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2024-04-29 18:29:13 作者: 紫金陳

  顧遠先把客廳的燈關了,他可不想讓人看到邵小兵家有人。萬一現在剛好來個訪客呢?

  隨後,他冷漠地打量幾眼邵小兵,問:「衣櫃裡的保險箱,密碼多少?」

  

  「你……你怎麼知道有保險箱?」

  「我在你家待了半天了,能不知道嗎?」

  「我……我老婆呢?」

  「死了。」顧遠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她不配合,被我殺了。」

  「啊!」邵小兵臉色慘白。

  「如果你配合,我會饒你一命。」

  如果換成平時的邵小兵,只要稍微動腦就知道歹徒不可能會給他留活口。

  夜闖公安局局長家裡,還不蒙面,直接把局長夫人殺了,如果留下局長活口,這種極度惡劣的案件一定會驚動周邊幾個城市的所有警察、武警,封鎖一切通行道路,全面通緝。這種情況下歹徒順利逃亡的概率幾乎為零。

  可是人在被死亡陰影籠罩的情況下,腦中會泛起最後的一絲希望,希望兇手最後能放過自己,或者儘量拖延時間,讓兇手在殺害自己前被警方拿獲。

  人很難想像自己到底什麼時候會死,誰都不希望死。

  邵小兵想拖延時間,但顧遠可沒這麼多時間,見他不說話,馬上從包里掏了一根縫衣針出來,不給任何徵兆,直接往邵小兵大腿上扎了下去。

  「啊——」

  顧遠拿起沙發上的枕頭,壓住邵小兵的嘴,使他叫不出來。然後冷聲問:「快說,不說我再扎了。」

  邵小兵立刻求饒:「我說,我說,是××××××。」

  顧遠站起身,檢查了一遍邵小兵,他被綁住,確實動不了了,然後拿走他的手機,並且把邵小兵身體可能接觸到的地方都看了一圈,確認他夠不著任何剪刀等工具,隨後掏出一塊布,硬塞進邵小兵嘴裡,這才放心地走向臥室。

  臥室不臨窗,所以顧遠開燈,拉開衣櫃,瞥了眼塞在旁邊的屍體,不再理會,快速打開了衣櫃角落那個嵌進牆裡的隱蔽保險箱。

  那個保險箱還是他在放置屍體時,無意中手碰到衣櫃靠牆的隔板,發覺和旁邊的不同,觀察了一下才發現了奧秘。

  保險箱一開,顧遠看了一眼,大吃一驚:上格放了多根金條和首飾珠寶,中間一格放著存摺、一本筆記本和一沓文件,下面最大的一格堆放著齊整的百元大鈔。

  顧遠在原地愣了幾秒鐘。他這輩子從沒有近距離見過這麼多錢,雖然他並不是個很貪錢的人,雖然他犯罪的初衷壓根兒和錢無關,可是當他面對這樣一筆他一輩子都攢不出來的錢時,他也和常人一樣動心了,毫不猶豫地動心。

  好吧,沒收了。

  原本計劃里只有處理屍體的善後,現在多了一項,搬錢。

  他先大致點了一下現金:約有近兩百萬,目測有三四十斤重。上面的金條里,一公斤的有五條,此外還有其他首飾手錶玉器等。再翻中間那格的東西,光房產證就找到八本,存摺裡面有本幣和外匯,幾項加起來,至少也有幾百萬。此外,還有幾個公司的投資憑證。

  顧遠拿出了一本黑皮封面的筆記本。翻開來,看上去像帳單,記得有些隱晦。

  比如其中一條「20020706,王(鄉),5」,顧遠想了想,這大概是一個在鄉里任職的姓王的人,送了他五萬元。這也沒什麼好看的,很多人手裡都有這麼本東西,防著萬一某天自己被抓,還能留一手。

  隨後,他拿起了下面厚厚的一沓文件紙。原本他以為也是財產之類的,但翻了一下,卻發現全是辦案的卷宗。顧遠想不明白:邵小兵居然這麼敬業,放一堆卷宗在家裡?而且還藏在保險箱這麼隱蔽的地方?

  他胡亂翻了一下,正準備放回去,卻突然一眼瞥到中間熟悉的名字:「江盛」和「江華」。

  這不是陳翔一家的仇人嗎?

  顧遠趕緊往回翻,找到了那份卷宗,快速瀏覽。

  卷宗分幾塊內容,一項是關於陳翔父親陳水根的屍檢鑑定結果,上面赫然寫著「機械性窒息」,「體內未發現酒精」。顧遠的眼皮跳了一跳:原來公安已查出來陳水根並非直接酒後溺死,而是先死於「機械性窒息」,那麼就是謀殺!

  後面是辦案人員對江盛和江華的筆錄部分,兩人均否認參與殺害被害人。

  再有就是其他的各項偵查記錄了。

  顧遠聽陳翔說過,他爸爸最後被認定是酒後落水溺斃,卷宗上明明是寫著「機械性窒息」,好吧,看來這案件中間定有貓膩。

  顧遠看了一眼卷宗的時間,是07年6月,思索片刻,馬上翻開那本帳單,翻到差不多時間,逐項查找,終於找到了。

  「20070612,江(鄉),3條,20。」

  「3條,20」是什麼意思?顧遠用不著自己想,馬上跑進客廳,拉開塞在邵小兵嘴裡的毛巾,問:「2007年6月陳水根酒後落水溺斃的案子你還記得吧?」

  邵小兵驚恐又疲倦地望著他,道:「你……你問這個做什麼?」

  「屍檢結果是機械性窒息,那麼就是人為謀殺了,為什麼最後以酒後落水溺斃結案?」

  「我……我不知道。」邵小兵不敢看他。

  「哼,你不知道?」顧遠冷笑一聲,「兇手就是江盛一家對不對?他們送了你東西,你就讓案件以意外了結了?」

  邵小兵連忙否認:「不……沒有,這……這命案我不敢馬虎,不是你想的這樣。」

  「那麼我要問你,2007年6月12號,江家送了你『3條』和『20』是什麼意思?」

  邵小兵大驚,冷汗冒出。

  「你不說嗎?」顧遠走過去,拿起縫衣針準備再扎。

  邵小兵已知抵抗無用,只求儘量少受痛苦,急道:「江盛送了我3根金條和20萬現金。」

  「於是你就把命案給弄成了意外?」

  「不不不,這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的,是……是紀委沈書記,他要我這麼做的,他有我把柄,我必須聽他的。江盛是沈書記戰友,他們關係很好。」

  顧遠冷笑:「你可真有本事,硬是把命案都給擺平了。」

  「不,我一個人說了不算,這件事還有其他人參與,江盛下了大血本,把所有知情人都封口了。而且……而且沈書記很厲害,大家都要聽他的。」邵小兵以為對方這麼在意這件案子,想必是陳水根一家的親人,這才報復找上門來,此時急於要撇清自己的干係。

  顧遠想了想,道:「那陳水根到底是誰殺的,江盛吧?」

  邵小兵急忙道:「我不知道,案子查到一半就結案了,我……真不關我的事。」

  顧遠笑了笑:「你能不知道?如果不是江盛殺人,他幹嗎要來四處打點?」說著,顧遠拿起枕頭壓住邵小兵的臉,用縫衣針連扎了幾下。

  邵小兵臉色慘白,喘著氣說:「我說,我說,是他兒子江華殺的人。」

  「有證據嗎?」

  「本來有的,後來……後來沒了。一開始刑偵隊抓了江華,連審三天三夜,他招供了,後來,後來沈書記傳話,說刑訊逼供不能算,要處理刑訊逼供的警察,再後來,口供銷毀了,這案子就那樣了結了。我求你,我求你放了我,我知道的都說了,真不關我的事。」

  「你為什麼藏了卷宗,還有其他的卷宗里記錄的案件,大概也是類似徇私枉法的吧,你是不是擔心萬一某天你掉進去,能用這些留條後路,要挾當初和你接觸過的官員,發動關係網救你?」

  「我……我……」被顧遠說中心事,邵小兵無話可說。

  顧遠看了眼手錶,已經是晚上九點,不能再耽擱了,得趕緊處理完後事。

  保險箱裡的東西他準備拿走一部分,首飾留著,首飾拿走容易被抓。金條拿三根,留兩根,現金拿走一百多萬,留下五六十萬。因為他準備製造一起意外。如果把錢都拿走了,那顯然就不是一起意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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