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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晨哥,你今天要去約會?

2024-06-11 22:25:10 作者: 丘比特之筆芯

  這一晚,兩個小年輕都睡的比較晚。

  林佑睡的很舒服,喬沐秋則睡得輾轉難眠,不過她後來想到如果自家爸媽看到初雪他們五姐弟,那他們對林佑的恨意應該會有所下降。

  她才漸漸的睡著了。

  第二天,林佑穿著喬沐秋送給他的白T恤,再搭配一條灰色的休閒運動褲,就去上班了。

  

  一到公司,公司里的人紛紛震驚呆了。

  因為平日裡習慣看老闆穿西裝、襯衣這些正裝,就算老闆穿休閒裝,也是那種純色的T恤。

  但是現在,老闆穿的T恤上竟然繡了一個卡哇伊的小男孩,還繡了一隻可愛的貓爪子!

  這麼萌!

  跟老闆威嚴的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談了戀愛的老闆就是不一樣啊!」

  「心態都變年輕了。」

  「看來這次老闆交的女朋友都是小年輕,18歲的那種。」

  「你們有沒有發現老闆的這件T恤挺好看的?反差萌啊。」

  「老闆帥,穿什麼都好看。」

  「我準備讓我女朋友給我繡一件這樣的。」

  「那要看你的顏值撐不撐得起了。」

  「要不要說這樣心塞的話啊!!!」

  「這是事實。」

  「被打擊到了,不過我有女朋友,你有嗎?」

  「……!!!!隔著屏幕我感覺我受到了一萬點暴擊傷害!」

  ……

  林晨這邊,三個室友在教室里見到他後,立馬震驚。

  「晨哥,今天的你,怎麼看著,360度無死角的帥啊!」景寶銘繞著林晨轉了一圈,驚訝的說道。

  「不僅髮型修了,鬍鬚也颳了,鼻毛也剪了,眉毛也修了!一點臭男人的汗味都沒有,竟然是一陣香味!晨哥,你今天準備去做什麼大事?兄弟我特好奇。」

  薛浩嘿嘿的說道:「該不會是要跟嫂子去約會吧?」

  向山用力點頭,「肯定是!男人一打扮,必然是要跟女孩子約會!」

  「俗話說女為悅己者容,男也為悅己者容。」

  林晨擺了一個酷酷的姿勢,說道:「約會?昨天我就跟你們嫂子約會了!」

  「今天,可是不一樣的!」

  三人一聽這話,立馬來勁了,紛紛八卦的問昨天林晨和唐清漪約會的內容。

  林晨給了他們三一個後腦勺,「想知道約會是什麼感覺,自己找個女生談戀愛去,我可不會把我談戀愛的事告訴你們。」

  三人摸了摸後腦勺,也沒生氣,繼續問,「晨哥,那你準備什麼時候讓我們兩個宿舍的人見個面?」

  「嫂子那麼漂亮,她宿舍的姑娘肯定一個個都很水靈,而且還都是學霸啊!要是我們也能泡到一個,這輩子真的是走到哪裡都可以吹牛了啊!」

  「是啊,晨哥,你和嫂子在一起後,肯定要讓人見證的,請客的事,交給我們,我們出錢,只求兩個宿舍的人一起見個面。」

  「對對!我們出錢請客擺酒席,慶祝晨哥和嫂子在一起。」

  林晨笑道:「兩宿舍的人見面沒問題,不過,時機還沒成熟,成熟後,我喊你們,不過,我有點擔心,到時候真的兩宿舍的人見面了,你們三個會不會一句話都憋不出來?」

  「哈哈。」

  說到兩宿舍的人見面的事,他還真的挺期待的。

  結婚,是請雙方的家長以及親朋好友一起吃飯,擺酒席見證雙方的婚姻。

  談戀愛,也流行請雙方的朋友一起吃飯,見證彼此的愛情。

  芥末貓一直以宅為由,不跟他見面,下次的兩宿舍見面,芥末貓躲不掉了。

  哈哈。

  到時候他得給芥末貓特別頒發一個僚機獎。

  感謝她讓他用最快的方式追到唐清漪。

  嘿嘿~

  --

  唐家,唐媽媽沈秀琴看到女兒從房間裡出來,眼睛裡盛滿了驚艷,當即湊了過去,問道:「女兒,你今天怎麼打扮的這麼漂亮?還化了淡妝!」

  「還戴了耳環!項鍊!手鍊!以前你不是說這些東西只會妨礙你學習嗎?」

  「今天這是,要去跟人約會了??」說到最後,沈秀琴的眼睛裡含滿了八卦的笑意。

  唐清漪面兒淡定如常的說道:「今天有場辯論賽,打扮一下,震懾對方。」

  沈秀琴才不相信呢,覺得肯定是自己昨晚推薦給女兒的小說發揮出功效,今天女兒要去跟林佑的兒子見面了。

  嘿嘿。

  她真聰明。

  她知道女孩子臉薄,所以也沒再多說這個話題,而是對唐清漪說道:「媽上次買的一雙高跟鞋小了一些,媽穿著不舒服,送給你,你今天不是有場辯論賽嗎?穿著高跟鞋去,直接就高人一等,開局就震懾住對方,演講穩贏!」

  說著,沈秀琴就到鞋櫃裡拿出一雙blingbling的漸粉色變的高跟鞋。

  這鞋子其實不是她買給自己穿的,是買給女兒穿的,但是,女兒又不喜歡穿高跟鞋。

  所以她買回來後,就一直放在鞋櫃裡。

  今天可算是有機會讓女兒穿了~~

  唐清漪想到昨晚看的少兒不宜的小說里,男女主親吻的時候,女主穿著高跟鞋,然後會翹起左小腿。

  今天那傢伙會牽她的小手,不知道有沒有膽子親她。

  「嗯。」她微微點頭。

  沈秀琴立馬笑著讓唐清漪穿上試試,看合不合腳。

  因為是根據女兒的碼子買的,完全合腳。

  而且因為鞋底是柔軟的羊皮做的,所以走起路來,小腳不會有被膈的感覺,很舒服。

  「來,再噴點香噴噴,我女兒香香的。」沈秀琴又從房間裡拿出一瓶『邂逅』小香水,給唐清漪噴了噴,然後就把香水遞給唐清漪,「這瓶香水,媽媽送給你了,名字很好聽,叫邂逅。」

  唐清漪把香水放進了書包里,說道:「嗯,我走了。」

  「等一下。」沈秀琴又趕緊跑回房間,然後拿出一個白色的小羊皮香奈兒鏈條包。

  「寶貝,把你的書包換成這個包包,你看你穿著高跟鞋,又打扮得這麼漂亮,再背書包的話,就顯得有些違和了,換成這個鏈條包,絕配。」

  唐清漪看了這個白色鏈條包幾眼,再看著鏡子裡,自己隨意的掛在肩膀上的書包。

  對比了下,確實是鏈條包更合適一些。

  「嗯。」她點了點頭,然後手機響了。

  這是她特意給林晨設置的獨特的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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