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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三章討好

2024-04-30 06:38:24 作者: 阿冪

  要是錢孝廉自己要,看初富不肯答應,大約就作罷,偏是其中牽扯了萬安祖,錢孝廉不敢得罪他,只好來勒逼初父,威脅利誘,各樣手段都用了上來。這便驚動了當地的麻縣令。

  從來破家的知府,滅門的知縣,更何況這位麻縣令是個極有上進心的,雖然曉得萬安祖在勛貴中算不得什麼了不起的人物,可擋不住人也是老牌子的勛貴,京中總有姻親故舊,要使他飛黃騰達難,要壞他的前程卻是一句話的事,所以有意討好。

  可要討好萬安祖這類人,等他們開口了再做,還算人情嗎?就要在他們開口之前將事了了,才算是把人情送到了位。所以不等萬安祖出聲,麻縣令先去查了初家的底,不想這家還真是良民,祖孫三代一樣清白做人,只是老實過頭了,才沒守住祖先留下的產業,敗落了。

  敗落的人家還怕什麼!麻知縣更有底氣,又翻帳冊,這一查還真叫他查准了。大梁的子民,除了有功名,或是官身,一概都要服役,哪怕年老體弱,也總有事與你做,哪怕是在縣衙掃地呢。只法律不外人情,真體力不支,也許用銀錢贖納。

  不曉得初家怎麼一回事,有一年初滿該著服役一個月,不知怎地,半途逃了回去,叫同伴舉報,在家中抓了個現行。按著大清律法,初滿是要被枷的,前任縣令留情,不曾為難他,許他拿銀米來贖納。二一樁,初家去年的賦稅沒繳足,略差了些,只差得不多,剩下的不足一成。

  這兩樣不是把柄的把柄如是落在肯與人為善的縣令手裡,也就過去了。可在有意挑刺的麻縣令手上,便是初家索命的繩索。麻縣令當時就命差役把初滿捉拿歸案。

  可說是捉拿歸案,初滿到縣衙之後即不被審,也不被問,也不追繳錢糧,挨了一頓板子之後便被扔進了大牢。初滿的妻子羅氏幾回要探望都被擋了回去,不獨不許探望,一個針頭線腦都不許送進去,更不要說是吃食了,還美其名曰怕犯人畏罪自殺。羅氏便是塞銀子也不管用,獄卒不但不肯收,還口口聲聲說著「羅娘子莫要害我!」

  到了這時,初滿還有什麼不明白的,無非是錢孝廉瞧上初家的地,買賣不成,就借著官府的勢力逼迫。初滿曉得,只要他肯把地送給錢孝廉,案子必能立時煙消雲散,他能立即出去。無奈初滿生了個執拗的心腸,又或者這是祖先留下的所剩不多的產業,日後一家子生活的出息大半在這些田上,所以寧可在牢里吃苦也不肯答應賣地。

  麻知縣深覺初滿不識抬舉,惱羞成怒,有意要他吃些苦頭。

  「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這便是上有所好下必有所效,放在朝廷里是如此,皇帝若是愛個道,下頭大臣便會去寫青詞,更甚者,會進獻所謂得道高人與皇帝。下到一座城也是一樣,雖然在官場上,縣官官卑職小,可對黎民百姓來說也是官。他的喜好憎惡自有人奉承,如今看他有意為難初滿,底下自然有人出力往死里作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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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牢房裡折磨犯人的手段可以說層出不窮,甚個不給被子蓋,送的牢飯是餿的臭的已是小事,餓上幾天,甚至一天都不給一口水喝也常有,沒飯吃兩三日的且死不了人,要是兩三日沒水喝,這人便活不成。更有甚者,黑夜白天的折騰,總是不叫人睡覺,又或者捆著兩個拇指將人吊起來,腳尖堪堪挨著地面,一吊就是半日。這樣的折磨,便是鐵打的漢子也受不了,更何況初滿平日裡不說養尊處優也是生活寬裕,從沒吃著過辛苦的平常人,哪裡受得了這些。不過折磨了三日日,人就沒了精神,

  牢頭等也曉得麻縣令是為了要初家的地,倒是不敢叫初滿就死了,折磨上兩日,便緩一緩,給口水喝,也給口熱食吃,也叫他睡一覺,算是還留了命在。

  要說,初滿的性子也十分的倔強,吃著這樣的苦頭,麻縣令的幕僚來探他口風時,還是咬緊牙關,不肯答應。不但不肯答應,還道幕僚為虎作倀。

  這一句就將幕僚得罪狠了,回去就在麻縣令跟前添油加醋地將初滿的倔強桀驁說了回,更說,初滿原先也沒什麼大罪,要真叫他死在牢里,與麻縣令官聲有礙。可要叫他活著出去,地還沒拿到手,別說萬男爵那裡不好交差,就是初滿也要小看了麻縣令,他那樣一個狂妄的性子,以後還會尊重麻縣令是父母官嗎?

  如今初滿這裡即打不開口子,不如從他妻子羅氏處下手。羅氏和初滿是少年的原配夫妻,夫妻們聽說一向和睦,羅氏怎麼忍心叫初滿死在獄中呢?不如召了她來,勸她將地賣與萬男爵,換她丈夫平安,想來羅氏不能不肯。

  這番話刁毒入骨,偏又套著替麻縣令著想的幌子,果然叫麻縣令點了頭。

  不想羅氏看著是個沒主見的溫柔婦人,可卻是認定了一樣,凡事聽夫君的。初滿說賣便賣,他不答應,她個婦道人家如何做夫家的地的主。

  無論幕僚怎樣威脅利誘,羅氏都只是這句,直將幕僚氣得發昏。可他在麻縣令面前已將海口夸下,怕做不成事叫東翁失望,竟是對羅氏起了歹意,轉頭就收買了幾個地痞,要他們在夜半摸進初家,逼羅氏在轉讓文契上按上手印。

  幕僚原也沒想要羅氏性命,不過是欺她一個青年婦人帶著個孩童在家,黑夜裡摸進去兩個男子,想她也不敢叫嚷,名聲還要不要了。自然只能裝聾作啞,人要她做甚她便作甚。

  不想羅氏驀然看見兩個男子,驚惶之下失聲驚叫,兩個地痞也是心虛,唯恐驚動鄰居,看她尖叫便上來一個按腿一個捂嘴,不過片刻,竟是生生將羅氏捂死了。捂死了人,這倆哪裡還記得在文契上按印的事,匆匆逃出。臨出逃前,偏又撞上驚醒的初一,這倆惡賊一不做二不休,一樣將初一掐得死了過去。這倆也曉得闖下大禍,立時來尋幕僚討主意。

  幕僚聽說,又氣又恨又怕,死了羅氏母子,初滿那樣剛烈的性子,怎麼肯忍,決計不死不休。思來想去,只能來見麻縣令,把他想叫羅氏按指印,結果去的人慌亂下將人掐死的事說了。他也是生了一副巧舌,曉得這時說自家忠心已是無用了,麻縣令那樣自私涼薄的人,為了保全他自家,決計能把他拋出去,所以反說:「若是死在下一個,能叫初滿平息怨氣,在下縱死無憾。只那初滿為人量窄多疑,怎麼肯信是在下自作主張,怕是要連累東翁了。」

  這話正說到麻縣令心裡去,他恰是在想,既是幕僚自家自作主張,索性便讓他去認罪,好了了這樁公案。再聽著兩句,果然覺得有理:初滿那人為著五十畝水田尚且能咬定牙關,一寸也不肯放鬆,死了妻兒,他只怕要魚死網破了。既然他要魚死網破。不如先叫他去死上一死。

  初氏人口簡單,除了初滿初一父子們,也就些族人了,到時將地一賣,把銀子給他們,平白掉下一注橫財,決計沒有不答應的道理。而至於羅氏母子,就說是賊人曉得只有他們孤兒寡母在家,想去行竊,不想驚動主人家,只能殺人滅口,再發個海捕文書,這事也能掩過了。

  兩個喪盡天良的人一拍即合,都等不到次日,趁著天還沒亮悄悄開了獄門,幾袋砂石活生生將初滿壓得窒息而死。到天大亮了,再做個發現初滿暴斃的樣子,往初家去尋羅氏。羅氏自然是死了的,而在幕僚口中一樣叫人誤殺的初一卻是呆呆地坐在地上,問他什麼也沒有反應,竟是傻了一般。

  初滿夫婦去世,初一儘管是他們的兒子,可年歲太小還沒成丁,便不能立戶,一樣不能阻礙麻縣令與幕僚的謀劃,一樣以初滿急病而亡,羅氏叫賊人殺死結了案。

  初氏一族人口簡單,貧富也不甚懸殊,可大部分人也不會將送上門的橫財推出去,初滿無論如何不肯賣的五十畝水田,轉眼就叫初一的族叔賣與了錢孝廉,一家子又搬進了初一的家,話還說得極好聽,道是:「小一郎這樣小年紀,哪裡懂什麼經營呢?我且老邁,也顧不到這許多去。與其將地白扔著拋了荒,倒不如賣了的強。賣得的銀子,我也不會要一郎的,都替他收著,等他成了人,再還給他。」

  這樣的話說到哪裡,人都要說族叔一句周到,不想還沒轉過年,這位族叔就急病而亡。族裡便有人說初一命硬,先是克父克母,如今連著收養他的族叔也克了,如此,族人們你推我讓的,竟是沒一個人肯收留他,而族叔一家住的屋子原是他的,族叔處也收著他幾百兩銀子的銀子的事,竟是再沒人提,自從以後,初一便流落街頭。

  彼時不少貴人喜愛放個俊俏的小童在身邊使喚,倒不是有什麼狎昵之舉,不過是為個裝樣罷了。這股風氣原是在京城一帶,漸漸傳至初一家鄉。因初一年紀不大,長得也算清秀,不過幾個月就叫拐子盯上了,將他半搶半拐了去。只不想照貴人們隨身伺候的童僕算去,初一的年紀算大了,調教已晚。要拿他當個尋常僕人賣,這男孩價錢便遠不如女童,女童標緻些的十來兩總賣得著,男童連著一半價錢也無有,拐子就有些不甘心。

  不想初一的脾氣像足了他的阿爹初滿,雖然年紀小,卻不是個肯認命的,發現上當趁著拐子不注意想跑沒泡成,反挨了一頓打。初一性子極擰,一次不成又跑兩次,兩次不成又跑第三回,拐子不想自家不該拐賣平人反覺初一不聽教訓,正是此時,宮中採買小太監的宮使到了,拐子便將初一送了上去。

  諸位要說,見著宮使,初一怎麼不叫破拐子身份,反肯安分被賣呢。這裡恰有個緣故,卻是拐子與他說:我看你白白淨淨,想來也是好出身,家裡遭了難才淪落到街上,所以想送你到貴人家去,你有了落腳安身的地方,我也有些辛苦錢,兩下里都便宜。不想你不知好歹,還要跑,即如此,我就送你往天底下最富貴的地方去,若是你得了上頭貴人們的青眼,飛黃騰達,指不定還能回頭謝我呢。

  拐子實在不怕初一如何,先不說他要過淨身一關,死在這上頭的,不在少數。就是他過了,宮中內侍以千計,能混出頭的,百里挑一,而能混到飛黃騰達的更是千中無一,更何況,初一又不曉得他身份名字,便是找他也找不到。

  不想這些沒影子的話正好說中了初一的心思。他年紀雖小卻不是不知事的年紀,家裡怎麼遭的難,他記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也是他要從拐子處逃脫的緣由,一朝做了家奴,終身是奴,再不能報復萬安祖錢孝廉與麻縣令他們。可在宮中服役又不一樣,他也不想甚個飛黃騰達了回頭來報復,只要能見著聖人皇后娘娘,他便好告狀呢。

  也是初一年紀太小,不明白進宮是要淨身的,更不明白,便是叫他進了宮,見到了皇帝與皇后,也沒有憑他幾句話就發落勛貴官員的道理。拼著這一口氣,竟真叫他熬過了淨身一關,又學會了種種服侍貴人的規矩,進了宮。小太監進宮做得都是灑掃抬的粗活,別說皇帝皇后皇子公主了,便是嬪妃們也見不著面,初一正失望時,天興帝分封諸皇子。

  即封了王,自然要開府,按大梁的規矩,親王郡王一樣有太監使用,初一的運氣也不知是好還是不好,被指到了魯王府。

  說他運氣不好,他能在皇宮五千餘太監中被選中,分派到王府去。王府雖也用著太監,人數遠少與皇宮,見到王爺王妃的機會遠比在皇宮裡見貴人們多;可要說好,天興帝的三個皇子中,頂不討他喜歡的便是這位魯王了,在齊王晉王都分別進吏部刑部禮部兵部觀政之時,他被扔去了工部。

  魯王不得天興帝喜歡,自家也是個溫和性子,更不挑剔,並不難伺候,對於別的太監宮娥來說,只要上進心不是太強,魯王府再好不過。可對初一來說,就有些不甘心,一個親王自家的前程都沒上心,又怎麼能替身邊的內侍伸冤做主呢?可不指著魯王還能指著誰,他倒是想往晉王府去呢,便是齊王府也成,可哪裡去得了?

  無可奈何,初一隻得魯王府里當差。說來初一遭遇悲慘,不上三十的年紀,格外的沉默寡言,等閒人不同他說話,他能幾日不開口又不怕吃苦吃虧,這樣的性子倒是格外適合在皇宮王府這樣的地界當差,慢慢就入了王府總管太監的眼。

  也是初一運氣到了,在魯王書房當差的喚做余海的內侍,一時不慎將前朝的一隻纏枝蓮花斛碰在地上,跌得粉碎。那花斛雖然不是珍品,卻是魯王母妃徐婕妤送他的,打碎了它,自然要挨罰。

  要是老實認了,魯王為人一向寬厚,並不會真將他如何嚴懲,偏是余海多想,又以為在書房裡擦拭的不止他一個,又沒叫人當場捉著,怎麼能說定然是他呢?只是花洗碎片可不能放這,有了這個想頭,余海瞅著人不防備,便用帕子將花洗殘片包一包往懷裡藏。

  那件花斛雖然不是大件,可也不是甚小東西,便是碎了,也不是一片兩片的事,外頭再包上一層,自然不是個小物件,更何況內侍衣著貼身,就算勉強藏的在,可往裡塞的動作卻不是能一蹴而就的,就叫在書房裡當差的另一個叫做馮慶的內侍看了個正著。

  大伙兒一起在書房當差,若是少了什麼,大家都跑不了。所以,看見余海往懷裡放東西,馮慶自然要問,不但問,還上來拉扯,兩下里一糾纏,那包瓷片就掉在地上,跌得更碎些。

  瓷片一落地,余海便先發制人,說是從馮慶懷裡掉落,扯著他要去見總管,馮慶自然不肯平白叫人誣陷了,也說是從余海懷裡落下,兩個人互相指責,彼此都不肯退讓,也虧他們還知道這裡是魯王是書房,廝打不得,這才沒認真打起來。而這會兒在書房裡當差的其餘內侍偏巧誰也沒留意到始末,一時也不知該幫著誰說話,只好上來勸解。

  余海馮慶兩個吵鬧不休,又有個打破的物件在內,就驚動了王府的內侍總管。總管姓個崔,也不知念著哪個的恩情,就叫個懷恩。

  崔懷恩聽說,先就笑了,雖然在書房當差的其他人哪裡問不出個詳細,可憑是誰哪個打碎了花洗,在王爺的書房吵鬧,先就有不是,他所以便命人將兩人一拉下去關起來,等回了王爺再發落。

  話是這麼說,可這樣的小事都要等魯王發落,崔懷恩的總管也不要做了,是以,暫不發落只是個託辭,實際是將兩人關在一起,什麼都不用去管,這兩個都不是耐得住的的人,時間一長,自家就會漏破綻。

  這一關就是半日,眼看著日已西斜,余海馮慶兩個別說午飯了,便是水也沒喝一口,饑渴不安下,心情自然煩躁。馮慶自以為問心無愧,一焦躁便難忍耐,先開口責怪余海,說要不是他闖了禍偏要遮掩,被抓著了還不肯認,他又怎麼會和他拉扯云云,要不拉扯,他也不會到這裡來。余海自然不肯承認,反而反唇相譏,道明明是馮慶闖的禍,怎麼反賴他。還說馮慶不正干,害得兩人都要倒霉。

  兩個越說越上火,其中拉拉扯扯又說了許多旁的事,連著平日灑掃時,哪個少抬了一次都當回事來說了,險乎又打起來,還是門外看守他們的太監呼喝兩聲,問他們是不是要堵上嘴才肯太平,這才沒真打起來。

  兩個人恨恨分開,彼此相背而坐,再也不交一言,可已晚了,又過一回,就看房門一開,一個白胖高大內侍笑眯眯踏進來,點一點余海:「跟我走罷,崔總管要見你。」

  因看他笑得像彌勒佛一般和氣,,余海且不知自家要倒大霉,還歡喜著呢,沖馮慶笑了笑,跟著走了出去,這一走就再沒回來。卻是砸了婕妤所賜的花斛還不大要緊,堅不認錯,反要推卸責任才是目無主上,便是打死也不怨,哪裡還能在書房當差呢,這是旁話,表過不提。

  只說余海出去後不久,馮慶便叫放了出去。只花斛雖不是他打碎的,可到底失了儀,也叫打了十棍子。等他一歪一斜回到鋪房,就看余海的鋪蓋已消失無蹤。轉過一日,便來了新人,不高不矮個子,臉皮不白不黑,模樣兒尋常得很,與他說話也只知說「行」「好」兩字,沉默安靜的很,正是初一,頂的恰是余海的缺。

  初一進了書房,其餘人先是覺著這人木訥得厲害怎麼就得了懷恩總管的青眼呢?沒過幾日,就覺得活計輕鬆了許多,卻是初一做活認真,即快且好,自家的一份做完了,還會來幫人搭一把手,如此一來,大家又都覺得他好起來,不肯說話又怎麼樣,肯做活就行了。

  對初一來說,進了書房,離著魯王又近些,雖然能和魯王說上話還遠,到底有了進步,所以每日做完書房的活,又往別地,看看有甚他可以上手的就搭一把手。別說什麼王府規矩森嚴,只要不是往魯王魯王妃面前露臉爭光,能少做些活計,誰不願意呢?

  一來二去的,初一就和魯王府許多內侍混熟了,曉得了魯王種種喜好,更曉得魯王兒時與伴讀做迷藏,驚了孵蛋的野鳥被啄過,自那以後便不大喜歡禽鳥。在皇宮時無可奈何,自家開府之後,旁的王府公府都有鳥雀娛情,獨有魯王府,別說是鸚鵡八哥了,便是畫眉百靈都沒有一隻。

  得了這個消息,初一便上了心。這年冬天,下了好大的雪,一腳踩下去足能沒過腳踝,初一就到廚房去討了些炒香的米。

  前頭說過,初一做活勤快,曾幫廚房裡挑過水堆過柴,從來也不多話,所以他要炒米,又不值什麼,廚房裡自然給他。沒想到初一是拿著炒米,簸箕,往花園裡做了個捕鳥的小機關,幾日下來,倒也捉了好些雀鳥。

  在王府當差,旁的不說,吃食上至少餓不著,雖然不好說日日有大魚大肉吃,可也不至於要捉鳥來解饞,所以人都覺得他怪,當面不說,私下不免笑幾句,說得多了,竟是連著魯王都知道了。

  也是錢孝廉麻縣令他們合該有報應,魯王聽說初一舉動之後,一時興起,叫了他來問,也不問他為甚捉鳥,只問他捉住鳥雀之後怎麼料理的。

  當時初一跪在魯王面前,整個人可以說瑟瑟發抖,抖得連崔懷恩都看不下去,還安慰他魯王寬和,絕不會因為他捉了幾隻鳥就罰他,只管回話云云。

  哪裡曉得,這個平素沉默寡言的初一一開口就是石破天驚。他竟是直認捉鳥不過是為著不叫鳥雀驚了魯王的駕,是為著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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