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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美:尺度、勻稱、比例

2024-08-14 17:58:29 作者: 蔣孔陽

  柏拉圖中期對話(以《斐多篇》、《會飲篇》、《斐德羅篇》為代表)的美學,主要是憑理性思考的方式,致力於認識美本身,深入理解美的理念。要求美學對於審美對象的認識,不是它們的特殊性,而是它們的普通性,它們的類性,它們的自在自為的本體。他認為真實的東西並不是個別的善的行為,個別的真實的見解,個別的美的人物或美的藝術品,而是善自身、美自身、真自身。美既然應該從它的本質和概念去認識,唯一的途徑是憑藉思考的概念作用,無論是一般理念的邏輯的和形上學的性質,還是美這種特殊的理念,都要通過這種思考的概念作用才能進入思考者的意識。但是,柏拉圖的這種從美的理念或美自身出發的研究方式,很容易變成一種抽象的形上學。因此正如黑格爾所指出的那樣,儘管柏拉圖被認為是理念研究的奠基人和引路人,但他的抽象方法已不能使人們感到滿足,「就連在美這個邏輯理念究竟是什麼的問題上也是如此……因為柏拉圖式的理念是空洞無內容的」[181]。

  就是柏拉圖本人,進入其晚期後情況也起了顯著的變化。(1)鑑於其中期的理念論中的理念是與同名可感事物彼此分離的,所以無法解釋雜多的可感事物如何從單一的理念的派生,即無法解釋理念和同名可感事物的結合。所以致力於尋求智慧的柏拉圖,就對這種以分離為特徵的理念論,進行了嚴肅認真的自我批評,這種自我批評也涉及了美的理念。[182]他在《巴門尼德篇》的短短三行(130B3—5)中接連用了三個分離(choris),表明分離有不同含義後,接著就討論到美理念等理念,也同樣具有分離的特徵:「此外還有這些,譬如某個自在的正義的理念、美的理念、善的理念,以及類此的一切的理念。」[183](2)由理念論轉向「通種論」(範疇論)。要是說中期的理念論,由於無法解決理念和同名可感事物的結合,或同名可感事物從理念中的派生,那麼晚期的《智者篇》等則轉向範疇的結合,其中也討論到作為範疇來理解的「美」和「非美」的結合問題:

  我們可以大膽地說「非存在」毫無疑問是存在的,有它自己的特性。正如「大」是大,「美」是美,「非大」是非大,「非美」是非美一樣,「非存在」是非存在,也是存在的,是許多存在的理念的一種。[184]

  對中期以分離為特徵的理念進行自我批評,以及範疇論的提出,這些都是柏拉圖在尋求美的真諦中出現的不斷探索,這種尋求智慧的探索精神,正是他留給後人的精神財富。從美學思想而言,值得注意的是,他不再停留在對美的本質的抽象的形上學的探討上,而是在後期對話《智者篇》、《斐萊布篇》、《蒂邁歐篇》中,對構成美的事物之所以為美的因素(尺度、勻稱、和諧)進行了實質性的探討。

  本章節來源於𝒃𝒂𝒏𝒙𝒊𝒂𝒃𝒂.𝒄𝒐𝒎

  柏拉圖在《智者篇》中給智者下定義時,其中第六個定義講到,奴僕們所做的有些工作如篩、簸、濾等都是劃分的技藝,劃分就是要將好的東西和壞的東西分開,將類似的東西互相區分開,這是一種「淨化」。但淨化有兩種,一種是不朽的靈魂上的淨化,一種是可朽的肉體上的淨化。肉體上的惡有兩種,一種是疾病,另一種是與生俱來的畸形。

  畸形無非是缺乏尺度,看起來總是丑的。[185]

  也就是說,柏拉圖這裡將美和丑同尺度(比例)聯繫起來,美是合乎尺度(比例),丑則是缺乏尺度或不合乎比例。接著在《政治家篇》中進一步具體地申述了這種觀點。

  柏拉圖在討論到計量的技藝的兩種分類,第一種是過度和不足,第二種是遵循適度(中道)的原理時聲稱,各種技藝的完美仰賴於注意到適度,要是無視適度就導致毀滅,但揭示適度的真諦並非是輕而易舉的,目前只能滿足於揭示各種技藝的存在,仰賴於一種適度的可能的標準:

  所有技藝中,一部分技藝是與尺度有關的,以相對的標準來衡量對象:數、長度、高度、寬度、厚度;另一部分技藝是以適度來衡量的:合適、湊巧、需要,以及與之有關的所有的詞彙,總之,是指避免極端的適度或標準。[186]

  這裡沒有直接講到美醜問題,但鑑於就希臘人(柏拉圖也同樣如此)來說,技藝包括詩、音樂和造型藝術等,所以柏拉圖這裡講的標準、尺度等對于衡量文學、藝術,同樣也是適用的。

  接著在《斐萊布篇》中,柏拉圖在討論到善是什麼,它是快樂(快感)還是智慧時,再次明確地將美與勻稱等聯繫起來。

  柏拉圖聲稱,要討論這些問題就要找到新的出發點,將存在分為兩類或三類。一類是無限,另一類是有限。柏拉圖這裡所講的無限和有限,不是指我們現在通常意義上所講的無限、有限,而是指早期畢達哥拉斯學派(很可能是畢達哥拉斯本人)最初提出這對範疇時的含義:無限是指無規定性,有限是指有規定性。第三類則是指無限和有限這兩類的結合。柏拉圖認為,這種結合是與美有關的。他聲稱,在不定的(無限的)相反的存在中加上確定的量,如相等或成倍等,使它們成為和諧和一定的比例,這便是第一類和第二類混合,也就是將有限加到無限上的結果。例如,在疾病中相反的因素結合成為和諧,便產生健康;在高和低、快和慢的音中加進一定量的比例,便產生美的音樂;氣候的季節以及一切美的事物如美、健康以及靈魂的美等,都是由無限和有限結合而成的。他還說和諧女神正因為看到縱慾和快感沒有界限,邪惡盛行,才設立法律和秩序作為界限來限制它們,從而拯救了世界。他說,第三類是前兩類產生的後裔,將沒有限制的東西加以尺度限制,使變動的東西進入存在。[187]

  接著,柏拉圖討論了結合無限和有限的原因。他聲稱,任何產生的東西總有產生它們的原因,沒有原因便不能生成。產生者即主動者是原因,被產生者是結果,主動者或原因在先,被動者或結果在後。原因和被它產生的東西是不同的,被它產生的結合物已經歸入第三類,因此產生它們的原因可以說是第四類。[188]柏拉圖這裡所說的原因,就是後來亞里士多德所說的動因。

  由此可見,在中期(前期)的理念論中,柏拉圖以存在的真實程度為標準,將存在分為理念與具體可感事物兩類;現在,在後期的《斐萊布篇》中,卻以存在的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將它們分為四類。由此可以看出,他對存在的基本看法已經發生了改變。

  正是在這種改變了的觀點的指導下,他就進一步明確地將美和尺度聯繫起來,將尺度看作是美的原因或本質。他聲稱,要過快樂的生活而沒有知識那是不可能的,智慧追求真的和有德性的快樂。真理是快樂和知識相結合中不可缺少的因素。那麼這種結合中,最寶貴的因素是什麼?柏拉圖的回答是,尺度是美和德性的本質:

  現在,善的力量已經隱退入美的本性中;因為,尺度和勻稱在任何地方都是同美和美德等同的。[189]

  進而主張,加上真(理)就是善的原因,因此,勻稱、美和真是善的原因:

  要是我們不能在同一種理念的幫助下來捕獲到善的話,那麼就讓我們將善同其他三個東西(美、勻稱和真)貫穿在一起,把它們看作是一種東西,可能比所有其他混合物的組成部分,更為適當地看作為是原因,由於這些東西的善性,這種混合物本身已成為了善。[190]

  接著,柏拉圖在他晚年所寫的,也是他畢生唯一一篇討論自然哲學的《蒂邁歐篇》中,將美和善同勻稱聯繫起來。他聲稱,罪惡是由於軀體的拙劣的配置,而壞的教育和壞的政治制度增加了這種罪惡,如果要避免這種罪惡,最重要的手段就在於保持靈魂和肉體的勻稱:

  所有善的東西都是美的,而美的東西不可能是不勻稱的。就有生命的東西要成為美也是如此,這樣的勻稱是必不可少的……靈魂自身和肉體自身之間的勻稱和不勻稱是最為重要的。[191]

  此外,在《蒂邁歐篇》中,柏拉圖還將美與比例聯繫起來。他聲稱,由神創造的這個受造的世界,只能有一個。如果認為神創造兩個世界,會必然導致要創造第三個世界,直至創造無限數世界。因為,這個世界是照著它的那個永恆不變的和最完美的模型創造出來的,那麼就只能有一個世界。因為包含一切可知生物的那個生物,決不能有第二個。如果有第二個的話,那麼就必然會再有另外一個生物,要把兩者都包括進去,而兩者都要變成它的兩個構成部分了。在這種情形之下,這個世界就不能再說是兩個生物的模仿,而必須說是把它們兩者都包括進去的這第三個生物的模仿了。因此,為了使這個世界在唯一性上和最完善的生物相像,造物主既不能創造兩個世界,更不創造無限數的世界,而是永遠只有一個世界,就是這個被創造出來的世界。[192]

  但是,這個由創造主創造出來的唯一的世界,必然是有形體的,並且還是可見的和可以觸摸到的。可見的地方就有火,可以觸摸到的地方就有體積,有體積的地方就有土。因此,神開始創造這個唯一的世界時就包含有火和土,但是要使火和土這兩類東西完美地結合起來,就要有第三類東西,使它們按比例結合起來,才能使這個世界達到完美:

  要是沒有第三類東西,這兩類東西(指火和土——引者)就不能恰當地把它們結合在一起,而一切紐帶中最完美的紐帶是指,那種造成自身最完美融合的紐帶,這是通過一種最完美的比例最為完美地實現的。[193]

  由此可見,柏拉圖在其晚期對話中,已不再停留在對美的抽象的形而上的探討,而是將美與勻稱、比例、尺度等聯繫起來,但並未充分展開。這種觀點,實際上是古希臘人的傳統觀點,後來遭到新柏拉圖主義的代表人物普洛丁的抨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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