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實踐本身的矛盾特徵
2024-08-14 17:47:15
作者: 楊耕
實踐作為一種社會現象早就引起了哲學家的注意,但正式把「實踐」概念引入哲學的,卻是康德。問題在於,康德的「實踐」概念沒有脫離倫理實踐的範圍。費爾巴哈把「實踐」和「生活」聯繫起來,提出了一些富有啟發性的見解,但費爾巴哈不理解實踐與生活的真實關係,不理解革命的、實踐批判的活動的意義。黑格爾以抽象思辨的形式揭示了人類實踐活動的創造性特徵,不僅指出了理論活動與實踐活動的區別,而且涉及實踐在改造世界、創造人類歷史方面的重要意義。但是,黑格爾講的實踐在根本上是抽象的理念活動,現實人的活動只是這種抽象理念活動的「樣式」。從根本上說,黑格爾「是在抽象的範圍內把勞動理解為人的自我產生的行動」[1],人的生命表現為「一個與人自身有區別的、抽象的、純粹的、絕對的本質所經歷的過程」[2]。
舊哲學之所以沒有正確解決實踐的本質問題,除了唯心主義與舊唯物主義各自的主觀原因以外,還有客觀原因,即實踐作為人所特有的活動本身就具有矛盾的特徵:一方面,實踐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動,含有人的主觀因素,受人的理性、意志的支配,體現了人對理想世界的追求;另一方面,實踐又是作為物質實體的人通過工具等物質手段同物質世界之間進行物質變換的客觀過程。
馬克思發現,物質生產活動是人類的第一個歷史活動,也是每日每時必須進行的基本活動。物質生產首先是人類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人與人之間必然要互換活動並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人與自然的關係制約了人與人的關係,人與人的關係又制約了人與自然的關係。同時,物質生產過程結束時得到的物質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作為目的在生產者的頭腦中以觀念的形式存在著,這個目的是生產者「所知道的,是作為規律決定著他的活動方式和方法的」[3],並通過實踐活動轉變為現實存在。這是一個在實踐基礎上的「物質變精神」和「精神變物質」的過程。這就是說,生產實踐既是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又是人與人之間互換活動的過程,同時還是人與自然之間物質和觀念的轉換過程。
可見,當馬克思把物質生產作為實踐的首要的、決定性的形式和根本內容時,他所理解的實踐是同自然過程既相聯繫又相區別的社會過程,是一種自在自為的活動。這樣,馬克思就找到了把能動性、自由性、創造性與現實性、客觀性、物質性統一起來的基礎。
在馬克思的視野中,實踐是指人能動地改造物質世界的對象性活動。對實踐本質的這一理解和規定,首先肯定了實踐活動的對象性質,即它是以人為主體、以客觀事物為對象的現實活動。更重要的是,實踐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識、能力等本質力量對象化為客觀實在,創造出按照自然規律本身無法產生或產生概率幾乎等於零的事物,創造出一個屬人的對象世界。因此,實踐是人所特有的對象化活動。正如馬克思所說:「勞動的產品就是固定在某個對象中、物化為對象的勞動,這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勞動的實現就是勞動的對象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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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人所特有的對象化的活動,人通過實踐使自己的本質力量轉化為對象物,這就是主體對象化。在這一過程中,對象按照主體的要求和需要發生了結構和形式上的變化,形成了自然界原來所沒有的種種對象物。這種種對象物是人在與外在世界相互作用中創造出來的,是人的體力和智力的物化體現,也就是主體的本質力量通過活動轉化為靜止的物質的存在形式,即積澱、凝聚和物化在客體中。因此,主體的對象化也就是主體通過對象性活動向客體滲透和轉化,即主體客體化。人類一切實踐活動的結果都是主體對象化的結果。
在主體對象化的同時,還發生著客體非對象化的運動。所謂客體非對象化,是指客體從客觀對象的存在形式轉化為主體生命結構的因素或主體本質力量的因素,客體失去對象化的形式,變成主體的一部分。在實踐中,主體一方面通過物質和能量的輸出改變客體,同時主體也需要把一部分客體作為直接的生活資料加以消費,或者把物質工具作為自己身體器官的延長,包括在主體的生命活動之中。這些都是客體向主體的滲透和轉化,即客體主體化。
主體對象化或者說主體客體化造成人的活動成果的體外積累,形成了人類積累、交換、傳遞、繼承和發展自己本質力量的特殊方式——社會遺傳方式,從而使人類的物質文化與精神文化的成果不會因個體的消失而消失。而人通過客體非對象化或者說客體主體化這種形式占有、吸收對象(包括前人的活動成果),則不斷豐富人的本質力量,從而提高主體能力,使主體能以新的、更高的水平去改造客體。主體對象化和客體非對象化,或者說主體客體化和客體主體化的雙向運動,是人類實踐活動兩個不可分割的方面,它們互為前提、互為媒介,人們就是通過這種運動形式不斷地解決現實世界的矛盾。這種運動形式是客體對主體的制約性和主體對客體的超越性的生動表現,也是人類實踐活動的本質內容。
從運行機制上看,實踐活動是通過目的、手段和結果的反饋調控過程而實現的。人對物質世界的實踐把握正是通過這三個環節進行的,這三個環節實際上構成了人的實踐活動的運行機制。
目的是實踐過程之前在人的頭腦中預定的活動結果。從目的的形成來看,目的首先是人們對自身需要的意識,同時包含了對客體及其與主體關係的認識。由於外部對象不能現成地滿足人的需要,因此人必須根據自己的內在需要對外部對象進行改造。這種改造首先是在思維中進行的,即通過「思維操作」,消滅外部對象「當前存在」的自在的客觀性,在思維中形成了一個符合人的內在需要和主觀要求的「理想存在」,在觀念中建立起主體與客體新的統一的關係。這種思維改造對於實際改造來說是一種超前改造,是實踐改造外部對象的過程在思維中的預演。這種超前改造形成了實踐的目的,並規定了人們活動的目標。
實踐活動中的目的性把人的實踐過程同自然運動過程區別開來。在自然運動過程中,客體和客觀狀態及其發展直接受因果規律制約,事物的現狀主要是被過去的事件所支配的,是過去制約現在。人的實踐過程卻不是一般的「原因——結果」的轉化過程,而是「目的——結果」的轉化過程,目的作為環節插入客觀聯繫的因果鏈條之中,作為一種特殊的原因而起作用。在這種特殊的因果關係中,目的作為原因並不指向過去的事件,而是指向一種尚未發生的事件。因此,人的活動並不是純粹地為過去的事件所制約,而是同時受到未來事件的制約,而未來的事件在現實中還並不存在,它是主體選擇的結果。這樣,實踐過程就表現為一種自在自為的物質運動過程。這種過程改變了客體的自然進程,使其成為主體制約下的運動過程。這就是主體活動的客觀性與客體運動的客觀性的本質區別。
「『因果關係的運動』=實際上在不同的廣度或深度上被捉摸到、被把握住內部聯繫的物質運動以及歷史運動……」[5]可以說,整個自然科學就是依據因果範疇建立起來的,離開因果範疇就沒有自然科學。但是,人的實踐活動總是體現著目的性的活動,離開目的就無法說明人的實踐活動,而這種有目的的活動與客觀的因果性的關係並非形同水火、難以相容。正如恩格斯所說:人的活動能夠「引起自然界中根本不發生的運動(工業),至少不是以這種方式發生運動,並且我們能賦予這些運動以預先規定的方向和範圍。因此,由於人的活動,就建立起因果觀念……人類的活動對因果性作驗證……可以說是對因果性作了雙重的驗證」[6]。
目的是主觀的,而它要改造的對象卻是客觀的。因此,目的不能直接作用於客觀對象,「物質力量只能用物質力量來摧毀」[7]。客觀對象只能被一種客觀力量所改變。手段正是這樣一種現實的客觀力量。目的要在外部對象中實現自身,必須依靠手段,但是手段是依據主觀目的的要求選定的,只有符合主觀目的要求的「物」才能成為手段。實現不同目的必須使用具有不同功能的手段。同時,手段功能的發揮也必須服從於目的,手段依據目的而運動,並始終為目的所制約。「勞動者利用物的機械的、物理的、化學的屬性,以便把這些物當作發揮力量的手段,依照自己的目的作用於其他的物。」[8]因此,手段是服務於目的並為目的所控制的物質運動過程。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手段就是主體置於自己和客體之間,用來把自己的活動傳遞到客體上去的物或物的綜合體:「這樣,自然物本身就成為他的活動的器官,他把這種器官加到他身體的器官上……延長了他的自然的肢體。」[9]因此,手段是人的身內器官的功能與身外自然力的矛盾統一。手段由身外的自然物所構成,它在人的實踐活動中的功能卻是人的身內器官功能的外化,是人的身外器官。正是依靠這種身外器官的作用,人首先占有和支配了一部分外部自然力,把這些自然力變成主體自身的力量,並用這部分自然力去征服其他自然力,以實現自己的目的。這樣,人們就可以突破身內器官功能的局限,使主體的力量具有了無限發展的可能性。
因此,馬克思提出要注意「社會人的生產器官」和「批判的工藝史」問題,並指出:「達爾文注意到自然工藝史,即注意到在動植物的生活中作為生產資料的動植物器官是怎樣形成的。社會人的生產器官的形成史,即每一個特殊社會組織的物質基礎的形成史,難道不值得同樣注意嗎?」[10]只要認真研究作為手段的工具,創建「批判的工藝史」,「工藝學會揭示出人對自然的能動關係」。[11]
「社會人的生產器官」的形成表明,人的實踐活動的特點是使用人們自己製造的工具,而不是使用天然工具。這說明手段首先是人們過去活動的結果,而後才是未來活動的前提;手段不是天然的自然物,而是凝聚了、物化了人的過去活動的自然物。如果說人的身內器官是一種天然器官,那麼,手段作為一種身外器官卻是一種人工器官,是「社會人的生產器官」[12]。因此,手段與人的肉體器官的關係,不僅是身外器官與身內器官的關係,而且是人工器官與天然器官的關係。只有同時具備過去活動結果與未來活動前提這兩種性質的東西,才具備手段的性質。換言之,手段是人的過去活動和未來活動的矛盾統一。
手段把人的過去活動與未來活動統一起來,把前人活動與後人活動統一起來,就使人的活動具有不同於動物活動的特點。這樣,每一代人在使用手段進行活動時,實質上是把前人活動及其成果作為自己的手段,因而每一代人都突破了本身力量的局限,把人類歷史上創造的力量的總和納入自身之中,以「類」的資格去從事新的活動。這就使人類能力的發展成為一個不斷向上的、「滾雪球」式的過程,形成了區別於生物進化規律的社會發展規律。
目的通過手段而實現。實踐結果就是在外部對象世界中以客觀形式實現了的主觀目的,因此實踐的結果是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現實統一。在這個過程中,主體自覺地認識、把握和利用客體自身的規律,使客體達到適應主體需要的性質和狀態。這樣一來,自然界本身潛存的因果聯繫,就通過「目的→手段→結果」的運動被有選擇地實現出來了。
同自然運動的結果相比,實踐活動的結果有一個顯著的特點,這就是它具有成敗的屬性。自然結果僅僅是由原因引起的,自然運動本身受自然規律支配,不存在違背客觀規律的可能性。所以,在這種原因和結果之間沒有成敗問題。而實踐的結果卻始發於目的,而且在整個實踐過程中目的都沒有消失,並支配著人的活動的方式和方法。在這個過程中,人既可能遵循客觀規律,也可能違背客觀規律,因而實踐結果一旦形成,就馬上進入與目的的對比之中。這種對比關係構成實踐結果所獨有的成敗屬性。因此,實踐結果對實踐目的具有反饋作用,人們可以以此或堅定或修正實踐活動的目的,反思實踐活動。
可見,人的實踐活動之所以與自然的物質運動具有不同的特點,就是因為人的活動是在理性支配下的活動。人作為主體,其活動的根本特點就在於:在這個活動過程中,理性向主體展現了可供選擇的客體的多種可能性,以及對各種可能性後果的估計;同時又反映著主體內在需要的多種層次及其實現的可能性,從而確定活動的目標,把客體的可能性和主體的可能性結合起來,並在活動中把這種可能轉為現實。這樣,就實現了必然性與應然性的統一,創造出屬人的對象世界,即人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