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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抄了婁白的家

2024-06-13 23:53:37 作者: 難成一夢

  雖然百姓對縣衙很厭惡,但是每個人心裡都對官府有顆敬畏之心。

  但凡和官府扯上關係的事情,他們都會覺得很權威。

  所以,紅契一般是很難獲得的,特別是幽河縣的紅契。

  因為幽河縣,就只有陳知山這位縣令擁有官印,不像其他地方,有專門的官員負責。

  所以,幽河縣的百姓要想擁有紅契,就只能找陳知山這位縣令。

  不過陳知山又懶得管事,所以很多人想蓋印都沒地方。

  然而,在婁白掌控縣衙大權的那段時間裡,紅契卻成了最不值錢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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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不是他的官印,蓋起來不心痛。

  婁白利用官印,不知坑了多少百姓的田地和財產。

  現在婁白一死,婁府樹倒猢猻散,所以那些百姓都想拿回自己的地契。

  婁府距離縣衙並不遠,所以沒走多久,兩人就到了一處大宅子外。

  然後,就看見一大群人圍在門口。

  縣衙的九個衙役,手牽手攔在門口,把所有百姓都堵在外面。

  王莊扯著嗓子大叫道:「都住手,陳大人到了!」

  「大人」這兩個字,明顯很有威懾力。

  那些正在死命往裡面擠的百姓,都慢慢停下來。

  壓力驟然消失,衙役們終於鬆了口氣,然後趕緊把衣服整理好,肅穆以待。

  縣令大人可是定下規矩,當班時間衣冠不整,罰俸三十文。

  他們可不想因為這種事情而被罰去三十文的俸祿。

  「大人,這事你可得給我們一個說法!」

  一個精瘦的中年男子跑過來,大聲道:「婁白他坑了我幾畝地,現在婁家被抄家,你難道不該把地契還給我們嗎?」

  「就是,你口口聲聲說為民做主,現在就應該給我們做主啊!」

  「...」

  各種碎語絡繹不絕,讓陳知山覺得耳邊就跟有幾百隻蒼蠅在嗡嗡叫一樣,吵的他心煩意亂。

  「停,這件事本官知道該怎麼處理,誰再敢大聲嚷嚷,便是挑釁官員,一律打三十大板,關大牢一個月!」

  陳知山板著臉,身上爆發出一股官威,如大山一般,壓向在場所有人。

  這些都是普通百姓,平常他們連衙役都不敢得罪,又怎麼敢和陳知山作對呢?

  一時間,鴉雀無聲,百姓看了他一眼,都不禁耷拉下腦袋,

  陳知山冷哼一聲,突然想起一句話

  「治理國家之人,在面對被治理之人時,不該過于謙卑,否則只會被人看輕。」

  這句話說的果然不錯,陳知山是壞官時,沒人敢對他指手畫腳。

  結果現在一說當好官,誰都敢說他兩句,然後隨便一發威,這群人就乖乖認慫了。

  總結下來,就是一句話。

  蹬鼻子上臉,犯賤!

  「你們先在這等著,婁府中的地契,屬於你們的,本官都會還給你們,一張也不會貪!」

  見沒人反對,陳知山又道:「王捕頭,帶幾個人一起進去看看吧。」

  「好嘞!」

  陳知山走到石階前,抬頭一看,就見牌匾上有金燦燦兩個大字。

  婁府!

  婁家在幽河縣也有幾十年的歷史,並且出了不少師爺,身份尊貴。

  婁家牆高四、五米高,紅牆綠瓦,門口還擺著兩個吞金神獸貔貅雕像,很符合婁白的性格。

  原本婁白被砍頭之後,縣衙就應該抄了婁家。

  但是那段時間,因為天降大雨,然後又發生了一系列事情,所以就一直沒能抄掉婁家。

  不過,婁家大門上,已經貼上了縣衙的封條,普通人不得入內。

  王莊將封條撕開,說道:「大人,您先請。」

  「好。」

  陳知山率先踏進去,然後說道:「該怎樣抄家,你們應該比本官有經驗,記得把地契那些都收好,別丟了,還要還給人家呢。」

  「好嘞大人!」

  得到命令後,王莊就帶著五六個衙役,如狼似虎一般沖向婁家各處。

  看過周星星電影的人都知道,抄家是一個肥差。

  原本婁家人,也會受到處罰,但是陳知山心地善良,多給了他們一些時間,讓婁家人離開。

  他們帶走多少東西,陳知山並不知情,但應該不多,和整個婁家相比就是九牛一毛。

  所以,婁家中還有許多財寶,等著他們發掘。

  而在這個過程中,他們就算悄悄摸摸留下一些東西,也無傷大雅。

  陳知山就算知道,也不會責怪。

  要想馬兒跑,就得讓人家吃飽不是?

  再說了,這些衙役心中都有分寸,會拿,但絕不會拿太多。

  陳知山就站在院子中的假山池水面前,看著水中已經翻白的金魚,靜靜等待著。

  發了半個多時辰的呆之後,那些衙役才一個個跑出來。

  陳知山這才看向他們,問道:「搜的怎樣了?」

  王莊氣喘吁吁道:「回大人,婁白這廝,果然貪了不少,不說金銀珠寶,古董字畫,單單是地契,就有八百多張,怎麼著也得有五千畝!」

  「五千畝?這麼多?」

  陳知山都是驚訝的瞪大眼睛。

  大楚一畝地大概可以產兩百斤左右的糧食,把糧食賣出去的話,大概可以賣二兩銀子左右。

  五千畝,那可就是一萬兩銀子!

  這還僅僅是地產,還有其他東西,價值也肯定不菲。

  這尼瑪,區區一個不入流的師爺,居然過的比他這個朝廷命官還要滋潤。

  還有王法嗎?啊?還有天理嗎?

  「地契這些都整理好,等回縣衙之後,再交還給百姓!」

  「然後,再把婁府的金銀珠寶這些清點一下,該充公的充公,該留下的留下!」

  抄家也不能隨便抄的,必須得和府衙說一下。

  不然縣衙缺錢,就找個鄉紳抄家,那誰遭得住啊?

  抄家之後的東西,都要送到府衙,然後上交國庫,縣衙不得私藏。

  這是明面上的規矩,但是 規則中,交多少是由官府決定。

  可以多,也可以少,府衙也絕對不會核查。

  「好嘞!」

  幾個衙役搬來一摞摞紙張,擺放在地上。

  陳知山看了一下,上面寫道。

  「幽河縣城東趙鐵柱家,城外六畝中等良田,於大楚麟徳十五年五月十二,巳時二刻,以十兩銀子,賣於婁家婁白。」

  在地契最下方,有趙鐵柱和婁白的簽名,還有縣令蓋印。

  這就是最被坑的典型,六畝中等良田,正經買賣的話,差不多能賣五十兩,結果婁白十兩銀子就買下來了,這其中要沒點手段,誰會相信呢?

  「難怪百姓這麼激動...」

  陳知山已經猜到婁白的套路了。

  通過手段把農田收為己用,然後再低價僱傭佃戶,這樣田有了,糧食有了,銀子也有了。

  不過百姓,就遭了殃,屬於自己的田被賣了出去,再想拿回來,就只能花錢租,相當於給別人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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