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此事是殷敖自願的嗎
2024-04-30 10:08:00
作者: 林三酒
殷敖心裡對凰夜辰的寬容和大度充滿了感激,經此一事之後他也相信凰夜辰可以照顧好沐卿歌,便也沒什麼遺憾和擔心的了,「多謝皇上成全,屬下定當為北幽肝腦塗地,在所不惜。」
「肝腦塗地就不必了,好好地守著青州,再找個合適的賢淑女子成家立業,你過得好卿歌也會高興的,這兩日你就不必在朕身邊伺候著了,好好收拾行李和家當準備啟程吧。」凰夜辰說完,又叫來了熾久,讓他額外地又賞賜了不少稀奇的寶貝給殷敖,還親自手書了委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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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敖當日就離開了皇宮,把自己在京中的家產幾乎全數變賣了折算成銀票帶在身上,只有沐卿歌從前住在殷府的時候用過的茶具,古琴還有幾套文房四寶包裹得嚴嚴實實的準備帶到青州去。
自從那天之後,沐卿歌和凰夜辰相處起來一直都有些小心翼翼的,看他面上一直雲淡風輕的卻又怕他只是在粉飾太平。
過了好幾日,沐卿歌都沒有見到過殷敖跟在凰夜辰身邊,甚至刻意去御書房和宮中各處閒逛也並不曾遇到在宮中當差的殷敖,情不自禁有些擔心,終究還是在有天早上更衣的時候忍不住問凰夜辰:「陛下,這幾日怎麼都是熾久來鳳儀宮伺候?」
凰夜辰穿戴朝珠的手停頓了一下,「哦,你是說殷敖吧,他高升了,青州自從梁唯來了京城做將軍之後,總兵之位一直空缺著,朝廷接連派了三四個過去都不如人意,殷敖在朕身邊也歷練了有些年頭了,朕看他就很合適。」
「啊?」沐卿歌愣了一下沒反應過來,從御前侍衛到一個州郡的總兵可以說是一步登天了,只是她不知道這對殷敖來說是好還是壞,不經思考酒說出了心中最大的顧慮,「此事是殷敖自願的嗎?」
龍袍已經穿戴整齊,沐卿歌親自捧了皇冠給凰夜辰戴上,說完這話心裡立刻就有些忐忑,故意繞到凰夜辰的背後,不讓她看自己擔憂地神色。
凰夜辰的眼神也暗了暗,隨即又調整好自己的心緒,故意用十分輕鬆的口吻說道:「他當然願意了,青州這兩年物阜民豐,百姓安居樂業,平日裡不過操練操練或是把關和大越國的往來,著實是個好差事啊,今日就要啟程了,他有何不願意?」
沐卿歌知道殷敖之所以選擇跟在凰夜辰身邊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可以日日看到自己,如今殷敖突然就要遠走,她一時難以接受。
「嗯,是我多慮了,想必他也能有個好前程了。」事情好不容易才平息下去,沐卿歌也不敢再多問。
凰夜辰的心情也有些不悅,因為沐卿歌對殷敖的關心,也因為沐卿歌對自己的不信任,雖然沐卿歌的話並不算多,但從她的言語之間凰夜辰能明顯感受到她在懷疑是自己用權勢逼走了殷敖。
「今日是霜降了,中午我邀請了黃金貴族和朝中的大臣們及其家中女眷一起在合歡宮中舉行午宴,算是為上上下下都驅驅寒氣,卿歌,你記得前來。」凰夜辰也沒了用早膳的心思,放下這句叮囑就離開了鳳儀宮。
凰夜辰走了之後,沐卿歌一直坐立難安,早膳也沒用幾口就在院子裡來回踱步,臘梅並不知道其中的緣由,只當她是因為凰夜辰今日沒有留下來陪著用早膳:
「皇后娘娘,今日您和陛下都起晚了,下了朝陛下還有旁的事,所以就沒和你一起用膳,娘娘不必憂心,中午不就又能見到了嗎?」
臘梅是沐卿歌從家裡帶來的陪嫁丫頭,最是知根知底讓人放心的,這些年來對自己忠心耿耿不說,做事也是極為穩妥的,沐卿歌無人說話的時候那些心裡話也都不避諱著臘梅:「臘梅,你知道嗎,皇上把殷敖派遣到青州做總兵去了,憑本宮對殷敖了解,他是不會願意離開京城的,你說會不會是皇上逼他過去的?」
那日的事,臘梅也親眼所見,其中的緣由沐卿歌事後也都講給她聽了,「奴婢不敢揣測聖意。」
「你不必如此小心謹慎,關起鳳儀宮的大門來,你我之間都是自家姐妹,我不過是想和你說幾句體己的話罷了,畢竟這樣的話,除了你我也不知道該和誰說了。」沐卿歌心中惴惴不安,唯恐殷敖因為自己受了什麼委屈,原本自己就已經虧欠他許多,如果殷敖又因為自己的緣故被凰夜辰懲罰的話,沐卿歌會更加愧疚的。
臘梅點了點頭,壓低聲音說道:「奴婢覺得極有可能,那天的事可把奴婢嚇壞了,皇上生氣也情有可原。」
「唉。」沐卿歌嘆了一口氣,頗有些憤憤不平,「當日的事殷敖也是受人陷害才會如此,卻白白的要因為我被派遣到那麼遠的地方,也算是無妄之災了。」
「奴婢斗膽說一句,奴婢覺得此事娘娘並沒有怪罪陛下的理由,雖然說殷侍衛是被人陷害的,但他對娘娘確實有不軌的舉動,還說了那些大逆不道的話,陛下沒有嚴懲,還給了他高升的機會,已經是格外開恩了。」
臘梅和殷敖又沒有什麼交情,看待這件事情也比沐卿歌公正客觀許多,只是依然排解不了沐卿歌心中對殷敖的愧疚之情,她思來想去還是覺得應該親自去問問殷敖的感受,就衝動站了起來:「我出去一趟,過不了多久就會回來?」
「已經快要正午了,今日的午宴文武百官都會過來,皇后娘娘這是要去何處,若是耽誤了時辰恐怕陛下要不高興了。」臘梅心裡有種不好的預感,自家的主子事事都很精明,卻常常為了殷敖而破例。
沐卿歌看了看時辰,手腳麻利地換上了一身簡潔的練功服:「今日殷敖就要離開京城了,橫豎我們也相識一場,下次見面不知何年何月,於情於理我都該送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