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城裡人眼中的漂亮傻瓜
2024-05-29 07:21:09
作者: 白色頑石
就是從那天開始,我被什麼刺痛了,神經敏感起來,突然有了向上攀爬和傾訴的欲望,準備和過去的一切揮手告別,不想再這樣活著。終於摒棄了木訥、老實、羞怯、廉恥之心,我學會了點頭哈腰,搖尾乞憐,成為為了達成某種目的而喋喋不休的碎嘴子。卑微、虛偽、麻木、萎靡、焦慮、仇視、怨懟、痛苦充斥在心,它們把我分割成碎片,承包了我生活的所有部分,成為我尋找快樂幸福生活的動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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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總說我是傻人有傻福,說我命真好,居然娶了她這麼好的媳婦。我心裡知道,她之所以嫁給我是看上了我在城區的這套房子!
我是我們莊擁有城區住房比較早的那批人之一。回到莊裡我是有驕傲資本的,當時能在城區買房的人可是沒有幾個。
和吃不到葡萄的狐狸一樣,莊裡人不去城區買房的理由諸多。小時候聽爹說過印象最深刻的是他原先作為城裡人吃喝拉撒都在屋裡。在屋裡吃喝可以理解,但拉屎撒尿,真的無法想像和忍受。而我之所以下定決心拿下城區這套房,就是想試試在屋裡拉屎的惡趣。
就因為我買房子比較早,這個女人才嫁給了我,她也在這個僵老的莊裡待夠了。在莊裡她比我強不了多少,名聲也不好。請原諒我沒文化,我的意思是她腦子才有病。但她有一個強悍的爹,沒有人敢說她有病。人人都知道,從小她就是個神神叨叨的怪胎,給所有人都取一個動物或蟲兒的外號,所以人都不是人。
老婆長相基本不符合農村審美標準。瘦弱伶仃的樣子讓人想到萬惡的舊社會,骨架子太纖細,像竹竿,一雙還算漂亮的大眼睛隱藏在了鏡片後面,柔弱、文氣根本不是干農活的料。她也就是冒充有涵養的文化人,只有我見過她撒潑的樣子,城裡人的審美品位還真奇怪,為啥還有人說她好看?說她字也寫的好。不就是客人點餐時填寫個菜單嗎。有本事像那些射墨書法家一樣隨便射點墨水來騙錢,別用那點色相。
進城後,她先在飯店端盤子,就是因為有人說她好看,後來做了大堂經理。我見過她在大堂里站著的樣子,穿一件湖藍色旗袍,胸前一朵白色的蓮花,往那裡一站,城裡人說像一件精美的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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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大概她是細小的不小心會燙嘴的易碎品。
她工作的飯店那條街上都是自唱廳、洗頭房,一家挨著一家,晚上整條街都被燈光傳染成粉紅色,是有名的「紅燈區」。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怎能不濕鞋?她可能濕到腚了都。
她總說我木訥不解風情,不夠浪漫。偶爾一起逛街。她說,你看人家城裡人。說話時,滿眼的羨慕和崇拜。
她說婚前我的表現全是假的,和小時候一樣,我就是個混蛋,利用了她的性格中的柔弱靦腆。我從未標榜自己是個好人,她前半句還算中肯,但她柔弱靦腆說的有點過。
領證前沒有帶她看過我城區的房,她總是委婉提議去看看。我知道,她之所以嫁給我,就是因為房子,並沒有真的看上我。而那套房子像我一樣不頂相看。
後來證明我是對的。領證後帶她去看房子,她撇著小嘴說還不如她的臉大。廚房進去一個人都調不過腚來,臥室連張雙人床都放不下。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吃飯上廁所都可以在屋裡解決。當時看著偏點,後來證明我是有眼光的,隨著城區不斷擴張,我這小房子的位置也成城市中心地段。
婚前老弟來看到我自己做的婚床問,比單人床寬不了多少,怎麼睡?我說摞著睡。這有好處,不管兩個人怎麼吵吵鬧氣,末了還是擠在一起。反正年輕那會兒這麼一擠,火氣就擠掉了。
她對我不滿意是成天掛在嘴上。像她這樣,一頭自然長就的黃毛,小腦袋,巴掌寬的臉,尖尖的下頜。我揉揉她的小腦袋,這裡面有腦子嗎?她踢我一腳說你是腦積水把腦袋憋大了。
她時時處處按照她的標準來打造我。但她忘記了如果我能被打造雕琢,爹早就把我雕琢成器了,還用得著她來?為了息事寧人,我只有步步後退,到了退無可退時,我只能裝傻。但我不傻。
很早她就買了手機,智能的那種。說是工作需要。一看就知道價格不菲,有點不像是她摳唆的性格。還嫌我不夠浪漫,不給買。兩口子過日子哪裡來那麼多浪漫?家裡的錢反正都是她管,她愛怎麼花就怎麼花!
她一個人在客廳里玩手機,剛開始經常聽到「嘀嘀」像是蛐蛐的叫聲,叫的人心裡刺癢,後來又聽到裡面傳出充滿挑逗意味的「咳、咳」聲,再後來就變成了「嗡嗡」震動,或是屏幕微閃一下。
她拿著手機有時蹙眉噘嘴,有時咬唇輕笑。當我走近時,又若無其事關閉屏幕。
深夜,她在客廳抱著手機玩,我起來佯裝上廁所。手機屏幕的光線打到她臉上,慘白,像恐怖片中的女鬼。這狹小的空間裡,她心神不寧的樣子騙不了我。
趁她去沖澡時,我偷偷拿起她遺忘在茶几上的手機,想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那麼吸引她。可是手機居然上鎖了,這手機還真特麼的智能。她和我用幾個字母或數字給隔離開。
裹著浴巾,頭髮上面還滴著水,她匆匆走出來,挺直腰身,屈膝微微下蹲,一手掩胸,一手抓起手機,雙腿併攏側著身優雅的坐到我對面。那樣子像剛剛出鍋的小籠蒸包,熱氣騰騰,香氣四溢,充滿了誘惑,但她不是為了給我看和吃。她靈巧的手指在手機屏幕上點按摸擰,然後放到茶几上,輕輕巧巧推到我面前,看著我不說話。
屏幕上顯示出她的自拍照,瞪眼、咬唇、鼓腮,右手舉到屏幕前比劃一個「二」字。
還真他媽以為我二?讓我看,裡面一定有坑。第一,不想讓我看的信息一定刪掉了。第二,如果我真看了,裡面沒有發現什麼見不得人的東西,那她就會說我對她不信任。其實只要我翻看就是不信任,又給她一個和我吵架的理由。
我心裡更怕的是第三,她故意向我透露信息,明確告訴我,她外面有人了。我抬頭看她,從她的眼神里似乎讀出猶豫和掙扎。把手機推給我看,就是把決定權推給我,我能怎麼辦?離婚嗎?
娘說過,我能找上媳婦就不錯,好歹的過就行,農村人哪裡來的那些講究,什麼感覺不感覺,別閒的蛋疼找事。想想也是,她不是我喜歡的類型。離開她,我怕要打一輩子光棍兒。對她也說不上「愛」或「不愛」。剛開始處對象時,我就覺得好像和她過了幾輩子,沒有任何不適不好的感覺,但也真的沒感覺。
我骨子裡始終個農村人,屬於勞動人民中的一員。我其實喜歡腚大腰圓的那種女人。打小就覺得莊裡大芹、大紅、大鳳、大珍她們好看,那身板子,看著就踏實厚重妥帖。但她們從不拿正眼看我。
所以,我把手機推回到她面前,眯著眼,好整以暇的說,看啥手機,不如看你。說完,裝出一副老實真誠的傻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