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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體裁、求真和良史的統一

2024-08-15 17:26:17 作者: 瞿林東著

  史書體裁是史書編撰形式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國歷史編纂學上的一個重要問題。在這方面,中國古代史學家不僅在具體做法上有很多創造,而且在理論的說明上也有不少值得重視的論點。

  

  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年)的《隋書·經籍志》,把中國歷史文獻分為甲、乙、丙、丁,即經、史、子、集四部。其中史部包含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十三類。以後的目錄學家,大多沿襲這種分類並不斷有所損益。至清代修撰《四庫全書總目》,史部書有十五類。在這許多不同種類的史書中,包含著豐富的史書體裁,顯示了中國古代史家講求史書編撰形式的優良傳統和輝煌成就。

  史書體裁是史書的主要表現形式:在中國史學的童年時期,歷史記載的形式比較簡單,主要有記言、記事兩種。隨著史學的不斷發展,一方面是記言、記事這兩種古老的體裁繼續存在,另一方面是記言和記事相結合的史書逐漸多了起來,因而一些新的體裁不斷出現了,如編年體、紀傳體、史評體、典制體、文征體、紀事本末體、學案體以及圖和表等,使中國史書在編撰形式上呈現出多彩多姿的景象。

  在這些體裁中,以時間為中心的編年體史書出現比較早,如《春秋》、《左傳》、《竹書紀年》等,是春秋末年至戰國時期的史書。其後,繼起者雖不乏其人,但編年體真正獲得長足發展,是在北宋司馬光撰《資治通鑑》以後。以大量人物傳記為主要內容的紀傳體史書,始創於西漢司馬遷所著的《史記》,它包含本紀、表、書、世家、列傳五個部分,實際上是多種體裁結合而成的綜合體。東漢班固繼承《史記》體裁而斷代為史,撰成《漢書》。《史》、《漢》問世以後,仿效者蜂起。至唐初以紀傳體修撰八部前朝史[83],這種體裁已得到充分發展,而先出的編年體反退居次要地位。故從《隋書·經籍志》開始,「乙部書,以遷、固等書為正史,編年類次之」[84],說明在實際運用上和社會影響上,晚出的紀傳體已經超過了編年體。

  但是,中國古代史家對這兩種體裁的孰優孰劣,卻是經過了幾番深入的思考和長時期的爭論。這個爭論,自晉迄唐尤為激烈。在這幾百年的辯難當中,大致形成了三種看法:

  第一種看法,認為編年體優於紀傳體。如東晉史家干寶「盛譽丘明而深抑子長」,其根據是《左傳》一書「能以三十卷之約,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遺也」[85]。北齊魏收以紀傳體撰成《魏書》,但他卻是紀傳體的批評者,認為:「魯史(指《春秋》——引者)既修,達者貽則,子長自拘紀傳,不存師表。」[86]這種批評的口氣是很嚴厲的。唐玄宗時,朝臣裴光庭提出:紀傳體改變了《春秋》的體裁,「既撓亂前軌,又聾瞽後代。《春秋》之義,非聖人誰能修之?」[87]他進而倡議:「撰《續春秋經傳》,自戰國訖隋,表請天子修經,光庭等作傳。」[88]他的這些主張,受到唐玄宗的賞識,然其計劃並未能實現。這時,還有一個文史學家蕭穎士,也積極提倡編年體,他說:「仲尼作《春秋》,為百王不易法,而司馬遷作本紀、書、表、世家、列傳,敘事依違,失褒貶體,不足以訓。」於是,他「乃起漢元年訖隋義寧編年,依《春秋》義類,為傳百篇」[89]。蕭穎士撰的編年體史書未能流傳下來,而他說的《史記》「失褒貶體」,確是一些贊成編年體的史家批評司馬遷的主要原因。唐德宗時,出身於史官世家的柳冕強調說:「(司馬)遷之過,在不本於儒教、以一王法,使楊朱、墨子得非聖人。」又說:「求聖人之道,在求聖人之心;求聖人之心,在求聖人之法。法者,凡例、褒貶是也,而遷舍之。《春秋》尚古,而遷變古,由不本於經也。」[90]柳冕出於史學世家,這種看法自有一定的代表性。他對紀傳體的批評,具有較多的理論上的辯難成分;這個理論的核心,就是「法者,凡例、褒貶是也」。

  第二種看法跟第一種看法相反,認為紀傳體優於編年體。《後漢書》作者范曄在講到他為什麼採用紀傳體撰史時說:「《春秋》者,文既總略,好失事形,今之擬作,所以為短。紀傳者,史、班之所變也,網羅一代,事義周悉,適之後學,此焉為優,故繼而述之。」[91]所謂「網羅一代,事義周悉」,是說紀傳體能夠容納廣泛的史事,更全面地反映作者的歷史思想。范曄的這些話講得很中肯。據《宋書·范曄傳》載其《獄中與諸甥侄書》,有所謂「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的說法,范曄當有《紀傳例》專篇,前引《隋書·魏澹傳》所述范曄語,或許就是出於這篇《紀傳例》。唐初史家所修前朝八史,都採用紀傳體。他們批評《晉紀》作者干寶和《晉陽秋》作者孫盛:「有良史之才,而所著之書惜非正典。」[92]《晉紀》和《晉陽秋》都是編年體史書。在他們看來,編年體史書寫得再好,也不能視為「正典」即所謂「正史」。這反映了唐初史家的看法。針對前人批評司馬遷「變古法」、「不本於經」、「失褒貶體」等論點,唐代後期學者皇甫湜撰寫了《編年紀傳論》予以駁難。這是一篇略帶總結性的文字,茲節錄如下:

  論曰:古史編年,至漢史司馬遷始更其制而為紀傳,相承至今,無以移之。後代論者,以遷為率私意,盪古法,紀傳煩漫,不如編年。予以為合聖人之經者,以心不以跡;得良史之體者,在適不在同。編年、紀傳,繫於時之所宜、才之所長者耳,何常之有!故是非與眾人同辨,善惡得聖人之中,不虛美,不隱惡,則為紀、為傳、為編年,是皆良史矣。

  ……

  又編年之史,束於次第,牽於渾並,必舉其大綱而簡於敘事,是以多闕載,多逸文,乃別為著錄,以備時之語言,而盡事之本末。……子長病其然也,出太古之軌,鑿無窮之門,作為紀、傳、世家、表、志,首尾具敘錄,表里相發明,庶為得中,以是無愧。太初以來,千有餘歲,史臣接躅,文人比踵,卒不能有所改張,奉而遵行,傳以相授,斯亦奇矣。唯荀氏(悅)為《漢紀》、裴氏(子野)為《宋略》,強欲復古,皆為編年。然其善語嘉言細事詳正所遺多矣,如覽正史,方能備明,則褒貶得失,章章於是矣。

  今之作者,苟能遵紀傳之體裁,同《春秋》之是非,文敵遷、固,直蹤南、董,亦無上矣。倘謬乎此,則雖服仲尼之服,手握絕麟之筆,等古人之章句,署王正之月日,謂之好古則可矣,顧其書何如哉![93]

  在幾乎所有關於編年、紀傳孰優孰劣的辯難文字中,這可以看作是最精彩的一篇。它首先肯定:不論編年、紀傳,只要做到「是非與眾人同辨,善惡得聖人之中,不虛美,不隱惡」,都可以成為良史。這就比一般參加辯難的史家看得更全面一些。它還提出了編年體史書「多闕載,多逸文」的缺點和司馬遷「出太古之軌,鑿無窮之門」,創立紀傳體的合理性。它最後強調了不懂得繼承創新,只是簡單地模仿古人的史家,是不會有什麼作為的。總之,這一篇文章,是從理論上說明了紀傳體的產生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第三種看法,認為編年、紀傳各有得失,不可偏廢。較早提出這種看法的是南朝梁人劉勰,他在《文心雕龍·史傳》篇中寫道:「觀夫《左氏》綴事,附經間出,於文為約,而氏族難明。及史遷各傳,人始區詳而易覽,述者宗焉。」范文瀾作《文心雕龍注》,於此句下注曰:「《左傳》為編年之始,《史記》為紀傳之祖,二體各有短長,不可偏廢。《史通》本彥和(劉勰字彥和)此意,作《二體》篇,可備參證。」劉知幾撰《史通》,作《二體》篇置於《六家》篇之後,足見他對史書體裁的重視。他不贊成編年、紀傳「惟此二家,各相矜尚」的做法,主張「辨其利害」,以便使治史者有所遵循。他認為編年體的長處是:「系日月而為次,列時歲以相續,中國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備載其事,形於目前,理盡一言,語無重出。」它的短處是:其記述人物時,「論其細也,則纖芥無遺;語其粗也,則丘山是棄」。他認為紀傳體的長處是:「紀以包舉大端,傳以委曲細事,表以譜列年爵,志以總括遺漏,逮於天文、地理、國典、朝章,顯隱必該,洪纖靡失。」它的短處是:「同為一事,分在數篇,斷續相離,前後屢出」;「編次同類,不求年月,後生而擢居首帙,先輩而抑歸末章」。劉知幾的這些話,是分別針對《左傳》和《史記》說的。他的結論是:「考茲勝負,互有得失」,「欲廢其一,固亦難矣」。因此,他主張編年、紀傳「各有其美,並行於世」。劉知幾的這些看法,比起前兩種看法來說,確有高屋建瓴之勢,因而也就跳出了「唯守一家」的窠臼。這反映了劉知幾的卓識。《二體》篇的不足之處,是沒有在史書體裁的創新方面提出建設性的意見;而所謂「後來作者,不出二途」的看法,甚至反映了作者認識上的狹隘。不過劉知幾所撰《史通》一書本身,卻開創了一種新的史書體裁——史評,這是應當受到重視的。史評體史書所記內容並不是史事本身,而是對史書及史學的評論。所記內容仍屬於史事而在體裁上又另闢蹊徑的,是稍晚於劉知幾的中唐史學家杜佑所撰的《通典》。《通典》以典章制度為中心,綜合各代,貫通古今。這是典制體史書。它的特點是:「每事以類相從,舉其始終,歷代沿革廢置及當時群士論議得失,靡不條載,附之於事,如人支脈,散綴於體」[94],因此,「凡歷代因革之故,粲然可考」[95]。《通典》的問世,不僅推動了典制體史書的發展,也推動了通史撰述的發展。

  回顧這一時期史學家們關於史書體裁的討論,表明了他們對歷史編纂形式的重視,而這討論本身也提高了人們對史書體裁之重要性的認識,促進了體裁的創新。其中,關於體裁、求真、良史之統一的認識,是史學思想上的重要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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