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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三十二章 犀利

2024-06-01 01:08:47 作者: 夜火火

  邱承望臉色微微一僵,他想往激憤殺人上靠,但公訴人這個問題卻讓他陷入兩難。

  

  但這個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他避無可避,只能如實回答:「我出門跟朋友見面。」

  公訴人繼續追問:「為什麼要在殺人後跟朋友見面?」

  「因為之前約好了通宵。」

  「見面後,你和朋友都做了什麼?」

  「去KTV唱歌,後半夜在網咖打遊戲,第二天七點鐘在網咖旁邊的米粉店吃了早點後各自回家。」

  「都是你請客?」

  「是。」

  「一共花了多少錢?」

  「兩千九百多,差不多三千塊。」

  「你請客的錢都從哪裡來??」

  「……奶奶家裡的。」

  「你怎麼得到這筆錢的?」

  邱承望咬唇,「在奶奶臥室里找到的。」

  「在你殺害奶奶之後找到的?」

  「……是。」

  「案發地的洗衣機里有一件染血的衣服,那件衣服是你的,你什麼時候換下的?」

  「出門前換的。」

  「也就是說,你在殺害你奶奶後,面對著倒在血泊里的她,在她的臥室里翻箱倒櫃找到了三千塊錢,出門前你發現自己的衣服染了血,於是換了件乾淨的衣服,拿著殺人得來的錢出門跟朋友玩樂?」

  邱承望咬唇沉默。

  公訴人沒有放過他,「離開之前,你有沒有回看過一眼你奶奶?」

  「反對!」秦聿打斷。

  「反對無效。」審判長道,「被告人回答公訴人的提問。」

  邱承望搖了搖頭,「沒有。」

  「是不敢看還是根本沒想到看?」公訴人又問。

  「反對!」秦聿再次打斷,「這跟本案事實無關。」

  「這跟被告人的犯罪心理有直接關係。」公訴人馬上道。

  「反對無效。」審判長支持公訴人。

  邱承望小聲道:「我不知道。」

  公訴人逼問,「沒想到看就是沒想到看,怎麼會不知道?」

  「反對公訴人誘供!」秦聿又一次抗議。

  「反對有效。」審判長道。

  公訴人點點頭,目光直視邱承望,「請被告人明確回答我的問題。」

  公訴人的問題一個比一個犀利,邱承望有點害怕,低著頭不敢跟他對上,「我沒想那麼多,只想快點出去。」

  「玩得開心嗎?」

  邱承望的頭垂得更低了,「我不敢想……」

  公訴人冷眼看著他,見他在自己的注視下頭越來越低,一直快要垂到胸口,這才開口:「審判長,公訴人對被告人的訊問暫時到此。」

  審判長看向秦聿,「辯護人對被告人是否發問?」

  秦聿看著現場氣氛被公訴人的提問帶向凝重,把邱承望的冷血殘忍赤裸裸攤開在人前,在場除了邱承望父母,恐怕沒一個人不希望邱承望被重罰。

  他的目光掠過公訴人,轉向審判席,「是。」

  「可以發問。」審判長示意他提問。

  秦聿看著邱承望,「案發當晚,約你的朋友卓志傑跟你關係如何?」

  「是我最好的朋友。」邱承望面對他放鬆了很多。

  「你奶奶知不知道他?」

  「知道,他上我家吃過飯,我爸媽爺爺奶奶都認識他。」

  「如果有人辱罵他,你會怎麼樣?」

  「會很生氣,人都說物以類聚,罵我的朋友不就是罵我嗎?」

  「案發當晚你怎麼跟你奶奶發生衝突的?」

  「那天做完作業,我說要出去玩,她問我跟誰一起,我說是卓志傑,以為她會答應,誰知道她張口就罵我不學好,快高考了還出去混,以後想當混混。我聽了很生氣,跟她吵起來。她很多罵人的土話,我不知道怎麼學,混混爛仔還是比較好聽的,吵得我腦袋嗡嗡響,像幾萬隻蜜蜂在我耳朵邊吵,我感覺很煩躁,頭痛,很難受,一秒鐘都忍受不了,就想讓她閉嘴。」這次邱承望說得更詳細了些,「衝動之下,我就拿刀砍了她……」

  「能不能形容一下你被罵時的情緒?」

  「血往上涌,胸口好像堵著一團火,燒得我很難受,手指忍不住抖起來,後面只覺得嗡嗡嗡的,耳朵能聽到聲音,可是聽得不大清楚,視線也有點模糊。」

  秦聿微微頷首,對審判長道:「提問完畢。」

  審判長露出沉思的表情。

  公訴人的提問讓旁觀者直面邱承望有多沒人性,但他們不是法官,憤怒也就憤怒,法官也的確會因此對邱承望產生惡感,但是激憤殺人能確認,是可以酌情輕判的。

  只要法官認可這一點。

  只是邱承望殺人後拿死者的錢玩樂,這一點會影響法官的認可,事實明確無法辯駁,所以秦聿沒有對這一點進行辯駁。

  果然,接下來公訴方就請出證人,拿這一點做文章。

  第一個到庭的證人不是別人,正是秦聿先前找過的卓志傑,邱承望口中最好的朋友。

  邱承望看到他,臉上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

  卓志傑在法警的帶領下走上證人席,注視他的目光太強烈,他忍不住抬頭,便對上邱承望的仿佛刀子般的目光,嚇得他連忙低頭,迴避邱承望的目光。

  邱承望臉色難看。

  公訴人開始發問:「證人卓志傑,案發當晚是你約了被告人邱承望外出通宵?」

  卓志傑緊張得要命,桌子下的手忐忑地攪在一起,一副恨不得找個洞轉進去的樣子。

  「證人?」

  「啊?」他抬頭。

  公訴人重複剛才的問題。

  卓志傑抿了抿唇,「是的。」

  「案發當晚他是什麼時候跟你見面的?」

  「凌晨一點左右。」

  「當時你在哪裡?」

  「網吧。」

  「平時你們約通宵也是這麼晚見面?」

  「不是。」回答了幾個問題,卓志傑放鬆了些,回答漸漸流利,「一般是吃完飯後,八九點這樣,晚一點最多十點,因為去晚了沒位子,通宵也不划算。我們約通宵一般就是打遊戲,去太晚了就沒有打金團,要麼就只能等午夜團。所以那天晚上我們都很奇怪他怎麼那麼晚。」

  「被告人有沒有告訴你,為什麼那麼晚?」

  卓志傑搖頭,「沒有。」

  「他當時有沒有表現異樣?」

  「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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