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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奧伊肯的精神生活的美學

2024-08-14 18:04:32 作者: 蔣孔陽

  魯道夫·奧伊肯("Rudolf Eucken",舊譯"倭鏗",1846-1926年)是德國生命哲學的另一位重要代表人物。他所倡導的是一種歷史-文化傾向的生命哲學,用他自己的說法,可稱之為精神生活的哲學,在這種哲學基礎之上的美學思想,當然亦可稱為精神生活的美學。他於1863年入哥廷根大學學習語言學和哲學,獲博士學位以後,在法蘭克福高級中學任教。1871年任瑞士巴塞爾大學哲學教授,1874年任耶拿大學教授,直至1920年退休。他的主要著作有:《近代思想主潮》(1878年)、《精神生活的統一性》(1888年)、《大思想家的人生觀》(1890年)、《為精神生活的內容而戰鬥》(1896年)、《宗教之真理》(1901年)、《一種新人生觀大綱》(1907年)、《生活的意義與價值》(1908年)、《知識與生活》(1912年)、《當代倫理學與精神生活的關係》(1913年)、《自傳》(1921年)等。他曾於1908年獲得過諾貝爾文學獎。他的美學思想就包含在他的精神生活哲學的著作之中。

  他的精神生活哲學認為,哲學不能以抽象概念為中心,應該以活生生的、非常具體的生命或生活為中心,是生活第一,不是思想第一。他對自然主義、理智主義、人本主義分別作了剖析和批判。他認為,自然主義把人的生活物質化、生物化,剝奪了人的創造精神和思想自由,要人安於本能的生活,使人的生活受生存競爭法則的支配,喪失了崇高的理想和追求。理智主義對自然主義的批評不無道理,但它把人的生活抽象化、概念化,要人為抽象的觀念或理想而奮鬥,同樣是片面的機械的。至於社會上流行的人本主義,也有類似的缺點,它或者只從生活本身論生活,不能超越自身看到全體,或者只注重表面的物質生活,忽視人的生活本身,忽視精神生活。因此,他認為整個問題的關鍵之處在於承認一種獨立的精神生活及其在人身上的展現。他認為,人是自然與精神的會合點,人的義務和特權便是以積極的態度不斷地追求精神生活,克服其非精神的本質。精神生活是內在的,它不是植根於外部世界,而是植根於人的心靈,但它又是獨立的,它超越主觀的個體,可以接觸到宇宙的廣袤和真理。人應以行動追求絕對的真、善、美,追求自由自主的人格,只有當人格發展時,才能達到獨立的精神生活。精神生活絕不是最終的成就,因為它始終是一個隨歷史而發展的過程。歷史的發展就是精神生活的具體化,是它由分散孤立到內在統一的發展史。精神生活的本質就是要超越自身,超出自然與理智的對立,達到兩者的統一。精神生活是最真實的存在。它既是主體自我的生活,又是客體宇宙的生活。精神生活乃是真理本身,它在個體身上的展現是有層次的,不同的層次便是不同的境界。人應以自己的全部機能,不僅以理智,更需要以意志和直覺的努力,能動地追求更高的精神水平。他認為,道德生活和宗教生活是人的精神的最高境界,而宗教的力量在於把生活的重心從理智的世界轉到道德世界和人格世界。他希望實現這樣的社會:它擺脫了必然性的壓力,並以體現和珍視一種獨立的精神性為己任。它的職能是儘可能地在人們面前保持一種精神自由王國,捍衛其理想和價值標準,並造成一種與之相適應的精神氛圍。如此方可恢復生活的真正意義和價值。[80]

  正是在這種精神生活哲學的基礎上,奧伊肯展開了他的美學思考。他雖然十分看重道德和宗教對於精神生活的舉足輕重的作用,然而他也認為,科學和藝術的貢獻對精神生活來說同樣是必不可少的。科學的貢獻不可少,因為只有通過嚴密推理的篩選和澄清工作,精神才能使它自己永遠區別於日常生存水平;藝術的貢獻不可少,因為任何新的理想,只有藉助於想像和藝術的形式,才能成為非常生動的和持續的,從而引導和影響生活,正如宗教經驗本身已經非常清楚地顯示的那樣。[81]他用路德的話來概括生活:"不存在任何完美的成就:一切都在創造之中。我們看不到終點,而只看到走向終點的道路。光輝的頂點尚未到達,細緻入微的改進還在繼續。"[82]因此,我們可以說,在奧伊肯那裡,生活在創造中,美和藝術也在創造中。所以,藝術就成了精神生活的證據。他指出,生活的所有特殊部門——宗教和道德,藝術和科學——應當如其發展狀況所顯示的那樣作為精神生活的證據而被予以更細緻的考察。這些領域中的每一個,各以其自己的方式,體現出作為整體的精神生活本身是一個基本的事實,比它的研究所能揭示的任何特殊事實更根本。[83]從這個意義上說,藝術和美又是精神生活的確證形式。它是生活過程的整體性提供的一種綜合的具體形式。這種綜合所採取的具體形式決定了一個偉大歷史時期所特有的文化類型。因而希臘世界按照一種造型藝術形式塑造其生活,把形式作為中心的、占支配地位的東西來考慮。與此相反,啟蒙運動堅持一種能動的綜合,以流轉運動取代了靜止不變。[84]藝術的根本經驗是極不相同的,教育的根本經驗也是極不相同的。倘若內部和外部之間沒有友好的交互作用和相互聯繫,倘若生活過程沒有超越它們之間的對立,藝術便完全不可想像。因此,藝術創造意味著承認宇宙的和諧。[85]由此可見,在奧伊肯看來,藝術是在宇宙和諧的基礎上進行的超越內部和外部的精神生活創造。他還說:"在人類進行努力的一切主要領域——真、善、美的領域——都有精神內容的增長。"[86]這也可見他是把美當作精神生活一個不可分離的重要方面。

  奧伊肯十分強調精神生活的整體性,並且力圖通過整個精神生活的獨立性、創造性、超越性去實現他的理想社會,真正體現生命(生活)的意義和價值。與此同時,他也非常清楚地認識到,精神生活是由道德、宗教、科學、藝術等不同的領域統一構成的,它們各自都有特殊之處。奧伊肯正是在把藝術與道德的關係作了深入的歷史考察以後,指明了兩者的區別和對立統一,並且在兩者的比較之中闡述了藝術的特徵及其在建設新生活中的偉大作用。

  

  他十分清楚,藝術與道德的經常衝突由來已久,它們彼此保持著緊張和敵對的關係。這種狀況絕不僅是人類偏見的結果,事物本身的性質也是原因之一。這兩個領域似乎把生活的任務和價值擺在對立的位置:道德要求從屬於普遍適用的法則,藝術熱望個性極自由地發展;道德以責任的嚴肅聲音說話,藝術造就人們一切能力的自由發揮;道德領域是內在的、純粹的領域,它傾向於不太考慮看得見的成就,而藝術的唯一價值在於外部的具體表現。[87]這裡至少點明了藝術的如下特徵:個性化、自由創造性、感性形象性。

  在回顧了自古希臘柏拉圖以來直至19世紀的漫長歲月中道德與藝術的矛盾和對立統一的歷史發展以後,奧伊肯這樣總結道:"我們的歷史考察表明,這種對立面的存在已經是幾千年了。它不是一些暫時性的事件:道德一次又一次地非難藝術脫離生活去描寫軟弱和無生命的東西,而當藝術傾向道德的時候,又被訓斥為生硬的、機械的和沒有靈魂的。深入一些看,我們確信這兩個同樣的因素,在生活的低水平上變得如此離異,而在高水平卻相互接近。在創造性的心靈中,這種對立面如不是完全消除,也會被極大地削弱;這種心靈清楚地表明精神生活諸方面的任何一面都不能分割開來,這種劃分的狀態,與其說是由問題的性質造成的,不如說是由人造成的。事實上,道德和藝術的任何一方,不認清對方的重要性和不可缺少,就不能以一種真正有價值的方式從事自己的工作。它們不從一個廣闊的精神生活整體處理好自己的位置,不追求理解這種關係,就不能完成它們應有的使命。"[88]這表明,在奧伊肯那裡,道德與藝術雖然是歷史上不可避免地相互對立的兩個領域,然而在他的創造性心靈中,在真正的精神生活中,它們卻應該而且可能達到對立的統一。

  從這種基點出發,他論述了藝術的偉大力量。他指出,道德只有進入更寬廣的聯繫,才能不使自己變得僵硬和膚淺。當這種運動產生時,它被導向一種新的現實的質。它不僅意味著命令被正確履行,而且意味著人的內向的更新,一種向著新的生活的前進,它發現藝術是絕對不可缺少的,因為這種新質沒有藝術的活動,就不能作為一個整體來理解,就不能變成真正現實的和生動的,沒有把內與外交織於一體的藝術的建構勞作,它也不能成為真正的普遍性的東西。一旦藝術超出僅僅作為人和僅僅以日常生活的卑微為目的,以達到一個新的世界和新生活為偉大對象,那麼藝術就會因其寧靜而自信的勞動,因其受限於事物內在的必然性,因其靈魂的內在自由,因其把存在的整個無限性內在地帶進我們的力量並使它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的力量,而應被直接看作一種道德。如果說奧伊肯把道德當作精神生活的最高境界,那麼,在他考慮建設他的新生活和新世界時,他發現了藝術的偉大力量,這就是:藝術以它的超越性、創造性、自由性(合規律與合目的的統一)使得我們人類的生命充滿無限的力量。因此,他認為,把藝術從作為整體的生活中分離出來,不是抬高了它而是貶低了它。假如新世界要去征服整個靈魂,而不是停留在含糊的和不確定中,在新生活的建設中,藝術是不可缺少的。[89]

  正是由於他堅決反對藝術脫離生活,所以他也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為藝術而藝術的觀點。他指出,這樣把藝術從生活的其餘部分中分離出來能獲得藝術本身的利益嗎?在這樣的環境下它能取得它有能力取得的最高成果嗎?沿著這條小路走下去確有巨大的危險,藝術可能降低為僅僅是形式的嫻熟,僅是高超技巧的迷人炫目的顯示,這高超技巧後面沒有完整的人,它也不會對完整的人產生影響。這種藝術能在感性經驗的領域作出巨大發現,它能以一種難以想像的方式豐富、完善我們的感性,它可以因克服了種種困難而洋洋得意,但它不能對人類靈魂帶來一點好處,也不能使人感覺到它能提高精神生活。對人類特有感染力的藝術作品,難道不正是那些克服了內容與形式之間的對立的作品嗎?難道內在生命的內容,不是在完美的形式之中才得到充分的表達嗎?難道藝術不曾提出人性問題並試圖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它們?居住在北方的民族特別不能放棄這種內向性。他們不具備表現感性的天賦能力,這是南方民族的特性;他們要找一條由內向到外露的通道是困難的。因此,要靈魂中心保持不外露的內向性很容易,它的最偉大的深刻性從不表露出來。因此,藝術對他們來說就是發現自我並使之充分具有其天賦的不可缺少的方式,在某些方面也是把內部存在的分裂部分聯結起來的不可缺少的方式。僅是形式,哪怕是最完滿的形式,絕不能滿足這一需要。那些把內容作為藝術危險的異己的東西來拒斥的人,在頭腦中常有一種思想的果實、一種抽象的觀念。然而,精神生活與思想是相同的東西嗎?[90]在這裡,奧伊肯批判了形式主義和為藝術而藝術的美學觀點,強調了藝術作品的內容與形式的有機統一,尤其是突出了藝術應以內在生命為內容。

  他之所以強調內容,是為了達到藝術的真正獨立性,從而使藝術促進生命的全面、完美的發展。他指出,藝術應有自己的內容,拋棄這些內容,反而會給藝術的真正的獨立性構成危險。使物質材料獲得獨立性,並不意味著得到純粹的獨立。藝術過分地專注於形式,很容易變成單純的職業性的技巧。首先關心的是表現(假如不是對別的就是它自己的)技藝,這會導致一種反常的、矛盾的和誇張的偏好,而追求這種效果,可望的自由非常容易變成另外一種依賴,一種藝術家對別人和自己心態的依賴。只有當創造性作品來自藝術家稟性的內在需要,真正的獨立性才能建立起來。除非有非說不可的東西,非揭示不可的事情,真正的獨立性是不會產生的,單純的藝術妙技是沒有這種需求的。[91]這個結論是從精神生活的創造性和獨立性之中得出的,因為精神生活具有創造性,表現為超越性和自由性,所以它才具有獨立性,而且是真正的獨立性,不依賴於他者和物質材料的獨立性,因而也只有以內在生命為內容的藝術才會具有真正的獨立性。奧伊肯之所以強調藝術的這種真正的獨立性,恰好就是要讓藝術去擔當一項重任:促進生命(生活)的完整和發展,在混亂的年代中重建新世界和新生活。他強調指出,舊的思想體系已經過去了,新的思想體系正在興起;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正變得極不確定;人類的範圍充滿著動盪和變化。生活的增長速度沒有給我們機會以充分地進行自我沉思冥想,因而我們的存在變得紊亂,我們已在很大程度上停止理解自身。面對著這樣的情形,文學擔負著一個顯而易見的任務。它將幫助澄清我們的觀點,幫助明確地解釋存在於我們之內的和圍繞著我們的一切,將有助於在圍繞我們的混沌現象中指出一條簡單的發展線索。它將儘可能地把生命集合為一個整體,同時幫助發展生命的成果。為了這個目的,藝術需要一種使之超越時代對立面之上的內在優越性,一個既能排斥又能吸引的強有力的綜合,一種有勇氣和力量的精神創造。[92]由此可見,他正是藉助於藝術的獨立性和創造性來建設新世界和新生活的,而藝術的獨立性和創造性又來源於精神生活(內在生命)。因此,很明顯,奧伊肯陷入了一種深深的自我矛盾,一種循環論證的困境之中。這當然也正好表明了他的歷史唯心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必然帶來的神秘主義和自我矛盾的窘迫。

  奧伊肯在分析人類的生活方式時區分了倫理的與審美的不同方式。他指出,自古以來就總存在著那種倫理的與審美的兩種生活方式的對比:一種以活動占優勢,另一種則以對現實取沉思的態度占優勢。強調人的活動,導致一種講究實用的職業文化的現代生活系統的社會結構。而另一種審美的、沉思的運思模式,則可以完全有理由感到它自身較之那種職業文化遠為優越。與那種只注重實用性相反,它只追求美;與那種職業文化的生活方式所帶來的沉悶和厭倦相反,它只希望得到一種輕鬆和愉快;與那種努力和匆忙且不停地永遠奮進相反,它希望有一種獨立的自我意識和心靈的寧靜。[93]這裡把審美活動的特徵給揭示出來了,那就是:審美活動是一種對現實的沉思態度,它追求美,使人得到輕鬆和愉快,使人具有獨立的自我意識和心靈的寧靜。因此,具體表現這種審美的生活方式的藝術對於生活就具有很重要的意義。沒有藝術,生活就會像一個飛逝的影子。它使靈魂中最細微的顫動得到觀察,並將光亮射入那本不可及的深處。這樣一種有特色的生活類型是由文學藝術這一方面構成的,它全然超臨於種種世間俗務和職業文化所帶來的各種困境之上。從而使生命的中心轉向自我意識的內在結構。隨著這種自我意識的發展,生命似乎完全被置於其自身的娛樂之中,並僅僅趨向其自身。雖然各種條件和環境都發生了變化,但生命仍不為之所動,而顯出其全部無限性,並意識到自身是至大無邊的。一切外在的現象,作為一種仍未充分展開的自身存在,對生命來說都是有價值的;生命從來不體驗各種事物本身,而只在各種事物中體驗生命自身——生命的受動的意識狀態。必須加強生命的自我純化以及它的活力和微妙性,使生命從一切存在的重壓之中獲得自由,而那些存在於此的力量的自由運動,就會將存在整體改變為某種輕柔的靜謐。當我們轉向藝術時,我們會看到情況特別如此,它欣賞力的美,或更確切地說,它通過在美之中的具體化而強化其生命本身。[94]這就不僅闡明了美和藝術的超越性、自由性、獨立性,而且揭示了美和藝術對生命的肯定和強化的偉大作用。

  正是由於美和藝術的這種對生命的肯定和強化,奧伊肯進一步地由審美的自由和快樂揭示了美和藝術的另一作用——使生命個體化,使生命可能達到其最高境界。他聲稱,這種自由和快樂,由於它往往看來是一種純粹自我意識的生命,因此通體貫穿著一種貴族的和個人的特性。那樣的話,它就會只去適應舊的經驗,而對於那種獨立的創造和獨立的生命則只能賦予很少的力量和意向(disposition)。它只向極少數人講話,並保證他們的個體本質得到最大可能的發展,保證他們能從那種無個性的民眾的一般水平上最果斷地超脫出來。因為沒有一種完全發展了的個體意識,沒有一種強有力的異變和孤絕(differentiation and isolation),生命是不可能達到其最高境界的。這樣。最要緊的事是使生活中的所有關係和所有外在事物儘可能地個體化。通過這些,限制那種發展,使那些置生命的發展於各種普遍標準之下的一切事物拒絕遭受不正當的限制和令人無法忍受的規約。因此,生命是一種永不停止的變化,一種永無止境的自我完善,一種連續不斷的躍進,而正是這種變化、完善、躍進,使生命得以保持富於生氣和鮮活並給予生命以吸納每一種新魅力的能力。所以這一體系與那種職業文化所製造出的各種個體活動的無窮無盡的鏈系和龐大的建構形成最明顯的對比。這樣,奧伊肯就比較充分地肯定了審美個體主義的體系在人類生命和精神生活的發展進程中的巨大作用——使生命不斷變化、完善、躍進。具體地說來就是,藝術性的文學創造成了生活的靈魂,成了影響和造就一代新人的根源。對審美個體主義來說最根本的是——無論勝敗都堅持之——就會導致一種獨立的生命,導致一種自我意識,並在感官體驗(sense experience)的基礎上,將我們的全部狀況改造為某種有積極價值的東西。這應該說是對於審美個體主義體系的一種高度肯定,把美和藝術與審美活動、與人類生命的獨立和超越、自由和創造、發展和完善直接聯繫起來,賦予它們一種前所未有的意義和價值。不過,奧伊肯也明白其中的矛盾和不足。由於通過這種方式只能得到想像的自由,那僅是他自己感到自由而已,所以個體主義所宣稱的超於社會環境之上的個體獨立和超越,並不比某種幻象真實多少。[95]生命的審美個體主義體系被證明只是一種伴著成熟的,的確是超成熟文化的現象。它們忽視從古至今的發展,並不去追求實質,而僅在於提供意見和現象。生命怎樣從中找到一個支點呢?[96]這些議論使人想起康德和席勒的美學思想。它們一方面淋漓盡致地闡發了美和藝術在使人超越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的偉大作用,另一方面又深感審美活動、美和藝術的虛幻性、超前性,從而陷入了難以自拔的困擾之中。奧伊肯的確也是如此。他與康德一樣,是把道德生活當作人生的最高境界,在《宗教的真理》中,奧伊肯認為宗教的偉大力量,就是在於將生活的重心,從理智的世界轉到道德世界、人格世界。[97]因此,審美生活,美和藝術都不過是他的精神生活的一個歷史發展環,他也就與席勒一樣,既對它們寄予了無限希望,認為美和藝術是他的精神生活所必不可少的,又對它們深感虛幻縹緲。之所以產生這種困擾和矛盾心態,根源乃在於他與康德、席勒一樣,不是從社會生活和社會實踐本身出發來看待美、藝術和審美活動的,只不過是從精神生活來看待它們,這必然導致歷史唯心主義的迷誤。

  [1] 里克曼編譯:《狄爾泰選集》,1976年英文版,114頁;劉小楓:《詩化哲學——德國浪漫美學傳統》,156頁,濟南,山東文藝出版社,1986。

  [2] 里克曼編譯:《狄爾泰選集》,176頁,劍橋大學出版社,1976;戴文鱗主編:《現代西方本體論哲學研究》,137~138頁,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

  [3] 狄爾泰:《體驗與詩》,劉小楓:《詩化哲學》,159頁。

  [4] 狄爾泰:《哲學與詩人的人生觀》,劉小楓:《詩化哲學》,152頁。

  [5] 狄爾泰:《生存哲學》,1960年英文版,37~38頁;劉小楓:《詩化哲學》,167~168頁。

  [6] 狄爾泰:《體驗與詩》,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42~543頁。

  [7] 伽達默爾:《真理與方法》,英文版,60頁;戴文麟主編:《現代西方本體論哲學研究》,126頁。

  [8] 參見劉小楓:《詩化哲學》,159頁。

  [9] 狄爾泰:《體驗與詩》,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42頁。

  [10]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3頁。

  [11] 同上書,542頁。

  [12] 劉小楓:《詩化哲學》,170頁。

  [13] 同上書,171頁。

  [14]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273頁。

  [15] 同上書,274頁。

  [16]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37頁。

  [17]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36頁。

  [18] 同上書,538~539頁。

  [19] 同上書,541頁。

  [20]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0~511頁。

  [21] 同上書,512~513頁。

  [22]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0頁。

  [23] 同上書,511頁。

  [24]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4~515頁。

  [25] 里克曼編譯:《狄爾泰選集》,230頁;戴文麟主編:《現代西方本體論哲學研究》,141頁。

  [26]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5~516頁。

  [27]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6頁。

  [28] 同上書,516頁。

  [29]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7~518頁。

  [30] 參見戴文麟主編:《現代西方本體論哲學研究》,131~132頁。

  [31]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20~521頁。

  [32] 同上書,522~523頁。

  [33] 李醒塵主編:《十九世紀西方美學名著選》(德國卷),518~524頁。

  [34] 同上書,524頁。

  [35]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18~419頁。

  [36] 同上書,415~416頁。

  [37]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21頁。

  [38]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21~422頁。

  [39]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22~423頁。

  [40]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36、438頁。

  [41] 同上書,436頁。

  [42] 同上書,438頁。

  [43]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39頁。

  [44] 同上書,442頁。

  [45] 同上書,439~440頁。

  [46]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42頁。

  [47] 同上書,445~448頁。

  [48] 同上書,448頁。

  [49] 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449頁。

  [50]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2頁,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1。

  [51] 同上書,3頁。

  [52] 同上書,4頁。

  [53] 同上書,5頁。

  [54]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7頁。

  [55] 同上書,18頁。

  [56]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1~19頁。

  [57]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34頁。

  [58] 同上書,35~36頁。

  [59] 同上書,88~89頁。

  [60]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87頁。

  [61] 同上書,86頁。

  [62] 同上書,99~100頁。

  [63]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00~101頁。

  [64] 同上書,141~142頁。

  [65]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42~157頁。

  [66] 同上書,164~175頁。

  [67] 同上書,184頁。

  [68]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86頁。

  [69] 同上書,187頁。

  [70] 同上書,192頁。

  [71] 同上書,191~192頁。

  [72]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96~199頁。

  [73] 同上書,200~201頁。

  [74]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179~202頁。

  [75] 同上書,220~217頁。

  [76] 同上書,222頁。

  [77] 同上書,223頁。

  [78]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224~232頁。

  [79] 齊美爾:《橋與門——齊美爾隨筆集》,284~285頁。

  [80] 奧伊肯:《生活的意義與價值》之"中譯本序",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7。

  [81] 同上書,95頁。

  [82] 同上書,97頁。

  [83] 同上書,106頁。

  [84] 同上書,106頁。

  [85] 同上書,107~108頁。

  [86] 奧伊肯:《生活的意義與價值》,93頁。

  [87] 奧伊肯:《道德與藝術——生活的道德觀與審美觀》,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334頁。

  [88] 奧伊肯:《道德與藝術——生活的道德觀與審美觀》;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339頁。

  [89] 同上書,340~341頁。

  [90] 奧伊肯:《道德與藝術——生活的道德觀與審美觀》;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345頁。

  [91] 同上書,346頁。

  [92] 奧伊肯:《道德與藝術——生活的道德觀與審美觀》;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346~347頁。

  [93] 奧伊肯:《審美個體主義之體系》;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曲美學文選》,352頁。

  [94] 奧伊肯:《審美個體主義之體系》;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曲美學文選》,352~353頁。

  [95] 奧伊肯:《審美個體主義之體系》;劉小楓主編:《現代性中的審美精神——經典美學文選》,354~359頁。

  [96] 同上書,366頁。

  [97] 奧伊肯:《宗教之真理》,德文版,360頁,杜任之主編:《現代西方著名哲學家述評(續集)》,5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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