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地下室
2024-06-02 15:32:17
作者: 追兇者
警方打算怎麼做?
「兇手的確曝光了錢書昆等人的違法行為不假,」沈斌給予了回答,「但是這一曝光,並不能掩蓋兇手殺害了這麼多人的事實。曝光犯罪行為,兇手可以通過,也應該通過正當途徑前往警局報案,而不是以這種極端的方式。」
沈斌這話說的倒是合情合理,可是很顯然,秦偉的問題是不會如此輕易結束的。秦偉接著問,「可是根本目前的情況來看,錢書昆等人的犯罪行為已經在這座城市存在了很多年,也有很多家庭的父母去報案說自己的孩子不見了,那為什麼警方一直就沒能抓住錢書昆一眾犯罪分子呢?」
秦偉的問話很有技術,他『巧妙』的將矛頭對準了警局,甚至是司法制度,由此可見,文人是十分可怕的。
「這個問題需要涉及到方方面面,我們警方辦案要講究證據,兒童失蹤案件的證據很難尋找,警方也一直在努力…….」
說實話,面對秦偉的尖銳問題,沈斌的這般回答,到底就還是顯示出了單薄無力之態。
秦偉仍舊不打算結束這段採訪,事實上他就還有一個更加尖銳的問題要問。「沈組長,目前很多讀者就會通過各種媒體詢問這樣一個問題。如果兇手沒有殘忍殺害這些人,沒有將這件事弄出了這麼大的影響,你們警方會不會意識到錢書昆等人的犯罪行為?」
「如果能,又是什麼時候?畢竟這麼多年過去了,錢書昆他們的日子可是非常好,其人,其家庭也都是非常富有。」
沈斌無言以對,不知道該說什麼好的他,也就只能使用一些官話來搪塞敷衍。
秦偉…….或者說秦偉背後的鐘林,他們的確問出了很多很尖銳很發人深省的問題。
這一刻,趙明可以清楚感覺到沈斌的苦惱與無奈。還是回歸到他們發現那四百二十八分卷宗那天。
那天,其實這個問題就已經被探討過。兒童失蹤案件,除非有明擺的證據擺在警方面前,證明兒童是被綁架走的,那麼便就只能是民事案件,而非刑事案件。
這是法律…….制度裡面所存在的東西。
那麼,民事案件…….大家心裡都清楚,又有多少能夠順利及時的解決?
所以,從某種角度來說,秦偉所提出的問題,沈斌心裡是有答案的,而且還是個否定的答案。
這件事它涉及到了多方面的考慮,如果沒有鍾林這一系列的所作所為,誰能知道錢書昆的這檔子生意?誰又有證據站出來指認錢書昆,並且不害怕報復?
社會在變,人民為了生活,變得冷漠與無情。沒有多少人會願意為了別人家的小孩冒著被報復的風險去舉報某個人,即使他真的看見了犯罪分子的容貌。
這就跟在公共場所,公交車上之類地方看到小偷正在行竊,卻沒有幾個人會冒險上前阻攔是一樣的道理。
「實事求是來說,這是一個群體性的問題。」蘇婷婷忽然這樣感慨,「雖然制度在裡面的確是很大一個影響,但是人性的冷漠,媒體的無視,各方各面都導致了失蹤孩童很難找回的結果。」
「一味指責警方,指責制度…….」蘇婷婷愈發感慨,「這樣的做法,說的不好聽一點,也就是他們這些人的逃避方式而已,他們曾經能夠做些什麼,可是他們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做,不敢做。」
「現在,他們為自己的自私與懦弱找到了一個藉口,找到了一個可以指責,可以打擊的對象,所以矛頭都集中到了警方身上。」
是這樣嗎?趙明無奈,一時間,他只能夠長長嘆息。
李建等人的忙碌迎來了十分遺憾的結果,這是李建的原話,「這間地下室的打掃工作,專業級別的。同那些現場一樣,沒有指紋,沒有DNA,所有東西都被打掃的一乾二淨。」
李建看上去十分喪氣,「我們可以繼續尋找,但按照我的觀點來看,地下室里應該是沒有你們想要的證據。」
這一結果是十分遺憾的,找不到物質證據,只依靠錢書昆這個如今而言可謂千夫所指的罪人的證詞…….上庭的話,恐怕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機率,鍾林會被無罪釋放。
更別提警方暫時還根本不知道要去哪裡才能找到鍾林。
間接證據呢?
趙明看向樓外,這條街道雖然不算是多麼繁華的商業區,可至少這裡的商鋪也算是滿滿當當。
難道真的就沒有一個人,一台攝像機看到,拍攝到鍾林帶著那些受害人走進樓里的景象?
因為但凡有普通人可以作證,有監控視頻可以證明綁架之事的存在,鍾林是兇手的事實就被更接近被坐實一些。
這樣的希望,則需要趙明他們去努力讓它成為現實。
挨個商鋪拜訪…...是的,很普通很費力的方法,但事已至此,趙明他們也就只能這麼做了。
不過在這麼做之前,趙明和沈斌等人就還是親自進入了地下室。
地下室面積很大,因為大功率燈泡的關係也十分明亮。
趙明和蘇婷婷緩緩走到那些鐵籠子前,籠子非常堅固,不藉助工具的話,要想打開是不可能的。
站在其中一隻籠子前,趙明都可以想像唐科等受害人被如同野獸一般囚禁在裡面的畫面。
因為想到的到那樣一幅畫面,趙明多少就有些動容。
地下室一共有十三隻鐵籠子,這種體積的籠子,恐怕是沒辦法從市面上直接買到的,它得需要定做,然後再悄無聲息的將它們轉移到這裡來,並且焊死,保證堅固。
這樣一個準備工作,特別還涉及到需要保密的特殊原因,所需要花費的時間估摸著就不是一時半會了。
也就是說,從一開始,鍾林就知道自己將要下手的對象一共有十三個人。唐科等十三人在他行動之前就已經進入了他的視野里。
想著,趙明額頭神經忽然跳了跳。
龐洪龍那時候給警方說了一個故事,那個故事裡,鍾林之所以會追殺唐科等人,乃是因為他在妻子的遺物里發現了事情的真相。
可是,鍾林妻子阮心語是在殺死了馮康,鄭德,何松三人後,才被錢書昆一伙人製造出了一場車禍害死。
按照趙明的理解,十號受害人馬明遠,十一號受害人魯輝,十二號受害人鮑士健,他們是作為馮康三人的替補登場的。
如是而言,鍾林不應該會在阮心語的遺物里看到馬明遠三人的名字才對,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