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他的錢就是我的!
2024-06-13 14:06:17
作者: 辣椒炒番茄
娘家要給弟弟蓋房子娶親。
戚家父母嘚瑟閨女孝順,把這事說了出去。
而他們忽略了,丁家老二媳婦李玉枝的堂姐李玉玲正是戚家村的。
李玉玲一聽說這個事,馬上就跑到丁家村,把這件事捅給了李玉枝。
丁飛龍老實,戚春紅也懶,幾兄弟中,老大家最窮。
自己的日子都快過不下去,總是想方設法從老人和丁飛陽那裡摳點錢,哪裡來的錢給娘家買兩棵大樹做大梁?
李玉枝各種套話,套戚春紅,又套喬蘭花和丁大柱,終於幾個人的話沒有對上,李玉枝查出了事實真相。
就是上次喬蘭花和戚春紅拿回來五十塊,老人看病,花了十幾塊,還有幾塊零用,其他三十塊被戚春紅獨吞了。
李玉枝上躥下跳,聯絡其他兩個妯娌,準備丁飛陽回來的時候,要向老人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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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麼戚春紅把錢吐出來大家平分,要麼丁飛陽再拿出錢來,一個哥哥家給三十塊。
謝賢生看一大家子聚在一起,還以為母慈子孝,為了一家人團圓呢!
戚春紅當然知道幾妯娌的打算,她本來打算死不承認。
但丁飛陽要回來了,這個謊言鐵定瞞不下了。
死豬不怕開水燙。
吃下去哪有吐出來的道理。
如今從老五手裡拿錢越來越難了。
讓他們都找老五鬧去。
丁大柱和喬蘭花帶領著一眾兒孫都圍了上來。
孩子們一個一個撲到了驢車上,把他們帶回來的行李都拉了下來。
七手八腳地開始哄搶,甚至連麗雲的包裹也被拉了下去。
麗雲忙去搶回來:「孩子們,這是我的」。
這是謝燕秋隨軍後第一次返鄉。
之前,丁飛陽獨自在外地的時候,回來幾乎不拿什麼禮物,因為丁飛陽每次都是帶錢回來全部交給丁大柱和喬蘭花,由他們分配。
看到這一群孩子哄搶東西,謝燕秋想到了前世旅遊時蛾眉山上的討厭的猴子。
她的眉頭緊皺。
幸好,給父母的禮物已經提前送回自己家了。
喬蘭花看著一群孫子孫女們哄搶:
「都不要搶,誰再搶,一會東西不分給誰,這東西是五叔叔送給大家的,一會我來分配!」
這些孩子們平時缺吃少穿,孩子又多,家裡有點好吃的,不搶自己就吃不上幾口,久之養成了哄搶的習慣。
而他們的媽媽們不但不阻止,反倒縱容,甚至鼓勵。
凡是爺爺奶奶家有什麼好吃的,是能搶多就搶多點。
聽了奶奶的話,孩子們不敢再搶,乖乖地把搶到的東西又交到奶奶跟前。
孩子們搶東西,大人們,卻也是各懷鬼胎。
謝賢生夫妻難得上門,卻沒有人給他們好臉。
自從謝燕秋嫁過來後,謝賢生和丁家幾乎沒有來往過。
如今,是久不見獨女,就捨不得離開才跟著到丁家這邊來。
看看情形不對,麗雲拿上自己的行李,打了個招呼就急忙走了。
老二媳婦李玉枝率先發難:
「飛陽,聽說上次媽和大嫂去找你,拿回不少錢呢?拿了多少錢?」
丁飛陽看著李玉枝來者不善:
「二嫂,沒拿多少錢,媽說給爹看病的,不知道夠看病不夠?」
老三媳婦黃蘭說:
「大嫂,聽說你送給娘家的兩根大梁值不少錢呢,多少錢買的?
你前一段不是連買鹽都沒錢了嗎?還是問我借了五毛錢!」
謝賢生和張桂花意識到來錯了,這真是個是非之地。急忙就想抽身離開:
「燕秋,你要現在跟我們回去嗎?我們要回去了!」
謝燕秋卻有心看看這一家子極品鬥法:
「爹,媽,你們你們先回去,我晚一會再回去看看你們。」
丁飛陽看著這一大家子,不知如何是好。
喬蘭花發話了:
「上次是大嫂帶我去問老五要的錢,她要一些去花,我能不給她嗎?再說,她……」
喬蘭花咽下了後半句話。
戚春紅的慣用方法,要挾喬蘭花和丁大柱,你不達到她的目的,她就要和丁飛龍離婚!
丁飛龍人矮又丑,好不容易娶了這個媳婦,戚春紅要是離婚走了,丁飛龍只能打光棍了。
「你不能這麼偏心,都是孩子,憑什麼?」
幾個媳婦七嘴八舌。
看著自己的老婆圍攻老人,幾個兒子有的顧左右而無言,有的顧左右而言他,沒有一個肯出頭攔阻老婆。
丁大柱:「老五難得回來,大家能不能安生一會!」
「每年都指望著老五的工資周濟一下,謝燕秋你一去,連錢都不往家寄了。
你一個人能花完那麼多錢?
再說,憑啥,我家老五掙錢讓你一人花?」
戚春紅想轉移矛盾,讓大家把矛頭指到謝燕秋身上。
幾個妯娌一聽這話,也很有理,戚春紅無非是這一次多拿了一點錢,老五掙的錢大部分都給謝燕秋這個女人花了,她也配!
以前謝燕秋在家裡,喬蘭花拿到丁飛陽的錢總給大家分了,反倒是謝燕秋最少。
她就算再怎麼鬧,胳膊也擰不過大腿去,這一大家子姓丁的還鬥不過她一個姓謝的?
加上剛才看到麗雲,大家都義憤不已:
「飛陽,你是傻啊還是傻啊,放著麗雲那樣好姑娘不要,非要這個好吃懶做的胖婆娘。
進了城,還打扮洋氣起來了,不知道自己是誰了!
看看那穿的,一身衣服夠你侄子兩個月生活費了吧!」
「養個雞還會下蛋呢,養個胖婆娘除了花錢有啥用?」
看著眾妯娌的圍攻,謝燕秋心裡冷笑。
原主雖然囂張,卻無腦,只會使蠻力,她再怎麼有勁,也打不過這一群人。
所以被這家人欺負了兩年多。
如今她不是原主了,斷容不得這些人這麼欺負!
她緩緩站起身來,走到一邊擺放的石頭碾子上,石頭碾子立起來,有一米高,她從容登上了石頭碾子:
「今天我給大家普下法,按法律規定,夫妻之間誰賺的錢都是兩個人共同的財產。
丁飛陽賺的就是我的錢!
他孝敬父母我不會攔著,但是哥哥們,嫂子們,你們以後,要接受一個現實,就是從此,丁飛陽掙的錢和你們沒有任何關係。
至於丁飛陽娶誰,他早已在三年前做了選擇,如果他聽你們的,現在,他的身邊早已不是我!
他可以隨時和我離婚,但在離婚前一天,他賺的錢我就有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