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9章 分人而言
2024-05-01 07:14:26
作者: 李十一
暫停的畫面上,有一輛黑色的車子。
那輛車子的車標是勞斯萊斯,看起來頗為熟悉。
「江學弟,司機是幾點送我們回來的?」李總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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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差不多是晚上十點二十左右。」我低頭沉思了片刻。
為什麼我對這個時間節點記得比較準確呢?
我看李總熟睡中,還以為他喝多了,根本叫不醒呢?
當時我還想的是,看能不能用手機聯繫到李總的媳婦,想辦法把李總弄上去。
看手機的時候,我大概瞄了一眼時間,那會兒貌似就是十點二十。
後來下車的時候,沒想到我稍微一推,李總就醒了,所以最後也沒給李總的媳婦打電話。
聽了我的話,李總靜靜地盯著屏幕下方的數字,那上面顯示的時間是晚上十點四十。
也就是說,當時司機把我們送到之後,然後就出去了,再然後又進來了。
這一次進來,車裡還帶著一人。
若是別的車子進來,保安肯定攔。
但這輛勞斯萊斯是業主的車,保安肯定眼熟,所以沒有檢查,任由司機帶了進來。
這樣一說,也就瞬間清晰了。
人是司機帶來的,晚上十一點左右進了小區,但小偷一直沒有動手,而是一直在等,等到了大概凌晨一兩點的時候,才選擇動手。
至於如何進李總的家裡,這個也就更好解釋了。
李總的司機,經常跟在李總的身邊。
李總是密碼鎖,有時候也避免不了被司機看到。
只要細心的話,還是會發現一二的。
像司機、秘書這些,都是老闆身邊的身邊人,熟知老闆的性格,知道老闆家裡的密碼,不算什麼意外的。
如此一來,算是解釋的通了。
「李總,咱們去找那位司機吧,看看能不能從他口中,獲得什麼線索。」我思索了片刻道。
當然,我知道,那位司機有可能已經知道東窗事發,所以選擇跑路了。
但一般情急之下,還會留下一些線索,說不定順藤摸瓜,可以查到一些東西。
「走吧,去他家看看。」
李總嘆息了一口氣,看樣子好像是有什麼心事。
……
路上的時候,李總給我講了這樣一件事。
「那位司機,其實是我的一個老家的一個遠方親戚,最後他來到魔都,找不到工作,最後求到了我的身上,我見他辦事還算麻利,就讓他當了我的司機。」
「要說我待他也不薄啊,在魔都,一個月給他一萬塊的工資。一年十三薪,社保那些都是按最大額度繳納的。」
「就連他媳婦,在老家是一個農婦,我也讓她來我們公司做了一個保潔,一個月給六千塊。他們夫妻一個月在我這裡就掙一萬六!」
「放眼整個魔都,有人對司機這麼好嗎?」
李總理解不了,他心裡有些憤懣。
這種憤懣更像是因為親密之人的背叛。
如果放在我身上,我估計也會不高興。
就如同當時寂無選擇背叛我一樣,我甚至心裡明白,寂無和李三水的關係,是我所不能替代的。
但在那樣的一種環境下,我還是有些難過。
因為我和寂無多多少少也算個熟人了吧?
沒想到依舊背叛了我。
「沒什麼,他們之所以背叛,所為的不過是錢財,靠這點錢認識一個人罷了,對你李總來說,還是很划算的。」
我輕聲安慰道。
對於那些司機來說,錢很重要,重要到可以背叛一個人。
但對於李總來說,錢絲毫不重要,靠這些錢去認識一個人,去排一個雷,已經很划算了。
兩種人身份不一樣,對待錢的感官也不一樣。
「說的也是,這次幸好你在我身邊,我才無事。」
李總感嘆了一句,心裡明顯舒服多了。
很快的,車子到了司機的樓下。
那對兒司機夫妻加起來一個月才能掙一萬六千塊,在魔都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自然是買不起房子的。
這個地方是租戶區,裡面有一個兩室一廳,就是司機夫婦住的地方。
「想當年,他們來魔都的時候,租住的地方還是我給他們找的,就是這裡,一住就住了好幾年。」
望著眼前的這道門,李總陷入了回憶當中。
我這是上前敲了敲門,試著看裡面的人到底在不在。
「直接踹門進去吧,產生的費用我來承擔。」李總直接說道。
踹門這種事兒,李總自然是幹不了的。
他是公司老總,整天坐在辦公室,哪裡有時間鍛鍊?
這種事,肯定得我這種粗人來干。
不就是踹門嗎?
簡單!
我稍微退後幾步,然後加速衝上前,一腳踹在了門上。
我的身體素質本就比一般人強悍數倍,再加上加速,隨即「砰」一聲巨響,防盜門被踹開,接著又是一聲巨響,防盜門砸在了背後的牆上。
一招極為粗暴的動作,我和李總就進了房間內。
裡面的陳設很亂,明顯是司機夫婦準備畏罪潛逃。
看樣子,應該是找不到他們兩人了。
客廳裡面亂糟糟的,地上什麼東西都有。
從客廳里應該是發現不了什麼,我和李總走進了司機夫婦的臥室。
裡面的窗簾被拉上了,臥室里漆黑一片。
李總摸索著按了一下牆上的開關,臥室瞬間明亮了起來。
「這……」
李總的嘴巴張得很大,滿臉驚訝。
那司機夫婦此刻雙雙躺在床上,就像是在沉睡中一樣!
不對勁!
我連忙走上前,用手測了一下司機的呼吸。
隨後,我的臉色也蒼白了起來。
那司機已經死了!
不用看,他妻子想必也逃脫不了。
「報警吧,請個法醫過來鑑定一下。」我說道。
「嗯,我現在就報警!」
李總點點頭,走出了臥室,撥打報警電話去了。
因為剛才的報警聲,樓道里已經圍滿了看熱鬧的人。
此刻都在指指點點。
警察是10分鐘後趕到現場的,一番勘探。
我和李總作為目擊證人,講了一下事情的緣由。
不過只說了小偷那一段,並沒有講關於後來出現邪物的情況。
這種事兒也沒必要和警察說,他們也判斷不出。
修士屆的事兒,還是由我來處理比較穩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