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連環殺人案
2024-06-02 15:28:54
作者: 追兇者
已經過去了多久?帶著一身冷汗驚醒,坐在床上,燈也不開,就這樣注視著黑暗的趙明想著,還有半個月,準確來說應該還有十七天就整整兩年了。
將近兩年時間過去,趙明還是會時不時的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從夢中驚醒過來。
而且每一次醒過來後的那一小會兒,他總是會感覺自己還站在那間廢棄的工廠里,站在那條滿是灰塵的過道上,他面前依然是那個熟悉的人,那身熟悉的警服,以及地面上緩緩流淌著的溫熱鮮血。
兩年前的那一天,也就是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三號。趙明至今還清楚記得那一天,那天他和他的搭檔宋濤因為接到一則還算可靠的報警電話,電話那邊有一道沙啞的聲音告訴他們,嫌疑人極有可能藏在城東一家已經廢棄的鋼鐵廠里。
當時,整個市級刑警支隊為了調查那宗惡性連環殺人案件,所有人都已經神經緊繃。根本不知道樣貌不知道身份,只推斷應該是一名中年男人的兇手短短三個月內行兇五起,五名受害人全部被殘忍殺害,隨後丟棄在了某條陰暗巷子的垃圾桶里。
整座城市人心惶惶,更有媒體竟然給那名兇手取了個『垃圾桶殺人犯』的古怪稱號。本來雖然是殘忍的兇殺案,但也不至於會引起那麼大的騷動。
直到第三名遇害人的屍體被發現,同樣的殺人手法,同樣的垃圾桶,自那一刻開始,這座城市存在著一名連環殺人兇手的事實便就呈現在了趙明和宋濤眼前。
當時他們兩個是那宗連環殺人案的主要負責人。然而騷動卻並不是因為被定性為連環殺人案引起。
而是因為,無論趙明和宋濤以及其他同事如何調查,那三名受害人之間都根本沒有半點聯繫,甚至都可以說那三名受害人根本都不認識彼此。
鑑於那樣的事實,再加上有個別同事嘴巴不是太牢的關係,城市裡存著里一名隨機連環殺人犯的消息不脛而走,理所應當的引起了騷亂,城市居民人人自危,誰也不想成為垃圾桶殺人犯的下一名受害人。
奈何,下一名受害人還是很快出現。一樣的垃圾桶,一樣完全沒有目擊證人,經過調查,也是一樣的與其他受害人沒有半點聯繫。
那段時間整個刑警支隊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而作為那宗案件的負責人,趙明和宋濤肩膀上的壓力則是重到了無法想像的程度。
身為刑警,大家都知道,隨機殺人犯是最難尋找的,因為那裡面根本就沒有什麼邏輯什麼思維存在,說的不好聽一點,兇手可以在整座城市隨便尋找一條巷子等待著下一名受害人出現。
因為這重事實,再加上前面四起兇殺案都是在夜深人靜的偏僻巷子裡發生,沒有目擊證人,警局當時所能夠做的也就只有提醒市民多多注意安全,遠離偏僻小巷,注意自身安全。
趙明到底還是打開了床頭燈,他將身子靠到了床板上,明明已經三十五歲,卻仍舊單身的他,自然也無需顧忌什麼,他點著了一根香菸。
這時候,回憶才繼續翻湧起來。
記得當時有一點引起了趙明和宋濤以及其他一部分同事的注意,那名兇手每次行兇的兇器都是一把規格差不多的水果刀,幾把水果刀都不一樣,仿佛兇手對於兇器根本沒有喜好。
所以行兇過後,水果刀都會留在受害人心臟處插著。這是四起命案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共同點。
還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沒有指紋。是的,兇器上找不到任何指紋。意味著兇手是戴著手套行兇的。
當時夏天剛剛結束,氣溫沒有降的多厲害。一名成年男子,雙手戴著手套,難道不會引入注意嗎?
可事實是,偏偏就沒有人注意到這種人的存在。這一點讓趙明很想不通,因為要說是隨機殺人,兇手也總不能在那個季節戴著一雙引入注目的手套,還有一把嶄新的水果刀到處轉悠吧。
即使不是到處轉悠,找個巷子蹲著,就等待受害人出現,那也未免太可不思議了。難不成兇手就確定有人那天晚上一定會從那條巷子經過,並且即使看到他的存在,也一定不轉身逃走,反而繼續走過去?
但如果要說不是隨機殺人案,那四名完全沒有聯繫的受害人卻又是擺在他眼前鐵一般的事實。
趙明很苦惱,也困擾的不行,他當時就有預感,如果不儘快抓到兇手,受害人的數量絕對會繼續增加。
事實證明他的預感並沒有錯,只可惜那種場合下,他根本不可能感覺到半點欣喜的味道。
第五名受害人出現了,一樣是被一把嶄新水果刀捅死,最後一刀一樣插在受害人的心臟上。
看到那具屍體的的時候,趙明真心感到了絕望,他二十五歲成為刑警,當年已經是擁有八年工作經驗的老資格刑警了,即使如此,面對那名什麼信息都無法了解到的兇手,他還是感到絕望的不行。
犯罪現場,趙明問宋濤,宋濤是晚他兩年成為刑警的。「你說,這種殺人案到底怎麼才能說的通,兇手戴著很明顯的手套,身上還有一把水果刀,為了藏住水果刀,兇手可能還得穿著一件大衣。」
趙明無奈的繼續說,「最讓我理解不了的是,每名受害人,兇手都瘋了一樣的捅了那麼多刀,捅進去,拔出來,看現場的血液濺射情況,兇手身上也肯定都是血啊。既然都是血,他肯定不會大搖大擺走出這條巷子,那他難不成還專門帶了一身衣服,等殺完人後換上?」
太多疑點存在,宋濤也很無奈,他們想不通該怎麼去解釋他們看到的一切。
當然,他們也完全沒有預料到那第五起殺人案竟然意外的出現了一名目擊者,而那名老婦人目擊者一上來就直接給趙明和宋濤指點了個迷津。
「我看到了,看到了一名渾身各種破爛衣服的流浪漢殺死了那個人!」老婦人是這麼說的。
流浪漢!垃圾桶!聽到目擊者的話,趙明當然都快要把額頭拍腫了,他恨自己怎麼就會沒有想到那個可能呢?
事實上不是他沒有想到,事實上在一開始的時候就有刑警同事提出過這個可能,但是那個可能很快就被否定了。
理由很簡單,幾起命案發生了城市的各個地方,並不限定區域。什麼樣的流浪漢會滿城市的到處亂跑去殺人。除非是神經病!
當然,兇器上都沒有指紋,神經病那個可能也被否定了,連帶著流浪漢的可能也無法成立。
可偏偏根據唯一目擊者的說錯,殺人兇手就是一名流浪漢,還是一名十分典型的流浪漢,渾身都穿滿了衣服,根本不在意溫度,不曾梳理過的頭髮還有鬍子都奇長無比,一張臉除了嘴巴眼睛和鼻子可以看見,其它地方都看不見。
就是這樣一名正常人不會願意看上第二眼的流浪漢將趙明和宋濤,乃至整個刑警支隊都耍了個團團轉,誰又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