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孫芳的說法
2024-06-02 15:29:14
作者: 追兇者
「第三間。」沒一會兒功夫,蘇婷婷便帶著答案走了回來。
趙明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第三間隔斷房的大門上了鎖,「人現在不在?」
蘇婷婷搖了搖頭,「說是孫芳在附近上班,女兒在家裡沒人照顧,就也帶去了。」說著,蘇婷婷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手錶,「按照鄰居的說法,孫芳一般十一點二十左右會回來,我們等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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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半個小時,趙明點頭沒有說什麼,只是靜靜抽著香菸。
不曾想,當他要點著第三根香菸的時候,蘇婷婷卻有了聲音,「照你這麼個抽法,你會早死。」
聞言,趙明身子一震,不是因為這話不好聽什麼的,而是因為好幾年前,初夢瑤也對他說過同樣的話,一字不差。
趙明到底還是沒有點燃第三根香菸,他將抽出來的香菸又塞回了煙盒。再等了一會兒後,一名騎著自行車,看上去滿臉都是疲憊的女子出現在了他的視野里。
自行車后座上還有一名雖然穿著有點寒酸,但扎著根小辮子,乾乾淨淨的的小女孩。
趙明和蘇婷婷相視一眼,心裡都知道那就是孫芳和她的女兒唐嫣了。
兩人走了過去,走的不快,趙明知道身上這身制服會給這裡的人帶去怎樣的壓迫感,他真心不希望嚇到那個小女孩。
孫芳正在背對著趙明二人開門,所以並沒有及時注意到兩人的到來,還是唐嫣先看到了。
唐嫣並沒有害怕,事實上她似乎還有點激動。只見她笑著,稚嫩的聲音里滿滿都是高興,「媽媽,警察叔叔,警察叔叔。」
這時,孫芳回頭才瞧見了趙明二人。
但是出乎意料的,孫芳卻顯得十分鎮定,一點點慌亂的意味都沒有。她只是照直打開了大門,「嫣兒,進屋去吧,媽媽一會兒就來幫你做飯。」
「好,」唐嫣蹦蹦跳跳的往屋子裡走去,臨進去之前,她還回頭沖趙明二人笑著說了一句,「警察叔叔再見。」
一等唐嫣進屋,孫芳便順手合上了大門。這時她才看向趙明和蘇婷婷,「兩位警官來找我是為了?」
「我們來是想詢問一下關於唐科的事情,根據我們的調查,你還是他法律上的妻子?」
聽到唐科的名字,孫芳額頭青筋明顯跳了跳。接著只見她從口袋裡掏出了香菸,點著了一根,「我想應該可以這麼說吧,他不肯離婚,我也沒辦法。」
孫芳說的輕描淡寫,可是這種事情是能夠輕描淡寫的存在嗎?
趙明掏出記錄本開始詢問。
「我跟他是六年前結婚,當時也是愛情沖昏了頭,腦子一熱結了婚。後來嫣兒出生了我才清醒過來,意識到不能繼續跟他呆在一起了。」
「你問他錢是從哪裡來的?老實說我也不知道,他偶爾真缺錢的時候會出去打點散工,賣體力按天拿錢的那種。但是都干不長,干一段時間有了點錢他就會去賭。」
「有的時候贏了錢,他會給我一部分,那段時間日子就會過的好一點。輸了錢,差一點,就那麼回事。」
「我只知道他會去附近的棋牌室賭錢,我管不了他,說他他也不聽。惹火了他,他還會打我。所以我也不清楚他究竟都去哪裡賭錢。」
「你問他有沒有朋友?他那種人肯定是會有一些狐朋狗友的,估計也就是賭錢認識的吧。我沒和他那些朋友見過面,他在這方面要好一點,不會把人往家裡帶。我只有幾次站在樓上看到過樓底下等了一群人,不過也分不清究竟是他的朋友,還是來找他要債的。」
「他和他父母之間的關係?這和他的死有關嗎?算了,我從來沒見過他父母,我們也沒辦結婚典禮,就只領了個證而已。估計他跟他父母之間的關係應該不會太好。」
「這幾年,他有的時候……基本上一年來個四五次吧,來看看嫣兒。其它的我就真知道了,我從來不會主動和他聯繫,也就不可能知道多少事情,希望你們理解。」
「關於他的事情我都一五一十告訴你們了,我只希望警方可以不要再來打擾我。我還沒有告訴嫣兒她父親不在的事情,她還小。」
…….
回到警車上,趙明問蘇婷婷,「你覺得怎麼樣?」
蘇婷婷像是沒聽懂這句話,「什麼怎麼樣?」
趙明有些無奈,「我的意思是,你覺得孫芳說的那些話可以相信嗎?」
「你覺得她在撒謊?」蘇婷婷似乎十分驚訝,而且語氣里好像還有點『你竟然懷疑那個可憐女人』的質問意味。
趙明當然感覺到了這股意味,他也知道這股意味的由來。因為究其根本,其實只有兩個字而已:年輕。
「只能說,半真半假吧。」趙明將車子掉了個頭,駛出了城中村。
聽到半真半假這樣的說法,蘇婷婷似乎還是不能夠接受。於是她沉默了好一會兒,最終還是因為忍不住好奇,問了一句,「你為什麼懷疑她的說法?」
趙明扭頭瞥了一眼蘇婷婷,許久才給出了回答,「我感覺不到她對唐科的憤怒。」
「就憑這個?」蘇婷婷無語,提高了音量,「都三四年了,她就不能釋懷了嗎?」
趙明搖了搖頭,沒有再說什麼。
回到警局,因為是中飯時間,兩人便直接去了食堂。一早上的來回奔跑,趙明確實有些累了,吃完飯他打算休息一會兒。
初夢瑤那邊的事情,他也和沈斌打聽了一下,沈斌只說一切順利,再無其它。
此時距離發現唐科的屍體已經過了整整兩天時間,趙明梳理了一下頭緒:第一犯罪現場至今沒有找到,兇器只知道十分鋒利,無法確定具體種類。唐科手腳有被捆綁過的痕跡,棋牌室老闆娘說她上一次見到唐科是一個多月前,這一點符合物業人員說的唐科家門口被噴字的時間。
法醫那邊在詳細檢驗過唐科的屍體後,發現唐科體內有大量鎮定藥物,而且還不是人類使用的那種,是給動物使用的那種鎮定劑。
化驗過體內鎮定劑的殘留後,法醫報告上寫的估計時間是在二十天左右。也就是說,唐科被囚禁在某個地方,囚禁了很長時間。
長時間的囚禁,更加不符合債主殺人的猜想。
畢竟,債主圖的是錢,把人囚禁住,對於得到錢可沒有什麼多大幫助。那些債主不可能不知道唐科已經沒有什麼人可以送錢給他。
所以,為什麼要囚禁這麼長時間?
兇手圖的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