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遇
2024-05-02 14:06:23
作者: 九命紫林貓
墨白雲沉默了半晌,最後悶聲道:「圓明園被燒了你知道麼?」
「這我知道。這些日子來地府報導的鬼魂們,有不少人經歷過那件事。那又怎麼了,不是已經燒了幾十年了麼?」
「呵呵,強盜們搶了東西還到處顯擺,有些拿出去賣。很多好東西都被帶到了海外……特別是這幾年國外局勢穩定了一些之後,那些人更是明目張胆的把東西給拿出去哄抬價格,甚至還故意讓國內的一些愛國的名士花錢把好東西給贖回來。您說這是人幹的事兒麼?那些西方人不是和我們說他們也是文明國家麼?他們文明恐怕只是早上知道洗臉刷牙,出門知道口是心非的問好,在街上不亂扔東西而已吧?還好意思說自己文明,恐怕只是把臉洗的乾淨但是心是黑的吧!」
「你因為這個事兒心中憤慨,所以要和他們作對?」三殿下問道。
「對。因為我沒事兒翻報紙,本來也學過一些字,後來又因為翻報紙時間長認識的字就更多了。我在報紙上看到這樣的新聞心中憤慨不已。我後來又發現有人在組織遊行,於是就留心了。」
「有一天我到街上,本來是想去瞧瞧外邊的世界到底亂成什麼樣子了。出門時,我並沒有告訴爹娘我去哪,甚至給他們一個我在屋裡呆著的假象。我怕他們擔心我,我也怕他們知道了我要出門,乾脆就不讓我出門了。」
「出門之後,外邊熱熱鬧鬧的,但是我能看出來每個人的臉上都不高興,特別是在看到外國人的時候。」墨白雲道:「我那時候心裡也恨那些金髮碧眼的洋鬼子,甚至看到那些人恨不得一刀捅死他們。我知道就是他們燒了圓明園,即便不是他們親自動手的,那圓明園被燒掉,也和他們脫不了關係。」
「我在街上一邊走一邊打量周圍,總覺得以前這北京城特別的熱鬧祥和,如今祥和沒有了,只剩下熱鬧,還是那種很亂的熱鬧。我只顧著打量著四周,並沒有意識到這街上不太平。」
「有幾個看起來七八歲的小孩子,髒兮兮的總在我身邊磨蹭,我躲了好幾次都沒有躲開他們,正覺得奇怪,忽然一群人就呼啦一下子全部閃開了。我正納悶,突然看到前面有個外國人揪住了一個小孩子。我正想這些外國人怎麼能夠這麼過分,搶我們的東西就罷了,怎麼連我們這裡的小孩子都不放過。我看那個外國人雖然看起來高大,但是樣子還算溫和,於是就壯了壯膽子,和他理論,讓他放開那個孩子。」
「那個孩子被他揪住脖領,兩隻腳已經離地。我讓他放開孩子,他貌似聽懂了,然後有些納悶的從那孩子的口袋裡掏出來一件東西,我低頭一看,是我的荷包。我一瞬間臉就紅了,原來這些孩子是小偷啊,所以他才要來收拾他們。我摸了摸自己身上,荷包確實是丟了,其實荷包里也只有一塊銀元,還有一個我母親很多年前給我求的護身符,除此之外也沒別的東西了。荷包丟了等於說丟了一個好兆頭,還有若荷包真的被人拿走,那麼我就別想坐黃包車回家。若我一直都沒有發現的話,我可能還會被留在北平城裡……世道那麼亂,任何一個不小心所帶來的後果可能都是我無法承受的。一想起來這些,我就明白了面前這個外國人是在幫我,而且幫了我很大的一個忙。」
墨白雲說道這裡苦笑了一下:「面對這樣的情景我還能說什麼?我除了對那個外國人說謝謝,我也不知道能說什麼。他很懂禮貌——就是後來那些新潮人說多了紳士——把我的荷包還給我,用拳頭嚇唬了那個小孩,然後還用中國話提醒我,讓我看看錢包里是不是少了什麼東西。」
「錢包里的東西當然都沒有少,我謝過了他。他也放過了那個孩子,還警告他不要再偷東西。」墨白雲道:「我從小到大沒有見過這麼好的男人,不管是中國的,還是外國的。和我一樣的中國人在這個世道里,早就被嚇破了膽子,都是各顧各的,在街上別說多管閒事了,就算是就到什麼事情,也都是唯恐沾惹在自己的身上,避之不及。我當時多看了那外國人兩眼,他對我微笑,然後就走了。」
「因為那天碰上這樣的事情,我也沒有什麼心思繼續在北京城裡呆著,於是就坐了黃包車回到了我們郊區的房子裡。沒成想回到家娘親就在門口等著我,見了我之後先是憤怒,甩了一巴掌給我,之後抱著捂著臉的我嚎啕大哭。我娘以為我被人抓走了,著急的不得了,爹爹知道了這事兒二話沒說就出去找我了,已經出一個多時辰到現在還沒回來。我心裡很是愧疚,我覺得自己做的有些過火,如今外邊亂成那個樣子,爹爹若出去找我,說不定會有危險。這不比他平日裡去固定的人那裡打聽消息,而是要滿大街的問有沒有人認識我,我覺得我也太不懂事了。」
「我當時答應娘以後再也不出去了,就算出去也要他們允許或者讓他們知道。後來我們又等了爹爹一個時辰,爹爹還沒回來。我當時很害怕,生怕爹爹回不來我和娘親也就活不下去了。幸好又等了半個時辰爹爹終於回家了。一進家門看到我沒事兒,爹爹鬆了一口氣,什麼都沒說,我原本以為爹爹在這件事上比娘親冷靜,後來我才知道我錯了。」
這一世一共就十幾年的人生,墨白雲並沒有經歷過什麼事情,小時候很多事情現在想起來荒唐的可笑,而且隨著歲月的流逝很多事情都變得模糊不清,也記不清了。而再短的生命都有屬於自己那個年齡的難以啟齒,墨白雲被記憶拉進到這一世當中,似乎又進了當時的那個情境。
「我私自跑出家門這件事被父母知道後,還是平靜的過了一段日子的。大概一個月之後,娘親突然來問我,問我願不願意嫁人,我被嚇了一跳。我對她說我還小呢,現在民國的法律要求女子必須十五歲以上才能結婚,我當時還不足十四歲。我娘不屑的說這又有什麼,法律說法律的,我們又不用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