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一個月工資兩千
2024-05-24 05:06:21
作者: 歡顏笑語
「曾幾何時,做夢都想過上這樣的生活,但是當真正成為收租大佬之後才知道,收租,也不輕鬆啊!」
林毅一陣搖頭晃腦,暗暗嘀咕。
嗯……堪比搬磚~!
但,才剛出樓,林毅便發現,不遠處有不少人聚在一起,圍成一個圈,也不知在圍觀什麼。
「有熱鬧可看?」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林毅當即推著自己的破舊自行車,湊了過去,好一陣擁擠,才看見到底發生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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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喲呵?!這是……碰瓷兒?」
人群圍著的,乃是一輛小寶馬,七八十萬那種,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車頭前,還躺著一個老太婆。
老太婆約莫六七十歲,年紀著實不小,此刻抱著腦袋,仿佛撞的不輕,各種呻吟。
「有點意思,這是吃瓜大戲啊!」
林毅樂了,抱著膀子,準備看熱鬧。
附近的街坊鄰居,也都在看熱鬧,且不斷指指點點,倒也沒發現林毅到來,是以也沒人打招呼。
「咋回事兒?」
只是看不過癮,總要了解前因後果不是?畢竟這可是在自家樓下發生的事,稍微了解一下沒毛病。
林毅旁邊一個大嬸兒瞬間就笑了,頭也不回道:「碰瓷兒唄,這車可是停在車位里呢,人都沒有,她竟然也能自己碰一下,然後躺下了。」
「你說,這不是笑話麼?碰瓷兒也不專業一點……」
林毅:「……」
還有這種操作?!
林毅一愣,隨即皺眉看去,卻發現這老太婆滿臉痛苦,哪怕眾人一直指指點點,說她的不是,她也沒有反駁哪怕半句。
這是在假裝麼?還是其他什麼原因?
正在推測之餘,林毅突然發現這小寶馬有些眼熟……
下一刻,林毅想要噴人。
「臥槽?這不是我家包租婆的車嗎?」
由於這老太婆靠在車頭前,剛好擋住了車牌,所以林毅之前也沒認出來。
但現在一看車型,再看看車窗內的細節,這特娘可不就是咱家包租婆的車麼?
停在自家樓下車位里,都能被碰瓷兒?
這時,那大嬸兒又道:「說來也有意思,咱城中村的車雖然不多,但也有些。」
「這碰瓷兒老太婆,倒是個識貨的,外面那些車不碰,愣是走到這裡,看見包租婆的寶馬車之後,才一頭撞了上去。」
「你說,是不是識貨?」
「的確識貨……」
難道真是碰瓷兒的?
林毅眉頭一皺,卻發現事情並不簡單。
而且,這麼多人證在,還怕你碰瓷兒?總不能法官再來一次『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吧?』
所以,我現在該怎麼辦?
難道跟前世那些段子一樣,打個電話說讓包租婆打點錢來,我要撞死一個人,將她嚇跑??
但這都已經換了一個世界,應該不會那麼艹蛋和坑爹才對?
想到這裡,林毅上前,見眾人要打招呼,連緩緩搖頭。
眾人見狀,都老老實實閉上了嘴巴,看林毅發揮。
走到老太婆身前,林毅上下打量了片刻自己,樂了:「那個,大娘,你看我一個月工資兩千,能扶你起來嗎?」
眾人:「……」
納尼???
神特麼一個月工資兩千,你一城中村最大的包租公,還能說出這種話來?要點臉好吧?
街坊們都快被氣樂了。
但老太婆卻仍然沒有反應,雙目緊閉,滿臉痛苦,時不時呻吟一聲,仿佛上氣不接下氣……
看見這一幕,林毅眉頭一挑,掏出手機:「包租婆,車鑰匙扔下來一下,我送個人去醫院。」
「什麼人?」
包租婆有些新奇,隨即,拖鞋與地面摩擦的聲音通過電話傳來,不多時,她的腦袋,便從窗戶里探了出來。
「碰瓷?」
一看,包租婆眉頭微皺。
「不確定,不過人看上去是真有什麼事兒,碰瓷不碰瓷先不說,總的把人給救了。」
「這倒也是,接著。」
呼啦!
車鑰匙被扔了下來,而且力道控制的極好,林毅只是一抬手,就能輕鬆接到。
「不過,雖然咱也不差這點錢,就算真被訛上了也沒事,但你還是注意些。」
「那肯定,你放心。」林毅眼珠子一轉:「那什麼,我送她去醫院,那收租的事?」
「你說什麼?我信號不好,喂喂餵?!」
嘟嘟嘟……
電話掛斷,林毅不由翻著白眼……
「來來來,大傢伙幫把手,把老人給我扶車裡,我得給人送醫院去,別真出了什麼事兒。」
林毅打開車門,招呼眾人幫忙。
街坊們自然不會拒絕,七手八腳很快便將老人扶進車裡,卻還是有人不解道:「包租公,這擺明了碰瓷兒,你何必呢?」
「是啊包租公,被她訛上,怕是得拿不少錢。」
「嗨,攤上這事兒能怎麼辦?看看再說唄。」
林毅笑著說完,就要上車,卻發現老人身下竟然還有一個打翻的飯盒,飯盒裡,滿是飯菜。
碰瓷兒還帶著飯盒?
咋滴,這是怕待太久,餓了,提前準備好?
但那也不用打翻啊!
林毅幾乎瞬間確定,這老人,並不是碰瓷兒,應該是走到這裡之後,恰好疾病發作還是怎麼的。
「得,不跟你們聊,人我先送去醫院,你們幫忙問問誰家有老人走失了,或者如果有人來找,你們也給說一聲,我就送最近的人民醫院去。」
既然確定對方不是碰瓷,那自然是要立刻送醫院的。
當然,林毅敢這麼做,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為有底氣。
不然……哪怕是確定了對方不是碰瓷兒,是真犯病或是摔了又如何?
送醫院去醫治,人老太家屬一來。
喲呵?就是你把我們家老太撞了吧?啥?不是?不是你為什麼要送她來醫院?你會這麼好心???給錢!
這種事,還真不少見……
分明不是碰瓷兒,在一些胡攪蠻纏的人鬧騰之後,也就成了碰瓷兒。
若是前世,林毅十有八九不會去扶,因為沒那個底氣,好人難做。
但現在嘛……
自然是救人要緊,訛詐?
先不提有錢給,再則,咱身為包租公,手下那麼多人證可以作證,還怕你呀胡攪蠻纏?大不了打官司唄。
或許打官司的花費比碰瓷兒要的更多,但那又如何?咱就是要硬氣,哪怕是給法院和律師一百萬,也不能給碰瓷兒的哪怕一塊。
當然,非包租公,不建議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