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不變道亦不變」的社會秩序論
2024-08-14 17:39:24
作者: 李宗桂
「天不變道亦不變」[305],是董仲舒提出並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影響的命題。數十年來,學術界是從發展觀角度對其進行考察的,因而將其作為形上學的典型命題。這當然有其道理。在這種哲學視野之內,論者公認董仲舒這個命題是為維護漢王朝以至整個封建王朝的統治作論證的。既然如此,當我們轉換視角,從文化類型、文化特質的層面進行考察時,就有必要將其置於政治論的範疇加以審視,從而把它看做一種社會秩序論。這樣,我們便可以分別從察名定分、崇天護人、道統不變等方面對其進行解析。
董仲舒根據當時天下已治的情況,提出了「深察名號」的主張,力圖由此確定每個人的社會角色,解決位分人格的問題。在《深察名號》等篇中,他作了認真的探討。
首先,正名分是治理天下的必要前提。他說:「治天下之端,在審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306]又說:「治國之端在正名。」[307]這就把名分的制定強調到了建立社會秩序的首要地位。值得注意的是,孔子主張正名,是為了反對「天下無道」,化亂為治,但流於空想。董仲舒的正名思想,是為了穩定已經天下一統、「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局面,具有重大的時代意義。
其次,制定名號是為了確定上下尊卑貴賤,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在他看來,不同的名號有不同的行為價值導向作用:「號為天子者,宜事天如父、事天孝道也。號為諸侯者,宜謹視所侯奉天子也。號為大夫者,宜厚其忠信、敦其禮義,使善大於匹夫之義,足以化也。士者,事也。民者,瞑也。」[308]這就給不同等級的人規定了不同的政治義務和行為規範。他企圖通過這種規定,做到「尊者取尊號,卑者取卑號」[309],使「上下不逾等,貴賤如其倫」[310],整個社會按照封建國家的整體利益而有序運轉。
再次,名是審定是非的理論標準。董仲舒認為,名產生於事物的真實情況。「名生於真,非其真,弗以為名。……名之為言真也。」[311]既然名來自事物的真,那麼,人們當然應該以名為檢定是非的理論標準。他說:「欲審曲直,莫如引繩;欲審是非,莫如引名。名之審於是非也,猶繩之審於曲直也。詰其名實,觀其離合,則是非之情,不可以相讕已。」[312]從哲學理論名實觀考察,董仲舒這種以名審實的觀點,當然違背了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原則,是唯心主義的名實觀。但是,我們應當看到,如果以理論構建的角度審視,董仲舒這種以名審實的觀點,也不無道理。因為,社會生活本身需要理論指導,理論對實踐有著巨大的指導作用。而董仲舒希望有一套社會認同的名號,實際上便是要求制定理論範疇,使人們的言行符合既定的思想原則,這剛好表明他對於理論建設的重視和遠見。問題只是在於,他認為名號所表達的內容,只是神秘莫測的「天意」,從而在認識論上走向了神秘主義和不可知論。
最後,名是聖人代天而發的,名要服從天。董仲舒宣稱,「名則聖人發天意」,只有聖人才能體察天意,制定萬事萬物的名。「是非之正,取之逆順;逆順之正,取之名號;名號之正,取之天地。」因此,必須做到「事各順於名,名各順於天」[313]。這樣,董仲舒就把他關於察名定分的思想,納入了他的天人合一的思想體系,從而將其導向了具有宗教意味的神秘之路。
總的來看,董仲舒察名定分的思想,並不是要探討名實關係的邏輯問題,而是為其安定社會、確立新的政治秩序的目的服務。這從政治論的角度看,自有其意義。須知,任何社會都客觀存在著不同的等級,問題只是在於如何看待並正確處理不同等級之間的關係。在封建社會中,任何地主階級的思想家都不可能提出人人平等的觀點,而只能提出尊卑有序、貴賤有等的倫常思想。董仲舒當然不可能超越時代條件去設計社會秩序的藍圖。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否定他提出的審名定分的觀點。我始終覺得,把那種將探討名分等級的思想一概斥為「反動」「保守」的觀點,並不是歷史唯物主義的態度。當然,董仲舒將其名號歸於天意,特別是利用某些字的讀音,隨意發揮,牽強附會,的確顯示了他的理論的怪誕虛妄的一面,無怪乎連台灣學者也予以嚴肅批評,認為其手法「形成政治思想史的一大障礙」,「把名還原到原始社會中的咒語上去了」[314]。
為了建立穩定的社會秩序,董仲舒還繼承了先秦墨子崇天道以護人事的「天志」思想。大致說來,董仲舒繼承了墨子天志思想中的以下方面。
第一,天是宇宙間最高主宰,仁民愛物,賞善罰惡。墨子認為:天「為政於天子」。三代聖王兼愛天下,故天立其為天子;桀紂幽厲兼惡天下,故天令其國破家亡。天統馭萬物,操縱著人間的生殺大權。「天子為善,天能賞之;天子為暴,天能罰之。」無論何人,「得罪於天,將無所以逃避之」[315]。董仲舒更進一步,硬說天是「百神之大君」[316],認為「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317],「天生五穀以養人」[318]。進而,他宣稱天子的權力來自天的授予:「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號為天子。」[319]天心仁愛人君,以祥瑞獎勵其善行,以災異懲罰其惡行。天人皆有喜怒哀樂,都以仁義為本。這樣,墨子和董仲舒都把外在的天意作為萬物及其價值準則的來源,使其成為人人必須服從的外在力量。
第二,天意是人類是非善惡的標準。墨子「置天志以為儀法」,即以天意為檢驗是非善惡的標準。他自稱,這樣便「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可以「知方圓之別」[320]。他著重申明,他之所以強調天意,是為了「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總之,統治者的行政措施,以及庶民百姓的言談行為,如果符合天意,就是善行;如果違背天意,則是惡行。「天之意,不可不順也」,「故置此以為法,立此以為儀」[321]。董仲舒同樣把天意作為是非善惡的標準。他要求「君子察物之異以求天意」[322]。「事各順於名,名各順於天」,「名則聖人所發天意,不可不深觀也」[323]。由此,董仲舒便在社會實踐之外,另立了一個神聖不可動搖也不可懷疑的檢驗是非善惡的準則。在這個準則面前,似乎人人平等,連君主也不例外。而在實際上,卻起到了為專制君主張目的作用。因為根據董仲舒的天人關係理論,天子是替天行道的,人們必須絕對服從天子的旨意。即使天子有過錯,也不可能並且不應該由臣民來指出,更不能糾正,而只能由天意所顯示出來的種種怪異或災異來警戒、懲罰。
第三,天下服從天子,天子服從天意。墨子著名的天下「尚同」的思想,是一種抽象的人人平等、天下一家的天真願望。墨子反對政出多門,反對思想混亂,要求統一思想,「一同天下之義」,「一同其國之義」[324]。舉國上下,都以天子的意見為意見,「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子」。但這還不是終極的價值準則,終極價值準則是「天下又總天下之義,以上同於天」[325]。在這方面,董仲舒與墨子思想一脈相承。他在其天人關係的理論中,處處強調天意的神聖不可違背,極力闡釋天子是體天心、行天意的聖人,全社會應當自覺追隨天子,以形成並鞏固宇內為一、思想一統的局面。但天子也可能有「失道之敗」,只有天自身才是絕對正確的,「道之大原出於天」[326],而根據《春秋》的原則,應當「以人隨君,以君隨天。……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327]。這仍然是將終極的價值準則歸於天。
以上這些,便是董仲舒繼承發揮墨子天志思想的主要之點。但他並沒有停留於簡單繼承,而是作了創造性的發展。這主要表現為:
第一,他構造了一個以天人感應為核心的嚴密的理論體系,從而把墨子天志與明鬼思想之間的矛盾,消弭於無形。特別重要的是,他消去了墨子強力非命思想鋒芒,使小生產者自我表現的欲望,在天意難違的外在律令下,自我抑制,以至最終消失。
第二,他用陰陽五行學說來演繹天意,豐富了天的內涵、擴大了外延,並增強了天的功能。由此,董仲舒的天志說,既吸納、包含了傳統的天命思想和墨子的天志思想,又超越了它們的粗糙,變得更為精緻。
第三,他以仁義取代兼愛,又將仁義歸於天意,從而化解了墨子在天志旗號下形成的兼愛與尚同的內在矛盾。
總的來看,就思想實質而言,董仲舒大力發揮並創造性地發展墨子的天志思想,是為了進一步抬高天的地位和作用,推崇天之道的目的,是要藉以維護他所倡導的一系列政治主張,可以說是「借天行道」,亦即崇天道以護人事。這在科學昌明的今天看來,當然是荒誕至極的。但在專制王權已經形成的歷史條件下,在鬼神迷信、天命神權氣氛仍然濃厚的中世紀,卻自有其文化構建功能和穩定社會秩序的價值。
為了使封建專制制度和統治秩序萬世長存,董仲舒在進行上述理論構建工作的同時,明確提出了「天不變道亦不變」[328]的政治命題。這個命題是董仲舒在對漢武帝的策問時提出的。從當時的語言環境來看,這個命題中的「道」是指統治者治理國家的方法、思想理論以及相應的制度。他自己解釋說:「道者,所由適於治之路也,仁、義、禮、樂借其具也。」[329]能選擇最好的適合統治需要的道,國家就能長治久安。否則,就會「政亂國危」[330]。而依儒家思想傳統,有「道」則必有其「統」。儒家思想這個「道」,是承繼三代而來的。三代之道一脈相承,傳授至氣象昇平的炎漢時代,已經可以而且必須總結出一套「萬事無弊」的道。如果有弊,則不是道,而是「道之失」[331]。
董仲舒的所作所為,正是要適應時代要求,總結出一整套能適應封建統治需要的「道」,並使其規範化、制度化,定位不易。他指出:人君都希望自己的統治安定長久,害怕一朝覆亡。但歷史上卻有不少亡國之君,昏亂之政,原因在於人君「所任者非其人,而所由者非其道」[332]。因此,他要探究、創建一個新的「道」,以回應漢武帝「欲聞大道之要,至論之極」的策問,滿足其使皇位和封建統治「傳之無窮,而施之罔極」的欲望。因此,「天不變道亦不變」這個命題,不但體現了董仲舒營造新的思想體系的苦心孤詣,而且表現了他對自己學說、對當時正處於上升時期的地主階級統治的合理性和永恆性的堅定信念。
為了建立能因應時勢而千秋永存的「道」,董仲舒做了大量而艱巨的思想文化建設工作。極力提倡道統,亦為主要內容之一。
按照董仲舒的觀點,漢代是繼秦之亂世之後而治天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世者其道變」[333]。因此,要直接承接堯舜禹之道,以質救文,用王道治理天下。這個沒有任何偏弊的王「道」,是出於天意、符合天意的,因而堯舜禹「三聖相受而守一道」。這個「道」,既然「三聖相守」,當然就形成了不可割斷的「統」。於是,「道」既源出於天,又流傳於古,奉天法古的原理自然成立。君主按照這個原理治理天下,臣民按照這個原理生活,種種可能出現的禍亂便會被消弭於無形之中,君主專制的制度文化、思想文化,便會傳之萬世而不竭。這就是董仲舒提倡道統的奧妙所在。當然,他對道統源流的論證,前不如孟子,後不及韓愈,可說是無理論建樹之功。但在實際上,他所倡導並努力實踐的經學方法和思想原則,對《春秋》的依傍和膜拜,在治國原則上對古聖先賢的標榜和推崇,都是道統思想的具體表現。因此,我們可以說,董仲舒在道統觀念方面,是知行並重,行高於知的。
毋庸諱言,董仲舒也承認並大力宣揚「變」的問題,但那是在「大道」不變的前提下的變。這主要反映在他關於經權、常變的議論方面。
董仲舒在概括《春秋》的思想原則時說:「《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334]「《春秋》固有常義,又有應變。」[335]他之所以作如此概括,並非發思古之幽情,而是要在奉天法古的思想原則下,借古以護今,為其天不變道亦不變的政治理想作論證。他曾說:「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兩起,故謂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336]「天道之常,一陰一陽。陽者天之德也,陰者天之刑也。」[337]而陽為尊,陰為卑,這就是「常」。在「常道」不變的前提下,所以有適當的變更措施,比如前面所講到的「更化」之類。這叫做「變而有常」[338]。
總的看來,董仲舒的「天不變道亦不變」的思想,是為社會的穩定與和諧發展作理論論證的。他所謂「天之道,有序而時,有度而節,變而有常」,正說明其既要維護既存秩序,使其永恆不變,又要順應時勢,論證更化改制的必要和合理,使社會秩序有「序」、有「度」、有「常」的良苦用心。從歷史演進的前進性和變革的必然性審視,「天不變道亦不變」的社會秩序論當然是妨礙社會發展的。但如果從董仲舒所處的時代條件衡量,那他希望整個社會有「序」、有「度」、有「常」,是合乎時代要求的。甚而可以說,正是這種思維方式和社會秩序理論,使董仲舒成為一代儒學宗師,使先秦儒家的和諧理論落到了實處,為中國古代趨善求治的文化形態的確立,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礎和社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