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生命哲學的美學
2024-08-14 18:04:22
作者: 蔣孔陽
所謂"生命哲學",從廣義上講,指從19世紀80年代到20世紀30年代西方流行的一種非理性主義的哲學流派。它淵源於德國的浪漫主義。早在18世紀70年代德國的"狂飆突進"運動和浪漫主義文學中,就有人提出以"生命"為口號來區分活的東西和死的東西,以此作為文化批評的標準;在1827年,耶拿派浪漫主義的代表之一弗·施萊格爾就曾作過《關於生命哲學的三次講演》,主張撇開關於絕對的思想而研究精神的內在生命,建立以心靈為核心的生命哲學;而叔本華和尼採在鼓吹非理性的生存意志和權力意志的同時,對生命的意義也很強調,促進了生命哲學的形成。從19世紀中葉開始,西方哲學面臨著急劇的轉變:德國古典哲學因黑格爾派的分裂而逐漸終結,舊的形而上的思辨哲學開始瓦解和崩潰,面對資本主義社會所帶來的種種危機,傳統的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都無法得出滿意的解釋,實證主義哲學也同樣陷入了機械論的困境之中。正是在這種條件下,隨著自然科學,特別是生命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哲學家們開始用生命和生命現象,從非理性(如生命的意志、情感、衝動、直覺、體驗等)的角度來解釋西方社會和人的問題,從而首先在德國和法國興起了生命哲學。德國生命哲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狄爾泰、齊美爾、奧伊肯。狄爾泰曾經說過:"我們正處於傳統模式的形上學的終結之時,同時又在思考我們要終結科學哲學本身。這就是生命哲學的興起。每一次新的拓展都要拋開一些形上學的成分,更加自由獨立地去開拓。上一代人中有一股主導力量形成了。叔本華、華格納、尼采、托爾斯泰、羅斯、梅特林克逐一對青年一代發生影響。他們與文學的天然聯繫加強了他們的衝擊力。因為詩的問題就是生活的問題。他們的方法是深切地去體驗生活,否棄一切原則上的體系的假設,這種方法一開始就直接指向人的生命過程,力圖從中歸納出生命的普遍性特徵。"[1]由此可見,生命哲學是反對近代實證主義和理性主義,強調與自然界不同的生命的創造性和獨特性,認為世界不是由機械論和決定論所規定的公式、規律構成的,世界是一個活生生的、有生氣的、激盪著生命的世界,因此,生命哲學對於最富生命的創造性和獨特性的審美和藝術的活動最為關注,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生命哲學的美學,而且美學也成為生命哲學的最重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