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漢部落的行政體系
2024-07-31 21:54:26
作者: 羽卿書
聽到羅沖問起有喬氏的情況,大樹立刻說道。
「回首領,有喬氏的部落從開始就是游智那邊在負責的,並未讓我接手,當初游智也只是從我這裡要走了十戶移民而已,後續的事情我就沒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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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聽說,有喬氏的那個聚居地並未擴大,想來是還沒有把剩下的人弄來。」大樹實話實說道。
羅沖瞭然點頭,也並沒有責怪他,大樹要管理的事情太多了,一個小小的有喬氏,還用不著他這麼大的郡守來管。
列車勻速行駛,羅沖和大樹就在那節專列上閒聊,兩人從漢部落的科學技術水平,聊到漢部落的人口增長,從南方的工業布局,又聊到將來帝國中央的行政機構。
當羅沖透露出帝國這個概念,並大致講解了一下他所設想的三省、六部、九院、一行的職能和運行方式的時候,大樹瞬間就被驚地瞪大了眼睛。
原本大樹還以為漢部落這個部落組織,除了最大的首領之外,剩下最大的官職應該就是州刺史了,能當上一地郡守,就已經是整個部落里都拔尖的封疆大吏了,可現在看來,州刺史頂多只能算個地方官啊!
倘若真的把首領說的這個什麼帝國中樞建立起來,那要增加多少官職,而他自己將來又能爬到多高的位置。
就以大樹在漢部落的資歷,還有他在行政管理方面的能力,說句玩笑話,假如羅沖有心弄個宰相的話,那肯定非大樹莫屬了。
可惜,羅衝壓根就不想弄宰相這個職位,這不是純粹給自己找麻煩嗎!縱觀歷史幾千年,華夏的各個王朝,哪個不是在皇權和相權的爭鬥中度過的。
文官集團想控制皇帝,皇帝又想控制官員,雙方為了那些權力你爭我奪,費勁了腦子,而宰相呢,宰相是什麼?
宰相除了沒有皇帝的名分,但他手裡的權力和皇帝有什麼區別......?
天下豈可有兩皇並立?!
而此時的大樹卻根本不知道羅沖所想的是什麼,他還在震撼於剛才羅沖所描述的帝國中樞。
按照羅沖的說法,將來的漢帝國會有三省,分別是秘書省,尚書省還有門下省。
其中的秘書省就是皇帝身邊的秘書處,負責處理各種機要文件,並負責起草政令的機構。
尚書省則是權力最大的行政管理機構,負責管理整個國家的大事小情,由六部尚書組成,因此又叫尚書省。
最後的門下省則是審核政令,下發政令的機構。
而其中最重要的尚書省,下面又分為六部,九院,一行。
這六部,便是羅沖耳熟能詳的兵部、吏部、禮部、刑部、工部、還有戶部。
六部主官稱為尚書,又叫部堂,下設左右侍郎,為尚書的副手。
而這六部之下又分門別類的設立了三十來個分部,將整個天下所有的事情全都囊括了進去。
其實還有些東西是大樹所不知道的,羅沖在六部下面設立的分部,很多都是歷史上的六部沒有的,而是他根據現代的行政機構,還有漢部落的實際情況專門設立的。
比如說歷史上的禮部,禮部在古代,是管祭祀,禮節,以及教育,還有科舉考試的部門,甚至明朝的禮部下面還管著教坊司,也就是官辦青樓。
像是這樣的職能,羅沖當然不會直接照搬過來。
按照羅沖的想法,禮部如果只管教育和考試,那乾脆稱作教育部好了。
可是這樣一來,禮部的職能就過於狹小了,因此羅沖給漢部落的禮部規劃的職能分部增加了好幾個。
禮部為大部,下設五個分部,分別是教育部,文化部,宣傳部,環保部,郵政部。
教育部顧名思義,就是管全國教育系統的;文化部則是用來對帝國各種文藝作品的審核,包括各種出版物等等,比如書籍,又或者膠片唱片,電影等等。
當然,這得將來能拍的出電影才行。
宣傳部就簡單了,主管整個帝國所有的媒體,媒體是什麼,那就是控制輿論的官方喉舌,雖然漢部落現在還沒有媒體,但羅沖是打算要辦的。
現如今的漢部落已經有了打字機,有了蠟紙印版技術,有了滾筒油墨印刷機,只要再把造紙工業搞起來,那印刷報紙不就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
報紙是什麼?報紙就是紙質媒體啊!到時候發行幾份『青年報』『大公報』『帝國日報』什麼的,豈不美哉。
而宣傳部,就是用來管理這些媒體,控制輿論走向的。
環保部也很簡單,目前這個階段,想要做到多麼高科技的環境保護也不可能,也就是僱傭一些職工,掃掃大街,清理清理污水,在路兩邊種種樹,管理一下城市綠化什麼的。
禮部下面最後一個郵政部,顧名思義,就是送信的,是漢帝國的郵遞系統。
不過這只是暫時的,假如有生之年羅沖能帶著研究所把電報機搞出來,到時候肯定會把郵政部改成郵電部,手機電腦什麼的羅沖已經不指望了,不然要是有了這東西,還得再加一個信息部出來,不過他壓根連想都不敢想。
有了這五個不同職能的分部,原本權限單一的禮部頓時就豐滿了起來。
而其他的幾個大部也不盡相同,紛紛被羅沖改革或者是授予了很多原本不存在的職能。
比如羅沖設想的戶部,下面就有六個分部之多。
有管理帝國賦稅的稅務部;還有管理戶籍人口的民政部;以及管理帝國財政收入支出的財政部,還有負責統計、核查數據的審計部。
並且下面還有主管全國農業的農業部,以及監管銀行的銀監部。
職能細分,但又很全面,這樣才能更加靈活全面的管理好漢帝國。
另外就是兵部,羅沖的兵部和古代兵部不同,完全就是他按照現代的軍制體系照搬過來的,雖然名字叫兵部,但在羅沖的眼裡,稱為國防部也沒什麼關係。
漢部落的兵部下設多個分部,其中不變的有參謀部,負責制定全國的軍事部署,哪裡需要駐軍,哪裡需要打仗,都由參謀部來制定,然後上報皇帝得到批准後下發命令執行。
另外就是司馬部,這個是負責調兵的,也負責軍隊的思想和後勤,還有情報等等,只有調兵權,但沒有統兵權,和軍隊衛所中的司馬差不多。
除此之外還有專門負責軍械的裝備部,其管理的內容包括槍械,彈藥,車輛,艦船,甚至還有兵工廠,以及軍服軍靴的製作,甚至還有新型武器的研發任務,軍隊裝備的淘汰和換裝任務,這些都歸裝備部來管。
再有就是武裝部,這是個專門負責兵役的部門,每年的徵兵,新兵入伍,老兵退役,烈士家屬的撫恤,傷殘軍人的慰問,現役士兵返鄉探親,或是現役軍人家屬到前線探親,這些全都歸武裝部來管。
以上的四個分部,就是兵部下屬的固定分部,另外還有臨時分部若干,那就是戰區司令部,這個主要根據各地的駐軍情況,還有防禦或者進攻的任務來臨時決定,不設永久分部。
除了兵部、戶部、禮部這些部門之外,還有管理全國官員任免的吏部,這個倒是和歷史上的吏部沒多大區別,職能就是選拔官員,任免官員,還有對官員政績的考核,這都是最基本的職能。
羅沖只在吏部加了一個分部,叫做企事部,負責漢帝國各個國企的人事任免,因為在羅沖的心裡,這些國企的職工,比如廠長經理啥的,那也應該是吃公家飯的,既然是吃鐵飯碗的,自然要接受吏部的管理。
漢部落的工部那就管的更多了,全國的水利建設,全國的鐵路建設和運營,還有負責專項建設的建設部,以及管理全國道路橋樑的交通部,最後還有管理全國工業的工業部。
最後一個刑部,則是漢部落三法司體系的一部分,有公共安全部,負責全國治安,有刑偵部,負責案件偵查,抓捕罪犯,並且手裡掌握著武裝警察這支力量,是個有槍的部門。
另外還有司法部,負責法律教育,向民眾普法,以及發現法律漏洞,並向上提交增改法律的建議。
其他的還有罰抄部,負責各種罰款和抄沒的贓款和贓物,能賠償給苦主的就賠償,至於罰款,還有那些充公的,朝廷自己用不到的,就直接公開拍賣換成錢。
比如有個漁船船長犯了大罪,被抓了,他的漁船被沒收了,漁船充公,朝廷自己又用不到,就可以直接把船拍賣掉。
還有最後一個分部,那就是典獄部,負責全國各地的監獄,以及所有在押案犯的管理和勞改。
這五個分部加起來,刑部的職能就算齊全了。
說起這個三省六部,其實歷史上是很複雜的。
秦朝的時候,是三公九卿郡縣制,郡縣就不說了,說說中央的三公九卿,三公分別是負責行政的丞相,負責監察的御史大夫,以及負責軍事的太尉。
其餘的九卿,就類似於現代的各個分部,也就是隋唐時期逐漸演變出來的九寺,隋唐之後的六部和九寺,其實都是從九卿的職能中演變而來的,確切的說,是把之前大權在握的九卿給分權了,變成了很多零散的部門。
但這個變革變得並不徹底,縱觀隋唐之後的各個朝代,就不難發現,其實九寺和六部有很多職能重合的地方。
比如九寺中的鴻臚寺,鴻臚寺是專門負責祭祀,以及接待他國外交使臣的,但是古代的禮部也管外交,也管祭祀,這不是職能重合嗎?
再比如大理寺,大理寺是管司法的,掌管著天牢,負責審理大案要案,放在現代的叫法,那就是國家最高法院,但是刑部也審案啊,這不是又職能重合了?!
還有司農寺,司農寺是管全國農業和糧倉儲備的,這是不是又和戶部重合了?
所以,這總而言之啊,雖然隋唐之後行政機構進行了改革,但改革的並不徹底,如果直接套用在漢部落的身上,那顯然是不合適的。
有些部門的職能高度重合,有些部門壓根就沒有,因此羅沖乾脆把歷史上的三省六部九卿改成了三省、六部、九院、一行。
三省和六部有了,而這九院,就是經過羅沖查漏補缺之後設立的九個獨立機構。
分別是主管司法審理的最高法院,相當於古代的大理寺,但不同的地方就是,羅沖把審案的權利從刑部剝離出來了,全都放到了法院下面。
刑部只有立案偵查和抓人的權利,沒有審案定罪的權利。
另外還有主管科學研究的中央科學院,簡稱中科院,下設農研所,化學所,物理所,數學所,天文所,以及為了某個項目臨時成立的專項研究小組。
其餘還有監察天下所有官員的督察院,相當於中央紀委。
還有三法司體系的最後一環,檢察院,這是一個公訴機關,還有下發逮捕令,和審查核實證據的機構,同樣也具有法律增減的建議權。
說起這個檢察院,羅沖就想起前世在網上看到的一些言論,有人問,一個人犯了法,如果沒人告他,那他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羅沖當時就想,怎麼可能,就算沒有私人告他,但只要被警察發現了,檢察院了解一下,什麼是公訴機關,這就是個官方專門告狀的機構。
為什麼說三法司三法司呢,正常的刑事案件流程,應該是有人向公共安全機關報案,或者公安機關自己發現了案件,然後開始立案偵查。
發現證據之後,向檢察院提交證據,檢察院核查屬實,確定該案確實違法,那就向公安機關簽發逮捕令,這樣公安才能合法的抓人抄家。
等抓到嫌疑人之後,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由檢察院來向法院狀告嫌疑人所犯何罪,公安機關負責搜羅證據,最後由法院來定罪判刑,是殺還是勞改,或者罰款,都是法院說了算......
說到死刑,就不得不說起古代的秋後問斬,也就是砍頭。
明明已經判了死刑,為什麼偏偏要等到秋後再砍呢?!
判完了死刑直接砍死他不行嗎?為什麼要多養活一段時間?!這不是浪費糧食嗎?
很多人想不明白這個問題,其實這裡面也是有說法的。
其一,是古代人迷信,認為秋後便是冬季,秋冬之際風起葉落,萬籟俱寂,主肅殺,是殺人的好季節!!!
當然,這只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嘛,就是怕有冤假錯案,古代那也是有一定人權的,就連秦朝,如果你不服官府判決,你還能繼續上訴,要求重審!!!
如果真的是冤案,沒準重審一次就能平冤昭雪呢,那也說不定,如果二審還判你死刑,那就啥也別說了,老實等到秋後咔嚓了就是......
為什麼一定要秋後咔嚓呢,那就是給你留一段重新上訴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