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88 蝕了把米
2024-05-29 17:14:14
作者: 月如眉love
岳悅請的黃律師指責月如眉把孩子當做搖錢樹,讓孩子小小年紀就去演戲。
岳悅親自出面,聲淚俱下地控訴道:「我自己曾經去拍過戲,深知演戲雖然來錢快,但是拍戲的時候是很辛苦的。可憐孩子年紀那么小,就被當成搖錢樹,被逼去演戲,甚至在戲中被打罵,這對孩子是身心健康不知會造成多大的影響……」
她的律師還煞有介事地呈上了劇中盈盈被打罵的片段。
月如眉和她的律師早就想到岳悅他們利用這點攻擊她,所以立即呈上拍戲時的真實拍攝花絮,劇中看到的打戲,其實只是借位拍攝而已,對方的手根本沒有碰到盈盈;在演被罵的戲的時候,演對手戲的演員NG了好幾次,說不忍心罵這麼可愛的孩子,還是盈盈鼓勵她說:「阿姨,沒事,我知道是在拍戲,不會有影響的。」
看到這點被辯駁,岳悅的律師又提出,說拍戲會影響到孩子的學習。
程律師呈上了盈盈每次去拍戲的時間,那些時間都是在寒暑假不用去學校的時候,另外加上盈盈在多次被採訪時說自己喜歡演戲的視頻,以證實月如眉只是順應孩子的興趣愛好,以不影響孩子的學業為前提給孩子接戲。
末了,她說道:「我的當事人給孩子接戲,只是順應她的興趣愛好,在鍛鍊她的演技。控方律師說我的當事人把孩子當搖錢樹,但實際上,孩子拍戲的收入,和我的當事人的收入相比,不過是九牛一毛。根本不存在把孩子當搖錢樹的事情。」
看到這點也辯不倒月如眉他們,黃律師又提出了一個論點:月如眉現在不夠年齡ling養孩子。
程律師說道:「我的當事人不是現在去ling養孩子,她是一直在撫養孩子,並且主張繼續撫養下去。試想一下,如果當年不是我的當事人把孩子送去醫院搶救,孩子不可能活下來,現在也不用討論誰撫養她的問題。正是因為我的當事人不惜錯過自己的最後一門畢業考試也救了孩子,並且一直悉心撫養她,孩子才成長成為如今的樣子……」
黃律師說:「辯方律師,我方指出,月如眉女士不夠年齡shou養孩子,你卻在重複她對孩子有恩,是不是離題了?不夠年齡,不符合條件,收養就是違法,你的當事人雖然是大明星,但也不能違法吧?」
月如眉確實不夠年齡ling養孩子,這是很難辯駁的。但程律師仍是盡力辯駁道:「我的當事人只是暫時不符合收養的條件而已。況且,當初她shou養孩子的時候,還不知道shou養孩子需要這樣的條件。她當初是好心好意地收養一個被丟棄的孩子,並不存在違法的故意。試想一下,如果好心救一個生命垂危的孩子,好意地收養一個被丟棄的孩子,這樣也算是違法的話,以後看到有孩子遇險,看到被丟棄的孩子,還有人敢去救治,敢去收養嗎?」
黃律師再次強調:「不夠年齡就不夠年齡,不符合領養條件就是不符合條件,這是明明白白的法律條款,你狡辯也沒有用。」
程律師仍心平氣和、有理有據地說道:「我的當事人月如眉女士確實還沒有達到shou養孩子的年齡。不過,她的丈夫剛好到達了年齡,他們會以夫妻的名義收養月清盈。」
「夫妻?」岳悅脫口而出:「她不是離婚了嗎?哪裡來的丈夫?」她以為那麼短的時間內月如眉即使想找個人結婚也不可能做到,因為前面兩天是周末。今天早上開庭的時間早,月如眉也根本來不及去領證的。
當岳悅看到月如眉的律師呈上結婚證的時候,忍不住說道:「那結婚證肯定不是真的!一定是讓人辦的假證!」
但結婚證很快被證實是真的,並被採信了。
接下來,黃律師提出了孩子跟親生母親在一起生活的種種好處。
程律師說道:「控方律師說的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形成邏輯思維能力以及健全的人格等,月清盈小朋友在我的當事人月如眉女士悉心養育下,已經初步形成了。這是權威機構的證明。」
和親生母親一起生活的好處也被月如眉方用事實和證據辯駁之後,岳悅打出最後一張王牌——血脈親情牌。
黃律師長篇大論地贅述血脈親情的重要性,然後提出讓岳悅撫養孩子。
程律師四兩撥千斤地淡然說道:「我們完全贊同控方關於血緣親情的重要性的觀點。所以,月如眉和丈夫已經帶著孩子返回慕容家生活。現在,月清盈小朋友不僅可以每天和她的親生爸爸慕容昊宇一起生活,還可以和爺爺奶奶,太奶奶以及叔叔一起生活。她可以充分地享受著對於她來說,完美的家族親情。」
星期五那天,在慕容父母認可他們的婚姻之後,慕容昊宇趁熱打鐵地提出想帶著月如眉和孩子一起回慕容家住,得到慕容家長輩的首肯後,他們第二天就大張旗鼓地搬進了慕容家的別墅。周末兩天,月如眉和慕容昊宇就是帶著孩子在慕容家的別墅里度過的。
如今月如眉和慕容昊宇都是流量擔當,他們的婚事更是網絡的大熱門。所以,星期五那天月如眉跟慕容昊宇一起回去,就已經被拍並被報導了。周末兩天,他們帶著孩子在慕容家的別墅里玩時,也被拍了不少照片和視頻。
當然,慕容昊宇也讓人拍了一些月清盈和老太太在一起時的照片和視頻,以及她跟慕容夫婦一起互動的照片,甚至還有慕容俊宇跟她玩的照片。這些照片和視頻,有力地證明了,如果讓月清盈繼續跟月如眉一起生活,其實就相當於讓她認祖歸宗了,從此孩子不僅可以跟從小就很帶她很前後的羊毛,還可以和爸爸、爺爺奶奶等一起生活。而慕容家,在S市是很有影響力的家庭。這樣的生活環境,當然非她的一個未婚獨身在S市漂泊的親生母親所能給予的。
所以,法官當庭宣布,駁回岳悅要求撫養月清盈的請求,讓月如眉繼續撫養孩子,岳悅給孩子每月支付三千元的生活費。
岳悅當場懵了:「為什麼要我給錢?而且要三千元那麼多?!」她似乎忘了,當初她就是想要把孩子搶過來,然後讓獅子大張口地月如眉和慕容俊宇每月給她幾萬塊錢的撫養費,甚至更多。
程律師說道:「你一直強調孩子是你的親骨肉,你給親骨肉每月支付一定的生活,這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岳悅啞口無言了。她辛辛苦苦準備這樣一場搶奪孩子的訴訟,最後不但孩子沒有搶到,她還要每月支出幾千元?簡直是偷雞不成蝕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