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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責任各一半

2024-05-02 13:02:05 作者: 天星

  趙亞楠不顧形象,直接趴到了地上,探頭朝路緣石下邊的排水溝看去。

  韋良盯著趙亞楠的屁股問道:「發現什麼了?」

  趙亞楠沒空回答韋良的問題,她從身後掏出警用伸縮棍,並對韋良說道:「把你的也給我!」

  韋良不敢怠慢,急忙將自己的伸縮棍遞給趙亞楠。趙亞楠將兩根伸縮棍當成夾子,伸進了排水溝里。

  韋良也趴在地上,朝排水溝里看去。裡面肯定是有什麼東西,但韋良什麼也看不到。

  趙亞楠開始小心翼翼的收回兩根伸縮棍,看來兩根棍子之間夾著東西,趙亞楠怕弄掉,所以才會如此謹慎。

  與此同時,高森宇大步朝韋良和趙亞楠跑過來,嘴裡還喊著:「我發現了一條重要線索!」

  韋良現在沒空搭理高森宇,他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因為趙亞楠的棍子,馬上就要收回來了,但韋良還是看不清棍子到底夾著什麼。

  「是什麼?」韋良問道。

  「文件!」趙亞楠和高森宇同時回答道。

  

  「啊?」韋良看看趙亞楠,又看看高森宇。

  高森宇低頭看著自己的手機,說道:「執法儀裡面的視頻顯示,受害人被車輛撞倒之後,手裡的文件散落一地。老李告訴我說,那些文件被風吹的到處都是,如果我們用心找的話,說不定在附近還能找到一部分……」

  高森宇的話戛然而止,因為他看到,趙亞楠從排水溝夾出一頁文件。趙亞楠戴上手套,將已經被污水打濕的文件小心翼翼放進證物袋內。

  韋良盯著文件上的字,自言自語道:「這可不是文件,更像是一本小說的一部分。你看,你看,頁眉上還有標題呢,我家樓下的殺手。」

  趙亞楠隔著證物袋,開始查看文件上的內容。韋良說的對,這確實是一本小說的一部分。因為紙張在污水中浸泡太久,很多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但仍依稀可見一些類似「槍擊」、「警察」之類的字樣。

  韋良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勸趙亞楠道:「我估計,這是受害人正在看的一本小說。受害人的身份已經知道了,我們去他公司看看,別在這趴著了。」

  趙亞楠否定了韋良的猜測:「這不是他正在看的小說,而是他自己寫的小說。」

  韋良想了想,也對,沒有人會把小說列印出來。現在人,都是用手機看小說的。韋良百度了一下,網上也確實沒有《我家樓下的殺手》這本小說。這很有可能是受害人自己寫的小說,還沒有正式發表。

  高森宇過來扶趙亞楠。

  韋良趁機教訓高森宇:「小子,你嚷嚷著發現線索的時候,我們已經找到線索了。這就是我們刑偵隊和你們交通隊的區別。現在,你服不服?」

  高森宇笑呵呵的說道:「服!我服她!」言下之意,發現線索的是趙亞楠,找到線索的也是趙亞楠,跟韋良沒什麼關係。

  韋良也不在乎,反正高森宇服氣就好。韋良指了指路邊自己的破警車:「走吧,去他公司看看。我沒記錯的話,受害人應該叫趙強,一家GG公司的業務經理。」韋良說著,自己率先朝警車走去,王書正手腳快,拉開車門就坐了上去。但趙亞楠和高森宇都沒有動。韋良忍不住回頭看向他們。

  趙亞楠打量著四周:「我還要再看看。如果文件真是從趙強手中脫落的,那麼應該還有其他部分。」

  高森宇指了指路邊的一家麵館:「我去問問,說不定路邊的商鋪撿到了那些文件。」

  韋良覺得自己被他們忽略很是沒面子,所以他要唱唱反調:「還看個屁啊?就算找到了又怎麼樣?不過是一些沒用的文件,對案情根本沒有幫助。」

  趙亞楠反問韋良:「那什麼才對案情有幫助呢?」

  韋良被問住了,他也不知道什麼才對案情有幫助。事實上,究竟在查什麼,他自己都還沒有弄清。姜海峰只是將這個案子交給他,他也本能的覺得這個案子不對勁兒。可偵破方向在哪,他根本不知道。應該重點調查受害人,還是肇事司機?姜海峰完全沒有說,韋良自己也完全沒有考慮過。

  似乎,應該是將重點放到肇事司機身上,因為肇事司機被自稱是出入境管理局的人帶走了,這其中有疑點。但肇事司機如果可疑的話,受害人的死就更可疑了。

  趙亞楠和高森宇趁著韋良發呆的功夫,已經各自忙開了。韋良只好找九妹的茬:「王書揚同志,我要的監控什麼時候能給我?」高森宇雖然弄到了執法儀裡面的視頻,但那並沒有什麼價值。因為老李趕到現場時,受害人已經死亡了。韋良現在要看的,是車禍發生時的監控畫面。他要弄清楚,肇事司機到底是無意中撞死了受害人。還是將一起蓄意謀殺偽裝成了無意的交通事故。

  「九妹不在這個頻道。」金平回答說。

  韋良才不吃這一套呢:「少唬我,你能聽到,她就能聽到。」

  謊言被揭穿的金平,立刻沒了動靜。

  九妹說話了:「已經發到你手機里了。」

  韋良卻已經戴上了眼鏡,他要直接看警局內的大屏幕。通過眼鏡,韋良卻看到屏幕上正播放著世紀城小區的監控錄像。九妹正在幫嚴冬查找目擊證人,自然不會幫韋良了。韋良無奈,只好拿出手機,用手機小屏幕看九妹發給他的監控視頻。

  受害人趙強左手夾著一個公文包,步行,沿著逸民路自南向北行走。肇事司機張威,駕駛一輛黑色豐田轎車,從紅旗大街自東向西行駛。韋良目測轎車時速在40公里每小時左右。這裡的限制時速是40公里每小時,也就是說,張威並沒有超速。

  轎車撞上了趙強,趙強後腦著地,直接撞上了路緣石,他手中的文件包落在地上,文件散落一地。趙強的身體抽搐了幾下之後,便沒了動靜。

  從視頻上看,張威和趙強的責任各占一半。張威在經過路口時沒有減速,沒有避讓行人。而趙強呢,通過路口時根本沒有觀察周圍路況。

  再看第三遍的時候,韋良發現了疑點。在趙強和張威身上都有疑點。

  趙強始終緊緊夾著手裡的公文包,並不時低頭查看,似乎包里有什麼非常重要的東西。他的心思都在公文包上,連過十字路口的時候都沒有抬頭。

  張威坐在車裡,轎車撞上趙強時,他明顯的分神了。他沒有看著前方,而是透過車窗觀察車外的情況,他好像在找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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