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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降了智

2024-06-01 00:40:42 作者: 夜火火

  這兩條熱評一下子把網友們對於視頻最大的關注點說了出來,不合常理的判決加過於年輕的女法官,這兩個標籤合在一起就是法官不公正。

  瞬間點燃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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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聿看著視頻里的女法官,這不是姜芮書嗎?

  他手指輕輕一動,點了分享連結。

  叮咚一聲,姜芮書聽到手機提示有新消息,點開一看,竟是秦聿發來的消息,什麼都沒說,只有一條連結。

  這是秦聿本人發的消息?不是被盜號發來的木馬連結?

  她有點疑惑,保險起見沒有點開,直接打了秦聿的電話。

  「秦律師。」她的聲音從電話里似乎帶著幾分笑意,「剛才是你給我發的消息?」

  秦聿以為她打電話來致謝,淡淡地嗯了聲。

  「那條連結是你特別發給我的?」

  「嗯。」

  她哦了聲,「我還以為是盜號發來的木馬。」

  「……」秦聿直接掛了電話。

  急促的嘟嘟聲突然傳來,姜芮書愣了下,怎麼掛斷了,難道他……生氣了?

  她再打過去,電話沒接通就被掛了。

  還真是生氣了=_=

  這人的脾氣真是……

  她忍不住笑出聲,雙手握著手機,飛快地打了一條信息:【抱歉,下次不會這樣了^_^】

  秦聿看著她發來的表情,怎麼看怎麼覺得不順眼,手指輕輕一點,刪除了她的所有簡訊——

  他肯定是被宋黎宇影響,降了智才會給她發信息!!

  確定不是病毒木馬,姜芮書毫不猶豫點開連結,一眼看到#老人跪求法官#,心裡頓時咯噔一下,馬上有了猜測。

  等看到視頻里的自己和張素芬老兩口,心道果然。

  評論已經炸翻了。

  大多評論都在質疑女法官判決不合理,質疑她是不是收了被告的好處,以及她這麼年輕成為法官是不是有背景。

  姜芮書摸了摸自己的臉,權且將質疑她年紀的評論當成誇獎。

  至於其他……

  「普法依舊任重道遠……」

  嘆了口氣,她發現自己的微博私信也快要爆炸,不少粉絲將這個視頻@給她,讓她分析是視頻里的女法官到底公不公正。

  「……」這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嗎?讓她分析自己的判決合不合理。

  眼看評論在扒視頻中是哪個法院,她覺得這事得上報,便暫時放下工作,去覃庭長的辦公室走了一趟,把這事告訴她。

  覃庭長驚訝不已,看了視頻不由皺起眉頭,「這視頻是不是有點斷章取義?」

  姜芮書點頭,「這個案子裡面兩個老人想獲取孫女的探望權,但他們不是法定的探望權的主體,也不符合可以獲得探望權的情況,孩子媽媽也有正當理由拒絕探望,所以合議庭駁回了他們的訴訟請求。視頻只拍了兩個老人哀求我還跟我跪下的場面,沒頭沒尾,網友不知道具體緣故,因此產生質疑也很正常。」

  她對此很看得開,群眾第一反應是懷疑,除了視頻有誤導的嫌疑和對法律的不了解,說到底還是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還不足以讓人們無條件信任。

  她不害怕質疑,因為問心無愧。

  再來一次她也會這麼判決。

  覃庭長上微博看了下,熱度真不小,都上熱搜了。

  覃庭長道:「既然網友們都在質疑,你寫個報告過來,一會兒讓人在我們法院的微博上澄清一下。」

  「好的。」

  很快,滿世界扒視頻里是哪個法院的網友們看到了一條法院的澄清的微博,C區法院的微博沒什麼知名度,但姜芮書用自己Rachel的微博轉發了這條微博,同時其他單位的官微也幫忙轉發,很快就引起了大範圍的轉發和關注。

  因為反應迅速,那個視頻引起的誤會很快澄清了,雖然還有不少人無法理解,心懷質疑,但法院的微博將來龍去脈說得很詳細,還列出了相關法律條款,有心人一查就可以確定法院的判決有理有據,不存在什麼黑幕。

  但是法理和情理的衝突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有人認為老人的訴求是人之常情,法律應該法外容情,有人認為法律就是法律,如果每個人都要法外容情,法律權威性何在?

  微博再次硝煙四起。

  姜芮書開完庭回來才知道,網友們又掐起來了,她正準備在自己的微博大號下面解釋一下法外容情的定義,劉一丹過來跟她說:「有媒體想採訪你。」

  「採訪我?」

  劉一丹點頭,「覃庭長說網上對法理和情理的爭論很大,媒體來採訪可以趁機普普法。」

  既然領導同意採訪,那就採訪吧。

  來採訪的兩個記者來自市裡的紙媒,一個攝影記者,一個採訪記者,姜芮書見了他們才知道是要拍採訪視頻,到時候直接放到網上去。

  採訪記者見她盯著攝像機,笑道:「姜法官,你不用緊張,我們這不是直播,說錯了可以重複。」

  姜芮書笑了笑,「那就好,可開始了。」

  採訪記者道:「姜法官,請你做個自我介紹。」

  姜芮書看著鏡頭,「大家好,我是S市C區法院民二庭的法官姜芮書。」

  採訪記者見她不願多說,馬上進入正題:「姜法官,你之前判決的老人訴求探望權一案,引起了眾多網友關於情理和法理衝突的討論,很多人呼籲應該法外容情,你能不能給我們解釋一下為什麼沒有法外容情,什麼時候法外容情?」

  姜芮書略作思考,慢條斯理道:「法外容情有個相對的定義叫法不容情,這兩個『情』其實是不一樣的,法不容情是不容個人私情,而法外容情是指容公情,即公眾之情,至於什麼時候容情,其實也很常見,比如量刑上,對於某個犯罪行為,法律規定是幾年到幾年,定罪是原則問題,但量刑就有容情的餘地。再比如妊娠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男方不能在妻子分娩六個月內提出離婚,這是考慮到女性生育後的心理承受能力。再比如保護善意的第三人,保護無過錯方,保護弱者等等,這些都是法律容情的地方,但若容私情,便容易摻雜個人感情,有失公正,損害法律尊嚴。」

  她的解釋很簡白明了,記者一聽就明白了,「所以老人訴求探望權一案的判決中,你沒有容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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