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追查真兇

2024-05-01 10:38:39 作者: 萬里清桂

  買到肉鋪的時候,賣肉的人說道:「哎,你這樣說,我倒是發覺了,昨日那溜垓子小侯,忽然闊綽,竟是有錢買肉,一下買了三斤回去打牙祭,我問他是不是撿到錢了,他只笑不答。」

  「哦,那他還買了什麼?」

  肉鋪老闆仔細一想說道:「哦,我還看他扯了幾尺新布,許是拿回家,讓他老娘幫忙做幾套新衣裳。」

  劉老六記在心頭。

  之後打聽了一圈人,也沒發現誰家有錢。

  於是便溜溜達達,往溜垓子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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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的溜垓子,其實是就平日裡是遊手好閒之人,有時候在路邊溜溜達達,誰家店鋪有貨,就幫忙搭把手,討個賞錢。

  偶爾也充當打手,幫人平事,混吃混喝。

  實在混不上吃喝,就干一些偷雞摸狗的行當。

  但這種人有個原則,不偷大錢。

  免得失主報官,故而平日裡最多順幾個銅板。

  算得上是無業游民。

  劉老六到了溜垓子小侯家裡,偷偷往院子裡張羅了一眼。

  只見溜垓子正在家裡胡吃海塞,桌子上有酒有肉,看起來好得瀟灑。

  就連他那半老徐娘的娘親,也笑得眉飛色舞,還勸他兒子:「小侯,你別亂花,那錢來得不易,趕緊說房媳婦,讓我高興高興才是真的。」

  溜垓子不耐煩道:「娘,我看這樣挺好,一人吃飽,全家不餓,我才賣了五十兩銀子,哪裡夠養活那些老小,咱還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說完又吸溜一口小酒。

  劉老六聽說五十兩,當即猜到,定是此人斷送了自己兄弟的性命。

  本想踹門而入。

  可一想到自己單槍匹馬,又不是溜垓子的對手,肯定捉不住此人。

  於是回去告訴了李長生。

  李長生想來,便讓他去找賈頭領。

  以他現在駙馬的身份,賈頭領絕不會回絕。

  於是劉老六丟下吃食,拿著一個大餅,邊走邊吃,就去找賈頭領。

  李長生則坐在院子外吃吃喝喝。

  沒辦法,院內屍氣太臭了,影響食慾。

  而劉老六的侄子,賭博一去不復返,也不知所蹤。

  估計早就忘記老爹的後事。

  之所以昨日跪了一天,賣力哭嚎,就是希望換幾個銅錢吃飯。

  可惜鄰里都窮,誰還有閒錢給他發喪。

  等賈頭領來了,李長生笑呵呵上前道:「走,帶你去抓兇犯,給你立功的機會。」

  賈頭領早就猜到,還笑著問道:「聽說你又被封了駙馬?連聖旨都送到家裡?」

  李長生發現,這賈頭領消息十分靈通。

  便嘿嘿笑道:「躲不過去了,只能硬著頭皮接下來,難道還以死抗議?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能答應。」

  賈頭領哈哈大笑道:「那就恭喜駙馬爺了,以後要多照顧一下兄弟。」

  「哪裡,咱們這關係,應該的,今日還得麻煩兄弟,幫我搞定此事。」

  說完將他查案之事說了。

  賈頭領之前聽劉老六說是抓人,便帶了十幾個人馬,此刻聽清楚。

  一拍胸脯道:「小事一樁,我給你抓來審問。」

  之後帶人,就將溜垓子小侯緝拿歸案。

  那小子見有官兵上門,嚇得本想跳牆逃遁。

  不想被早就被等候在牆根下的賈頭領一把抓住。

  溜垓子小侯嚇壞了,被抓之後,哭爹喊娘的將之前所有的罪行都招供了。

  只求官員能繞他一條小命,認打認罰,悉聽君便。

  但交代的事情之中,就是沒有劉老五的死因。

  賈頭領虎背熊腰,拎著溜垓子到了劉老五家。

  嚇得溜垓子跪在地上東張西望,雙腿發抖,連忙喊道:「冤枉,冤枉,各位老爺抓我做甚,我可是良民,該交代的,我都交代了,絕無私藏。」

  賈頭領不客氣地喝道:「別嚷,我問什麼,你回答。」

  溜垓子連忙磕頭答應。

  賈頭領問道:「劉老五可是你殺的?」

  對方磕頭如搗蒜的喊道:「不是,小的雖然遊手好閒,但絕對不敢殺人,平日裡連一隻雞都不敢殺。」

  「那好,你說,你那五十兩銀子哪裡來的?」

  溜垓子小侯猶豫了一番,才說道:「乃是三日前,我在河邊撿到,趕巧知道是劉老五從地里挖出來的,也知道程富商願意出五十兩銀子購買,便轉手賣給了程家,我真的沒殺人。」

  溜垓子說完哭了,聲淚俱下的喊冤。

  賈頭領見狀喝道:「不許哭,你憑什麼說你沒殺人,那劉老五是誰殺的,又是誰丟到河裡的?不是你,你又怎麼得到那塊玉的?」

  溜垓子只能使勁喊道:「真的不是我,我真是在河邊草叢裡撿到的。」

  「哼,看來你是找打,才能招。」

  賈頭領正要上私刑,李長生阻止道:「那好,你帶我們去撿到玉的地方看看,若你撒謊,我就定你一個殺人之罪。」

  溜垓子當即答應。

  之後帶著李長生他們朝著河邊跑。

  走到一顆老槐樹下說道:「就在這,我那天想摸幾個鳥蛋,不想卻是在樹下發現了一塊白色的玉。」

  李長生見狀,仔細的在周圍查看了一圈。

  確是發現,樹下泥土中,確實有個印記,還帶著圖案和花紋,應該是有東西陷入其中,被摳出來留下的。

  仔細查看樹枝上,還有布料刮痕。

  一絲土布絲線,掛在上面,隨風搖擺。

  對比了溜垓子的衣服,卻是不同材質。

  故而只能當線索收集起來。

  可惜這個時代,沒有塑膠袋和公文包,也只能隨手小心收好。

  在查看周圍草地,也確實有拖拽痕跡。

  草被大面積壓扁,朝著一個方向拖行。

  周圍還有一對,比尋常人更深的腳印。

  奈何這個時代,沒有鞋印,最多只能根據鞋印判斷,此人年輕力壯,

  看樣子對方是將屍體背到這裡,放在樹下,隨即拖到水邊拋屍。

  再加上那個刮下來的線頭,可以推斷,此人手臂在拖行時候,右臂衣服被刮破。

  但想要找到,實在太難。

  第一窮人家家都穿土布衣服。

  第二這年代穿破衣服的窮人太多,數不勝數,僅僅憑藉這個線索,想要找到此人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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