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81 孩子歸誰
2024-05-29 17:14:01
作者: 月如眉love
慕容昊宇心口發燙,心潮起伏,但礙於有外人在場,他也不能做出什麼出格的舉動,便只是輕輕撫著月如眉的肩頭。
月如眉解開手機密碼之後,去翻看了一下手機通話記錄,很好,裡面還存有她在孩子住院的時候給岳悅打的好幾個電話。再去看手機簡訊的記錄,裡面也還保存著她告知岳悅孩子在醫院的信息。
「太好了!手機通話記錄和簡訊內容都保存著……」月如眉開心地告訴慕容昊宇,她抬頭看向他,就看到了他眼中濃濃的情意。
「昊宇哥……」月如眉被他的目光看得心跳加快了,她看著他的眼睛,沉溺在他目光中溫柔的深情厚誼中。
一不小心就吃了一嘴狗糧的邢律師,清了清嗓子,把兩個忘情對視的人注意力拉過來,他伸手向月如眉:「我可以看看嗎?」
「當然。」月如眉連忙把手機遞過去,但遞了手機之後,她忍不住又去看了一眼慕容昊宇,他仍在深情地注視著她,趁邢律師低頭看手機的機會,他低頭在她的嘴唇上親了親。依依不捨地移開嘴唇後,他順手把她又擁進懷裡,輕聲安慰道:「別擔心,事情都會解決的。」
慕容昊宇把手機通話記錄和簡訊信息等截屏之後,發給侯子涵,讓他找人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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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燦傳媒公司在官方微博上發了相關聲明,月如眉轉發了,然後自己曬出通話記錄和簡訊記錄,並在微博里寫道:「關於孩子的身世,我本想等孩子長大之後,再告訴她,然後讓她決定是否和生母相認,是否公開她的身世的。現在迫於形勢,不得不公開。希望我的寶貝明白:她雖然曾經被放棄,但一直被愛著。」
月如眉的微博才發出沒多久,就引來了巨大的關注,不久就衝上了熱搜榜。
月如眉此時粉絲比黑粉多得多,岳悅直播里說月如眉偷了她的孩子,許多人都不相信,又鑑於岳悅一貫喜歡蹭流量,都認為她是在吸引人眼球蹭流量。也有關心月如眉,特別來問,並讓她儘快澄清的。當然也有少數的黑粉,在月如眉的微博底下留言罵她的。
如今看到月如眉公布的真相,許多人都驚呆了。一方面,許多人沒有想到,月如眉的孩子居然真的是岳悅生的;另一方面,很多人難以想像,一個大學畢業的女孩子,居然獨自撫養一個撿來的孩子長大。
星燦傳媒適時放出了月如眉簽約時和公司談的條件,讓大家看到,月如眉處處都是以孩子為先的。
而且,在月如眉逐漸走進大家視野的過程中,即使在她被黑得很厲害的時候,大家都看得到,她對孩子的關心和愛護。正是因為她對待孩子跟大多數的媽媽一樣,甚至比一般的媽媽做得還要好,所以當得知孩子不是她親生的時候,給大家的衝擊力才那麼強大。許多人認為,孩子還是應該由月如眉繼續撫養,畢竟,孩子的命是她救的,而且,她養了孩子幾年,孩子和她之間的感情很深了。
這時候,輪到岳悅被黑被罵了,甚至有人認為,岳悅的形象和素質,根本不配帶孩子。
月如眉看到了粉絲的留言,看到大家幾乎都是一邊倒地表示支持她,她心裡稍稍得到了些許安慰。
她滿懷信心地問邢律師:「有了這些證據,孩子就可以歸我了吧?」
邢律師搖了搖頭:「這些證據只能證明你不是偷走孩子的,但還不能把孩子判給你。」
「為什麼?」月如眉想不通:「明明是她不要孩子了,當時孩子出現了危險,我帶孩子去醫院才救了孩子的命,這些年孩子跟我那麼親……」她說不下去了,一想到孩子可能會離開她,她就難過得幾乎要崩潰。
慕容昊宇安慰地擁緊她,輕輕撫著她的背,他想到了一個問題:「那可不可以請孩子的親生父親作證?證明是他放棄孩子了?」
月如眉聽到他這樣說,想起來了:「對,在孩子出生以前,孩子的父親曾經說過不想要那個孩子的……關於這點,他應該可以來作證的。」
「這沒有多大的作用。」邢律師說:「且不說他只是在孩子出生之前說過那樣的話,即使是他親自把孩子送給你們的,也不行。一方面,他不符合送養條件。只有親生父母殘疾或者服刑等無力撫養時,才能送養。況且,即使他符合條件送養條件,孩子的親生母親也可以主張把孩子要回去的。因為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送養,就不能送養。」
「可是,手機的通話記錄和簡訊息,不是證明了孩子的生母棄養孩子了嗎?」月如眉不解:「孩子的生母和生父,他們都不想要孩子的,相當於他們都放棄了孩子,而我把孩子救了,養在身邊,現在為什麼不讓我繼續撫養孩子?」
「這些證據只能證明你沒有偷孩子,不能證明她棄養。」邢律師客觀地說道:「退一步說,即使她當時真的棄養了,現在反悔了,主張要回孩子,打官司的話,她的勝算還是很大的。」
「也就是說,只要她證明了她和孩子之間血緣的關係,她就可以把孩子要回去,是嗎?」慕容昊宇總結問道。
邢律師點頭:「可以這樣說。」
月如眉急了:「那怎麼行?孩子從出生以後就沒有見過她,對於孩子來說,她就是個陌生人,孩子怎麼可能跟她?」
慕容昊宇又輕輕拍了拍月如眉的肩膀,安撫她,有問邢律師:「有沒有辦法不讓她把孩子要回去?」
邢律師想了想,沉默地搖頭:「我暫時想不到這樣的辦法。」
月如眉覺得不可思議,難以理解地問道:「為什麼?她棄養了孩子,孩子為什麼不能由我來撫養呢?」
「即使她棄養了孩子,恐怕你也不能收養她。」律師告訴她:「收養人需要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他看了看月如眉:「你應該還未滿三十周歲吧?」
要年滿三十歲?月如眉忽然希望自己老了幾歲,但也心知,現在岳悅正在大張旗鼓地爭奪孩子,
月如眉聽著,只感覺仿佛置身於冰窟窿之中,渾身冰冷。她以前一直擔心孩子的身世被發現,其實也在擔心岳悅反悔把孩子要回去。現在事到臨頭,她有種滅頂之災襲來的恐懼感,她真的無法想像如果失去孩子,她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