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怪人
2024-05-30 02:42:34
作者: 波兒來了
我們路過一個非常大的破舊房子跟前,從殘破的石牆看進去,裡面很寬,有很多的房間,有些已經成為羊圈。一群烏鴉撲騰起來飛向旁邊的柳樹上。
這裡就是地主莊園,原來可是不得了的地方哦。花花說,光房子就有我家五個那麼大的地盤,還有大得可以騎自行車的院壩,原來是五層樓,後來被燒毀了。
我們進去玩玩吧。我提議道。
我不敢!花花搖搖頭,裡面有一個怪人。
這時,從破牆上突然冒出一截黑乎乎的木頭,卻怪異地搖了搖。仔細一看,還真的嚇人一跳,那是一個男人的腦袋,臉上黑乎乎的,頭髮雜亂,頭上還有草,目光有所期待地盯著我們,他顯然在牆後聽到了我們的談話。
來看書。那人說話了,並揚了揚書中的一本書,封面還是彩色的。
花花突然拔腿就跑,我連忙跟了上去。
好容易停下來,花花氣喘吁吁地說,阿媽讓我絕對不能到這裡玩,更不能看見他!
為什麼?我的好奇心突然被調動起來,因為在我印象中,能比我還讓人討厭的不多。
其實,他有很多書,我也很想看!花花臉漲得通紅,不過,我也說不清楚。那我找個人給你說說。
花花帶我又去找阿爺。阿爺總是喝酒以後,躺在木頭堆上曬太陽呼呼大睡,醒了又繼續喝酒,這就是他的生活,他說只有在喝醉了才能看見阿奶,阿奶年輕時很漂亮。事過境遷,現在還能說什麼呢?
不僅是花花,連阿爺一提及那人都不禁一陣哆嗦。
能讓英武勇敢、見多識廣的阿爺哆嗦的人叫王元。
在我眼中那像截木頭的人就是王元,別看現在是如此不堪,原來卻是這塊土地上的一尊神。王元是地主的弟弟的兒子,父親是地主的管家。那可是非常顯赫的家族啊,像阿爺這些人,看見他們來了,都要低頭跪伏在地上,以示恭順。王元也生活在莊園裡,雖說沒有享受到莊園主人的待遇,但畢竟是地主親戚,至少比一般人的地位高。王元有一個任務,就是頂替堂兄王均到成都去讀書。因為地主心疼兒子受不了遙遠路途的鞍馬勞頓。當多年以後,王元騎馬馱著一大包書從成都回來,發現莊園居然沒有人了。解放後,樹倒猢猻散,其家族也是四散而逃,有隱姓埋名到草地深處安家的。地主帶著兒子王均逃到了海島。很明顯,王元被遺棄了,地主還叫人帶信讓他必須守好莊園。
天變了,可王元的意識還沒有變,他仍然是優越的,始終如此,這是無法想像的,他拒絕了上級的安排,固執地守在莊園裡。但是四體不勤五穀不分的他,雖然有文化,能識字斷文,並不代表他會自尊和優雅的生活,畢竟長期的養尊處優,生活很難自理。不僅僅如此,他也從來不參與鄰居之間互相幫忙的活路,你不幫別人,將來自己有事別人也不會幫你,人是相互的。
在成都學到的知識,在達拉村沒有一點點用處,周圍沒幾個人識字,談不上看懂《紅樓夢》《金瓶梅》的人,更沒有懂物理、化學的人,王元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茫然地看著周圍的一切。該死的優越感,無所依附。他說他不該回來,在成都至少可以參加工作,回來什麼也做不成,守著個破莊園,也離不開。
有一次,王元在路上遇到121林場的趙立,這個侏儒遠遠地望著王元,當王元在調戲過路的女人時,嘴裡朗誦道: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趙立居然冒出一句話:這是徐志摩的詩。
這讓王元大驚,這是在古錦遇到的唯一懂他的人,知道他放浪形骸之中的睿智和痛苦。兩人此後經常見面交流,趙立因此學會了本地話,兩人嘴裡出來的許多詞語,是其他人聞所未聞的,他們可以探討得手舞足蹈、面赤耳紅,那不是怪人、瘋子還能是什麼?
在一個冬天,王元在火塘邊烤火睡著了,卻不慎引發一場大火,將莊園燒毀了,只留下一樓和部分二樓的房間。莊園燒毀了對王元好像沒什麼,倒是他從成都帶回來的和自己收集的書被燒了一部分,卻痛心得不得了。
看在曾經地主頭人的面子上,大家還是同情王元,也經常給他送一些吃的,直到有人逮到王元偷雞摸狗,便成為達拉村里豬嫌狗不愛的人物。讀書人的面子一旦被剝了下來,王元就走上另一個極端,乾脆破罐子破摔,開始喝酒,喝醉了就在村里肆無忌憚地追逐女人,他看女人那眼神是炙熱的,語言是挑逗,行動上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摸一把這個女人的肩膀,摟一下那個女人的腰,嚇得女人們一見他就避之不及。
昔日輝煌的莊園變成了廢墟,王元如今四十多歲了,還是個邋遢的單身漢。聽說有人看見他在和母羊做那事,便鬨笑道:難不成還做個金髮碧眼的洋人(羊人)出來?
這時,一群人從村大門處出來了,簇擁著兩個人,打著呼哨,哦霍霍地叫著。
那兩人是吳勇和父親。他們互換了衣服,吳勇提著手槍,一身雪白的警服,在村里大搖大擺地炫耀著。父親的身材撐不起肥大的皮袍,一點都不合身,在塵土飛揚的人群里,搖搖晃晃,臉紅彤彤的。這是父親和吳勇這麼多年來最喜歡的遊戲,一喝多了,就這樣。
人們一邊踏腳唿哨一邊吼著:陳真光哦霍霍,吳勇哦霍霍。
花花掩嘴咯咯地笑起來:瘋了瘋了,喝麻了喝麻了!
我突然感到一種恥辱,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父親甚至有些猥瑣的形象,特別是在我新認識的花花面前。
吳玉出神地望著父親,臉上一副少女般的嬌羞。父親的一切行為,哪怕是喝醉了在村子裡裝瘋賣傻,在她眼裡都是那麼自然,那麼令人著迷。也許,她只需要父親能出現在她的面前,她就心滿意足了。
得意忘形!王元不知何時出現在在我和花花身邊,故意大聲地說,一股濃重的酒氣撲鼻而來。雖然他害怕的人是父親,因為父親有槍,收拾他有的是辦法。得意忘形,這是我們剛在課本上學到的一個成語,貶義。在王元鄙夷的眼神下,阿爺居然沒有說話,只是眼睛轉開。
花花牽起我的手便開始了第二次飛跑。
父親喝起酒來如此地不顧形象不是第一次了,甚至違反槍枝規定,讓山民們排隊打槍,每人一發子彈。有一次喝得不省人事,被山民們抬回了林場,同時還帶回來了虱子,很多的虱子。為了消滅虱子,整整三天,家裡弄得雞飛狗跳。母親不僅把所有衣物燙洗了暴曬,連木架床都拆了,在每個榫頭處淋上了開水。所以母親不喜歡父親到達拉村,可達拉村好像有勾勾針,父親總有十足的理由到達拉村。
不過,吳勇和達拉村的人就喜歡父親這種能夠把自己全身心融入的人,能夠跟群眾打成一片的人,而在父親心目中,似乎也只有在達拉村才能全身心地放鬆。父親曾經被評為全省治安先進工作者,得到的獎品是一張印花被單和一個很大的搪瓷盅,上面印著「先進工作者」,父親很珍惜,只在開會時拿出來用一用,父親說這是洗群眾眼睛用的。縣上幾次想調父親去工作,任他選擇進縣公安局或者是當鄉幹部,都被父親拒絕了。
父親說:森工工資高,可以多養幾個娃娃。
可母親自從被病多調皮的我折磨得痛不欲生筋疲力盡以後,完全失去了再生孩子的興趣,母親一方面因負擔重而絮叨,一方面又說我腳下有釘,天生就克弟妹,所以至我以後,再沒有弟弟妹妹,只有當老么。不過,現在是和平時期,已經不是皇帝愛長子百姓愛麼兒的年代了,對我這個兒子也沒有寄予過高的期望。不管怎麼說,母親都有十足的理由,無人能辯駁的理由。所以母親是家裡當之無愧的意見領袖。當然,在父親面前,她聲音都柔和多了。家庭里,必然是一物剋一物,我們姐弟在母親面前歸因伏法,母親在父親面前低眉順眼。乖巧的姐姐一笑就有兩個酒窩,父親則馬上柔順得像只綿羊,俯下身子讓姐姐騎馬馬。我不是旁觀者,我就是我,豬嫌狗不愛的波兒。
若干年後,當父親手下的幹警被他推薦出去,沒過幾年就當了副局長,作為領導下來視察工作。父親心裡那種失落,明明白白地寫在臉上。
我想,這可能就是我的錯,如果不是多我這麼一個討債鬼,我那優秀而英俊的父親應該會很輕鬆地走上人生的輝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