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靈光一閃現
2024-05-29 00:37:02
作者: 司馬藝1
第40章靈光一閃現
勞餮直接給胡小妹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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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妹因是沈芳芳到胡家的介紹人,有警察同事專門對胡小妹進行過詢問和調查,勞餮就不再多事,此時電話中只是詢問胡小妹,是否認識沈芳芳一個牛高馬大的大姐。誰知胡小妹聽了描述後,笑得合不攏嘴,半天才在電話那頭回覆說:「那也是我姐,梅桂花,哪有那麼誇張,個子高一點、長得魁一些而已。」
「她人在哪裡?」勞餮受到影響,也笑呵呵地,覺得這樣的女子很想見見。
胡小妹告訴了地處益田村街道的足浴城地址。
勞餮平時說話慢條斯理,但做事從不磨蹭,帶著張英十五分鐘就趕到了益田村。當見到身材高大的梅桂花後,確實有些驚嘆。
梅桂花彷如桅杆,不,桅杆太單瘦,應該說一如象身,既高大,又壯實,對那些個頭矮小的人而言,真可謂是牛高馬大。但又不可想像的是,梅桂花照樣身材好,女人味十足,並不那麼「恐龍」。至於胡小妹忍不住的笑,那是因為她經常跟梅桂花在一起,早就司空見慣、習以為常,突然有人說她牛高馬大,當然忍不住要發笑了。
勞餮打過招呼後,第一句話便連珠炮地發問:「梅總,芳芳是您的表妹?還是結拜姊妹?或是您認為的那種禮節性的姊妹?胡小妹也是吧?」
梅桂花很有親和力地一一回答說:
「勞警官誤會了,我們是朋友間的姐妹。關係比較好。哦,我知道您想問什麼?我告訴您吧。先說胡小妹,胡小妹是我情同手足的姐妹,認識幾十年了,也是一同開店的合作夥伴。半年前,她的外甥女黃琪忽悠她,沒地方住,住到了她家,說是替她做伴,其實當時已經有沈芳芳給她作伴。黃琪搬來後,趁著姨媽去外地旅遊,芳芳在上班的機會,夥同男友把家裡的東西搬空賣了,還偷盜了其他值錢的東西。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她還賊喊捉賊,要嫁禍給芳芳。後來警察一查,很快就真相大白,兩個都判刑。胡小妹心軟,怕對不起自己的姐姐,請律師幫外甥女打官司,認識了法官李立光。李法官的夫人高愛蓮老師出車禍殘廢了,需要人照顧,就請到了芳芳。芳芳是胡小妹介紹的,我引薦的。」
梅桂花說話有條理,一聽就是有點知識的小老闆。不過她這樣以講故事的方式娓娓道來,已經把勞餮急得好幾次想中途打斷了。
可又不得不耐心地聽她講完。
梅桂花繼續說道:
「芳芳是我三峽老家人。以前不認識,到貓城後有一次來我這裡應聘,認識了。我跟她有緣,當然主要是她人好、善良、勤快、漂亮,逗人喜歡。一來二去,她叫我姐,我稱她妹。胡小妹受託找人來照顧高老師,我第一時間便想到了芳芳。高老師找人條件高,一要勤快;二要沒結過婚,擔心結過婚的拖家帶口,隨時要請假回家;三要有文化,最好還能寫文章,高老師是作家,癱瘓後需要這個照顧她的人有時候能幫助打字、校稿,處理一些文件、文稿什麼的;四要漂亮點的。這第四可能是胡庭長提的。畢竟他家一個法官,一個作家,幫助處理家裡的對內對外關係,需要一個拿得出手的女孩,總不能豬八戒一般,大家都不舒心,對吧?這跟我們單位請人一樣,總是儘可能往漂亮的裡面挑。當時最好的人選也就是芳芳了。芳芳每一條都合格。」
勞餮問:「這麼好的條件,怎麼會做保姆?」
梅桂花說:「誰說不是?但你們不知道,芳芳家裡條件不好,弟弟讀大學都是她這個做姐姐的賺錢供養的。她的媽媽是出車禍致死的,她就特別同情出車禍的人。儘管自己才是最應該值得同情的那個。」
「工資很高嗎?」
「也才三千塊吧。」梅桂花精明,不會把自己公司出的那一份說出來。
「你是說她也擅長寫作,所以高愛蓮喜歡。」
梅桂花認為這確實是芳芳的特長,說起芳芳的特長她也高興。「對啊,她的文章不差。你可以看她寫的文案。」
但高興只是短暫,想起芳芳現在的遭遇,馬上又抑鬱起來:「只可惜,現在這樣了——願老天保佑她!」她說的「這樣了」,是指芳芳被歹徒用刀刺傷,用腳踢傷,目前還躺在醫院,似乎要「植物」一輩子。
勞餮又問:「聽說這裡有一個巧合。你和胡小妹把沈芳芳介紹到李立光家裡後,才發現,原來沈芳芳就是高愛蓮女士車禍的見證者和報案人,是這樣的嗎?他們要請沈芳芳之前,知不知道沈芳芳就是高愛蓮車禍的見證者?」
「是的,都不知道,簡直太巧了!李法官知道時,已經招呼大家一起吃飯準備談聘請芳芳的事了。那天我把芳芳帶上,約了李法官,讓他們見面,看雙方談不談得來。胡小妹帶了秦律師,還有胡小妹的老公魏總。誰知,芳芳一見就認出了法官。我說的認出了是因為,李法官在市電視台播放過尋找目擊證人的啟事,畫面上有他,芳芳提供過線索,一眼就認出來了。飯後大家一起去醫院看望高老師。芳芳和高老師一見如故,兩人不僅談得來,還好像上輩子就認識似的。」
梅桂花沒有告訴勞警官,其實自己臨時有事走開了,沒有去見高老師。
「那沈芳芳有沒有跟你講過,她是在什麼情況下,見證車禍的?她那個時候業務情況怎麼樣?她當時是在春秋公司做推銷員吧?」
「首先我也不知道,那晚飯桌上,聽了芳芳所講的電視台尋找目擊證人的事,才知道有這麼一個奇遇。在醫院,芳芳跟高老師又細述了車禍過程,應該跟交警、跟電視台也是這樣講的吧,我沒有看過電視。芳芳見證肇事現場,就是因為做推銷累了,坐在街邊休息,目睹了整個車禍情況。」又說:「她是推銷員。公司全稱是貓城市春秋禮儀慶典有限公司。」
張英在一旁好幾次想插話,但都被勞餮打斷了。這個新入職的女警擔心師傅忘了快餐店老闆的事。
勞餮繼續不厭其煩地問:「您強調沈芳芳文筆好,一般來說,喜歡舞文弄墨的人,都會寫博客或QQ空間什麼的,記錄生活和工作中的事。她寫嗎?」
梅桂花想起自己看過芳芳的QQ空間,說:「有寫,不多。不過,我知道她有寫日記的習慣。」
「日記?」勞餮心一動。如果找得到,這可以提供不少線索,日記記述每天發生的事情,能給探案帶來意外收穫;甚至有可能,能給他們警察帶來非一般的意外驚喜。
張英起初覺得師傅扯七扯八有些耽誤時間,但當梅桂花聊到了日記上,就覺得這是破案的好東西了,似乎這才真正明白師傅問話的良苦用心,心裡再次佩服起師傅來。
「能找到嗎?」勞餮很在意,試探著問。
「能,芳芳有一個老式箱子,她媽媽留給她的,像寶貝一樣帶在身邊。應該在高老師家裡。本來我想徵得你們同意,拿來她的行李箱。但目前被你們封鎖了,好像也有警察翻過日記,覺得沒發現什麼,就一起鎖住了。我現在進不去,拿不到日記本。不過,我是相信芳芳會醒過來的,就留在那裡等著她自己取吧。」
說完,梅桂花又突然說等一等,從包里翻出一串鑰匙,遞給警官。
但遞給警官的當兒,又中途縮回手,顯得驚慌地說:「糟了!那鑰匙沒在這一把裡面。平時不用,應該是放在家裡。」再解釋說:「這串鑰匙是經常用的,芳芳的平時不用。」
勞餮說沒關係,待會到家裡去取。說完,給張英使了個眼色。
張英於是抓住時機問道:「梅總,還有一件事,就是......」張英把筆頂在下巴上,一如剛才開始問鄒老闆時一樣,一副思考著如何措辭的樣子。「您認識一個港仔,開快餐店的,姓鄒的老闆,您還記得吧?」
梅桂花一愣,她當然記得!但是......眼睛僅僅一翻轉,就決定了自己的態度,說:「你是問我認不認識一個姓鄒的老闆,開快餐店的,對吧?」
張英點頭:「對,沒錯?」
「不認識!」梅桂花臉一沉。
張英大失所望,準備繼續解釋時,勞餮搶先說了:「梅總,我知道您不會輕易打人,看您這氣質也不會。但是,港仔說要告您,說您打傷了她。」
梅桂花心直口快:「他,那個臭流氓,告我?嘿——好笑!」發現勞餮不惱不怒,似乎還帶著笑意的樣子,便意識到自己快言快語,一下就穿幫了,便懊悔地等著挨警官的批。
勞餮沒有要批她的意思,只是自己的激將法成功,很有成就感地滿含笑意地問:「您說他臭流氓,是不是對芳芳欲行......什麼不軌?」
「是,所以我才打他。」梅桂花畢竟是心直口快的人,既然說漏嘴了,就乾脆承認。承認過後,又馬上氣昂昂地挺起脖子:「他真的告我嗎?他有這個臉?」
勞餮揮手否定,「沒,說說而已。這個過去了。我現在想問的是,這個港仔對芳芳欲行不軌,是一個人還是團伙?」
勞餮來梅桂花這裡前找到鄒老闆,是為高老師被害案的事,因而關心的焦點不在欲行不軌上,而是有沒有三五成群的團伙上,尤其是團伙中有沒有光頭這樣的人身上。
「我看見的是一個人。」說完側臉思考著,片刻後又說:「您是要問殘害高老師和芳芳的兇手吧?因為我也在想,兩個人都被殘害了,應該不是一個人幹的事,會有一個團伙,最起碼有兩個壞傢伙對不對?」
梅桂花很認真地看著勞警官。
勞餮微微點頭。
張英說:「光頭,芳芳說過多次,撞傷高老師的是光頭司機,您也想想。」
梅桂花想了一會後有些摸不著頭腦地問張英:「你們是查哪個案?交通肇事還是殺人案?」
勞餮回答:「都查,如果您想起二十來歲的小年輕,有光頭的,經常結伴在一起的,喜歡穿運動鞋的。」
「四十碼的運動鞋。幾個人穿同一鞋碼。」張英補充道。
「四十碼?運動鞋?」梅桂花重複了一遍,便陷入沉思,沉思時還自言自語地說:「我家明明穿四十三碼,大腳,這四十碼一般般,應該個頭不是很高。」
勞餮和張英渴望一般地望著梅桂花,希望能有意外收穫。
突然,梅桂花猛然抬頭,近乎喊道:「有了,我想到光頭了!你們等等,等等啊!」一面做著手勢要大家等她,一面馬上撥打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