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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 04:25:58
作者: 只喝冰可樂7
陶勇瞪著春妮,渾身都散發著寒意,他實在厭惡各種潑辣婆娘。
「春妮,你瘋了,買個女人回去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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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才不害怕陶勇,葷素不及般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掩蓋住臉上緊張的神色。
但是嘴巴卻不肯吃虧,罵道:「你懂個屁,我要買那個小白臉,自然要配給他家一個媳婦了,怎麼了?我真金白銀買,你又不吃虧,喊什麼喊!」
她早早就來看過冷法,不少村民都知道春妮對那個男人有意思。
從小春妮就喜歡跟著大丫,有樣學樣,當初跟著人一起逃出村子,現在又對大丫的男人起心思,大家似乎都能理解春妮的想法,不甘心吧。
陶勇只能惡狠狠的說道:「好,等會就帶你取錢,你要是交不出,我連你也賣掉。」
被威脅的春妮倒是一點也不膽怯,往前走了幾步,挺了挺胸脯。
「陶勇,你還真以為是你村長了?可以在這裡為虎作倀?你敢賣我,我就斷了你這裡所有的買賣,誰也不想好過!」
都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春妮被賣過兩次,她早就厭惡了這裡的生活,但是有孩子她又走不出去。
幸虧家裡那個病秧子對她,對孩子都算不錯,她又開了家小商店,生活看似不錯。
但是背後的隱藏的什麼東西,沒有人比春妮更清楚,那個病秧子就是最大的販賣人口的渠道。
陶勇拿春妮沒辦法,只能梗著脖子繼續喊道:「五萬,還有人加價嗎?」
全場靜悄悄的,春朝是養得不錯,但是五萬在窮鄉僻壤的地方,油水可就太少了。
一般家裡娶媳婦能拿出來的錢也不過十萬,二十萬的。
大部分人都更喜歡去外面拐賣大學生,因為她們單純好騙,無本買賣,多少錢都不算吃虧。
但是春朝這種不僅要花五萬,需要往更加窮困的地方走,才不能輕易逃跑。
越窮的地方越是賣不上價格,舟車勞頓也需要花錢,不合適,不合適。
陶勇咬著牙,惡狠狠的盯著春妮,說道:「五萬,我只要現金!」
春妮冷哼一聲,從挎包中掏出整整五沓現金丟在地上。
「我家男人雖然是個病秧子,但是有腦子,有錢,更愛給媳婦花錢,可比某些人強多了。」
被冷嘲熱諷的陶勇捏緊了拳頭卻不敢發作,沒辦法,很多門路還捏在春妮家的那個病秧子身上,他不能輕易斷了財路,只能把錢撿起來將人丟給了春妮。
其實春妮挺喜歡家裡那個病秧子的,只可惜,她也有需要,不能一輩子守活寡,她也不想以後孩子跟她一樣過著這種隨便就可以被賣掉的生活。
就在所有人期待的目光中,冷法被推了出來,他還在罵罵咧咧,但是那張臉卻實在好看。
「十萬,這模樣,不可能再便宜了,跟那些田裡幹活的漢子可不一樣,比牲口還猛呢。」
不少人緊盯著冷法,哪個女人看見這種極品能不心動。
「十萬也太貴了,就算比牲口還好用,他能幹多少活啊,我還怕他跑了呢。」
之前還在罵人的冷法被人堵住了嘴巴,他依舊不服氣的用眼神繼續罵人,瞪著所有人,桀驁不馴,肯定不好拿捏,若是讓他出來幹活又怕人跑了。
這種男人只能一輩子鎖在家裡擺弄,若是打斷手腳就更不值錢了。
大家都在竊竊私語,討論著,倒是有個外村的女人仔細端詳著冷法模樣,喊道:「十萬就十萬,我正好缺個孩子,先讓他幫我生個,肯定好看,我再賣掉也不算虧。」
看著女人瞎了一隻眼,嘴巴歪斜的模樣,冷法多少有點絕望,只能假裝不經意的看向春妮。
「還是菲姐識貨,他可是念過大學的稀罕貨,腦子也聰明,生下的孩子肯定更優質。」
陶勇正在積極宣傳著冷法的優點,模樣好看又會讀書,種子肯定也不會差,總比那些目不識丁,又矮又黑的壯丁強多了。
另外一個漢子丟下嘴裡的香菸,喊道:「行,十二萬,我女兒也該生孩子了,好歹是親生的,讓她留個種在家裡養著也不錯。」
這些人都是遊走在各處村莊中專門盜賣人口的販子,也許是缺德事做多了。
菲姐早年在城裡拐賣孩子被抓到,打瞎了一隻眼睛,這些年也沒有找到合適的男人,買個男人是最方便的辦法。
她手裡有錢,總得養個兒子以後給她養老用。
至於最後喊話那個漢子,倒是趁機搞個不少女人,除了原來的老婆給他生下一個女兒外,這些年再無所出。
不如讓冷法給他女兒留個種,好歹也算一家人,省得麻煩。
一直沒吭聲的春妮,最後看著所有人不屑的喊道:「十五萬!」
短短半個多小時,春妮就豪置二十萬,她緊張的掌心都開始冒汗了。
陶勇看著春妮微微皺眉,心裡開始盤算起來。
他知道這些年春妮偷偷攢了不少錢,病秧子對她出手大方,但是在這裡想攢下二十萬,可不容易。
「你有這些錢嗎?我警告你春妮,別在這裡打腫臉充胖子,我只要現金。」
這裡交易都有各種規矩,只要現金是怕轉帳記錄會被追查到。
春妮看了看在場所有人,冷笑道:「二十萬,你也敢要現金,我看這裡沒人能拿得出來,我銀行卡里有錢,明早去鎮裡取錢,一手交錢,一手交人也可以。」
菲姐咬咬牙,發狠道:「二十一萬!」
春妮毫不在意的繼續討價,所有人都安靜下來,看著兩個人爭鋒相對。
「二十五萬!」
「二十六萬!」
「三十萬!」
這個價格落地的時候,春妮身邊不少看熱鬧的村民都被嚇壞了。
「春妮,你果然是瘋了,花三十萬買個男人?」
他們一輩子辛辛苦苦種地,賣孩子都攢不下這些錢,春妮就這樣輕飄飄交了出去。
春妮一把捏住冷法的臉,笑道:「我樂意,我就是看好他了,他是大丫的男人,他就必須要得到他,證明我比大丫強!」
春妮跟大丫的事情,大家都清楚,只是某些細節,她從未告訴過任何人。
在城裡,秦晴並未拋棄她,只是她捨不得母親吃苦,她那個時候年齡小,思想單純,以為能掙到錢就能獲得家人的認可,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後就不會再被賣掉了。
可是當春妮拿著錢回到村中,父母雖然開心,但是依舊選擇將她再次賣掉。
賺錢有什麼用,女人早晚都要嫁人,等春妮在城裡找到男人,只會掙錢給婆家,不如現在賣掉。
有人嘲笑道:「春妮,沒必要意氣之爭,人同命不同,大丫逃出去是為了上學,你逃出去能幹什麼啊?」
大家都以為春妮還在嫉恨著秦晴,其實她只是面對命運的無力感。
被嫁給那個老男人後,她想過再次逃跑,卻被鎖住手腳,最後又用孩子將她綁住。
「我樂意!我就要證明,我比她強,她只會逃,但是我現在有錢,我能得到她的男人,怎麼了?」春妮氣憤的瞪著所有人,譏諷道:「三十萬,你們要是比我有錢也可以買回去,窮鬼,一輩子都是窮鬼,我可比你們精貴多了!」
拿不出錢的村民只能訕笑著移開目光,三十萬,他們可沒有。
春妮看著陶勇,又從包里掏出五萬塊丟在地上,說道:「五萬訂金,明天你找人陪我去取錢,一手交錢,一手交人!」
好戲散場了,春妮離開,冷法終於可以安心了,看來哥哥給錢了,保住了他的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