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遲到的正義絕非正義
2024-04-30 16:22:08
作者: 白北飛
翌日,漠北刑偵支隊,刑事偵查一大隊。
本次案件中,所有參與「團滅」計劃的人來到了會議室中,神情緊張地面對著兩名省廳前來的專家。
這兩名省廳專家的行事風格比較奇特,選擇了一種「迴避」政策會議,那就是本案的直屬領導進行迴避,只允許所有參與本案計劃中的成員參會。
兩名專家坐在椅子上,在聽完徐天南幾乎瘋狂而又冒險的計劃後,不可思議地問道:「所以當初,你假造那起槍擊案的目的,其實就是為了讓法醫組順利進入陳家的別墅中,從而找機會讓李香蘭躲藏在那裡?」
徐天南點頭解釋道。
——「是的,因為之前我們就曾去過那個住宅區進行調查,當時的房屋銷售人員在無意中向我提及了一件事,那就是陳炎在當初裝修別墅時,特意在二層的頂部設計出了一個隱蔽的空間,用於存放一些貴重物品。」
——「也許是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當時我就覺得這是一個將來可被利用的條件,於是後來在假的槍擊案發生時,我斷定馬邦德一定會守在別墅現場內,所以我也只好讓文四寶警官找藉口把他支走,才使得李香蘭換上法醫組的衣服,順利混了進去。」
——「在這兩天的時間裡,李香蘭始終牢記自己此行的目的,渴了就趁半夜偷偷出來做那些裝神弄鬼之事時喝點自來水,餓了就吃當初衣服內帶進去的軍用乾糧充飢,甚至就連排泄,也只能靠著衣服里藏著的醫用排泄袋進行,然而從結果來看,她確實以超乎常人的毅力將這48小時堅持了下來。」
省廳專家又問道:「那你就沒有想過,萬一在李香蘭躲藏的兩天裡,有可能會被對方發現嗎?」
「這種可能性不大。」徐天南道:「首先,我們通過一系列裝神弄鬼的操作,在陳家洛的心中埋下一顆恐懼的種子,以便讓他相信李香蘭真的化作為了厲鬼上門尋仇。但通過我對陳炎的分析,對方是一個極度自負的生意人,他必然不會相信自己兒子所說的那些鬼話,只會認為兒子因過分恐懼而產生了幻覺,絕不會懷疑李香蘭真的藏在了家中。」
對方聽完後深吸一口氣,點點頭,似乎以讚許的語氣道:「徐老師,你對局勢的發生,有很強的預判性,這點值得我們學習。」
另一名省廳專家問道:「那關於這次計劃中的墜崖部分,你是如何計劃的?」
徐天南解釋道:
——「我們在經歷了張狗三被殺案後,我就認為馬邦德是一個心狠手辣、為了保護陳家洛可以做出任何事的人,甚至不惜以殺人來換取對方的安全。那麼我就選擇了以陳家洛現如今面臨的兩點威脅作為切入點。」
——「其一:陳家洛面臨的第一個威脅就是來自於我們警方,警方在這起案件中始終保持著對他的高度懷疑,但馬邦德對於我們警方的調查手段非常清楚,他知道我們絕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逮捕陳家洛,所以他只需殺害張狗三即可切斷我們警方的唯一線索。
——「但其二才是重點,正因為馬邦德這人會不惜一切代價地保護陳家洛,所以我才會利用他的這一特點,先對陳炎情婦的寵物狗下手,然後再讓陳家洛陷入一個假的『槍擊案』中,這一切的做法,都只是為了讓馬邦德明白他現在面對的敵人,是一個持有槍械並且不顧一切的危險女人,那麼以他一貫的作風,必然會為了陳家洛的安全而選擇殺害李香蘭。畢竟一個寧可捨棄性命也要復仇的女人,對他們來說,威脅性遠大於警察。」
——「因此,當馬邦德故意沒有向警方透露李香蘭的住址時,我就知道他已經決定下手了,所以我才會故意在李香蘭的住所露面,然後讓慕容水假扮李香蘭,與我一起前往大峽谷那個人跡罕至的方向,這一切都是為了引誘馬邦德對我們下手。」
——「對於以上計劃中最關鍵的一步,那就是先要解決馬邦德的問題,這個人不僅冷靜而且警惕性極強,所以絕不能不能讓他留在陳家洛的身邊,必須要先找機會將他羈押。」
徐天南說完,突然從沙發後面抱出了一條白色的寵物狗,伸出手指在狗狗的舌頭上彈了彈,解釋道:「當然了,有件事不得不提,那就是殺狗照片上的血液和李香蘭最後抹塗在陳家別墅里的血液,都是慕容水從市場上買的雞血,環保又無污染。」
「那屍體呢?」專家問道:「墜崖時的屍體是哪來的?」
徐天南撓了撓頭,支吾道:「這……墜崖時的那兩具屍體是從我們大學的法醫樓里借來的,你們也應該知道,法醫樓的地下室都有一個『屍池』……我趁著晚上沒人的時候,給他們留下了借條。」
對方二人互相看了看,實在不知道這次的結案報告該怎麼寫,若完全按照徐天南所述的過程寫的話,恐怕這個計劃中的每一個環節都違反了偵查工作紀律條令。
對方嘆了一口氣,又問道:「徐老師,你作為漠北行政支隊特聘的刑事偵查學專家,你知不知道在警隊中,無論任何時間都要是以救人為第一目的,但正是因為你這次的計劃,導致那個叫李香蘭的女人險些喪命,你這樣的做法,儼然已經違反了我們警隊的紀律條例。」
在場所有人聽到這話以後,瞬間都擔心了起來,大家都知道在這次的計劃中,最危險,也是最難以把控的一個環節,就是引誘陳家洛向李香蘭開槍,此環節若有任何偏差,李香蘭很可能就會命喪當場。
雖然現在的結果還算是圓滿,但這兩名省廳的專家是否會揪住這一點不放,還是個未知數。
徐天南沒有正面回答對方問題,只是習慣性地將十指相扣,大拇指抵在嘴邊沉聲道:「李香蘭的妹妹死於陳家洛手中,我想請問兩位領導,如果你們的至親被害,但兇手卻依靠他的力量與金錢逃避了法律的制裁,那麼你們是選擇背負著這段痛苦過完一生,還是以自己性命為籌碼,去搏一個有可能使兇手落網的未來?」
對方二人沉默片刻,其中一人回應道:「我會選擇相信公安機關,相信法律,相信正義早晚會到來。」
「領導!」徐天南突然打斷對方道:「遲到的正義絕不是正義,一個人犯了錯,就理應受到懲罰,同樣的,當一個人犯了錯卻沒有及時受到懲罰時,那麼受害者家屬多承受的每一秒苦難,都是打在我們執法者臉上的巴掌。
省廳專家沉默了片刻,又問道:「可是徐老師,你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基於一種法外的正義,這種偏激的做法,往往會因個人的情感因素而使得審判無法變得公證,你同樣也是在褻瀆我們執法者的使命。」
徐天南笑了笑,解釋道:「如果二位領導一定要這樣講的話,那我就不妨在這裡把話說開了吧!」
說完,徐天南先指了指文四寶,「文警官,他在本次案件中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懷疑陳炎違反了《槍枝管理法》,同時把馬邦德帶離了現場並做了筆錄,我相信這並不違反警隊的紀律。」
徐天南又指向李孟雪與許無敵,「法醫組的兩人,他們只是沒有在案發現場找到有關槍擊案的子彈,當然了,這也許與他們本身的能力有關,我相信這也並不違反警隊的紀律。」
徐天南又指向三名學生,「這仨人只是在百樂街別墅小區的門口,做了一場搞笑的法事,唔……暫且稱之為法事吧,這種事就連治安處罰的程度都夠不著。」
徐天南又指向了慕容水,「慕容水所做之事,無非就是打破了人家的路燈,並且她最後還保護了李香蘭,救了對方的性命。」
徐天南最後指向李香蘭,解釋道:「香蘭姐所做之事,是這些人里最嚴重的,那就是假扮法醫組成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是並未實施搶奪、偷竊等行為,我們可以對她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外加罰款。哦對了,還能給她加上一項罪名,那就是把別人的狗毛剃了,這種情況也許叫那個……故意損毀他人財物吧。」
說完了以上這些話,徐天南最終問道:「請問二位領導,以上所有人做的事只有這麼多,不僅沒有任何人持有主觀故意的傷害行為,甚至他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那麼何來法外的審判與正義?」
又是一陣沉默,其中一名省廳專家對另一人道:「我想問的都問完了,你呢?」
另一人想了想,突然問道:「徐天南老師,以上情況我已了解,並且在我個人角度而言,我非常佩服你能設計出如此縝密的一個計劃。但是這畢竟是我個人的想法,我有義務將你們違反紀律條例的事實如實記錄,並匯報給警務督察總隊,由他們來具體裁定是否要對在座的各位進行處罰。」
正當所有人都面色凝重時,這名省廳專家卻突然又對徐天南道:「不過在我將這些事匯報給督查總隊前,我最後給你一個說服我的機會,如果你成功了,那麼我就會對在座的所有人不再進行追究。」
這名專家說完後,又重新坐了回去,將剛才記錄在調查函上的情況依次碼放在桌面,繼而打開公文包,按照紙張從大到小的順序,將所有調查函整齊地放進了公文包的數個夾層內。
徐天南思考了幾秒後,突然道:「你有一個女兒,6歲以上12歲以下。」
省廳專家扶了扶眼鏡,疑惑道:「你怎麼知道?」
徐天南坐在桌子對面,拿起一支鉛筆指向了對方的手指,言語快速地道:「你的頭髮與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齊,沒有一絲污垢,說明你在一個非常注意警容的環境下工作,當然了,這一點大家都知道。但是你左手指甲兩側的縫隙中,卻殘留了少部分不易察覺的粉色指甲油,也正是這一點指甲油讓我讀到了你身上的重要信息,那就是你是個有責任心的男人,同時也是個願意陪女兒玩塗指甲遊戲的父親。」
省廳專家面色一陣尷尬,將左手藏在了右手之下。
徐天南又道:「介於指甲油這種東西含有鄰苯二甲酸酯與甲醛等有害物質,所以一般的家長不會讓6歲以下孩子去觸碰,再加上現在孩子叛逆期來臨的都比較早,大約在12歲左右,而一個叛逆期的女孩是不會拉著父親玩塗指甲油這種遊戲的,因此我才推斷出你家小公主的歲數在6-12歲之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領導你腳指頭上的指甲油應該還沒來得及洗掉吧。」
話音剛落,另一名省廳專家「噗」地笑了出來,因為就在昨天晚上,他們二人住進了省廳安排的公安招待所內標準間時,當時他就發現了對方腳指頭上那十個粉嘟嘟的腳指甲。
此刻,徐天南並不理會對方尷尬的神色,繼續又將鉛筆指向了對方的公文包,解釋道:「就在剛才你整理公文包時,我就發現你不僅是一個對自己警容在意的人,同時更是對身邊一切顯露在外的物品都有著近乎強迫的擺放執念,就連公文包中的鉛筆、碳素筆、鋼筆,甚至每一張不同大小的紙張,都有著自己固定的位置,往往具有這種心理的人的善惡觀念非黑即白,眼裡容不得半點沙子,所以在李香琴的這件案子中,我相信你比任何人都希望犯罪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徐天南清了清嗓子,沉聲道:「綜上所述,對於你這樣一個熱愛生活、熱愛家庭的父親來說,我相信此刻你比任何人都憎恨那種殺害他人至親的罪犯。而在李香琴的這件案子中,很顯然兇手如果在李香琴死後不再犯案,那我們警方無論如何也不能找到將其定罪的證據,那麼唯一的辦法就是設局引誘對方再次犯案,然後在刑拘的14天內,將過往的所有罪證一併查清,因此在我看來,這就是對於本案最好的、也是唯一的辦法,希望領導你能贊同我的觀點。」
片刻的沉默後,這名省廳專家笑著搖了搖頭,對另一名同事道:「安排一下今晚回去的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