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由與必然的關係:人類活動的本原性結構
2024-08-14 17:50:52
作者: 楊耕
恩格斯對自由與必然的關係做過深刻的論述:「自由不在於幻想中擺脫自然規律而獨立,而在於認識這些規律,從而能夠有計劃地使自然規律為一定的目的服務。這無論對外部自然的規律,或對支配人本身的肉體存在和精神存在的規律來說,都是一樣的。這兩類規律,我們最多只能在觀念中而不能在現實中把它們互相分開。因此,意志自由只是藉助於對事物的認識來作出決定的能力。因此,人對一定問題的判斷越是自由,這個判斷的內容所具有的必然性就越大;而猶豫不決是以不知為基礎的,它看來好像是在許多不同的和相互矛盾的可能的決定中任意進行選擇,但恰好由此證明它的不自由,證明它被正好應該由它支配的對象所支配。因此,自由就在於根據對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認識來支配我們自己和外部自然。」[1]
這就是說,規律或必然性對人的存在和活動具有強制性,人的活動不可能擺脫必然性所規定的範圍,必然性是人的自由的限度。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必然性所規定的範圍內存在著多種可能性,人們能夠認識必然性及其所規定的範圍,能夠把握由這種必然性的規定、由多種可能性構成的可能性空間,能夠根據自身的需要和對必然性的認識,在多種可能性中做出選擇,並通過實踐活動把這種可能變為現實,從而「支配我們自己和外部自然」,達到自由。這就是說,有了人的認識活動、選擇活動、實踐活動,便有了與必然相對立的自由。
人既是自然存在物、社會存在物,又是「有意識的類存在物」。作為自然存在物,人來源於自然界,本身就具有自然屬性,其活動必須遵循自然必然性,自然必然性不僅支配著自然界,而且也制約著人的存在;作為社會存在物,人的本質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其活動必須遵循歷史必然性,社會關係、歷史必然性不僅制約著人的自然屬性,而且決定著人的社會屬性;作為「有意識的類存在物」,人能夠認識和把握必然性,能夠以此為前提為自己建構起一個屬人的理想世界,並通過自己的實踐活動把這種理想世界變為現實存在,從而達到自由。
人是實踐中的存在,實踐構成了人的獨特的生命活動。因此,人只有把自己的生命活動作為「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對象」,形成對象意識和自我意識,把握物的外在尺度和人的內在尺度時,人的活動才有自由可言。在這個意義上,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和對世界的改造。換言之,我們只有從實踐這一人的獨特的生命活動出發,才能真正理解自由及其與必然的關係。
本章節來源於𝑏𝑎𝑛𝑥𝑖𝑎𝑏𝑎.𝑐𝑜𝑚
一方面,實踐是人以自身的活動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同時,這種物質變換又是在一定的社會關係中進行的,是在人與人的活動互換中實現的。因此,人的實踐活動要受到自然必然性的制約和歷史必然性的支配。
另一方面,實踐是人們按照自己的需要和願望改變世界的活動,而且這種需要和願望是被人們意識到的,並作為實踐活動的目的,以人的意志的形式來支配人們的活動的。正如馬克思所說,勞動結束時得到的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已經在勞動者的頭腦中作為目的以觀念的形式存在著,「這個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為規律決定著他的活動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須使他的意志服從這個目的」[2]。因此,實踐是人們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
這就是說,人的活動既是自然的,又是超自然的;既是合規律的,又是合目的的;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由的。在人的活動中,合目的性必須以合規律性為基礎,並包含著規律性的內容,單純的合目的性只能導致幻想中的自由;同時,合規律性必須結合著合目的性,並在合規律性中滲透目的性的內容,單純的合規律性只能導致無主體性的自然必然性,同樣達不到自由。必然與自由構成了人的活動的兩極,二者統一於人的活動中,作為實踐活動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共同構成了人類活動的本原性結構。
從這個意義上說,人類發展就是不斷解決自由與必然之間矛盾的過程,是不斷從自然和社會的束縛下解放出來的過程。馬克思在談到資本主義社會中的人的異化以及主體與客體關係顛倒的狀態時指出:「這種顛倒的過程不過是歷史的必然性,不過是從一定的歷史出發點或基礎出發的生產力發展的必然性,但決不是生產的某種絕對必然性,倒是一種暫時的必然性,而這一過程的結果和目的(內在的)是揚棄這個基礎本身以及過程的這種形式」[3]。在恩格斯看來,這一揚棄的結果,就是人們「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