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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 孟清寒發現的疑點(2)

2024-04-30 16:30:49 作者: 白北飛

  「這個幕後兇手真正的意圖,則是利用設局來製造一起垃圾車撞平房的意外,吸引出烏氏兄弟二人,然後再假借我們警方的手來除掉這倆人!」

  

  孟清寒的這番話說完,所有人都震驚了,甚至就連楊副局長也不再提及對方這兩天為何缺勤之事,而是一臉詫異地問道:「小孟?這種事可不能信口開河,你有確定的把握嗎?」

  「楊副局,我確定這件事背後的兇手另有其人!」

  孟清寒堅定地說著,隨後又指了指桌子上那個大型的證物袋,解釋道:「為了讓大家能夠更容易聽懂我想表達的意思,所以我特地將這兩天找到的所有證據都帶了過來,請大家仔細看。」

  此時,包括楊副局在內的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頭的工作,而偵查二大隊的警員們更是一臉好奇地湊了過來,誰也不知道這個新隊長到底僅憑她一人,就能調查出來什麼東西。

  畢竟孟清寒是從外地空降而來的大隊長,大家這段時間也曾在私下裡嘀咕過,不知這人到底有幾把刷子。

  片刻後,孟清寒先是從證物袋中拿出了一份接警台的報案記錄,解釋道。

  ——「各位請看,這份接警台的報案記錄明確顯示了在趙蘿蔔他們案發當日早晨的7點55分時,有一通電話打了進來。」

  ——「打電話報警的男子叫李柚子,他稱自己與老婆張小雲此時就在天津路漠北紅都的後巷裡,如果拿不到工錢的話就準備在那裡上吊自殺。」

  ——「其後,調度台立刻安排了趙蘿蔔他們組前往了現場出警,但是卻沒有發現這對報警的夫妻。」

  ——「其後,在趙蘿蔔對漠北紅都的經理詢問此事時,卻意外看見了那輛撞進平房的垃圾車。」

  ——「最終才導致烏氏倆兄弟出來後,與趙蘿蔔二人發生了衝突。」

  聽到此處,楊副局長也耐心地問道:「小孟,這些都是大家已經知道的情況了,你說說你的調查結果吧。」

  孟清寒點點頭,「下面我就要說一些大家並不知道的情況。」

  隨後,孟清寒在指揮室的電腦中打開了一個叫Adobe Audition的音頻編輯軟體,其後又用這個軟體打開了當時接警台的電話錄音,屏幕中很快出現了當時錄音的可視化波形圖案。

  孟清寒先是將那個長達1分55秒的接警錄音播放了一遍,但很快就有人提出了疑問。

  只聽一名警員問道:「孟隊長,我剛才在這個錄音里,好像聽見了那個叫李柚子的報警人說了兩段一模一樣的回答?」

  孟清寒:「對!錄音中第35秒到50秒之間,是報案人在講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並且向接警台提供了自己身處的位置。但是一模一樣的這段話,卻又重複出現在了75秒至90秒之間。」

  隨後,孟清寒特地將這兩個時間段的錄音節選後,依次播放了出來,而大家卻完完全全聽到了兩段一模一樣的錄音。

  「我……我叫李柚子!我老婆叫張小雲!我們夫妻倆現在就在天津路漠北紅都的後巷子裡,我告訴你!我們夫妻倆給這家夜總會幹了1年的活,到頭來沒拿到1分錢!如果你們警察不來,我們現在就把自己吊死在這裡!」

  隨後,孟清寒在軟體中新建了一個文件夾,將這兩段錄音同時放在了一個音頻軌道內,又將音頻的可視化波形圖案放大、拉伸到了極限之後,解釋道。

  ——「大家試想一下,如果讓你們讀兩段一模一樣的文字,你們也很難保證兩段話的聲調與頓挫完全一致。」

  ——「但是在這個軟體中我們卻可以看出,報案人在35秒至50秒,與75秒至90秒的這兩句話的波峰、波谷、與分貝等數據完全一致,甚至毫秒不差。」

  ——「這絕不可能是人類可以做到的巧合,因此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這段話根本就是被兇手提前錄製好,當時通過報警電話播放出來的!」

  ——「而兇手一定也知道我們這段時間『3分鐘出警』的行動,因此他的目的則是把我們的警員吸引到漠北紅都的後巷內,從而實施後續計劃。」

  楊副局長立刻就察覺到了疑點,分析道:「可以聽得出來,這個報警人當時故意捏住嗓子,改變了自己的聲音,也就是說他不想在我們警方這裡留下自己真實的聲音痕跡。」

  孟清寒補充道:「沒錯,同時又根據我這兩天的調查,漠北市叫李柚子的男人一共有4人,但這4人中1人出差,3人都有確鑿的不在場證明,因此『李柚子』這個名字,其實也根本就是兇手編造出來的假名。」

  一席話說完,大家也都對這個新來的大隊長改變了看法,同時在偵查二大隊內,當初那幾個很牴觸這種「空降大隊長」行為的老警員也頓時沉默不再言語,更沒有人再去糾結為什麼孟清寒這兩天不去探望趙蘿蔔的事情。

  因為大家都已經清楚,只有盡最大的努力,在最短的時間內破獲此案,抓到幕後真兇,才是對趙蘿蔔最大的負責行為,除此以外的一切言語安慰、送溫暖行為都是虛的。

  但此時,孟清寒在給了大家十幾秒思考的時間過後,隨後又立刻將其它證據擺在了眾人面前。

  孟清寒:「各位,如果光是一個提前錄製好的報警電話,其實並不能作為將本案從意外事故轉變為故意行兇的結論,因此我們需要結合其他的證據來共同定論。」

  楊副局長詫異道:「小孟,你意思是說?在這次的事件里,你還掌握了別的證據?」

  孟清寒點點頭,解釋道。

  ——「對!這兩天我仔細分析了兇手本次設局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

  ——「分別是, 1:3分鐘出警的行動。2:每天清晨8點整,準時來收垃圾的垃圾車。3:烏氏倆兄弟當時必須在平房內。」

  ——「第4點,也是本次行兇環節中最重要的一點,各位請看大屏幕。」

  說完後,孟清寒在指揮室的大屏幕中打開了一張照片,眾人看去後,發現這是那輛出現在案發時的垃圾車,車頭部位的擋風玻璃已被撞爛,因這段時間案情的調查需要,這輛垃圾車也被停放在了刑偵支隊後院的內部停車場中。

  孟清寒隨後解釋道:「各位請看,我認為,兇手策劃的本次意外事故,其中最關鍵的一點,也是兇手最無法掌握的一點,那就是兇手無法保證那條瘋狗當時一定就會順利地跳入垃圾車內,而關於這一點的問題,兇手其實已經露出了馬腳。」

  孟清寒隨後又換上了另一張照片,這是那輛垃圾車在還沒有撞毀前,前一晚停放在環衛處停車場時的照片。

  但是眾人從照片上卻很快就能看出,在照片中,這輛垃圾車的駕駛室玻璃竟被一塊石頭砸碎,而那個石頭當時也是撞碎了玻璃後,落在車內的地板上。

  孟清寒解釋道。

  ——「這裡有一個非常巧合的地方,也就是兇手必然會在本次行兇中,不可避免地露出馬腳的地方。」

  ——「那就是在案發之前的凌晨6點左右,這輛垃圾車報了一次保險,而出險內容便是駕駛室玻璃意外碎裂,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玻璃險。」

  ——「這是保險公司定損員當時現場勘察的照片,當時這輛車停靠在了環衛處的停車場中,根據定損員當時的事故現場描述,得出的結論是一塊石頭從環衛處旁邊高樓墜落,意外砸中了垃圾車的駕駛室玻璃。」

  「這麼巧合?」

  楊副局也不禁對這個情況有了一絲懷疑,問道:「剛好在那個合適的時間,一塊石頭從環衛處旁邊高樓墜落,又剛好擊中了那輛垃圾車的駕駛室玻璃?」

  孟清寒回應道。

  ——「定損員在現場勘察時,卻發現環衛處停車場的監控設備箱在昨晚意外短路失火。」

  ——「因此他在現場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將這塊飛來的石頭歸結於高空拋物。」

  ——「但我卻認為這絕不是一起簡單的高空拋物事故,而是兇手在案發的前一晚,故意損壞了環衛處停車場的監控設備箱,隨後再用石頭砸爛了垃圾車的駕駛室玻璃。」

  ——「而兇手如此大費周章的原因,則是他其實之前就已經探查過現場,他發現垃圾車通常的臭味很大,因此駕駛員在開車時通常都要關閉窗戶。」

  ——「但是駕駛員若真的關閉了窗戶的話,當時的那條瘋狗也是一定無法跳入車內的。」

  ——「所以兇手寧可以身犯險,半夜潛入環衛處停車場砸碎了垃圾車的駕駛室玻璃,其目的就是為了讓他後續的計劃得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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