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於你,甚念
2024-05-02 16:11:24
作者: 山有狐
江上歌做事有條理的人,在很多事事情上,都打點完畢,不會拖泥帶水讓人收拾手尾。
所以,望舒回來到現在,江月意都沒有來找過她。
望舒心裡也明白了幾分,大概事情到了這個地步,對他們來說,已經不再需要望舒的幫助了。
「都是些什麼人啊,過河拆橋,一點義氣都沒有。」
她自顧的坐在鞦韆架上,回宮都有好些日子了,一點兒消息都沒有,她不知道哪天他們把潘曲青帶下去以後,都問出了些什麼,也不知道潘老太被送到醫館以後,有沒有大礙。
好像在頃刻之間,所有的事情都和她沒有半毛錢的關係,江上歌的手段也算是果斷,說了讓她退出,就一點消息都沒有,甚至還能說服江月意,把她撇清。
她怎麼從前就沒發現江上歌竟然還有這一面,簡直是小瞧他了。
眼看著太子哥哥的大婚也沒剩幾天的時間了,內務府該忙的事情也都忙的差不多了,剩下的時間都用來反覆確認,反覆排練,杜絕所有可能出岔子的地方。
「主子,主子,主子……」
小燈鬧騰騰瞎嚷嚷的從外面跑了進來,一點兒淑女該有的樣子都沒有,看上去比男孩子還要野一點。
這兩個小宮婢,原本是快要嚇破了膽,望舒尋思著這樣下去可不行啊,萬一哪天在竹樓上的事,給她們兩人留下了心理創傷的話,這可大可小。
於是,她充當了一回心理醫生,找了空閒的時間,把整件事的經過,徹徹底底給她們說了一遍,再加以引導不少,可算是把她們拉回了正途。
幸虧她們兩人年紀也還小,吸收能力強,輔導完以後,又各自琢磨了小半天,可算是開了竅,發誓要追隨主子,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要做主子的堅強後盾,於是又恢復了往日的活潑。
「吵死人了,樹上的蟬都讓你嚇得不敢叫了。」
望舒回過頭,看著風風火火而來的小燈,低聲呵斥了一句,她對於小燈這毛躁躁的行為並沒有什麼責怪,只是如果不把她喝住,待會被念芯知道了,准得一頓飯。
「現在都九月中了,蟬本來就交夠了。」
小燈才不吃那一套,雙手背在身後,把臉湊上,垂涎笑道:「主子,我有樣東西想賣給你,你要是出高價,我就賣。」
「不買。」
望舒想了不想,直接回答。
「為什麼~」
小燈嘟了一下嘴,很是不滿。
「你本來就是我的宮婢,連你一個人都是我的,我還需要買你什麼東西。」
望舒看著她,想著,這小樣的,是不是平時對她們的管教太鬆散,以致於都敢和她叫板了呀。
「我是主子的,但是那樣東西卻不是,主子要是不出個好價錢,那我就不賣。」
小燈把鼻子翹的老高,一看就是胸有成竹的樣子,望舒想了想,這裡面肯定有貓膩兒,反正依照小燈這種腦瓜子,就算是天價的東西,最多三個大包子,就能把她打發了。
「剛才小安端了一些新鮮出爐的糕點,還擱在我屋裡頭,全都給你,這交易值得不?」
「值。」
小燈高喊一聲,把身後的東西拿出來,往望舒懷裡一塞,笑得神神秘秘的,轉身蹬蹬蹬的往屋裡跑去,留下她一個人。
望舒低頭看著小燈往她懷裡塞的東西,褐黃褐黃的,皺巴巴擰成一團,這不起眼的樣子,哪怕是丟到地上,都會被人當做是垃圾,視而不見。
好不容易才捋直,勉強認出是一份信。
幸虧外層用牛皮紙包著,否則這般蹂躪,早就散架成碎片了。
牛皮信封上,蘸墨寫了五個字,每個字也不過只有拇指甲那麼大,卻一筆一划蒼勁有力,這般蹂躪也沒讓字跡化掉。
她一看便知道是誰的來信,只是封面上那五個大字:九殿下親啟,著實讓她無力。
無暇顧及這信封面的大字,她撕開邊角,把裡面雪白的信箋倒了出來,被蹂躪過後,就算有厚實的牛皮紙包著,也好不到哪裡去,皺巴巴的,好像揉成一團水洗後再鋪開曬乾的感覺。
「盼其親啟,見字如人,闊別半載,幸妥無恙……」
本來就是一個極其酸腐的人,平時連說話都恨不得把古人的名言給捎上,寫信的時候,就更是酸的不行。
幸虧望舒這些年在鄭太傅的諄諄教導之下,對古文的造詣也算是有所了解,在一堆用生僻字眼湊成的段落中,也算是連蒙帶猜知道什麼意思。
可是,望舒的神色,卻不見的好看。
裴傾奕原本就不是一個善於表達的人,就算是受了委屈或者是誤會,一般也沉默寡言,一副你愛信不信的樣子。
延伸到書信,就更是錙銖必較,一個字能表達意思的,絕對不會用兩個字。
不過是大半頁的信箋而已,望舒已經對南下剿匪戰場有了一個初步的認識,敵方有多少人,他們布置了多少據點,然後發生了幾次衝突,傷亡情況,接下來還要周旋多久等等,一些作戰的細節。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望舒是總指揮,現場作戰屬下的戰績匯報。
望舒倒吸一口氣,有種想轉身回屋裡,然後燒一把旺盛的火,把信箋給燒了的衝動,哪怕是燒了,也覺得不解恨。
她早該知道,和這樣的男人在一起,意味著什麼。
要麼她被裴傾奕活活氣死,要麼她忍受不了活活把裴傾奕打死,反正他倆之間,想要安生的話,是沒那麼容易的。
她不盼著裴傾奕能給她什麼風花雪月,反正從一開始就沒指望過。
只是等了大半年的光景,竟然就等來了這麼一份戰績匯報,說不生氣是假的。
她蹭的站起來,手裡捏著信箋。
原本就皺巴巴的信箋,穿越了大半個大梁朝,在信使的快馬加鞭下,歷經了千金萬苦,才送到手裡的信箋,因為她的生氣,又添了一道摺痕。
她大步朝著屋裡走去,可是走到一半便停了下來,好看的小臉皺成了悶葫蘆狀。
有些不甘心的倚在門框旁,舉起信箋又耐著性子看了一遍。
喜歡一個人,總是會愛屋及烏,明明所做的一切都那麼討厭,沒有一點兒能打動心尖,可是,就是最不起眼的東西,最枯燥無味的事情,只要是和他沾上邊的,都會耐著性子學著喜歡。
因此就算整張信箋里,都是一些她從來都不會去在意的戰績匯報,她卻也從頭到尾再看一遍。
裴傾奕是如此的無趣,他承諾了給望舒寫信,雖然繞過了大半個大梁朝,超越半載的時間,也要完成自己的諾言。
早知道如此,當初她在城門的時候,就要逼著裴傾奕在寫信的時候,一定要寫上好聽的話語。
重讀一遍,在一堆中規中矩的字眼末端,有四個字。
如果沒耐心把這麼一長串給看完,幾乎是不會注意到的。
「於你,甚念。」
當真是一串冗長的裹腳布後面,放著幾枚甜滋滋的糖。
望舒看到這裡,嘴角不由得上揚,心底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真是個無藥可救的傻子。」
就這樣的一個傻子,她竟然也看上了,還是連一個明確的理由都說不出來,看來她也是一個傻子。
感情的東西,原本就說不清楚,如果有誰能把喜歡一個人的理由說的清清楚楚的,那這份喜歡,大抵上也包含了某些目的。
望舒打心底嫌棄這封信,卻還是轉身進屋,在梳妝檯前搗鼓了許久,才找出一個金絲楠實木小盒子,把信平平整整的放進去,塞進櫃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