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未婚妻登門
2024-08-04 07:36:42
作者: 不同歸
沈棠雖說放話要翻盤,卻為賺錢的忙得團團轉,唯一那點談情說愛的心思,盡用在院裡那位開始神出鬼沒的情郎身上了。
「我發現你最近很囂張。」沈棠抱著枕頭望著晚歸的人,手裡揍著枕頭,目光卻盯著人不放,「完全把我這當免費客棧了。」
「想做點事。」百里末取衣物準備沐浴,以防沈棠覺出端倪,他通常會回來再沐浴,「不能總靠你養我。」
兩人的衣物放在一個立櫃,卻又涇渭分明的各自占據上下層。
沈棠不習慣別人下人碰自己穿身上的東西,往日是他打理,而今他忙著沒時間裡面照樣整齊。
本書首發𝗯𝗮𝗻𝘅𝗶𝗮𝗯𝗮.𝗰𝗼𝗺,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理由找得挺充分。
沈棠穿鞋下床小跑過去,抬起手臂圈住人,下巴抵在人胸膛仰頭道:「當初沈簫吟讓你離開的話刺激到你了?所以,這麼勤奮上進是——想娶我?」
百里末垂眸迎著那雙清潤明亮的眼,手掌揉了揉那頭青絲,「長高了?」
「一點點。」沈棠眼裡帶點小驕傲,「我如今這技能嫁誰皇上可能都不放心,嫁個跟朝廷沒關係的最合適。」
百里末眼神深邃,裡頭藏著無盡情緒卻不露絲毫。他是清光帝一手養出來的狼,而今江山勢力未大統,清光帝需要拿他當刀,一旦危機平和或是再有可依仗的勢力橫出,清光帝最大的忌憚便是他與琉璃塔。
而沈棠,極有可能就是那個意外。
「等你想嫁人那日再說。」
這一晚,照舊如常,百里末規矩地合衣躺在外側。
沈棠在昏暗中細細打量那朦朧的輪廓,閉上眼人變得沉澱。
這時沈棠又覺得阿蕭跟那位國師沒有半點關係,他的冷淡是寧靜淡泊,不似那位國師身上有著高位者所帶的鋒銳,責任或是權勢均在舉止間透出來。
這個人由著她鬧,卻未真的逾越,骨子裡藏著強大的溫柔。
「阿蕭,我走太高是不是讓你很有壓力?」沈棠難得細膩的考慮到思想代溝問題,可某人對她的少女細膩完全不領情。
黑暗中,百里末低聲笑了,沉沉的,胸腔帶著些許震動。
沈棠:「……好笑嗎?」
百里末斂了笑意,逗道:「沈五小姐,讓我看看一個英雄不被辜負的世道是怎般景象吧。」
清光帝可以養出匹狼,他亦可以親手養出只可以與自己抗衡的虎。
清早,沈棠醒來時,身邊已經沒人了,略微回想還能想起人是何時走的。
「我光明正大帶回來的情郎,怎麼搞得跟偷/情似的?」沈棠穿好衣服才發現床頭放了張字條,看完不由嘖了聲,隨手塞進腰帶,「越來越像。」
沈棠怎麼都沒料到自己一語成讖,真出事了。
午後,沈棠在院裡曬著太陽小憩,花語匆匆跑進院,「小姐,不好了。」
「嗯?」沈棠懶洋洋地掀起眼皮。
「府外來了個女子,自稱是、是蕭公子未過門的妻子。」後面幾字花語說得極小聲。
沈棠到底是習武之人,最是耳聰目明,當場就被那六個字砸得有點懵,「阿蕭的什麼?」
「未過門的妻子。」
沈棠眨眨眼,最後給自己氣笑了,「去看看。」
沈棠到前院時,那名女子已入府,跟她那嫡母與庶姐聊上了。
沈棠甫一踏進前廳,劉慧清便熱情好客的給人介紹,「可沁姑娘,這便是我那五女兒。」
名喚可沁的姑娘立即把沈棠上下打量一番,然後鬆了口氣。
沈棠:???
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高。
「小女可沁,問五小姐安。」可沁禮貌的向沈棠問安。
「可沁姑娘安好,沈棠這廂有禮了。」沈棠福身回了一禮,仔細打量對方。
對方臉部輪廓稜角分明,五官明朗,眉眼比尋常望月女子要深邃,膚色亦是偏黑。身上穿戴的雖是望月服飾,但首飾以珊瑚珍珠為主。
「姑娘打海邊來?」沈棠就近在女子左側落座。
「你怎麼知道?」問完她又突然正色道:「是又如何?」
「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從膚色與膚質推斷你常年待在有海風的地方。姑娘指頭,指關節與手腕周圍均有繭,那是撒網所留。」沈棠條理清晰的替對方解惑。
「我是打漁女,跟官家千金比不了,但你也不能搶別人的夫君。」可沁性子爽朗痛快,想到什麼就直說,「他沒來見我,是不是你把他藏起來了?」
「可沁姑娘誤會了,阿蕭眼下不在府上。」沈棠目光掠過劉慧清與那位生的媚態十足的四姐沈婉心,在她來前不知如何編排她了。
「胡說,門房根本未見到他出門。」沈婉心當場駁了沈棠的話,「可沁姑娘,我這五妹非厲害著,你最好是眼見為實。」
最近沈簫吟隨太后去禮佛了,她可得趁此機會討好劉家,替自己爭點東西。
可沁目露懷疑的看著沈棠。
「他確實不在。」沈棠無心理會家裡這些吃裡扒外一心想害她的人,「我救他時,他已經失憶,你說自己是他未過門的妻子,可有憑證?」
「當然有。」可沁從布包里拿出個粗糙的木盒,裡頭放著捲起的紅紙,「這是兩家定下婚約時的婚書,與我二人的小像。」
沈棠將婚書展開,先注意的是紅紙上印有的圖徽,覺得眼熟。仔細想了一陣,才想起她的確是見過一模一樣的圖徽,在那柄長劍上。
因為海棠院失火將劍燒毀,她惦記著送他一柄,圖都畫好了,中秋那天要讓他看看喜歡與否的。
看到圖徽沈棠便信了婚書為真,對於內容粗略看了眼,將婚書還回去。
「現在你相信了吧?」可沁仔細將東西收好,「婚書你看了,可以讓他跟我走了嗎?」
「棠兒,他們既然有婚約,你即便再喜歡也不能強求。」劉慧清跟著勸道:「你雖是輔國公千金,但搶人之夫不合乎禮法,趕緊放人。」
「母親居然懂得禮法。」沈棠反唇相譏,嘴角的嘲弄無比明顯。但轉頭對可沁還是那副平和樣,從腰間拿出字條,「這是他留的,你應該識得他的字。」
白紙黑字寫得明白——憶起些許往事,需離月都調查,十日內必歸。
可尚未等人歸來,這事就再生變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