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儒家文化傳統與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關係
2024-08-14 17:40:23
作者: 李宗桂
研討並確定儒家文化傳統與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關係,是從理論和現實的結合點上,探求傳統文化與現代化的關係,為建設一個批判繼承歷史傳統而又充滿時代精神的現代新型文化體系,所必須採取的重要步驟。
概括地說,儒家文化傳統與民族凝聚力的關係,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儒家文化傳統是民族凝聚力形成並發揮作用的必要基礎,也是它的思想內核;民族凝聚力則是儒家文化傳統的結構與功能的內在要求和必然表現。民族凝聚力作為一種思想整合力量,作為該民族文化對其全體成員的吸引力,作為統攝人心、團結族類的精神紐帶,它邏輯地要求它所藉以發揮功能的文化傳統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傳統,而是優秀的文化傳統。只有優秀的文化傳統,才能真正起到凝聚作用,產生吸引力,從而用積極健康的民族精神振奮人心,汲取民族文化的精華,引導人民正確前進,積極參與現實的文化建設,以走向世界,走向未來。如果不是用儒家文化傳統去整合民族力量,那麼,不僅不能形成積極的凝聚力量,發揮民族凝聚力的作用,甚至反而可能導致烏合之眾的幫派性糾合,結果只會出現分裂動亂,影響民族的整體發展。可以說,沒有儒家文化傳統,就沒有真正的民族凝聚力。而民族凝聚力作為一種精神力量,固然有著極為豐富的內容,但它的內核卻必然(也只能)表現為儒家文化傳統。同時,儒家文化傳統的整體結構和文化功能,必然內在地要求並最終體現為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現實作用的發揮。
第二,儒家文化傳統是增強並推動民族凝聚力不斷更新的精神力量,是維繫民族凝聚力的重要精神紐帶;民族凝聚力則是鞏固儒家文化傳統的社會基礎和文化心理條件。從理論形態上看,民族凝聚力本身就是一種優秀的文化傳統。作為觀念形態的東西,民族凝聚力是相對穩定的範疇體系;作為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它則是歷史地發展著的。因此,不同的時代,有著不同的民族凝聚力,人們必須因時而變,賦予民族凝聚力以新的時代精神。而要做到這一點,就應當用儒家文化傳統充實、改鑄民族凝聚力,豐富它的內涵,增強它的力量,推動它不斷地更新自己的形態,以適應新的時代要求。沒有儒家文化傳統的激勵作用,就沒有維繫民族凝聚力的精神紐帶。與此相應,民族凝聚力的存在和發展,特別是它的社會功能的發揮,是鞏固儒家文化傳統的社會基礎和文化心理條件。民族凝聚力作為一種習慣性力量,往往表現為「文化無意識」,它潛移默化地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念和思維方式,從而為發揮儒家文化傳統的功能,實現它的價值,準備了接受它的社會條件和文化心理條件。
第三,儒家文化傳統與民族凝聚力互為條件,相濟相成,同步發展。儒家文化傳統作為民族精神的積極方面的體現,必然促使全社會對民族文化模式和價值系統中的健康因素自覺認同,這就在客觀上為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社會文化功能的發揮提供了理論前提和思想基礎。而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社會文化功能的發揮,則使儒家文化傳統的精神價值得以轉化為現實的力量,成為激勵人們前進、推動社會進步的思想武器。在一定條件下,儒家文化傳統與民族凝聚力之間,可以形成一種相互循環的關係,即前者可以激發甚至轉化為後者,後者可以兼容甚至表現、轉換為前者。在時序上,二者並無嚴格的先後之分,往往是互為因果,同步發展,形成良性循環的態勢。
第四,儒家文化傳統與民族凝聚力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前者屬於部分,後者屬於整體;前者引導後者,後者包容前者。儒家文化傳統固然是民族凝聚力的核心,但核心並不等於全體。民族凝聚力的內涵極為豐富,儒家文化傳統只是其中的一個部分(儘管是十分重要的部分)。換言之,民族凝聚力毫無疑問要以儒家文化傳統為價值導向,但還不能說儒家文化傳統就是民族凝聚力的全部內容。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有助於我們發掘民族凝聚力的文化內涵,拓展它的價值領域。
總之,儒家文化傳統與民族凝聚力緊密聯繫,二者缺一不可。只有把握了儒家文化傳統,才能把握民族凝聚力的精神方向,因此必須認真清理儒家文化傳統,將其轉化為新型的積極的民族精神;只有把握了民族凝聚力,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儒家文化傳統,創造新的儒家文化傳統,因此必須厘定民族凝聚力的內涵和外延,促進新的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文化價值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