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世間的道理
2024-05-26 00:51:21
作者: 雷的文
「難道不是因為她生母已逝?」樊大爺冷哼一下,瞟了一眼邊上的兩個小仔子,「大老爺,您請問問他,這幾年可有去給我那可憐的弟弟,侄女上過墳?」
「可有證人?」蔣大人忙看向了樊老爺,把妻子放到娘家的祖墳里,跟休妻沒兩樣,縱是寫著劉門樊氏,也改變不了她是被休的事實。而現在說他不去上墳,不過是佐證,有了這個佐證,劉芳也就沒什麼可辯駁的。
「有,樊家的祖墳,都有專人打理,有守墓人為證。」樊老爺冷冷的說道。
「從何時開始的?」就算是此時問這個沒用,不過,他覺得還是問問,至少,不會讓劉芳覺得自己站在了樊家那邊。
「就是娶了後妻之後!劉大人,老朽可說錯什麼?」樊老爺子冷冷的一笑,回頭看向了蔣大人,「您不信去後堂看看,這家裡可有一座靈堂,可有供奉學生之弟與侄女的靈位?」
蔣大人側頭看了一眼灰敗的劉芳,不用問,也知道,他拿不出什麼反駁的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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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就沒有,我那可憐的弟弟和侄女的靈位在老朽家裡,不然,他們就是孤魂野鬼,無人供奉。」老爺子一下子就哭了出來,大廳里一下子就沉悶起來。
正在這時,蔣大人的長隨回來了,帶回了一個沒有開封的卷宗盒子。蔣大人看看封條,就讓長隨拿給大家。這是他任前的事兒,他是不知道的,得到大家的認可之後,直接讓長隨在邊上打開。
景佑注意到,他拿出帕子倒了點茶水,擦了一下手,然後把帕子扔在一邊。實際上,他剛剛幾乎都沒動過那個盒子,更不要說什麼用手碰到了灰塵。
長隨就在門邊的小几上,面對著大家打開的盒子。那裡是離蔣大人最遠,卻也是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
拿出裡面帶著火漆印子的卷宗,把火漆印上的麻繩挑斷,果然裡面是保存良好的厚厚一迭嫁妝單子,還有產業的房地契副本。果然是做過一任主薄的人,做事的確滴水不漏。光看那簿子的厚度,也知道,當初老爺子給了多少東西惟一的女兒。
長隨是知道蔣大人的習慣的,看了一眼,直接對著劉芳搖搖手上的單子,「劉大人可要確認。」
「不用了。」劉芳搖搖頭,這些有什麼可確認的。現在他要想的是,如何保住現在的一切。
「大人,下官不是不去為家岳掃墓,只是在下續弦之後,樊家就不斷的派人騷擾下官,還想挑唆著小女與在下生分。對,就是因為這樣,下官才把小女送進宮中的。以免……」他終於有了一個說得過去的藉口。
「好了,既然雙方對樊氏的嫁妝沒有疑義,那麼,叫主簿前來把這些產業都封入府衙。在劉姑姑沒有成年之前,誰也不許動用。至於產業出息,嬤嬤您看呢?」蔣大人已經不想聽了,搖搖頭,對著蔣嬤嬤笑了一下。
「這個,依老身看,蔣大人這麼封存產業這個主意,真的很好。至於說管理,出息這塊。這是樊家的產業,樊家人派人管著就好。出息一式三分,一份留為宗族,至少給族學的孩子們買點書本,紙筆。一份呢,好歹劉大人也是生身之父,為人子女,總不能不孝,這一份,就是她對劉大人的孝敬;第三份,就送到宮裡,給孩子當零花可好?」
「嬤嬤想得周到。」蔣大人很明白了,這就是宮裡的意思,他們只想給劉芳點生活費,但是這裡一切,都不能跟他們有關。
「劉大人,啥時搬家,樊家也好過來幫忙。要知道家叔是仔細人,連花瓶都有標註。對了,若是缺一件,小弟定要入稟官府,讓眾人都知道,劉大人連自己女兒的東西都偷。」樊老爺的獨子一直在邊上看著,看到這時,他站了出來,溫聲說道。
「憑什麼不讓我們住,這裡不是屬於榕兒了嗎?如果是榕兒的,我們老爺是她生父,憑什麼不能住在這兒?」李氏終於開口了。明明,她來這裡做當家太太的,明明這一切都是她兒了的,現在怎麼就要被趕出去了。剛剛是男人在斷案,她也不是那不懂事的,自然不會插嘴,可是現在都要逼他們走了,她再不說話,就真的要走了。
「他是可以住,但憑什麼給你住?你對我姐行過妾室之禮嗎?你對她上過一柱香,還是供過一次飯?你住我姐的屋子,睡她的男人,還把她的娃送進宮當奴才!你真好意思吼!住在這兒,也不怕我姐和我叔半夜過來掐死你?」
樊家一位二流子樣的人跳了出來,聽那稱呼,應該是樊氏的族弟。顯是人家也有準備,講理時,老爺子自己上。耍橫時,自然有那能耍橫的上。
「大人,這裡若無人看守,只怕會破敗掉的。縱是下官不住,也不忍先岳的心血被敗掉。」劉芳鐵青著臉,他又不是傻子,擺明了,他們得離開了,甚至帶不走一個花瓶。他也不管老婆被吼,他一心一意的是,他若是這麼被掃地出門,他還有什麼面子出來混?
「劉大人說得是,只是若是你一直住在此處,恐也不便吧。主要是傳出去不太好聽,恐會破壞大人的官聲。」蔣大人笑了一下,瞟了一眼樊家人和舒嬤嬤。
他也是老官油子,現在已經不是錢的事兒了。而是面子問題,他們一家這麼出去了,外頭一樣會有傳言,可是不搬,傳言更狠,樊家能讓他們這麼住?
看這樣子也知道,他們是寧可房子毀了,也不會讓劉家人住了,只怕這也是宮裡那位劉小姐想的。所以,此時他「好心」的建議道。不過聽起來,更像是威脅。
「蔣大人,何不讓小女出來,我不信小女會讓生父、親弟流落街頭。」劉芳抿起了嘴,「若這樣,下官就去敲登聞鼓,請皇上評評這個理。女兒的房子,竟然讓生父搬走。世間有沒有這個道理。」
PS:今天學習公文寫作,然後主要是老師真的看著就不很靠譜,一個四五十歲的老男人,跟我們說,他高中成績很好,高考時沒發揮好,於是讀了一個野雞大學的大專。然後呢,他能有今天是因為他高中的基礎好,其實他是不是想說讀大學沒用,還是說,其實他現在的工作,讀過高中的就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