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黑色風衣男的身份
2024-06-09 19:43:41
作者: 唐漠
我的家裡,沙發上信爺等人坐直了身體望著我,我拿著一根晾衣杆,一邊敲著手,一邊惡狠狠的瞪著他們,知道自己理虧,這群人也不好意思的低著頭。
老黑倒是不在意,主要跟他沒什麼關係,他抱著一桶泡麵噗呲噗呲的吃著,滿嘴流油,看得出他是多麼的喜歡泡麵,我對老黑也很喜歡,最起碼不挑食,方便麵就能餵飽,這能幫我省下多少錢啊。
我就看著信爺等人不說話,他們也低著頭,就像犯錯的小學生,我心裡更加憤怒,皮笑肉不笑說:「厲害啊,可以啊,我供你們吃,供你們穿,你們居然組團來忽悠我。」
「哪有,我們只是有些事不想說。」信爺昂著頭看著我。
被他這麼一看我還真有點心虛,萬一這幫傢伙極其敗壞,幾個人揍我一頓咋辦,我腦子轉的飛快,掏出手機打電話給時光老頭,媽的,這猥瑣的老頭子,老子要找他算帳。
結果電話那頭傳來一句:你撥打的用戶暫時無法溝通,請稍後再撥。
靠,我狠狠瞪著信爺,信爺趕緊把手機揣進兜里,這時門被打開,凱特琳提著大包小包的走進來,背後是苦著臉的吳兵,一看這孫子這慫樣就是啥好處沒占到。
凱特琳看著坐成一排的信爺等人,驚異的望著我:「怎麼了?沒錢吃飯?」
「嘿嘿,我都氣飽了,你說呢?還給我睜著眼睛說瞎話,說沒有看到人,這是誰!」我把黑衣風衣男從屋子裡拖出來,這貨嘴裡還包著一口泡麵。
凱特琳一看我都知道了,不好意思的把東西放在地上,轉身對吳兵說:「你先回去吧,我們這裡有點事。」
有句老話叫富不過三代,就吳兵這智商我估計他這一代就得把家產敗光,這貨聽著胸膛護在凱特琳的前面,一副英雄救美的模樣:「沒事,我保護你,我看誰敢放肆。」
然後這貨就被信爺直接提著扔了出去,關上門,我把趙二傻也順手丟進了黑網吧,屋子裡全是自己人,我就不客氣了。
「你們這群混蛋,組團忽悠,我告訴你,老子現在不幹了,你們愛去哪去哪。」我憤怒的吼道。
凱特琳悄悄的看著我,手指攪動在一起,過一會才說:「我們其實不是故意的,只是有很多事說不清楚,也沒法對你完全透露。」
我一把領過黑衣風衣男指著他說:「就是這貨?誰他媽告訴我這貨是誰?」
「死亡歌頌者!」信爺舉手回答。
我的憤怒就像男性在關鍵時刻的噴出一樣,幾秒鐘就全部釋放了出去,我輕輕的鬆開手,看著黑色風衣男,臉上擠出一絲笑容。
「嘿嘿,死歌啊,幸會幸會。」
死歌盯著我,他那一雙就像患有白內障一樣的眼睛陰森無比,我被盯著渾身冒冷汗,趕緊給信爺打眼色,信爺站起身拍了拍死歌的肩膀:「兄弟,受苦了。」
「誰他媽是你兄弟,我告訴你們,你們這是在玩火。」死歌一把打開信爺的手吼道。
我在旁邊聽得一頭霧水,信爺低下頭,不知道在想什麼,凱特琳看著死歌道:「我們也沒有其他的辦法,你以為你現在是做法是正確的嗎?」
「至少我有面對的勇氣。」
「勇氣是需要,但是不能拿智商做交換。」
死歌怒極反笑:「哼哼,你說我智商低?我馬上證明給你看誰的智商低。」
突兀的,像是變魔術一樣,死歌嘩啦啦的拿出一堆證書:「這是我的三級廚師證,這是我的英語四級證書,這是我的清潔工從業證,這是我的三級建築師證……」
一口氣說了一大堆話,我都目瞪口呆,這死歌是全能型人才啊,媽的,我怎麼沒發現。
「然後有用嗎?你不一樣現在都墮落到來當小偷。」信爺鄙視道。
死歌的臉漲得通紅,剛想反駁一下,我擺擺手:「得得得,先把我的問題搞清楚,首先,為什麼死歌不是時光老頭帶來的,其次,我遇到他的時候他說我是救世主,想殺死我,最後,為什麼會來我家偷東西。」
作為一位數學經常不合格的人,我能把這樣的邏輯說清楚,已經是極限,說完這些話,我點燃一支煙,看著眼前的人。
「你來說吧!」信爺對凱特琳說道。
凱特琳猶豫一會開口道:「我們並不是全部一起來,而是分為兩個陣營,死歌和我們不在一個陣營里,他又其他人負責,至於救世主,他說,你信嗎?至於他為什麼來偷東西,我估計是夢遊了。」
對於這個解釋,我顯然是不能接受的,老子肯定是救世主啊,雖然沒有哪個救世主穿著五十塊錢的衣服,二十塊錢褲子,外加一雙阿迪王球鞋,但是哥就是這麼自信,偷東西,夢遊?且,扯淡。
「我現在要走,你們攔著我,就別怪我不客氣。」死歌冷冷的說道。、
他剛要打開房門,我一把按住,懷抱著雙手盯著他:「吃了我兩桶泡麵就想走?給錢!」
「就是,給錢,!」老黑苦著臉說道,死歌的兩桶泡麵都是搶的他的。
「不要逼我!」死歌盯著我,白內障的眼睛更加可怕。
我下意識的縮著脖子,還是不放手,我總結出來了我不放手的三個原因:第一,這貨是個人才,我得留著,第二,這貨到底想偷我家什麼東西?萬一他把我的種子給銷毀了,我找誰說理去?第三,就是這貨還欠我的面錢,麻雀再小也是肉啊。
「小健,你冷靜下,不要激怒他。」信爺慌張的說道。
我疑惑的望著他,就連一向鎮定的蓋倫哥都望著我,含著淚搖著頭,而男槍甚至一股腦就跑了。
「你逼我的!」死歌淡淡的說道,然後他就開口唱起了一首歌。
我無法忘記那一晚那個悲慘的時刻,整個小區的人都捂著耳朵,把我家的門砸的凹下去一個洞,我從未聽到有人能將一首歌唱得如此難聽,怎麼形容呢?就是這歌唱得,方圓五十里能辟邪,男的聽了軟了香蕉,女的聽了內分泌失調。
當一首《我的太陽》唱完之後,我,信爺,蓋倫,凱特琳,還有老黑,我們的鼻血都不自覺的留了出來,信爺動了動我:「叫你別逼他。」
唱完一首歌,死歌滿意的走了出去,我長嘆一口氣擦了擦鼻血,我的心徹底涼了,本以為能夠消停一會,不多時,死歌又走了回來。
「我在你這裡住一晚,明天再走。」死歌看了我一眼,就地躺在地上睡起來。
我打開房門,看到漆黑的小區里,幾條哈巴狗在走動,搖晃著尾巴,哈哈哈的出著熱氣,我撓撓頭髮,不知道死歌這貨為何又回來了,難道是因為怕狗?
第二天一早,我家的門就被敲得震天響,我趕緊打開門,整個小區的大爺大媽都聚集在我的門前,看到我一臉的和藹。
「小健啊,你也在這裡住了這麼久了,有沒有興趣搬家啊?」
「這是我的房子,我肯定要守著啊,我搬哪門子的家?」我摸著腦袋一臉懵逼。
居委會的李大媽搓著手,就像年輕了四十歲一樣羞射:「小健啊,能不能告訴你的朋友,考慮下整個小區的感受,我知道他們都是身懷絕技的奇人,但是大爺大媽們啊年紀大了,受不了噪音啊。」
我看著李大媽,響起死歌的歌聲,渾身一顫:「大媽,你放心,我保證以後他不會再唱歌。」
「唉,也是大媽們不對,你放心,今後廣場舞我們肯定去公園,不會在小區跳,我們互相幫助,共建和諧小區。」
「好好好,大家都是鄰居,互相體諒,互相體諒。」
我送走了這群大爺大媽,長舒一口氣,看來一物降一物啊,廣場舞再牛逼,也比不過能弄死人的歌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