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愛—是—互相傷害
2024-07-12 15:52:24
作者: 沉風入海
讓開道路,先讓醫護人員把人給抬出去,送去搶救。
趙忠明這才開腔,肅聲問道:「這是怎麼一回事?誰報的警?」
「警察同志,是我,是我報的警。」
人群中,一位男服務員舉手回答,又迅速地說道:「我當時路過聽到包廂里有打架的聲音傳出,開門就看到兩個男人在地上扭打,有兩個女人都坐在地上,動彈不得。」
「然後我就上去勸架了,你看我這還被踢了一腳。」
服務員說著,還撩起衣服展示給他看,手臂上紅了一小塊。
趙忠明點點頭,剛想說話,便看到急急忙忙拿著東西,衣服上還染著血的宇文向紅,從包廂里走出來。
她看到趙忠明先是一愣,又走上前急急地開口道:「趙警官,你快把那個狗東西給抓起來,溫成浩這個畜生不是人啊,他為了不撫養孩子,一腳就把我女兒給踹出血了。」
「我可憐的萍萍,她肚子裡的孩子沒了啊,要是你也沒了媽媽可怎麼活啊……」
剛剛醫生已經說了,出了這麼多血,孩子大概率是沒了,母親能不能保住還另說。
哀嚎一陣,宇文向紅繼續開口道:「趙警官,這裡就交給你了,千萬不要放過那個畜生,我先去看看我女兒怎麼樣了。」
急急說完,她就朝樓下趕了過去。
趙忠明也未作阻攔,那是被害人的母親。
而且從服務員的描述來看,打架的應該是包廂內的兩名男子。
走到包廂門口看進去,除去包禮萍的父親包以剛外,另一位應該是包禮萍出軌的對象,是叫溫成浩?
趙忠明環視包廂內一圈,看到牆邊的一灘血跡。
皺了皺眉,開口道:「包先生,還有這位,是叫溫成浩,溫先生是吧?剛剛是你們在屋裡面打架嗎?」
溫成浩看到警察走進來,心裡不自覺地犯怵。
一直虎視眈眈看著溫成浩的包以剛走上前道:「趙警官,剛剛是我們在打架,原因剛剛我老婆也和你說了,我們的情況你也了解……」
說到這,他指了指溫成浩:「他就是我女兒的另一個男人。」
趙忠明點了點頭,開口道:「嗯,你們兩個跟我回所里一趟,配合我們做個筆錄吧。」
又回頭吩咐一聲:「曉峰,給現場拍個照。」
接下來的事情沒什麼好說的,面對警察,溫成浩當然不會反抗。
留下兩名警員給那兩位重點參與此事的服務員做筆錄,又拍照固定證據,對現場進行了勘查,醫院那邊也有警員去跟進。
趙忠明則是帶著包以剛和溫成浩,回到星光區派出所,給二人分別做了筆錄。
根據包以剛的陳述,簡單交代了中午去醫院做親子鑑定,還有下午去溫成浩公司找他的過程。
在景苑咖啡廳的包廂內,各種細節也一一說了出來。
是宇文向紅先動的手,打了溫成浩一巴掌,然後被他反擊,一腳踹飛。
緊接著,包以剛看到老婆被打,心有不忿,上前和他扭打到一起。
包禮萍上前想勸架,卻被溫成浩踹飛。
隨後服務員便發現了裡面的動靜,進來拉架,打急救電話、報警。
溫成浩面對詢問,也是如實陳述。
當時氣昏了頭,將自己的遭遇和心底的憤怒說了出來。
宇文向紅那一巴掌是導火線,徹底引爆了他。
包以剛為妻子出頭,二人打作一團。
包禮萍上前拉架,他腦子一熱,踢了她肚子一腳,隨後事情就這樣了。
溫成浩表示他不是故意的,他沒想過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
說這話的時候,他痛苦地低下了頭,目光閃爍,眼裡滿是心虛。
趙忠明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小動作,是不是故意的,好像不是很重要,他承認是他踢的就行。
目前最重要的,還是包禮萍的傷勢,以及他們一家人的態度。
通過三方的筆錄,事情已經很明顯了。
嚴格來說,他們三人對此結果的產生,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包禮萍是溫成浩踹的,他的責任最大。
鑑於他們之間的關係比較複雜、情況特殊,因此這種案件警方屬於可管可不管的範疇。
因此,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態度極為重要。
做完筆錄,溫成浩開口問道:「警察同志,我什麼時候可以走啊,我老婆孩子還在家裡等著呢。」
趙忠明聞言,一陣無語。
現在知道自己還有老婆孩子了,出軌的時候怎麼不想著老婆孩子呢?
吐槽歸吐槽,趙忠明還是平靜地回復道:「溫成浩,你們在公共場合打架,而且現場還流了那麼多血,暫時不能讓你回家。」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你們打架鬥毆情節較重,因此警方決定對你們處以行政拘留七天,處罰款五百元。」
說完也不管愣住的溫成浩,招招手讓人把他給帶下去。
當然不能厚此薄彼,包以剛和宇文向紅同樣要接受行政處罰。
與此同時,醫院那邊也傳來了消息。
宇文向紅配合警方做了筆錄,跟其他人交代的沒有出入。
沒有意外,包禮萍確實是流產了,不幸之中的萬幸是她沒有生命危險。
打架致人流產的,構成輕傷二級。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5.8.4的內容,輕傷二級的標準是: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不過輕傷二級,可以是自訴,也可以公訴,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屬於是自訴。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八條,被害人有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因此,醫院那邊的警方詢問了一下被害人包禮萍的意見,是否要追究溫成浩的刑事責任。
包禮萍經歷一連串的打擊,人已經麻木了。
男朋友沒有了,所謂的情人,更是把她肚子裡的孩子硬生生踹掉。
根據醫生所述,她這輩子應該是沒什麼希望再懷上孩子了。
不能當媽媽,這對於渴望有個孩子的女人來說,是多麼沉重的打擊。
加上宇文向紅在一旁極力攛掇,包禮萍點點頭,決定追究溫成浩的刑事責任。
他不僅拋棄了她,連撫養費都不願意給孩子,還把她腹中的胎兒硬生生踹沒了,好狠的心腸啊!
曾經,包禮萍有多愛他,現在就有多恨他!
腹中沒有了孩子,她在外面的好生活也不久了。
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已經消失,在醫院內休養過後,她恐怕要馬上回牢里去服刑了。
她這麼慘,也不能讓那個狠毒的男人好過!
這一切,歸根結底,好像都是因溫成浩而起。
包禮萍懷孕是因為他!
薅羊毛沒成功,那個女主播也是經他介紹的!
若不是那女主播白彩金不靠譜,她怎麼會因此被判刑!
現在要回去坐牢,也是因為溫成浩,他把包禮萍的希望,一腳給踹沒了啊!
得到了被害人包禮萍的意見,警方當然是選擇受理。
司法傷情鑑定的結果已經出來,衣服上的腳印、肚子上的印記等證據也已經固定完畢。
涉案人員、目擊者的筆錄也已做好,證據鏈已經閉合。
警方整理了下本案的相關材料,準備第二天便移交檢察院審查。
包以剛對於警方給出的行政拘留是沒有意見的,他現在臉上還青一塊、紫一塊的。
但是宇文向紅就不服了,她就打了溫成浩一巴掌,然後就被反擊、踹飛,憑啥她也要被拘留啊!
而且她女兒還在醫院,需要人來照顧,她進去了包禮萍怎麼辦。
法律不外乎人情,念及這一點。
於是,警方多嘴問了一句:「是否要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並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暗示已經夠明顯了吧,宇文向紅也不是傻子,那當然要啊!
沒錯,行政拘留是可以暫緩執行的。
不過它也有四個必要的條件。
1、被拘留人依法申請了行政複議或者提起了行政訴訟。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
3、公安機關認為,對被拘留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
4、被拘留人或者其近親屬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標準交納保證金。
他們這起打架鬥毆事件,算是勉強屬於家事吧,第三條肯定符合。
所以宇文向紅按照法定標準交納了保證金,獲得了暫緩執行。
另一邊,星光區派出所內。
溫成浩還沒來得及被送去拘留所,便收到了噩耗。
由於他那一腳直接將包禮萍踹到流產,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構成了輕傷二級,涉嫌故意傷害罪,並且被害人決定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因此原本的行政拘留,變成了刑事拘留!
溫成浩人都麻了,急吼吼地辯解道:「不是,我不是故意的,而且打架也不是我先動手的啊!」
「我只是正當防衛,我不是故意的……」
他是個正常的行為人,應該清楚一腳踢到一名孕婦的肚子上,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不管是故意還是過失,已經造成了被害人流產,構成了輕傷二級。
所以,他這番話,還是留著去法庭上說服法官吧。
不久,某個小區內。
溫成浩的妻子冷義琴收到警方的電話,得知了這個消息。
她的丈夫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事拘留了。
作為一名讀過大學的人,這四個字的含義並不難理解。
就算不清楚,那也可以上網搜索一下到底什麼是刑事拘留,攤上這種事應該怎麼做。
雖然網上的信息錯綜複雜,但睜大眼睛,還是能找到有用的信息的。
當然,看病這類的就不要上網查了,查就是癌症起步。
十幾分鐘後,冷義琴就清楚自己現在最應該做什麼了——找律師!
不過聽警方說,丈夫是將一名孕婦踢到流產才被處以刑事拘留的。
他不是這樣的人啊,怎麼會幹出這種不理智的事情呢?
帶著疑惑,冷義琴又聯繫溫成浩公司的同事,了解相關情況。
溫成浩出軌致人懷孕,被人鬧到公司的消息,猶如晴天霹靂般,重重砸到她心頭上。
冷義琴人都傻了,怔在原地,震驚得半天沒能說出一句話來。
所以被他踢到流產的那個孕婦,就是他出軌的對象?
出軌、小三懷孕、刑拘,不論是哪一個,都是巨大的麻煩。
三者疊加在一起,冷義琴的心情可想而知,心亂如麻,悲痛和憤怒交織在一起。
當晚她失眠了,一宿都沒睡著。
第二天一早,冷義琴拖著疲憊的身體出門,直奔偉大律師事務所。
「張律師,我丈夫被警方處以刑事拘留了,聽說是……」
整個過程,冷義琴都是面無表情。
將她所了解到的信息,簡單地跟張偉敘述完畢。
「張律師,如果事情是真的,他會怎麼判?」
張偉也不傻,看她這反應,他很清楚發生這種事對於一位妻子來說,是怎樣沉重的打擊。
他思索一番,回復道:「如果是真的,按照目前的已知信息來看,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都是有可能的,具體還得看被害人的傷情,才能得出更準確的結論。」
「當然,依你所言,你丈夫和被害人的關係複雜,若是她諒解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撤案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冷義琴平靜地點點頭道:「那這件事情就麻煩張律師了,儘快去了解一下情況,有消息請務必第一時間通知我。」
「那是自然,這是我應該做的。」張偉立馬回道。
……
檢察院收到警方移交的材料後,很快對此事做出了處理。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溫成浩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二級,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向法院提起公訴,請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未久,張偉抵達看守所,會見了本案的當事人。
來到這裡,就像是回家一般輕鬆寫意。
張偉面帶職業微笑,開口道:「溫先生你好,鄙人張偉,是你妻子冷義琴為你找的辯護律師。」
聽到是妻子找來的,溫成浩身體顫動,聲音顫抖:「張律師,我,我妻子她怎麼樣了?她沒有埋怨我吧?」
「沒有,她的反應看起來很平靜,只是委託我來了解情況,為你提供法律上的援助。」
張偉作出了回復,又問:「溫先生,現在最重要的還是你目前的處境,你將事情的完整經過和細節跟我說一下,不要有任何遺漏,這樣我才能幫助到你。」
「不管外面發生了什麼事,你都得出去了才能更好的去解決,你說對吧?」
這話說的在理,他在裡面瞎操心沒有用,事情得一件一件處理。
在張偉的詢問下,溫成浩清楚的交代了所有的情況。
「我不是故意的,雖然我很想讓她把孩子打掉,但是我從沒想過要把她踢到流產啊。」
「張律師,事情就是這樣,你能不能救我出去啊?」
事情已經發生,不是簡簡單單一聲『不是故意』,就可以把責任推卸掉的。
看他那驚慌失措的表現,張偉悠悠嘆了一口氣。
「溫先生,你們之間有接近四年的感情,如果她願意諒解你的話,這件事還不是算太糟糕。」「如果被害人不願意原諒,你大概率還是要被判刑的。」
聞言,溫成浩慌忙作出了承諾:「張律師,你幫我去尋求她的諒解,你說我知道錯了,請她看在我們四年感情的份上,原諒我這一次!」
「只要她肯原諒我,賠償這方面好商量,我可以…我可以給她足夠多的賠償!」
待其說完,張偉點點頭道:「我知道了,出去後我就去辦,你還有什麼想說的嗎?」
「幫幫我……」
……
從看守所里出來,張偉的心情十分複雜。
這起案件中的被害人……居然是他上一個案件的被告,簡直離譜。
又去檢方了解了相關資料,他跟委託人匯報了當前的情況。
整個過程,冷義琴一言不發,聽完後才開口道:「張律師,你就按他的意思去做吧,賠償這方面我沒什麼意見,只要對面肯諒解。」
「對了張律師,我網上查了一下,就算他被判坐牢,我也是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的對吧?」
「他這齣軌了近四年,還跟對方有了孩子,如今還攤上了牢獄之災,我們這情況,應該滿足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吧?」
張偉沉默了一會,開口道:「你說的沒錯,是這樣的。」
「嗯,等這件事處理過後,再麻煩張律師幫我辦離婚這件事情吧。」
聽著手機里那冰冷的聲音,張偉還能說什麼,送上門的業務,他總不能不要吧。
從冷義琴平靜地為丈夫前來委託律師,就可以看出她是個有想法的人。
再說,我們一向是勸分不勸和的。
這種情況不離婚,留著過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