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罪連環(全4冊)> 第二十四章 肋骨下的牙齒

第二十四章 肋骨下的牙齒

2024-06-17 18:25:44 作者: 天下無侯

  秦向陽從謝坤那兒離開後的第三天,謝坤打電話找到秦向陽,承認自己殺了孫曉玉。兇器不是刀,而是一把斧子,上面除了指紋,應該還留有乾涸的血跡,就埋在別墅的花園裡。但他懇求秦向陽答應他一件事,千萬不要把他和孫曉玉的父女關係告訴謝正倫,不然他只能自殺,他們謝家也全完了。

  秦向陽告訴謝坤,他從沒打算告訴謝正倫那件事,前幾天之所以對謝坤那麼說,純屬無奈之舉。同時他告訴謝坤,先別急著自首,別問為什麼,一切等他通知。

  羅仁傑是628案的兇手,秦向陽的身份沒法兒正面接觸,更沒法兒抓人;孔良田是903案的兇手,但不知藏身何處;謝坤是秦向陽正面接觸的第一個兇手。因此,他在電話里問謝坤:「認識林大志嗎?」

  謝坤說,他和林大志是朋友,此外他還是林大志的客戶,多年來一直使用林大志公司的消防器材和保安設備。

  「朋友?」秦向陽想了想,說,「林大志曾找人在網上發過719案的負面消息,說這是個冤案!我已經搞清楚了,你別誤會,他那麼做,不是幫你兒子,是為了脅迫專案組長,好讓他中市局的標。林大志怎麼知道這個案子有問題呢?我很好奇!你知道為什麼嗎?」

  謝坤沉默許久,艱難地說:「哎!在你問這個問題之前,我不知道林大志竟做過這樣的事!我想我能回答你——因為719案案發時,正如你的分析,當年的專案組組長鄭毅,確實懷疑過我。他們問我案發時我在幹什麼,有沒有不在場證明。我情急之下謊稱自己和朋友在一塊兒!」

  請記住𝖇𝖆𝖓𝖝𝖎𝖆𝖇𝖆.𝖈𝖔𝖒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你說的朋友,就是林大志?」

  「是的!」

  「你好大的膽子!萬一林大志說漏了嘴呢?畢竟,這種事,你不能提前跟朋友打招呼!」

  「是的!這種事,提前跟朋友打招呼,那對朋友來說,就是不打自招了!我當時也是賭一把!」

  「賭一把?」

  「我當時欠了林大志幾百萬!我覺得,當有警察上門問他,某個時間段我有沒有和他在一塊兒,他應該能反應過來。對他來說,至少不希望我出事!不然他的錢誰還?」

  「你不簡單啊!」秦向陽說。

  「哎!林大志也很聰明,他反應很快!面對警察的詢問,他給我做了不在場證明……」

  「那你事後如何跟林大志解釋?」

  「我對他也撒了謊,我說案發時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我不想女人的事被曝出來,所以才對警察說,跟他在一塊兒。」

  「林大志信了?」

  「不知道……」

  掛斷電話後,秦向陽連連感嘆。

  他既感嘆謝坤當時的膽量,也感嘆林大志當時的反應。不僅如此,林大志還意識到了謝坤很有問題!也就是說,謝坤事後的解釋,林大志根本不信!不得不說,林大志太精明了!

  現在,我們還是讓時間回到秦向陽離開謝坤辦公室那一天。

  從謝坤辦公室出來,他覺得渾身無比輕鬆,謝坤聽到他那幾句話後的反應,的確有些悽慘。他不想憐憫謝坤,又覺得謝坤很可憐。

  沒辦法。萬事皆有因果。

  現在秦向陽終於可以處理最後一件案子了,1123男童挖眼案。

  被挖眼的男孩叫浩浩,七歲,是清河縣下面一個鎮上普通人家的孩子,父親叫王受成。

  這個案子聽起來非常簡單,浩浩家所在的鎮子叫大王鎮,是煤礦區,他家後面有個荒蕪的小山丘,附近的孩子沒事都愛去那兒玩。

  2008年11月23日下午黃昏,浩浩獨自一人在小山丘附近玩,被人活生生挖去雙眼,然後被丟進一個枯井裡。案發現場沒有目擊者,沒有留下作案工具,腳印在警察趕到之前被統統破壞。

  案子被報導之後,群情激奮,尤其是為人父母的網友,更是尤其關注案子的進程。民眾情緒經過醞釀發酵,引起了省公安廳的高度關注,命令專案組進駐,鄭毅帶頭,限期破案。

  鄭毅等人的專案組進駐後的第十五天,鎖定王受成的鄰居陳秀蘭為重大嫌疑人,並從陳秀蘭家的地窖里發現了沾有浩浩血跡的衣服,衣服是陳秀蘭的,案子宣告偵破。

  這個案子的奇怪之處有兩點。

  一是陳秀蘭被捕後,主動承認自己確實殺過人,這一點對警方來說是意外收穫。但陳秀蘭說,她在七年前殺過一個孩子,孩子叫王芳菲,是王受成的大女兒,也就是1123案被害人浩浩的姐姐,當年才五歲。陳秀蘭殺人的動機很簡單,她家平時就和王受成家頗有矛盾,自己家有三個孩子,卻都是女孩,六年前王受成家添了二胎,卻是個大胖小子。

  「我三胎都是女孩,你二胎就是個大小子!憑什麼?」陳秀蘭越想越氣,有天趁著天黑,用零食哄騙王芳菲到了野外,用石頭砸死了孩子,把屍體扔到一個廢棄的小煤礦坑道里。當年王芳菲被殺的案子一直就沒破,警方和孩子父親王受成都沒想到,那個案子最後落到陳秀蘭身上。但陳秀蘭拒絕承認挖了浩浩的眼睛,可是專案組有血衣鐵證,陳秀蘭最終無奈認罪。

  二是浩浩被挖去雙眼,這事本身就很怪。鄭毅最初懷疑這事跟人販子有關,但沒找到什麼線索。如果真是人販子乾的,為什麼不直接帶走孩子,而是只挖掉雙眼呢?當陳秀蘭落網後,專案組認為這一點就顯得比較好解釋了,陳秀蘭挖掉孩子雙眼,是出於嫉妒引起的報復。陳秀蘭最初拒絕承認這一點,她說以前確實嫉妒王受成家,再加上平時的積怨,因此才殺了王受成的大女兒,從那以後天天擔驚受怕,心裡很不是滋味,中間還想過自首,最終因為害怕又放棄了自首的想法,但早就不想再害人了。

  令秦向陽頗為疑惑的,也是這一點。陳秀蘭既然是王受成的鄰居,那麼不管怎麼說,浩浩一個七歲大的孩子,都應該認識陳秀蘭。如果兇手是陳秀蘭,那她挖掉孩子的眼睛又有什麼用呢?孩子只要活著,就能說出兇手身份。

  關於浩浩的筆錄,卷宗里說得很簡單,因為孩子受傷要手術,沒法兒第一時間做筆錄。當手術完成,又休息了幾天後,警方才詢問孩子案發時的情況。

  孩子精神上受了巨大打擊,基本不怎麼說話,只是提到兩個模糊的字眼,黃頭髮,戴著戒指。根據孩子的描述,專案組最後一致認為陳秀蘭行兇時化了妝,戴了假髮套。

  秦向陽前前後後把相關筆錄看了很多遍,覺得整個案子的確有蹊蹺之處。他前面已經調查完了三個案子,都被證明是冤假錯案,那麼這個案子也非常有可能是。

  最蹊蹺的,就是孩子被挖掉雙眼。

  秦向陽認為孩子的筆錄沒問題,可是那兩個關鍵詞是什麼意思呢——「黃頭髮」,「戴著戒指」。

  鄭毅的專案組抓了個殺人兇手,這點沒錯,但陳秀蘭根本不是1123案的兇手。

  一定不是。

  她既然主動承認殺王受成的大女兒,如果挖眼案也是她做的,她又何必隱瞞呢?殺人是死罪,挖眼是活罪,哪有主動認領死罪,否認活罪的道理?

  陳秀蘭作為王受成的鄰居,就算給孩子挖了眼睛,也藏不住自己的身份,除非再給孩子割了喉嚨,不讓孩子說話。

  秦向陽越看越火,心中升起深深的無奈。

  他深吸一口氣,趕走負面情緒。

  他覺得這個案子邏輯不難。

  問題就在孩子的眼睛上。

  邏輯上,對孩子來說,兇手一定是陌生人。

  只有滿足陌生人這個條件,才能保證挖了孩子雙眼後兇手身份的安全性。

  孩子一定是看到了什麼不該看的事,促使對方挖了他的眼睛。

  那麼,孩子到底看到了什麼不該看的事呢?

  孩子的筆錄一定是兇手的特徵:黃頭髮,戴著戒指。

  兇手是男是女,筆錄上沒有記錄。

  一個七歲的孩子,看到什麼也不至於被挖掉雙眼啊。

  秦向陽想著這個問題,不由得笑了。

  他不是笑別人,而是笑自己。這些案子,怎麼看都像猜謎,根本沒法兒走刑事偵查的套路。

  這他媽又是個謎。

  猜謎很難。

  心理畫像師?

  痕跡專家、心理專家?

  面對這些陳年舊案,這些好像統統不管用。

  其他諸如動機學分析,犯罪心理學分析,那都是基於足夠的線索去做分析,放到這兒,什麼用沒有。

  想是想不出來,他決定到現場看看。

  這事,開著警車去很不方便,何況孫勁也有自己的活兒干。

  秦向陽讓孫勁把他送到了西關化工廠後邊。還好,那輛摩托車還好好地放在變壓器間裡。

  他從孫勁車裡拿出外賣套裝和頭盔,穿戴整齊,開著摩托往當年的案發現場駛去。

  卷宗上有信息,地方不難找,但跟當年比起來,肯定面目全非了。

  秦向陽比對著信息,沒費勁就找到了大概的位置。現在那裡是一片待開發區域,當年孩子身處的枯井早就沒了,周邊有個很大的蔬菜批發市場。蔬菜市場外面有好幾個地基,不知道要蓋廠房還是民房,地基外面停著一輛挖土機。

  秦向陽皺著眉頭四處看了看,馬上知道自己白來了。當年案發現場的準確位置已經無法定位,他只能不停地走來走去。

  鬱悶。

  壓抑。

  他有種有力無處使的感覺。

  他長長地呼出口氣,閉上眼,把自己想像成那個孩子,同時想,我到底會看到什麼不該看的呢?

  他嘆了口氣,抬起頭,視線越過那台挖土機,看見了一個小山丘。這個小山丘卷宗也有提到,離案發現場不遠,也就一百來米。說是山丘,不如說是個連綿成片的土坡,不高,什麼樹也沒有,初春的時節,土坡上晃動著一些雜草。

  從秦向陽所占的位置看過去,土坡一個正面,一個側斜面,就剩下一個背面是看不到的。

  秦向陽盯著大土坡想了想,朝土坡的背面走了過去。

  他一邊走一邊想,這附近就這麼大範圍,視野開闊,如果說有什麼地方是那個孩子看不到的,也只能是土坡背面了。

  難道當時有什麼人,在土坡背後做什麼勾當,完事出來後發現土坡正面有個孩子,於是擔心孩子發現了什麼,從而挖去了孩子雙眼?

  他越想走得越快,覺得就目前一無所獲的情形下,這好歹算個靠點譜的邏輯。

  其實,土坡背面和正面差不多。坡面上是光溜溜的黃土層,夾著些不大不小的石頭塊。坡下面到處是雜草,土塊有些發黑,可能是覆蓋過煤渣。他用腳踢了踢土塊,很硬,春凍還沒化。

  這地方能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

  毒品交易?有可能。但那點事犯不上跑到這裡,再說就算有人來這兒交易,那么小的粉包揣兜里,一手錢一手貨就完事了,怎麼到土坡背後就怎麼出來,根本沒必要擔心孩子能看出什麼貓膩。

  色情交易?扯淡。11月23日,天寒地凍的,誰跑來這兒享受?

  來這兒殺人?有可能,十幾年前,這個小山丘的位置也算荒僻。殺了人怎麼處理?埋起來。要埋就得帶工具來。然後呢?挖完坑把人埋了。埋完拎著工具,出了背坡往回走。那麼,如果這時兇手突然看見個孩子,會怎麼樣呢?

  「操!還能怎麼著,挖開看看再說。」

  秦向陽放飛著思緒,越琢磨越覺得自己有道理。想到這兒,他趕緊蹲下去用手挖了挖,地太硬了,根本挖不動。他站起來一拍腦袋,想起來蔬菜市場外面停著輛挖土機。

  秦向陽很快來到那輛挖土機跟前。車裡沒人,他在四周找了一圈也不見人影。這可怎麼辦?

  他索性爬上車,試著拉了下車門,沒想到車門沒鎖,一把就拉開了。秦向陽喜上眉梢,見鑰匙插在車上,就爬上去發動了推土機。誰知那玩意兒他根本不會開,折騰了一會兒弄得滿身是汗。

  「幹啥的!操!誰叫你動我的車!」這時,推土機下面傳來叫罵聲。

  秦向陽扭頭一看,知道司機回來了,趕緊跳下車給人賠不是:「哈哈,大哥,不好意思,見你沒在,想玩玩!」

  「玩個鳥!這是你玩的?」司機見對方是個送外賣的,沒好氣地罵了兩句。

  秦向陽笑著遞給司機一根煙,又給人點上火,才說:「其實我這兒有點活兒,來找輛車。」

  「什麼活兒?我這兒今天沒空。」司機說。

  「就一小活兒。」秦向陽轉身指著土坡說,「瞧見沒,那邊土坡的背面,有片平地。」

  「挖土?」司機疑惑地問。

  「對,地方不大,你幫我挖一遍,也就十分鐘的事。」說著,秦向陽掏出錢來一看,只有五百,這才想起把趙楚的錢包忘在孫勁宿舍了,這五百塊還是前些天李文璧隨手給他的。

  司機琢磨了一會兒,說:「走,先過去看看。」

  兩人過去看了看地形,司機說:「行!不過得現錢,一千五。」

  秦向陽笑著說:「你這太狠了!」

  司機也笑著說:「挖土機不比別的,就這個價,不行你找別人。」

  秦向陽想了想,知道再找別的挖土機也難,就點頭道:「行!不過我出來得急了點,就帶了五百,你先拿著,打個條,回頭再給你一千。」

  司機搖著頭說:「我不認識你,誰和你打條?要麼現錢,要麼散夥,我這兒還忙著呢。」

  娘的!這人還軸上了!秦向陽在心裡罵了兩句,才說:「一會兒我叫人把剩下的錢送過來,你先挖,這成吧?」

  司機說:「不行,眼看著我這活也耽誤了,耽誤半天就不止一千五!你懂嗎?就現錢,不行拉倒。」說著司機就爬上了車。

  這……秦向陽知道自己被對方吃定了,誰叫他非使挖土機不可呢?他怔了一會兒,眼珠一轉,一咬牙也跟著爬上車,點上根煙,好讓自己的臉藏進煙霧裡,又往下拉了拉那個快遞帽子,低著頭對司機說:「你要是干,我讓你掙兩萬!不干拉倒!」

  「兩萬?逗我呢小子?」司機嘿嘿一笑,滿臉不信。

  秦向陽故作神秘地說:「不逗你,城裡大街小巷的,貼著個通緝犯的單子,知道不?」

  「那誰不知道啊。」

  「上面寫著提供通緝犯線索,獎勵二十萬,對吧?」

  司機點點頭:「有這事,警察都沒得線索,那是急瘋了。」

  秦向陽故作神秘地說:「我知道通緝犯在哪兒!」

  「你?你不是送外賣的嗎?別扯了!」

  「愛信不信!前幾天我去送外賣,讓人給綁了,你知道綁我的是誰?就是那個通緝犯!」

  「哎喲!你這小哥太扯了。」

  「不信拉倒!通緝犯還騎走了我的摩托車,不怕告訴你,我那車上有定位!」

  「定位?那你咋不和警察說?」

  「警察救了我,但當時我不知道綁我那人就是那個通緝犯,今天從街上看到通緝令,這才想起來。算了,你不想掙錢拉倒,我找別人。」秦向陽說完就跳下了車。

  「哎,哎,別走!」司機跟著跳下車,眯起小眼說,「萬一你騙我怎麼辦?」

  「那你可以打110啊,看見沒?」秦向陽指著外賣服上的字說,「我是這外賣公司的。算了,你這人太軸。」

  「哎!別走!你先給我那五百,再給我打個條,兩萬的!我這就挖!」司機叫住秦向陽。他琢磨了,覺得不管對方的話是真是假,反正自己也不吃虧,有那五百就已經賺了。

  秦向陽猶豫了一下,給了錢,打了條,簽名的時候他想了想,寫上了丁奉武的名字。司機這才開車幹活。

  很快,挖掘機下的泥土翻動起來,司機大聲問秦向陽:「挖多深?」

  「挖地三尺!」

  「這麼深?你這人怪,捨得兩萬的本,別是下面有啥好東西吧?」

  秦向陽也不搭理他,仔細盯著翻起的泥土。他現在有點緊張,對自己的判斷,一點把握也沒有,心裡只有一個想法,非挖挖看不可。

  很快,挖掘機挖到了土坡地面的中段,又一大鏟子泥土被翻出來。

  這時,一直盯著鏟子的秦向陽,突然看到有個白色的東西閃了一下,然後掉進了土裡。

  他趕緊把車叫停,跑過去仔細地翻找。

  司機不解,在車上怔怔地看著。

  終於,他找到了那個白色的東西,那是一根白骨。

  憑經驗,他判斷那是手臂骨頭的一部分,這個發現讓他很是興奮。

  難道自己猜對了?簡直不敢相信!他來不及慶幸,連忙叫司機把車又朝後倒了倒,隨後把骨頭放在一邊,又跪進土裡,仔細地翻找起來。很快,他又摸到了一根粗壯的骨頭。

  「還真有!」

  他興奮地叫了一聲,加快了手裡的動作,直到一副完整的人體骨架從泥土裡暴露出來。

  「我操,什麼玩意兒?」司機從車上跳下來,走上去看了一眼,頓時驚呆了,連忙退後幾步,指著秦向陽說,「人……人骨頭!你,你到底幹啥的?」

  秦向陽吸了口氣,站起來,拉開外賣服拉鏈露出裡面的警服,說:「實話告訴你,我是警察,這裡沒你事了。」

  「警察?」司機撓了撓頭,急忙開著車走了,走到遠處,他突然回頭喊,「你那個兩萬的欠條就算了,但是工錢得給我補齊啊!」

  秦向陽沒回頭,隨口喊了聲:「行,下次。」

  說完他趴下身子,仔細觀察,屍骨一看就是男性的。骨架保存得很不錯,除了被鏟車挑出來的那根臂骨,整體上下都是完整的。骨架看起來不矮,起碼一米八左右,但兩條腿是蜷著的,看來當初挖坑的人很倉促,挖的坑洞不太到位。

  骨頭全身有沒有傷,秦向陽看不出來。死者嘴巴張得很大,死前應該經受了不少痛苦。他又仔細看了看屍骨的嘴巴,發現死者嘴裡似乎少了不少牙齒。

  「難道是個老人?」秦向陽使勁趴低身子觀察,幾乎趴到跟屍骨嘴對嘴的程度。這個姿勢很不舒服,他搖了搖頭,挺起身子,把骷髏頭抱了起來。

  這樣看就清楚了。他發現死者嘴裡的槽牙只少了一顆,其餘脫落牙齒的位置都在上顎,包括兩顆門牙,還有門牙兩邊的好幾顆牙齒,都沒了。

  看來不是老人。

  可是怎麼少了這麼多牙呢?

  他想不明白,慢慢地把骷髏頭放回原處,繼續仔細打量屍骨的其他部位。

  那是什麼?

  他看到骨架肋骨下面,有一顆白色的東西,伸手小心地撿了起來。

  那竟然也是一顆牙齒。

  牙齒怎麼會在肋骨下邊?

  他搖了搖頭,再次小心地翻找起來。

  又一顆。

  他把牙齒放進手裡。

  一會兒工夫,他在同一個位置,總共找到了七顆牙齒。

  所有的牙齒都集中在肋骨下面。

  「這是什麼情況?」他不明所以,皺眉沉思,「難道是兇手打落死者牙齒,隨手扔到這個地方?」

  「不對。再怎麼扔,也不可能把七顆牙齒扔到同一個位置。一個人要想把七顆牙集中放在一塊兒,只能先把牙攏在手心,採用彎腰的姿勢,輕輕把牙齒放下去。顯然,兇手在殺人、打落牙齒、埋人的過程中,很難做出這麼『紳士』的動作。」

  他使勁搓著鼻頭,很快明白過來,那些牙齒根本不是扔進去的,而是死者吃進去的。

  那個有牙齒的位置,根本就是死者的胃。

  那就只有一個解釋:兇手打掉死者的牙齒,讓死者吞了下去。

  是不是這樣,數數就知道了。

  他重新抱起骷髏頭,仔細數了數牙齒脫落的位置,發現怎麼也數不對,因為掉落牙齒的縫隙太寬了,同時骨頭又經過了這麼多年的鈣化,很難判斷那些位置一共有幾顆牙齒。

  數不清就換個招。他把骷髏穩穩地放到地上,拿出那些牙齒,一顆一顆往骷髏嘴裡擺。這麼一擺,雖然牙齒擺放的位置不一定對,但結果就很明顯了,死者上顎和最裡面槽牙一個位置加起來,正好能放上七顆牙齒。

  看來兇手真夠狠的,臨把人埋了,還砸人的牙,再強迫對方吞下去。

  這事只能這麼解釋,不過聽起來,卻又總覺得有點多此一舉。

  秦向陽搖搖頭,取下煙盒上的塑料膜,把牙齒放進去包好,彎腰把塑料膜埋到了骨架下面,省得到時候一個個不好找。然後又手腳並用,重新把骨架埋了起來。

  收拾停當,他拍了拍手,暗自慶幸,之前要不是多看了幾眼這個土坡,可能真就放棄了。再就是老天爺幫忙,要不是這裡恰好有一台挖土機,事情拖下去也許就黃了,畢竟他的時間不多。想到這兒他不停地感嘆著,只差跪下去跟老天爺磕頭了。

  接下來的事,就是確定死者身份,這事還得找蘇曼寧。

  他又想,既然找蘇曼寧,那不如乾脆叫她來一趟,把屍骨帶回去檢驗,她不也是個法醫主任嗎?再說自己不能在這兒盯著,屍骨萬一丟了怎麼辦?

  念及此,他又回去挖開了那個坑。可是挖開坑他又犯愁了,屍骨太大,摩托車上的外賣箱子根本裝不下。他想了想,推來摩托車,挖出那包牙齒,和骷髏頭一塊兒放進了外賣箱,然後把剩下的骨架埋好。

  他開著摩托車回到西關化工廠後邊,先把摩托車藏起來,然後給蘇曼寧打電話。

  電話一接通,蘇曼寧就說:「證據我搞到了,孫曉玉的確是謝坤的女兒。你那邊怎麼樣?搞定謝坤沒?」

  秦向陽說:「見過他了,給他留了幾句話,就看他的心理承受力了。」

  蘇曼寧說:「盡力就好。怎麼,又給我找新活兒來了?」

  秦向陽說:「1123男童挖眼案。你查查2008年11月23日往後,以清河縣大王鎮為核心的失蹤人員,男性。」

  「還有別的數據嗎?」

  「對了,身高一米八左右,年齡不知道。你能來趟清河嗎?有個重要的物證,我想讓你帶回去。」

  蘇曼寧沉吟了一會兒,才說:「好吧,位置。」

  清河西關中海油濱海化工有限公司後邊。

  此時天已黑透,蘇曼寧用了將近兩小時才趕過來,找到了秦向陽。

  一下車她就說:「好久不見。」

  蘇曼寧氣質出眾,與這夜色荒野的環境格格不入。

  借著車燈,秦向陽看著這個曼妙的女警花向自己走來,恍惚中感覺一切有點不太真實。

  他晃了晃頭,趕緊掏出根煙點上。

  在煙霧裡,世界才又恢復成殘酷的顏色。

  「喂!我帶了些吃的,要不上車吃了再說吧?」她省略了這種環境下見面的客套話,直截了當地說。

  秦向陽燦然笑道:「這些天沒少麻煩你,應該我請你吃飯,不過現在……」他一邊說,一邊走進變壓器間,抱著外賣箱走了出來,然後對蘇曼寧說,「現在我只有這玩意兒。」

  「不會請我吃外賣吧?」蘇曼寧打開外賣箱看了一眼,見裡面放著個骷髏頭,還有一個煙盒塑膠袋,裡面包著些牙齒。

  蘇曼寧見多識廣,沒受到驚嚇,只是頗為疑惑地問:「哪兒來的?」

  「極有可能是1123案里相關的被害人。」秦向陽一邊把外賣箱裝進她的車裡,一邊說。

  蘇曼寧說:「王萬友?」

  「什麼王萬友?」秦向陽不解地問。

  蘇曼寧從車裡拿出一張列印好的A4紙說:「臨來前,你不是叫我查2008年11月23日往後,以清河大王鎮為核心的失蹤者名單嗎?」

  「效率這麼高?」秦向陽有些吃驚。

  蘇曼寧甩了下頭髮,點點頭,不以為然地說:「別忘了我是幹什麼的。」

  這個成熟的女人面對男人的誇獎,也難免有些得意,不過比起李文璧來,還是要收斂得多。李文璧在這種情況下,怕是又要得意上天了。

  蘇曼寧回到車裡開了燈。秦向陽也自然地坐進了車裡。

  「在那個時間段內,那個範圍共有四個失蹤人員,」蘇曼寧指著紙上的資料說,「一個老人,一個婦女,一個孩子,只剩下這個王萬友符合要求,四十八歲,大王鎮本地人,黨員,但不是鎮兩委成員,早年做過生意,資料顯示,這人為人公道,熱心腸,好幫助人,在當地很有威望。」

  說完她把資料交給秦向陽,又說:「屍骨的其他部位呢?」

  秦向陽放好資料,說:「在大王鎮一個小山丘後邊埋著,我怕丟,就帶了個頭骨過來。對了,裡邊還有些牙齒,應該是死者的。」

  蘇曼寧點點頭,說:「行,我先帶回去鑑定骨齡,不過骨架目標太大,現在帶回去,人多眼雜,萬一傳到鄭毅那邊,怕不大好說。」說著,她掏出來一沓錢塞給秦向陽。

  秦向陽連忙推開,笑著說:「我這身份,有錢也花不了。」

  蘇曼寧也不勉強,把錢收了起來,催促道:「錢不要,東西總要吃吧。」

  秦向陽不再推託,他確實餓極了。

  蘇曼寧問:「你晚上去哪兒?」

  秦向陽一邊吃一邊笑著說:「清河分局單身公寓,鄭毅肯定想不到。」

  他很快吃完東西,下了車,剛要催促蘇曼寧回去,又改變了主意,說:「要不你今晚留在清河吧。」

  「什麼意思?」蘇曼寧笑著問。

  秦向陽平靜地說:「明一早我去王萬友家,如果找到能化驗的東西,你拿回去和頭骨做個比對。省得你再跑一趟,我時間不多了!」

  蘇曼寧點頭同意,隨後問:「什麼叫時間不多了?」

  秦向陽擺擺手,說沒事。

  蘇曼寧見他不想說,也不多問,轉身上車,說:「那今晚我就不走了,明早要是找到東西,就給我打電話。」

  秦向陽盯著她的車消失在黑暗裡,才拿出電話給孫勁撥了過去。

  又等了很長時間,孫勁才趕過來。秦向陽想起來孫勁今晚在謝坤家門口值班,看來晚上要自己一個人待在宿舍了。

  這註定又是個漫漫長夜。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