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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議、評的區別

2024-08-15 17:23:01 作者: 瞿林東著

  如前所述,《通典》的史論,「說」和「議」占了較多的數量,而「評」也比「論」來得多。在杜佑看來,「說」、「議」、「評」同「論」是不一樣的,否則就沒有必要作這些區別;不僅如此,就是「說」、「議」、「評」三者之間,也有各自的界限,否則也沒有必要作這些區別。那麼,「說」、「議」、「評」三者之間究竟有什麼區別呢?

  杜佑在《禮典二·沿革二·吉禮一》的一首「說曰」的文末自注曰:「凡義有經典文字其理深奧者,則於其後說之以發明,皆雲『說曰』。凡義有先儒各執其理,並有通據而未明者,則議之,皆雲『議曰』。凡先儒各執其義,所引據理有優劣者,則評之,皆雲『評曰』。他皆同此。」這一段話,對於理解《通典》史論的含義,理解杜佑的所謂「說」、「議」、「評」的真諦,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從這段引文的本義來看,杜佑所謂「說」、「議」、「評」是屬於三個層次上的史論:說,是闡說「經典」的深奧含義;議,是議先儒的「未明」之義;評,是評「先儒」所據之理的優劣。概括說來,這三個層次就是經典、義、理的區別,故分別用說、議、評表示出來。這裡,除了反映出作者在三者之間所把握的極鮮明分寸感之外,還有對前人思想遺產的極謹慎的態度。

  關於「說」。《通典》的「說」,約有十七八首,都分布在《禮典》之中,故其所要闡說的經典的深奧所在,也都是關於禮的制度的。如《禮典五·沿革五·吉禮四》在講到祭社稷之禮時,指出:「王者諸侯所以立社稷者,為萬人求福報功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生,不可遍敬,故立社稷而祭焉。」諸說之中,杜佑贊同鄭玄注據《孝經》的說法,認為「社者土地之神,稷者能生五穀之神」。但杜佑又說:「今按,本無正神,人感其功,欲美報之,因以稷名。所以稷名神者,五穀之長故也。」杜佑對祭社稷之禮,作了清晰的和唯物的解說。又如《禮典十六·沿革十六·嘉禮一》在講到冠禮時,杜佑不同意「天子無冠禮」的說法,他引證《大戴禮·公冠》「公冠四加,天子亦四加」的話,證明天子也行冠禮。他進而指出:「自天子至於諸侯,非無冠禮,但因秦焚書,遂同盪滅。其周制《士冠禮》頗備,王者時採行焉。」其餘諸「說」,亦多類此。

  關於「議」。《通典》的「議」約二十首,分布在《職官》、《禮》、《刑》、《州郡》諸典,以《禮典》為多,這比「說」的分布顯然要廣泛一些。從「議」先儒之義所「未明」的宗旨來看,《通典》的「議」在很多方面是提出了與前人不同的看法或是對前人見解的批評。《職官四》在講到丞相、僕射的名實時,杜佑簡略地考察了丞相、僕射職守的由來和演變,然後結合唐代開元以後,僕射不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及「參知機務」等,即不具有丞相之實,於是指出這不合乎僕射之職的原意:「安有僕射因改丞相之名,都無丞相之實,而為百寮師長也?」《禮典八·沿革八·吉禮七》在講到古代祭屍禮時,杜佑批評主張演習、恢復祭屍禮的人是「是古者」,是「甚滯執者」,是守舊的表現。他指出:

  古之人樸質,中華與夷狄同,有祭立屍焉,有以人殉葬焉,有茹毛飲血焉,有巢居穴處焉,有不封不樹焉,有手摶食焉,有同姓婚娶焉,有不諱名焉。中華地中而氣正,人性和而才惠,繼生聖哲,漸革鄙風。今四夷諸國,地偏氣獷,則多仍舊。

  這段話表明:第一,中華與四夷的差別,是文明發展程度上的不同,而在古代,這種差別是很小的,甚至是不存在的;第二,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是地理環境的影響;第三,歷史是發展的、不斷進步的,因此不應當再去恢復已被革除了的「鄙風」陋俗。從這裡,可以看出杜佑的民族觀、樸素歷史進化史觀以及對地理環境與社會歷史發展之關係的認識。《禮典三十·沿革三十·嘉禮十五》在講到唐開元二十六年(738年)宣政殿大臣讀時令一事時,杜佑指出:「讀時令,非古制也。自東漢始焉,其後因而沿襲。」他引用《周禮》中的《天官·太宰》、《春官·太史》及《禮記·玉藻》以證己說,並證明前人關於「元日受朝讀令」的錯誤理解,等等。杜佑的「議」,對於典章制度的研究,有突出的參考價值。

  關於「評」。《通典》的評,大多是對於禮制中的某一制度而發,比之於「議」,更加具體、細微。但也有特例,即從宏觀方面對歷代制度進行評論的。在《選舉典六·雜議論下》卷末,杜佑總結了歷代選拔人才制度上的得失,而特別指出了魏、晉、宋、齊、梁、隋等朝「風流彌扇,體非典雅,詞尚綺麗,澆訛之弊」的危害;唐開元、天寶之際,「一歲貢舉,凡有數千」,而「眾名雜目,百戶千途,人為仕者,又不可勝記」所造成的「重設吏職,多置等級」的弊端;以及隋文帝時,選拔人才,盡歸吏曹,「詮綜失敘,受任多濫」的局面。杜佑最後提出:

  凡為國之本,資乎人甿;人之利害,系乎官政。欲求其理,在久其任;欲久其任,在少等級;欲少等級,在精選擇;欲精選擇,在減名目。俾士寡而農工商眾,始可以省吏員,始可以安黎庶矣。誠宜斟酌理亂,詳覽古今,推仗至公,矯正前失,或許辟召,或令薦延,舉有否臧,論其誅賞,課績以考之,升黜以勵之,拯斯刓弊,其效甚速,實為大政,可不務乎!

  這篇評論,實在是一篇關於如何選拔、任用人才的大文章,而上引這段文字,尤其集中反映了杜佑在人才同國本與官政之關係上的認識,以及他關於改革吏治的邏輯思考和具體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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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議、評還有交叉,有時說與議中也包含有評,茲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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