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布魯克斯的「細讀」法
2024-08-14 18:18:41
作者: 張德興
克林斯·布魯克斯(Cleanth Brooks,1906—1994年)是新批評派中最活躍、也是最多產的批評家。1928年畢業於梵得比爾大學,1932—1947年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任教,並創辦《南方評論》,1947年起任耶魯大學教授。布魯克斯在其一系列著作中深入細緻地論述了新批評派的基本理論和細讀法批評方法,他為傳播新批評、為在美國高等學校中普及新批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著作有:《怎樣讀詩》(1935年,與沃倫合著)、《怎樣讀小說》(1943年,與沃倫合著)、《精製的瓮》(1947年)、《現代詩與傳統》(1963年)、《隱藏的上帝:海明威、福克納、濟慈、艾略特和沃倫研究》(1971年)等。
一 為形式主義辯護
新批評派是一種形式主義流派。儘管如此,該派理論家一般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形式主義者。布魯克斯則理直氣壯地宣稱自己主張的是一種形式主義批評。
布魯克斯對新批評派的一系列核心觀點充分加以肯定,並針對他人的攻擊予以辯護。他認為,形式主義批評的一個基本信條就是:「文學批評是對於批評對象的描述和評價。」[1]「形式主義批評家主要關注的是作品本身。」[2]這種觀點就和把文學批評與作者或與讀者緊密聯繫的觀點劃清了界限。布魯克斯也承認,作者在創作時會懷有各種不同的動機,或為金錢,或為自我表現等,作品可以表現作者的個性;而讀者對於文學也有意義:文學作品在讀者閱讀之前只是潛在的,只有在閱讀時,作品才會在讀者心靈中被重新創作出來。然而,布魯克斯認為,儘管研究作者的思想狀況和研究讀者的接受也有價值,但是它們本身並不是文學批評。因為研究作者的個人經歷和心理只是描述創作的過程,而不是對作品本身的結構的研究。而研究讀者對一部文學作品的評論則會使批評家從作品本身轉向心理學和文藝批評史,而這也不能等同於對文學作品本身的批評。
布魯克斯指出,以作者或以讀者作為批評的對象必然會涉及相應的評判作品的標準:前者會以作者的「誠意」或意圖來判斷作品的優劣,後者則以讀者閱讀時的感受為標準。然而這兩種標準在布魯克斯看來都不能正確地評判作品。例如,海明威曾在《時代》周刊上聲稱,他的《過河入林》是他最好的一部作品。然而布魯克斯指出,凡讀過這部小說的人大都會認為它不過是平庸之作。而當一位讀者讀一首詩時讀得心花怒放,這首詩是否就一定是好詩了呢?布魯克斯認為也未必。因為讀者的感受並不能作為批評的標準,而「詳細描述閱讀某一作品時的感情活動遠不等於為熱心的讀者剖析作品的本質與結構」。[3]
無論是注重作者,追尋文學作品產生的根源,還是注重讀者,研究作品所產生的影響,都不是真正的文學批評。布魯克斯斷然主張,文學批評就是對作品本身的描述和評價。至於作者的真正意圖,我們只能以作品為依據,只有在作品中實現了的意圖才是作者的真正意圖,至於作者對創作的設想及他事後的回憶都不能作為依據。同樣,理想的讀者應當找到一個中心立足點,以它為基準來研究詩歌或小說的結構。布魯克斯所主張的並為之辯護的正是新批評派的文本中心論的批評立場,這對於現代文本理論的發展具有很大的推動作用。這樣一種立場把人們的目光主要引向了作品本身,把作品作為一個獨立自足的整體進行深入研究,獲得了許多重要成果。當然其片面性則在於割斷了文學作品與外部事物的聯繫,這樣就不可能正確理解作品,陷入了形式主義的泥潭。
二 悖論與反諷
布魯克斯主張文學批評只應當關心作品本身,在他看來,文學作品應當是一個和諧的整體,對於一件成功的作品來說,形式和內容是不可分的。同俄國形式主義者相似,他把內容依附於形式,認為「形式就是意義」[4]。作品的形式關係包含了邏輯關係,又超出了邏輯關係。從總體上說,文學最終是隱喻的、象徵的。顯然,他對文學作品的關注最主要的還是對作品形式的關注。而對形式的關注又主要體現在運用語義學方法對作品語言、結構進行分析研究。
他首先對文學作品語言中的悖論和反諷進行細緻分析。悖論是修辭學中的一種修辭格,指的是表面上荒謬而實際上真實的陳述。然而正是這樣一種悖論語言成了布魯克斯心目中理想的詩歌語言:「悖論正合詩歌的用途,並且是詩歌不可避免的語言。科學家的真理要求其語言清除悖論的一切痕跡;很明顯,詩人要表達的真理只能用悖論語言。」[5]布魯克斯進一步把悖論的使用範圍從語言擴展到結構,把它作為詩歌區別於其他文體的一個基本特徵。詩人在創作中,有意對語言加以違反常規的使用,用暴力扭曲詞語的原意使之變形,並把在邏輯上不相干的甚至對立的詞語聯結在一起,使之相互作用、相互碰撞,在結構安排上也是如此。詩意正是在這種相互碰撞、不協調中產生。
布魯克斯還用「細讀法」具體分析了華茲華斯的《西敏寺橋上作》和多恩的《聖諡》這兩首英國文學史上的名詩,用具體作品作為例證來進一步闡明自己的觀點。他指出,華茲華斯的詩風樸實無華,然而他的詩作也依然離不開悖論。例如《西敏寺橋上作》這首十四行詩,詩中幾乎沒有任何逼真的描寫,只是把細節雜亂地堆在一起,總的來說只有一些平淡無奇的詞語和用濫了的比喻。可是為什麼仍被人們看作是一篇佳作,具有強大的力量呢?在布魯克斯看來,原因就在於引發了這首詩的悖論情景。倫敦城本來是動盪不安而又骯髒的,可是詩人在晨光熹微中看到了它的沉睡、它的莊嚴、它的美,這是一種悖論式的情景,這種悖論的特徵是「奇異」。華茲華斯使讀者看到平常之物的不平常,散文式的事物實際上充滿了詩意。
布魯克斯還分析了玄學派詩人多恩的《聖諡》,指出貫穿這首詩的基本比喻就是一個悖論,因為多恩把世俗認為是非聖潔的愛情當作神聖的愛來描寫。布魯克斯認為,一位詩人如果想要把《聖諡》所要表達的內容描寫出來,那麼他只有使用悖論這一手法。悖論就是詩歌語言和結構的各種平面在不斷地傾倒,產生種種重疊、差異和矛盾。而這正是玄學派詩人運用得爐火純青的,因此,在布魯克斯的心目中,玄學派詩乃是英語詩的最高峰。
布魯克斯也十分重視反諷。反諷表示的是所說的話與所要表示的意思恰恰相反。他認為,在文學作品中,反諷是由於語詞受到語境的壓力造成意義扭轉而形成的所言與所指之間的對立的語言現象。這也是詩歌語言與科學術語的一個根本區別。因為科學術語是不會在語境的壓力下改變意義的。但詩歌語言則是多義的,詩人使用的詞包蘊各種意義,它是具有潛在意義能力的詞,即是意義的網絡。反諷也就鮮明地表現出詩歌語言的這一特徵,反諷是語境對於一個陳述語的明顯歪曲,作為對語境壓力的承認,它存在於所有時代、所有種類的詩歌中。反諷之所以具有這樣的地位,一方面是由詩的「本體特徵」所決定的,另一方面則為文學語言本身的難控性和經驗的複雜性所制約。詩歌需要依賴言外之意和旁敲側擊使語言具有新鮮感。
需要指出的是,布魯克斯對悖論和反諷這兩個術語的使用常常出現混淆的情況,這本身也說明這兩個術語之間的區別不是本質性的。
三 結構理論:和諧的整體
對於文學作品的結構,布魯克斯堅持有機整體的觀點。他認為:「文學批評主要關注的是整體,即文學作品是否成功地形成了一個和諧的整體,組成這個整體的各個部分又具有怎樣的相互關係。」[6]「和諧的整體」就是一種有機整體,優秀的文學作品首先應當是一個有機整體。華茲華斯和多恩的詩之所以完美,除了上述談到的他們運用悖論和反諷這樣一些基本修辭手法之外,還在於在他們的作品中,部分與部分之間存在著有機的聯繫的,即每個部分都影響著整體,同時也接受整體的影響。布魯克斯還用十分形象的比喻說明這種有機整體性:一首詩的種種構成因素是互相聯繫的,它們不像排列在一個花束上面的花朵,而是像與一株活著的花木的其他部分相聯繫的花朵。詩的美就在於整株花木的開花離不開莖、葉、根。一首詩的成功,是由它的全部因素的綜合作用造成的。因此,一首詩個別成分的魅力與這首詩整體的魅力是不同的,後者是一種「整體型」式的效果。在本質上,它可以將相對立的各種成分,如美麗的與醜惡的、有魅力的與無吸引力的等結合在一起,從而產生整體的魅力。
布魯克斯進一步指出,結構的基本原則就是對作品的內涵、態度和意義進行平衡和協調。結構並非僅僅把不同因素安排成同類的組合體,使類似的東西成雙成對,而是把相似的與不相似的因素相結合。結構是一種積極的統一,它不是通過迴避矛盾取得和諧,而是通過揭示矛盾,展開矛盾,解決矛盾而取得和諧。正因為如此,這種結構本身就是一種含有意義、評價和闡釋的結構。
布魯克斯對於結構問題的論述包含了深刻的辯證法因素。首先,他從聯繫的角度來分析文學作品的結構,把文學作品看成是由各組成部分有機統一而成的整體,看到了各組成部分之間、每個組成部分與整體之間的聯繫,這是很深刻的。其次,他又用對立統一的觀點來認識結構的原則,把結構看成是一種積極的統一。布魯克斯的這種觀點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實際上是對蘭色姆割裂構架與肌質的形上學觀點的否定。
布魯克斯還提出了不少重要觀點,如,詩的結構是由於各種張力作用的結果,而這些張力則通過隱喻、象徵、命題等手段建立起來;文學作品中詞語的意義離不開它們的語境:不能用科學的或者哲學的尺度來衡量文學作品;詩歌並不排除思想,但詩歌中的思想是通過具體情景表現的,等等,布魯克斯的這一系列觀點表明,他對新批評派的基本理論有著深刻的理解,而且在文學批評的實踐中,他也身體力行,寫出了許多用「細讀法」分析文學作品的典範之作。
[1] 布魯克斯:《形式主義批評家》,見趙毅衡編:《「新批評」文集》,486頁。
[2] 同上文,見同上書,488頁。
[3] 趙毅衡編:《「新批評」文集》,490頁。
[4] 同上書,487頁。
[5] 同上書,314頁。
[6] 趙毅衡編:《「新批評」文集》,48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