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交替一
2024-06-03 01:34:38
作者: 三生絕
這是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
這種感覺,並未來自故事的情節有多離奇詭異。
而是故事中的女主角扭曲變態的思維。
明明,是肖倩害死自己的姐姐和父母,甚至還有收養她的親姑姑。
可是,她卻把一切的罪,都推到了別人的身上。
一個十幾歲的小姑娘,就能產生這樣的想法。
本身就已經可以用恐怖來形容了。
更可怕是。
她竟然在精神層面,分裂出了另外一個人格。
而這個人格,還是被她害死的姐姐。
她在同時扮演著姐姐和妹妹的角色。
沈飛三人,不禁都在暗想。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這樣的人?
冷血自私。
還要裝出無辜的樣子來。
一時間,他們都啞口無言。
沈飛用手指敲著桌子,發出輕微的咚咚聲。
劉大頭摸著自己的大光頭,不停的咂吧著嘴。
梅蘭則拿著筆,坐在那裡發呆。
審訊室里,只有田春影……不,應該說是肖倩,一臉的輕鬆樣子,偶爾還會露出戲謔的目光來。
時間和空間,仿佛都在這個逼仄的空間裡凝固了。
不知過去了多久。
沈飛才長長的吐了口氣。
緩緩的說道:「田……不對,我應該稱你為肖倩。肖倩,我還有幾個疑點想要請教你。」
肖倩聳聳肩:「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不過你最好他嗎的快點,我尿急。」
沈飛點點頭,稍微整理了一下思緒,就說道:「好,第一個問題,你說你和李同結婚的時候,花錢雇了兩個人冒充你的父母。可是根據我們了解的情況,你們婚後,還會經常去冒牌的父母家,甚至還有具體的地址。這一點,你怎麼解釋?」
肖倩似笑非笑的看著沈飛,正要回答。
神色忽然變得古怪了起來。
僅僅是幾秒鐘之後,她就嘆口氣說道:「好吧,現在輪得姐姐登場了。」
沈飛眉頭挑了挑。
就聽肖倩有些惱怒的說道:「這個笨蛋,把我們的秘密都說出來了。我一直都在說她的性子太直,對付警方還是我來比較好。哼,真是令人失望的很。」
「肖影?」沈飛試探問。
肖倩淡淡的看了沈飛一眼:「你也可以一直叫我肖倩,畢竟我是借用她的身體的。」
沈飛三人愕然,如果不是前面有那麼多的鋪墊。
肯定以為,這會兒是肖影的鬼魂上了肖倩的身。
沈飛深吸一口說:「不管你是姐姐還是妹妹,對我們來說,你都只是一個人。好吧,現在可以回答我的問題了嗎?」
肖倩說道:「既然肖倩那個笨蛋,已經都說了,我還有什麼不同意的?
已經結婚的夫婦,經常去探視女方的父母,這是人之常情,我自然也考慮到了這一點。
所以,每次去之前,我都會提前通知那兩個冒牌貨做一些準備。
事後,我會按照約定,支付他們一定的酬金。
當然,這兩年裡,我和李同前後加在一起,也沒去過十次。」
「你們找的冒牌貨,是張守業的父母嗎?」沈飛問。
肖倩點頭說道:「沒錯,他們家境貧寒,兒子又不爭氣,老兩口也沒什麼經濟來源。這麼輕鬆就能賺取到意外之財,自然是一萬個願意的。」
沈飛嘴角抽搐了一下。
當初他和周玲芳卻探訪張守業家的時候,竟然沒有從他父母身上,看出一絲一毫的端倪來。
看樣子,如果一個人要真心想要偽裝起來的話,就算是如他一樣經驗豐富的老刑警,照樣可以輕鬆騙過去。
做了一個深呼吸。
沈飛才開始第二個問題:「說說高麗紅的事情吧。」
肖倩嘴巴蠕動了一下:「姐姐,這個讓我來說,這個讓我來說……」
「好吧,你總是這麼不安分。你來了好了。」
「哈哈,姐,你先休息一下。我發現講故事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廢話真多。」
沈飛三人,一陣無語。
肖倩自言自語幾句,就看向沈飛:「提起高麗紅那個賤人,我他嗎的就一肚子的氣。打牌就打牌唄,為什麼還要作弊呢?還專門坑我的錢。那天晚上,因為這件事,我跟她大吵了一架。
麻痹的,女人吵架,關男人什麼鳥事?他老公竟然當眾打我。
欺負我的人,都該死。
嘿嘿!
不過嘛,當時我可真沒想弄死她。
畢竟平白無故殺了人,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嘛。
姐,你當時還勸阻我來著。」
「哼,你發瘋起來,也只有我能管得住你。」
「那是,你是我姐嘛。」
「好了,好了,你快點說。」
「知道了,知道了,你稍安勿躁。」
沈飛三人,繼續無語。
此時此刻,用腳趾想都知道。
肖倩體內的兩個人格,正在不停的交替轉換。
姐妹在通過同一張嘴,互相交流。
這樣詭異的情形。
令三人都有些心驚肉跳。
尤其是梅蘭,臉都蒼白如紙了。
沈飛沒有出聲打斷。
相信很快,肖倩的主人格,就會繼續下文。
「其實,那個時候,我已經向李同承認,我就是張倩影了。當然,其中的原因不能跟他解釋。
李同那會兒,也是鬼迷心竅,根本就不在乎張倩影怎麼就變成了田春影。
總之,我承認是他老婆就行了。
我和高麗紅吵架,以及被她老公毒打的事情,告訴了李同。
李同當時就要去找他們算帳。
被我給阻止了。
畢竟,姐姐說得對。
一旦殺了人,就會引來警方的追查。
萬一我們的計劃暴露了,不是得把自己給搭上?
我們報復李同的計劃,還沒有全部完成呢!
不能功虧一簣。
可是很快,就發生了另外一件事。
我們沒去找高麗紅,她卻自己找上門來了。
當時,她應該是喝了一些酒。
身上都是酒氣。
她威脅我說,她知道我的秘密。
如果不想曝光,就得給她一筆錢。
哼,你們知道她一開口要多少嗎?
五十萬!
愚蠢的女人。
竟然敢敲詐我們。
那就別怪我們不客氣了。
我們可是三個人呢!
搞定她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於是,在她回家的路上。
李同用繩子,從她身後偷襲,把她給勒死了。
之所以是李同下的手。
是因為他說,他有精神病。
就算殺了人,也不用負法律責任。
殺人容易。
可處理屍體,就比較麻煩了。
我和姐姐,在決定幹掉高麗紅的時候,就已經想到了辦法。
那就是,用硝石把高麗紅給速凍起來。
我們在化學方面,很有研究的。
李同負責購買硝石。
我和姐姐,負責冷凍屍體。
然後,我們三人合力,在拋屍地點的上方,將已經被凍在了冰里的高麗紅拋了下來。
這樣,現場就不會留下任何痕跡。
警方想要很快破案,就不那麼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