大的信息是齊頭並進的」。[10]然而,不確定性並不等於含混。不確定性是朝向目標運動的,而含混則削弱了各種構成關係的轉移變化和引起運動的特點,使音樂趨向意識受到損害。
總之,在邁耶看來,只有把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基本觀點與資訊理論美學的基本觀點結合起來,我們才會獲得確定音樂作品價值的明確標準。
三 關於音樂的意義問題
邁耶還進一步談到音樂的意義問題。他認為,曲調、主題、配器等音樂事件的意義就在於這個事實,即它導致訓練有素的聽眾自覺或不自覺地期待隨後的事件或者許多可供選擇的隨後事件中的一個的到來。這樣的期待依賴於這樣一個事實,即被感知為處在種種音樂環境的特殊定向中的任何特殊事件的可能性。因此,這樣的期待就包含了不同程度的確定性。對於音樂的意義問題的思考,邁耶的思路是十分清楚的:一音樂事件的意義在於引起聽眾的期待,而聽眾的期待則具有種種可能性。在音樂中正如在詩歌中一樣,一覽無餘是難以包含豐富的意義的,說到底,「音樂的意義是一種可能性程度的功能,這種功能在一特殊的音樂事件中可以被聽眾感受到;這種可能性不僅依賴於事件本身的特性,而且也依賴於前此發生的所有事件的性質和可能性」。[11]
顯然,邁耶的這種看法仍然包含著用格式塔心理學原理解決音樂意義問題的意圖。因此,認識音樂的意義不僅局限於某一音樂事件本身的特性,而且要把它放到更廣泛的音樂環境中去看待,即要與前此發生的所有音樂事件的性質和可能性聯繫起來。而且還應當與音樂欣賞者相聯繫。「由於人類心靈的知覺樣式,由於聽眾學到的風格化的欣賞習慣,所以一音樂事件總是隱含著伴隨特殊可能性程度的後起的諸音樂事件。」[12]只有把這三方面的因素結合起來,我們才能準確地確定某一音樂事件的意義。
綜上所述,邁耶的音樂美學思想把格式塔心理學美學擴展到聽覺藝術領域,並企圖把該派美學與資訊理論美學結合起來,從而表現出一種綜合和開放的新動向,值得我們重視。資訊理論美學運用概率論度量信息,認為一部藝術作品的價值就在於它給欣賞者帶來多少具有獨創性的信息。在論述藝術作品的價值問題時,邁耶充分運用了這一基本觀點。邁耶的這種做法對於克服阿恩海姆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內在矛盾具有重要意義。邁耶的音樂美學的主要缺陷是對音樂表現情感這一基本功能有所忽視,也就是說,他更注重音樂的形式方面,而忽視了音樂的內容方面。偏重形式、忽略內容,是格式塔心理學美學的理論家們的通病,邁耶當然也不例外。
[1] 邁耶:《關於音樂中的價值和偉大的一些評論》,見蔣孔陽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下),361~362頁。
[2] 邁耶:《論重複傾聽的音樂》,見卡茲編:《美學問題》英文版,526頁,1970。
[3] 韋茲:《美學問題》,526頁。
[4] 同上書,524頁。
[5] 同上書,524頁。
[6] 同上書,524~525頁。
[7] 蔣孔陽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下),365頁。
[8] 同上書(下),353頁。
[9] 同上書(下),357~358頁。
[10] 蔣孔陽主編:《二十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下),358~359頁。
[11] 韋茲編:《美學問題》,522頁。
[12] 同上書,5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