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不合邏輯證實常理
2024-05-24 10:34:04
作者: 顏良
人在經歷,車在路途。
這次的我們,如今早已與往常迥乎不同。
本章節來源於𝕓𝕒𝕟𝕩𝕚𝕒𝕓𝕒.𝕔𝕠𝕞
身處在汽車之中,一路上我們沒有了彼此的尷尬,反而是多了對方對彼此的喜笑顏開。
這就是人際關係的經歷——一種無法猜測,讓人驚喜不已的東西。
從始至終,我又怎敢相信傻裡傻氣、身為直男的自己,竟然會與冷若冰霜的御姐相汐涵,有著此刻的相處融洽、有著恰逢此時的美好畫面呢?
她一言,我一語;我唇啟,她笑矣。
這就是現在的我們——一對相處隨意卻又融洽至極的我們。
「惟臻,快到了吧?」相汐涵漸漸收斂了自己的笑容,語氣也變得格外正經。
我隨即減弱了右腳踩著油門的力度,繼續目視前方、順帶抬起右臂,用手指向面前道:「看,前面的路口向左轉一轉就是。」
「我們在這裡停下就行了吧?這次我們沒必要去劉虎家裡,停在他家附近就行。」
「對啊!我掉個頭,然後從這裡導航到距離我們最近的商場,計時一個來回能用多長時間就行了。」
「你專心開車,我負責給你計時。」相汐涵說著話的同時,拿起自己的手機並打開了時鐘里的秒表功能。
「對了!惟臻,你得記住——在路上要儘可能將車速開到最快,我們來測一下用時最短的一次往返要多久。」
「好,那你坐穩了。」
在我和相汐涵說著話的時候,我也把自己的比亞迪汽車成功掉頭了。
奈何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太骨感……
本來我和相汐涵都商量好了,儘可能將車速開到最快,可是我們卻忽略了一個最關鍵性的問題——路況。
因為附近都是居民住宅區,而且不遠處還有一所幼兒園,所以從劉虎家附近的位置到商場,一路上基本全都是限速。
其中,限速數值大致都在60Km/h以內,像幼兒園路口甚至還有著30Km/h的限速要求。
所以車速的問題,就成了定量而不是變量——只要你在這段路程里開車行駛,那麼車速基本就是固定的。
因此,任何人駕車行進於這段路程所用耗時,便都不會有太多的差別,畢竟限速是固定不變的。
至於超速……那也是不大可能會出現的,因為限速提示標誌在路旁擺放醒目且清晰,而且由於超速罰款還扣駕駛分,所以想必不會有人選擇無視交通法規。
「惟臻,一共用了十四分鐘四十八秒。」
往返一個來回之後,我重新回到最初在劉虎家附近出發的位置;將汽車停穩時,相汐涵就把她的手機遞給我說起了此行用時。
我接過手機,看了一眼秒表計時數據——「14:48.29」
這數據所表示的就是往返一次,總用時長為十四分四十八秒零二十九毫秒。
我將手機還給相汐涵,然後皺著眉頭掏出打火機點燃了一顆香菸說道:「這基本上也就是十五分鐘左右啊!」
「你又抽菸……快把車窗搖下來,不然我還得跟著你吸二手菸。」
「哦~不好意思!汐涵,我忘了你也在車裡了……你等我一下。」我歉意地言語著,然後緊忙打開車門下了車。
離開駕駛座位的我,跑到了路邊的垃圾箱旁,然後用力地吸了兩口煙,便把香菸碾滅放到了垃圾箱裡。
三步並兩步,我再次回到了車中,帶著歉意的笑容對相汐涵說道:「哈哈~好了,抽完了。」
相汐涵白了我一眼,語氣冷淡地回應著:「行了,趕緊說說案子吧!」
「嗯!通過剛剛的計時數據,我們現在可以肯定趙四的證詞是可以相信的。
但是……這個證詞讓人細細想來,似乎又不合邏輯啊!」
「不合邏輯?已經證實了證詞的可靠性,又怎麼會不合邏輯呢?」相汐涵看著我,一對水汪汪的大眼睛似乎要把我吃掉。
在我看來,好像此時此刻的她,心裏面想的就是我在沒事找事、無中生有。
我並沒有受到她的影響,不緊不慢地繼續說道:「汐涵,你仔細想想——這段路程來回一趟大約用時十五分鐘,路上一共有兩個紅綠燈,我們之前開車往返一回,只在其中的一個紅綠燈處停了兩次。
這也就是說,如果兩個紅綠燈來回停四次,那麼用時最多也就是十六分鐘左右。這雖然和趙四的證詞大致相同,可問題恰好也就出在這裡。
當計程車司機接到劉虎的電話,隨即載著劉虎去商場,路上來回用時也定會和我們剛才所用的時間相差甚微。
可是……計程車司機接到電話後,在去接劉虎的路上不也需要時間嗎?總不至於每次劉虎打電話,計程車司機都在他家的附近吧?
如果加上計程車與劉虎會合之前的耗時來算,你說……這段剛才路程上的時間,是不是就不合邏輯了?」
聽了我的話,相汐涵醍醐灌頂立馬拍著手說:「嗯?對呀!惟臻,你不說我還忘了,我忘記把這個時間考慮進去了。」
我抬起手,示意讓相汐涵先別急著下定論,然後繼續道:
「路上的時間和證詞大體一致,這也就表明趙四所言屬實並沒有錯。
可劉虎乘坐計程車,每次的用時卻都是十五分鐘左右,那也就反向證明了是有問題存在於其中的!
至於問題的關鍵……汐涵,你還記得我們審訊趙四的時候,我曾問過他的一句話嗎?」
「哪句話?」
「我問趙四「劉虎每次去商場乘坐的計程車都是同一輛嗎?」汐涵,你還記得趙四當時是怎麼回答的嗎?」
「嗯……趙四回答的意思是……是同一輛車!不僅如此,而且他還記住了計程車的車牌尾號——731EJ。」
「沒錯!」我提高了說話聲音的分貝,而後繼續說道:「問題的關鍵,就是這輛尾號731EJ的計程車。」
我把問題點拋了出來,相汐涵憑藉著自己的聰明才智,也立馬明白了我內心裡的想法。
「惟臻,你的意思是……就算劉虎要打車去商場,他也沒必要每次都乘坐同一輛計程車。畢竟跑商場線路的計程車又不止這一輛,所以……」
「所以這就是破案的關鍵!只要我們警方能夠找到計程車司機,或許就能解開關於劉虎死亡的謎團。
而且……劉虎家離商場並不遠,坐公交車也可以很快到達,根本就沒有必要非得打車去商場。」
「那還等什麼?惟臻,趕緊先回局裡,我們要儘快制定接下來的行動計劃。走,開車回警察局!」
「好嘞!」我聽著相汐涵的吩咐,回應著她的話,也發動了車子。
發動機剛剛響起,只聽相汐涵很是欣喜地對我講著:「惟臻,你果然是「破案神推」。」
「嗯?汐涵,你……何出此言啊?」
「不合邏輯的問題點,通過你的證實便能讓人找回符合常理的揭露面——這就是你的實力,也是他人所無法擁有的能力!」
我聽著自己的上司對我說出這樣的話,頓時不知該如何應答:「這……汐涵,你這是誇我還是損我啊?」
「我這是欣賞你!趕緊開車,還等什麼呢?」
「哦,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