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重返看守所
2024-06-12 04:58:33
作者: 於寧
送我回看守所的路上,胖警察拍著我的肩膀說:「楊遠,你要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
這話讓我感動,我說:「大哥你放心,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政府是不會冤枉我的。」
走到伙房那邊的時候,我沖胖警察笑笑,轉身向我的水車走去。
伴了我幾個月的水車靜靜地臥在燦爛的陽光里,它似乎是在陽光下燃燒著。
手剛碰到被曬得有些燙手的車把,胖警察上前一步,拉著我的胳膊說:「你先別幹活兒,這事兒還沒完呢。」
我一下子想起他說過的兩種「犯」的事,心頭一緊:「難道我還得去當嫌疑犯?」
胖警察沒說話,拉著我直接進了看守所的值班室。
我仿佛又回到了剛來時候的那個狀態,眼前又是一黑。
我倚在門框上連聲報告都喊不出來了,用了一個曬鹹魚的姿勢站在那裡發愣。
段所問胖警察:「審完了?」
胖警察點點頭:「審完了,這小子可能是冤枉的。」
段所讓我蹲在地下,輕聲跟胖警察嘀咕了幾句,胖警察對我說句「好好考慮」,轉身離去。
段所用一沓報紙敲敲我的腦袋,語氣曖昧地說:「你小子傻啊……回老地方呆著去吧。」
我的腦子很木,機械地按他的指令辦了個簡單的手續,回監舍取了我的鋪蓋,跟著他往走廊深處走去。
我磨磨蹭蹭地走著,腦海里又浮現出在集中號里的那段日子……
把管子砸了以後,我就成了集中號里的老大,但是我從來不拿老大的架子,對大家都很好,我知道,我們這幫人湊到一起不容易,算是一種緣分呢,應該好好交往著,興許將來到了勞改隊能夠互相照應著。那幾個夥計也都很不錯,都很尊敬我。抽個空,我問管子,為什麼大家管李俊海叫李雜碎呢?管子他們唧唧喳喳地告訴我,李俊海在號子裡辦的那些事都不叫人幹的,欺負別人不說,還冒充關心夥計的,套人家的話,一旦發現他有立功的「口子」,立馬報告管理員,為這個,夥計們沒少吃他的虧。有一次,一個外號叫「操蛋」的夥計在號兒里吹牛,說當時跟他老婆第一次辦那事兒的時候,他老婆才十五歲,真嫩啊。李雜碎馬上趁提審的時候檢舉了他,李俊海跟警察說,他這個行為很不對,警察還把他好一頓表揚,俊海,火眼金睛啊,你可以當檢查官了。
我被安排在靠近廁所的一個大號里,站在門口的時候,裡面一陣歡呼:「歡迎遠哥歸隊!」
歡迎個屁?幸災樂禍……我一把將鋪蓋摔在吆喝得最響的那個人頭上。
段所一走,大家都圍了上來:「遠哥,為啥又回來了?」
我說:「剛才我把一個女犯人拉到牆角上了。」
號子裡的生活枯燥又乏味,唯一有點兒樂趣的是給新來的犯人「過堂」。那些「新號兒」一個個就像剛放進蛐蛐罐里的蛐蛐,暈頭轉向找不著北,用我們的話來說這叫「暈罐兒」。那時候抓的人可真多啊,整個號子像一個沙丁魚罐頭,睡覺都得側著身子,一個人翻身連帶著好幾個人都得一起動。好在我幹過一陣勞動號,跟管理員熟,段所讓我睡在原來放鋪蓋和鞋的台子上,倒沒覺得怎麼擁擠,只是感覺空氣污濁得很,汗味、屎尿味、臭腳丫子味混雜在一起,讓我有一種透不過氣來的感覺。那時候判刑也很快,幾乎不怎麼審就下了《起訴書》,人還在發著懵,就開庭了,開庭回來的人不管判了多少,只要還活著就很興奮,好象一頭拉了八年磨的驢一下子卸了眼罩和嚼子,在號子裡狂奔兩步,對著鐵窗外那一方巴掌大的天空歡呼幾聲,再跟大家擁抱上一陣,便雀躍著去了集中號。以前的恩恩怨怨,似乎伴隨著這一陣興奮,煙消雲散了。每當這個時候,我都要傷感上那麼幾分鐘,心裡空落落的,像被人抽走了一管子血。
胖警察又提審了我一次,送我回來的路上,安慰我說:「別怕,案子轉到檢察院,不一定是個什麼結果呢。」
能有什麼結果?你不是就照著搶劫罪審的嗎?我說:「反正就這樣了,你們看著辦吧。」
胖警察說:「什麼叫我們看著辦?檢察院跟公安局不是一個系統,你沒犯罪人家憑什麼起訴你?」
我說:「我有罪,可我沒有搶劫罪。」
胖警察嘆了一口氣:「別跟我叨叨了,我只負責預審,有罪沒罪我說了不算。」
在號子裡又呆了幾天,檢察院的人就來到看守所了。在值班室里,我滿腹委屈,想跟他們訴苦,人家讓我靠牆站好了:「被告人楊遠,請聽本院宣讀對你的起訴書:被告人楊遠,男,1966年7月27日生,漢族,初中文化程度,捕前住……被告楊遠在1983年7月21日晚,夥同被告李俊海,竄至本市順天路13號石橋飯店內飲酒,因一客人不慎將尿撒到被告李俊海的鞋面上,二人發生口角。被告楊遠聞聲趕到,對客人大打出手……被告李俊海掐住客人的脖子,被告楊遠掏出匕首威脅客人交出錢財,二人共劫得人民幣八十九元兩角……該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我聽得暈頭轉向,小腹陣陣抽搐,如果不是因為年輕,估計當時我就拉褲襠里了。
回到號子,我夢頭大睡,感覺自己疲憊得要死。整個號子鴉雀無聲,大家都不想惹我。
開庭的時候,我見到了李俊海。他瘦得像個猴子,被法警捏著脖子進來的時候,他瞪著呆滯的眼睛掃了我一眼,我發現他的目光里有一絲不易察覺的慌亂和內疚。我想大聲質問他,你為什麼要這樣害我?為什麼?!可是,當我看到他的那一瞬,心突然軟了,就像一塊燒紅了的鐵一下子戳到冰涼的水裡那樣,冷卻了。我直直地看著他,心裡很難受,我不知道應該用什麼詞語來形容當時的心情,我覺得他像一把用木頭做的刀子,一點一點地在割我,疼、麻木且憂傷著……審判長不停地問:「你到底拿沒拿刀子威脅客人?」我不是不想回答,我是真的說不出來話了,就這樣仰著頭,眼如死魚,心如死灰。迷糊中,我聽到這麼一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楊遠因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與前罪沒有執行完畢的刑罰一年零一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閉庭的時候,我站在威嚴的國徽下面,淚雨滂沱,當時我哭得傷心極了,腰裡直抽搐。
李俊海站在我的旁邊,他好象對這個結果很滿意:「兄弟,這就不錯了,我還八年呢。」
我轉身往門口走,那裡有一片燦爛的陽光,陽光下一朵小花正在綻放,光彩奪目。
楊遠說到這裡,突然低下頭,嘿嘿地笑了起來,我莫名其妙:「遠哥,你笑什麼?」
楊遠不理我,把臉轉向後窗,大聲喊:「閻坤!你死了嗎?為什麼不喊你遠哥了?」
閻坤好象在睡夢中被他吵醒了,嘰里咕嚕地嘟囔道:「又犯神經了……哥們兒,有事兒嗎?」
楊遠的眼睛突然放出了狼一樣的光芒:「李俊海傷到了什麼程度?」
閻坤的聲音半死不活:「跟你一樣,把肝尖讓林武給他切去了。」
楊遠「哦」了一聲,喃喃地說:「我怎麼會跟他一樣呢?我至於跟他一樣嗎?我傻了?」
我發現,此時他似乎有點兒神經錯亂,我給他蓋了蓋毯子,垂下頭,沒敢再看他。
1984年7月27日,我滿十八歲了,這一天是我判決後在集中號呆的第三天。
吃中午飯的時候,段所來了,他撥開鐵門上的窺視孔沖我勾了勾指頭。
我連忙靠了過去,段所說:「你爸爸給你捎了點東西。」說著就把門下方的大窗口拉開,遞進一個紙包來。
我的心一抽,接過紙包問:「我爹走了?」
段所點點頭:「走了,現在你的身份不一樣,不能接見。」
我說聲「謝謝政府」,把紙包打開了。那裡麵包著一雙鞋,是用黑顏色的布做成的,鞋底是很厚的那種白布納的,針腳密得像用縫紉機拶的,我知道這是我爹的手藝。我小時候的鞋都是我爹親手做的,穿在腳上很舒服。在廢品站當臨時工的時候,一位老師傅嫌我的鞋底不「扛造」,用一塊輪胎皮子給我做了個鞋底,我爹很惱火,立逼著我用剪子將它摳了去。我爹說,他一個收破爛的懂個屁?這種底子穿上,結實倒是結實了,那還叫手藝?老祖宗的這點玩意兒就這麼讓這幫不學無術的傢伙給糟蹋了。我感到好笑,這都哪跟哪呀,可又不敢不聽他的,回廢品站以後,老師傅還好一陣納悶,這孩子真不會過日子,好端端的一雙鞋,沒穿幾天就「透底子」了。我爹可不管那一套,他很喜歡給我和弟弟做鞋。這種鞋,我一個月就能穿破一雙。去機械廠上班以後,我爹就不給我做這種鞋穿了,他說,兒子,咱也是在城裡上班的人了,咱得穿皮鞋了,再也沒給我做。看著這雙鞋,眼前就浮現出我爹睜著那隻視力模糊的眼,坐在燈下給我納鞋底的情景。他的影子孤單地映在牆上,隨著他的動作一晃一晃,針扎破了他的指頭,他把嘴嘬起來,那根指頭在嘴巴里一扭一扭……我的鼻子驀地一酸,差點兒流了眼淚,我趕緊沖大家笑笑,說:「老少爺們兒,今天我過生日,我爹給我做了雙鞋,這種鞋最適合在勞改隊裡穿,倍兒有派……」
我說不下去了,心裡難受的要死。
一個外號叫「強人佬」的老頭兒接過鞋贊道:「好手藝,比我老娘做的還好呢。」
一提娘,大家都眼淚汪汪的,飯也吃不下去了。
鞋裡還有一張紙,強人佬抖著那張紙說:「蝴蝶,這裡還有一幅畫兒呢。」
那是我弟弟給我畫的畫兒,那上面是一個威風凜凜的解放軍,腰板筆直,表情嚴肅,衣服是用蠟筆和藍色鋼筆塗的,眼像關公,臉像張飛,胸口敞著,胸前是一隻像老鷹一樣的蝴蝶……他站在藍天下,顯得英姿勃勃。
那天夜裡,我做了一個五彩斑斕的夢,我夢見我和我爹牽著我弟弟的手,走在天上。黃顏色的和紅顏色的還有白顏色的雲彩,一縷一縷地從我們身邊飄過,伸出手來就可以抓一把在手心裡;遠處飛著一行行大雁,它們默默地飛,沒有一絲聲響;紅彤彤的太陽像鍋蓋那麼大,它靜悄悄地懸掛在我們仨的頭頂上,一點兒也不刺眼,一點兒也不燙人,照得身上暖洋洋的。我爹說,嗨,多麼美的景色呀,大遠,你快看,多麼美的景色呀。我弟弟依舊結巴著,他說,嘿、嘿……我笑醒了,我以為我會大叫起來:弟兄們,快來看,多麼美的景色呀。可是我發現,我的臉上滿是淚水。
「楊遠,出號!」十天後的一個早晨,段所在門口喊我。
「是!」我一個猛子蹦了起來,我知道,我們這批人即將被發往勞改隊服刑了。
值班室門口站著一個麵皮白淨的年輕警察,見我抱著鋪蓋來了,沖我點了點頭:「你叫楊遠?」
我在他三米遠的地方蹲下了:「報告政府,我叫楊遠。」
警察笑了:「好嘛,這不也沒那麼嚇人嘛,我還以為流氓集團首犯長了兩個腦袋呢。」
我陪他笑了笑:「那個腦袋掉了,這個也快了。」
警察拉下了臉:「廢什麼話?進去登記!」
登記的時候,我了解到,這個警察是入監隊的中隊長,姓馬。
瞅個機會,我問站在一旁的段所:「所長,你不要我了?」
段所的口氣很無奈:「我倒是想要你,可你這刑期?」
我使勁咽了一口唾沫:「段所,謝謝你對我的照顧,等我出獄了,我會回來看你的。」
段所盯了我一眼,嘆口氣不說話了。
我們一行六個人跟在馬隊長的身後,像一串用鐵絲穿起來的螞蚱,哆里哆嗦地上了停在門口的一輛警車。
坐在車裡,聽著車窗外城市裡喧鬧嘈雜的聲音,我很茫然,不知道前方等待我的將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