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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六章 貪官殺不盡

2024-07-08 21:13:27 作者: 西關鈦金

  朱元璋的洪武年間,有人說朱元璋直接殺了十五萬的貪官,這其中有一些原因,比如朱元璋是極其敏感之人,不允許有人對他有任何不忠,如果敢從他這裡「騙錢」,絕對死刑。這還不夠,死刑根本不足以平息朱元璋的怒火,他要這些貪官死的很痛苦。

  朱元璋是窮苦娃出生,對貪官污吏的認識,有著切身的體會,他想做一個好皇帝,故而,對這類現象,恨不得全部一刀殺了。他也是這麼做的,沒哪個朝代有他殺的貪官多。

  可是朱元璋還是沒有制止住洪武年間的貪污。

  朱元璋已經做的夠好了,他鼓勵民間檢舉,而且,賦予了老百姓權力,可以押解貪官直接上京,但是最終的結果卻是:這貪官殺了一撥,又來了一撥,給人感覺就是,怎麼也不見減少,反而,卻更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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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根據歷史記載,中國歷史上貪腐最嚴重的時代,還就是明朝。

  朱元璋親自對貪官做了定義,只要貪腐六十兩以上,就是死刑。只有一個標準,沒有什麼貪少判輕的說法,就是一刀切。從這個標準可見朱元璋對治貪的決心,他以為只要將這個「界」控制在一個比較低的門檻,再殺些貪官,那麼,天下就清明太平了。

  只是,貪官不是個人現象,而是一個群體現象。

  洪武年間...在朝做官的人員工資都非常低,完全不能負擔起整個家庭的開支,因此,這些明朝官員大多數都是為了從中牟利,而真正腳踏實地的為平民百姓做實事的官員,少之又少。

  大家都知道古代封建社會的官員在日常生活中,接觸的人群最多的無非是當地有錢的財主以及土地資源豐富的地主,這兩類人表示地位和財富的象徵。

  因此財主和地主需要在朝做官的辦理事情的時候,就會給官員非常豐厚的獎勵,而這其中大部分的獎勵就是錢財。

  洪武年間的劉伯溫,工資非常低,為了讓家庭成員吃飽穿暖,劉伯溫利用自己的私房錢補貼家用,從這一件小事情就可以反映出明朝官員的實際生活是非常不理想的。

  其次,明朝洪武年間的時候建立了屬於自己國土的政策,但是這個政權有很多不好的地方,他保留了明朝以前國家的一些壞習慣,其中主要包括人們在飲食以及穿衣風格上面的陋習,所以整個國家的鋪張浪費的這種社會現象依舊存在。

  因此,為了能夠順應這個國家的趨勢,這些官員只有做一些違反國家的事情。

  而且在明朝的政策當中也是存在很大不足的,明朝六部以及內閣的地位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本政策就發現不全面,導致整個國家體制也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給在朝做官的官員製造了更多涉嫌貪污的條件。

  治理貪污現象,朱元璋還是擬定了相應的應對策略,主要的策略是:免除在朝的職業、家庭全部成員處死、給予國家相應的賠償。

  這三個策略的出台,讓有心貪污的官員感到害怕,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更多的官員貪污。如果一個官員貪污,他不僅會被免除職務,他的家庭成員還會被處死,最後還要將在職貪污的所有的錢財全部返還給國家。

  但是依舊是擋不住那些官員的貪婪之心,很快一件特別大的貪污案就出現了,洪武二十年秋...御史余敏等人突然向朱元璋上報戶部侍郎郭桓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的李彧和提刑按察使司的趙德全一起徇私舞弊。

  這一下,直接將大明朝的朝政給捅開了一個大窟窿。

  朱元璋出身貧苦之家,經歷過元朝末年腐敗統治,自己的父母就因此活活餓死,因此他十分痛恨這些貪官污吏。在接到舉報後,他馬上下令大理寺嚴查,要給我查個水落石出。

  沒想到隨後的調查結果讓朱元璋目瞪口呆,隨後又怒不可遏。因為明朝歷史上最大的一起貪污案件被查了出來,貪污數字之大觸目驚心,前所未有,實屬罕見。郭桓當時任戶部侍郎,戶部是朝廷重要部門,相當於今天財政部民政部等部門的綜合部門,負責稅收撥款,百姓戶籍等等工作。戶部一把手稱作尚書,相當於部長,副手就是侍郎,相當於副部長,郭桓就是戶部的副部長,權力極大。

  貪污案被揭發後,郭桓等人就被抓了起來,審訊過程很簡單,郭桓等人也不是什麼硬漢子,被抓了起來就全都招了。在調查報告中表明,郭桓利用職務之便夥同李彧、趙德全等人,欺上瞞下,互相勾連貪污國家糧餉。

  具體的罪行有:一、私吞太平鎮江等地的賦稅。按照規定這些地方的賦稅應該進入國庫,但是國庫卻沒有收到,這些賦稅全被郭桓等人私吞分贓了。

  二是私吞浙江上交的糧食。浙江是產糧大省,每年要上交糧食給國家,本來應該交四百多萬石糧食。考慮這個是實物稅收,全部截留會引起懷疑,於是郭桓之吞了一半,將另一半上交。

  三是巧立名目,借用國家和他朱元璋的名義設置各種苛捐雜稅,什麼水腳錢口食錢等等多不勝數,當然這些錢不會交給朱元璋全進了郭桓等人的腰包。

  綜合起來郭桓等人貪污了將近兩千四百多萬石糧食的金額,相當於明朝一年財政收入的一半。而且事實證明郭桓這樣做不是這一兩年的事,已經持續好幾年了,而朱元璋居然一點都沒察覺。

  數量如此巨大的貪污案,郭桓又是怎麼做到的呢?

  根據相關的史料記載,他貪污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呢就是直接盜取官糧,將這些稅收回來的糧食直接販賣出去

  這就等於是沒有成本的買賣,能不獲取暴利嗎,第二種呢是收受賄賂

  各個州府一次給郭桓行賄就多達50萬貫,也就是50萬兩白銀

  第三種是私造紙幣,這種方式更直接,這戶部本來就是管理財務的

  自己造點兒錢那更是小事一樁。

  除此之外呢,郭桓還盜取國庫里的糧食和金銀珠寶

  甚至盜取國庫的寶鈔,總之各種能得到錢的手段他都嘗試了

  如此猖狂地貪污,古往今來怕是也沒誰了,如此巨大的貪官

  朱元璋憤怒了,這個郭桓真是不把老朱放眼裡,居然敢這麼貪污,這不等於直接從國庫里明目張胆的搬銀子嗎?而且朱元璋認為這麼大的貪污案絕不可能是郭桓這幾個人能幹出來的,就這幾個人絕沒那麼大膽子敢貪污這麼多錢糧,要是沒有別人參與,別說這麼多就算貪污一粒糧食,他馬上就會被舉報,他下令錦衣衛調查,指令一名名叫吳庸的官員給我查,看看這起貪污案背後還有什麼人?

  吳庸真對他的起他的名字,這個人真不是平庸之輩,經他努力再加上錦衣衛幫助,果然如朱元璋所料這次貪污行為真的不止是郭桓這三個人,真不知道郭桓怎麼辦到的,他幾乎將整個大明官場的官員都變成了自己的同黨,幾乎整個官場的官員都被牽連其中,這讓朱元璋十分憤怒,好傢夥這樣下去郭桓成了皇上了,自己都要靠邊站了,這些官員真是枉顧自己的恩遇,居然敢如此對待自己,於是他決定在肅貪的同時來一場對官員的大清理。

  朱元璋再次大開屠刀,一時間大明朝廷為之一空。

  明初朱元璋時期全國一共十二個省,一個京師(朱棣的時候增加了貴州和北京,變成兩京十三省。朱元璋時廢除行省,稱布政司,但是習慣稱為省,後世一直沿用。),朝廷的六部大多數官員都牽扯到其中。

  郭桓案整個明朝大地幾乎全都涉及到了。

  禮部尚書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慧迪、兵部侍郎王志等高級官員全部被殺,至於侍郎以下的低級官員幾乎一個沒剩都被殺了。

  京城裡人心惶惶,沒被殺的官員戰戰兢兢每天見面第一句話就是你們那裡今天抓走幾個,往往話還沒說完,錦衣衛就到了,將問候之人抓走,之後就再也沒回來。

  在京城查完了,地方上也不能放鬆,因為郭桓是在京城待著,他不可能跑到外地自己去貪污,在地方上肯定也有同夥。

  深知聖意的吳庸覺得這是一次難得的表現機會,一定要深挖出郭桓的全部同夥,在朱元璋面前展現自己的精明能幹。

  錦衣衛深入各省和下面的州府縣和農村,只要是和徵收賦稅等事關糧餉問題有關的人幾乎一網打盡,就連交稅的富戶都沒放過,因為這其中必定有貪污受賄逃稅漏稅。一時間各地風聲鶴唳,無數人被抓。

  也是在這個時候,朱元璋和地主的關係開始變得微妙,因為此次的殺戮之中,地主也被殺了很多,要知道以前的時候,朱元璋和地主的關係是很好的。

  大家應該都知道朱元璋的糧長制度。

  就是朱元璋根據各地繳納糧食的多少,設置不同的區,也就是「隨糧定區,區設糧長」,然後指派這個區田地最多的大戶來充當糧長,然後由他來負責稅糧的徵收和押運。糧長本人不屬於政府編制,擔任糧長期間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都由糧長自己承擔,政府不予報銷,他只是以私人的身份來接受政府的委託辦理公務。

  麼從這就可以看出來,糧長制的核心就在於糧長。

  那麼什麼樣的人才可以充當糧長,糧長的工作流程又是什麼呢?

  因為擔任糧長需要承擔大量的費用,而且還需要把每年徵收的稅糧登記造冊,

  所以就要求糧長不僅要家境殷實,還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當時屬於中等收入水平以上的地主就成為了朱元璋的最佳人選。、

  這些人他們本身自己就有大量的土地,完全可以承受的起公務負擔,而且他們大多出身於耕讀世家,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完成糧長任內的工作依然不在話下。

  「業農而有志於仕,才侃任用者」就是朱元璋最初的選拔標準。

  這些人其實就是地主,有人人你這個不是白幹活嗎...地主會願意嗎?

  確實呀...每年七月二十日以前,糧長們都要趕到南京內府戶科領取勘合,為之後開展的工作先領取憑證。

  領取勘合回鄉以後,就要馬上開展收糧工作了。糧長把具體的任務分派給各區的里長,接著里長又分配給下面的甲長,甲長再到每家每戶進行徵收。這一整個流程叫做催征。等到催征完成以後,就是匯解了,這也是最難的一個任務。各家各戶把糧食交到甲長那裡,甲長又送給里長,再由里長統一匯解給糧長,由糧長統一保管。之後就是下一步的解運的工作了。

  根據運糧目的地的不同,解運又分為兩種,如果把糧食留在本地,供地方政府使用的話,就叫做「存留」;如果運到本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因為路途比較遙遠,就叫做「起運」。舉個例子,如果杭州的一個糧長,把稅糧運到杭州衙門這就叫存留,如果運到上海或者運到京師南京就叫做起運。而起運又分為兩種:如果運到首都的,就叫做「京運」,運到別別的地方的衙門或者運到衛所充作軍糧的叫做「對撥」。

  當糧長把稅糧運到指定的地方之後,之前領取的勘合就派上用場了。如果糧食經當地負責人清點無誤後,就在勘合上蓋上官印,證明糧食確實足量繳納了,這就叫做「通關」。通關之後,糧長還要拿著蓋印之後的勘合到南京內府戶科去進行註銷。

  這些流程是又麻煩,有不給錢,地主願意嗎?

  他們當然願意,因為做完這些有機會做官,每年糧長們到南京領取勘合的時候,朱元璋都會召集他們進行一次談話。在談話的過程中,如果有某個糧長回答得體、辦事精幹,就會得到朱元璋的賞識,一般情況下都會被升為高官。當時浙江有一個叫做嚴震直的糧長,就是因為在座談會上表現的不錯,被朱元璋看上了,短短三年時間,就從平民百姓當上了尚書。

  除了這個還有朱元璋都會對這些糧長們發一些獎金咦示慰問,當然主要也是為了安撫他們好好幹活。按照區內農戶的多少,這些糧長也會得到相應的獎金,也就是「隨其戶之多寡而加損」。

  並且這些糧長只要不是在工作職責之內犯了法(稱為雜犯),其他的罪行,無論是死刑還是流放,都可以換成杖刑,甚至於後來即使是雜犯也可以用錢財贖罪。

  正是因為有了這些好處,所以才有人願意擔任糧長,為政府效勞。

  這是一個很好的制度,拉進朱元璋和明朝地主之間的關係,可是吳庸將這件貪污案一鬧大,直接將事情給鬧到了鄉下,一下讓朱元璋和明朝地主之間的關係給弄僵了。

  朱標看到其中的危機,也是連忙上表,但是朱標的上表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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