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費西斯」和「諾摩斯」——自然、技藝、藝術
2024-08-14 17:57:28
作者: 蔣孔陽
隨著希臘社會的發展和頻繁的變革,人們越來越認識到,原來認為是由神賜予的各種社會制度、法律制度、倫理規範、風俗習慣和生活方式,實際上是人自己制定的,並不是像自然界的無機物和動植物那樣是自然形成的。它們也不是永恆不變的,人們在它們面前也並非是無能為力的。智者們正是對與此有關的問題進行了探討和理論上的概括,其中的核心問題是「費西斯」(physis)和「諾摩斯」(nomos)。
一 「費西斯」(自然)和「諾摩斯」(約定)
「費西斯」,原意為「自然」、「本性」,指本性上就有力量成為「如此如此」的東西。它同另一個希臘詞「techne」(「忒克涅」)相對應,「忒克涅」原意為「人工造成的」,以後就專指人工製造手工藝品、文學藝術作品及創製它們的那種「技藝」。它們彼此相對應,這對範疇的發展經歷了三個階段:(1)「自然而然的」和「人工製造的」相對應;(2)「本性使然的」和「人為約定的」相對應;(3)「自然界的」和「社會共同體的」相對應。
在原初和早期希臘哲學中,「費西斯」指「依靠自己的力量而長成的東西」,即「天生的」、「自然而然的」。和它相對應的是「technastos」,即「製造出來的」、「人工製造的」,例如房屋、鞋子、床等。這種認識,同當時的社會發展狀況是一致的,手工業從農業分化出來以後,人們看到除了天然長成的東西外,還有由人工製造的東西。這就出現了「費西斯」和「忒克涅」(「製造術」、「技藝」)的對立,但尚未出現「費西斯」和「諾摩斯」的對立,尚未出現「自然」和「社會」彼此相對應的範疇。希臘人能將「天然長成的」和「人工製造的」區別開來,是偉大的進步。
但是,隨著人們打破氏族界線組成「kome」(村莊)和「polis」(城邦)以後,按邏輯推論人們會提出一個問題:「kome」和「polis」是天然形成的還是人們創造的?但由於人們尚未意識到這一巨大的變化,因此並沒有提出這個問題來。只有經過「費西斯」和「諾摩斯」的爭論以後,經過亞里士多德的深入探討,人們才進一步認識到自然和社會的區別。
「諾摩斯」原指人們在社會共同體中形成的風俗習慣。原先,「諾摩斯」不僅在人間,而且在神靈世界和人—神間都起主宰作用。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日益感到在複雜的社會矛盾面前難以完全遵從,逐漸認識到「諾摩斯」也是可以重新規定的。到智者時代,「諾摩斯」已包括下列多種含義:風俗習慣、傳統慣例、倫理規範、成文法律以及各種協議、契約和章程。它同「費西斯」的區別是:(1)「諾摩斯」是人們自己約定的,不是自然本性形成的,因而它僅對協議各方有效,而不如「費西斯」那樣普遍適用。(2)它是由人這個主體制定的,不是自然本身派生的內在的規定。(3)它本身不會自行生長變化,需要通過人作出變更,例如修改法律,制定新法規等。
二 兩種「諾摩斯」觀
新的「諾摩斯」概念的出現,促使智者們重新考察人類社會問題,出現了兩種不同的觀點。
一種是維護「諾摩斯」的,凡是主張社會進步論的必然維護和頌揚「諾摩斯」,認為有「諾摩斯」才形成城邦,才安全可靠,「諾摩斯」是保障人身安全、提高人的生活和維護城邦的手段。贊成這種「諾摩斯」觀的智者有:普羅塔哥拉、克里底亞、伊索克拉底和悲劇詩人歐里庇得斯等的社會形成論。
根據柏拉圖的《普羅塔哥拉篇》的記載,普羅塔哥拉多處運用了「費西斯」和「諾摩斯」的理論。他聲稱,按照人的本性(physis),為了生存必須聯合,但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又會像動物一樣互相殘殺。於是宙斯神教給人類正義和相互尊重,還制定了法律。這些都是「諾摩斯」,從此人類才有社會生活和社會進步。[3]這裡的「諾摩斯」和「費西斯」,既有彼此相反的一面,接受「諾摩斯」就排除了人的自然狀態,反之如果完全按照人的「費西斯」也就沒有城邦和公民生活。但是又有彼此一致的方面,人的自保的本性要求共同聚居建立城邦,這又得接受正義、相互尊重和法律等「諾摩斯」作為內在的基礎。
克里底亞的特點則是企圖將「費西斯」和「諾摩斯」統一起來。他聲稱,好的品性是制定「諾摩斯」的必要條件,但有了好的品性還要有制度和規範,而且還必須加以訓練。因為,人的品性不易改變,而人為規定的東西如法律卻是容易改變的。但是好的個性和品性,並不能決定一個人必然是才能卓越的人,所以他更需要學習和訓練。個人的身體和個性、一個民族的性格和特性都是「費西斯」。進而引進人的價值標準,以對人和城邦是否有益作為衡量「費西斯」的好壞的標準,比如世人公認帖撒利民族是揮霍奢侈的,這就不是好的性格。就一般人的本性來講,既有好的一面,也有壞的一面。克里底亞認為,人在原始時期過著動物樣的生活,鑑於行善和作惡都沒有得到報應,所以發明了法律。可是人們還是在暗中犯罪,因此聰明人又創造了神,藉以嚇唬作惡的人。但是,克里底亞並沒有能說明人們作惡的根源。總之,在「諾摩斯」—「費西斯」問題上,克里底亞是肯定「諾摩斯」的作用,而對「費西斯」卻區分了不同的情況,力圖將二者統一起來。
另一種是反對「諾摩斯」的,他們將「諾摩斯」和「費西斯」對立起來,強調人的本性具有不可抗拒的作用,為反對「諾摩斯」的本性行為作辯護,力求建立符合「費西斯」的新的「諾摩斯」。這種思想開始於高爾吉亞,但他沒有明確意識到「費西斯」和「諾摩斯」的關係。其他代表人有希庇亞、安提豐、塞拉西馬柯等。
高爾吉亞在《海倫頌》中,從「費西斯」(本性行為)的合理性出發,將它與選擇對立起來,認為「諾摩斯」是人為的可以選擇的,而「費西斯」是無法選擇的。所以聽命於「費西斯」按情慾行事或受語言誘惑是合乎自然的。合乎自然,無法選擇的也就是必然。高爾吉亞的這種見解和德謨克里特的觀點是一致的。後者認為,按照「費西斯」,只有原子和虛空,原子的旋渦運動就是必然。[4]因為,德謨克里特無視目的因,將屬於「費西斯」的一切作用都歸結為必然。[5]高爾吉亞則認為語言和情慾的力量,以及弱者服從強者都是必然的無法選擇的。「命運」、「命運女神——Ananke」,一方面成為自然界中的必然性;另一方面它又以必然性和選擇的形式,提出了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責任、個人的選擇和必然等問題,這在古代希臘的倫理學說史上有重要意義。
既然只有合乎「費西斯」(自然本性)的行為是正當的無可指責的,那麼與「費西斯」相違背的倫理規範、行為準則、風俗習慣和法律就是應當變更或廢棄的,至少也不能說是盡善盡美的。這就是後來希庇亞、安提豐、塞拉西馬柯等人的觀點。
三 自然——藝術和模仿
智者們正是遵循上述這種「費西斯」—「諾摩斯」觀來討論自然——技藝和模仿的。柏拉圖《法篇》中在討論到自然和機遇及技藝設計時,不指名地記載到某些哲學家[6]及其學生們。他認為,元素是存在的,而天體則憑自然和機遇出自元素,而藝術則出自際遇,有時僅憑技藝,有時則技藝和自然相結合起來才能製作出來:
他們認為最偉大的和最美的東西,都是自然和機遇的產品;稍次一些的是技藝的產品。後者從自然獲得偉大的和原初的創造、模型和型式;所有那些稍次一些的產品,我們都稱之為人工製作技藝的產品。[7]
具體來講,這些哲學家認為,水、土、氣、火等元素都是由於自然(本性)和機遇而存在的,其中沒有一種是憑人工製造技藝的產品。循序而來的地球、日、月、星辰都是這些元素由於熱和冷、干和濕等固有的力量,偶然地混合而成的。整個宇宙,以及動植物和四季都是循此方式被創製出來的,而不是由理智的計劃、任何神或人工製造技藝所創造出來的。但是人工製造的技藝產品和音樂、繪畫等美的藝術品則不然:
藝術是這些有生命的動物的頭腦的產兒,是後來出現的可朽的人的可朽的產兒;藝術是後來階段產生出來的,各種各樣娛樂人的小物件根本不是實在的,僅僅是同一序列真理的十足部分的模仿。我的意思是指繪畫技藝和音樂技藝的產品,以及所有它們的姊妹藝術。但要是實際上有某些藝術,產生出值得耗費的時間的結果,它們就是指那些與自然合作的東西,如醫學、農耕和體育訓練。這個思想學派堅持,特別是政府,在較少程度上是與自然合作,在更大程度上與技藝有關的;同樣情況,立法也絕不是一種自然過程,而是建立在技藝基礎上的,法律的制定是完全人為的、不真實的。[8]
從柏拉圖記載下來的某些智者的這段言論,包含著豐富的內容。(1)將自然萬物分為三類。第一類完全是自然的產物,如水、土、氣、火四種元素,以及由此而產生出來的日、月、星辰、地球。第二類是完全憑機遇的人工製作的技藝的產品,如音樂、繪畫等美的藝術品以及法律等。第三類是人工技藝和自然合作的產品,如政府、醫學、農耕和體育訓練等。(2)越是自然的產品,越是真實和具有真理性。循此觀點,元素和日、月、星辰和地球等是第一等的,政府和醫學等是第二等的,法律和音樂、繪畫等美的藝術品是第三等的。(3)明確肯定美的藝術如音樂、繪畫屬於技藝,它是憑技藝對自然的「十足部分的模仿」,它在真理性和真實性上不如第一類和第三類產品,既不如自然和機遇合作的產品,更不如純粹自然的產品。(4)排除了神對第二類和第三類產品的干預。
上述這種觀點,更接近於以高爾吉亞為代表的將「諾摩斯」與「費西斯」對立起來的觀點。這點在討論到他們將美的藝術品看作是虛構、模仿時,將作出進一步的說明。
四 藝術和虛構
不僅高爾吉亞本人,他的學生、智者阿爾基達馬(Alkidamas,約前4世紀),也曾講到雕像就是對真實的人的模仿:
(雕像)是對真實的人體的模仿,它們給觀看者以樂趣,但卻沒有任何實用的目的。[9]
以高爾吉亞為代表的智者,由於片面強調「自然(本性)」貶低人工技藝的產品,把藝術僅僅看作是對真理的十足部分的模仿。因而,他們將藝術看作是虛構的。高爾吉亞在《海倫頌》中,就這點進行了具體的闡述。在這篇專門為海倫辯護的文章中,討論到語言可以引起靈魂震動的問題,因為語言可以進行虛構,以此影響和欺騙靈魂或心靈:
他們用虛構進行說服的實例是數不清的。因為如果每個人都記住過去、知道現在、預見將來,那麼語言的力量就不會那麼大了,但是實際上人們並不能記住過去、知道現在、預見將來,所以欺騙就容易了。許多人誤將意見當作是對靈魂的忠告,然而意見是不可靠的,它將使接受它的人陷入捉摸不定的厄運之中。[10]
海倫之所以被劫持,是由於對方的語言說服了海倫,打動了她的靈魂:「因為語言是一種強大的力量,它以微小到不可見的方式達到最神奇的效果。它能驅散恐懼,消除悲傷,創造快樂,增進憐憫。」[11]作為韻律語言的詩歌就能起到這種作用,憑藉語言的「虛構」對海倫進行說服。就古希臘而言,「虛構」和「欺騙」的含義是相同的,詩歌和戲劇都允許而且必須虛構,也就是允許和必須欺騙。
這點需要作出進一步的解釋,人類的某些技藝的生產,並不一定生產出現實的東西。柏拉圖在《智者篇》中用兩分法給智者下定義時指出,創造有兩種:一種是由神造的,另一種是由人造的。無論是神造物還是人造物都有兩種:一種是造成原物,另一種只造原物的摹本或像。就人造的模仿的藝術而言,是一種生產,但生產出來的是「幻象」而不是生產出真實的東西。[12]循此去理解高爾吉亞的作為韻律語言的詩歌,所創造的不是真實的東西,而是作為摹本的「幻象」,是虛構,是創製幻象的藝術。所以這種作為扮律語言的詩歌的這種美的藝術,只是摹本的「幻象」,是屬於虛構之例。
循此可以理解高爾吉亞通過海倫之受語言造成的「虛構」,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誘拐到特洛伊,說明詩這種美的藝術的特徵:作為模仿藝術的詩歌,是從事模仿,實質是從事一種非現實的創造,這種詩歌在聽眾或觀眾的心靈中引起「幻象」,從而產生出一種強大的力量,震撼聽眾或觀眾的心靈,它能起到驅散恐懼,消除悲傷,創造快樂,增進憐憫的作用,即能引起喜、怒、哀、樂、懼等種種強烈的感情。有的學者,對高爾吉亞的這些觀點作出很高的評價,認為他將在古風時代已出現的「幻覺」、「淨化」、「模仿」三種理論結合在一起了。[13]
無疑,以高爾吉亞為代表的這派智者,開拓了模仿再現說及其影響的研究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